以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逐步深入推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还要保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进行。要加强政策与法律的衔接,确保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保障其依法依规进行,本期文章将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体系建构、集体资产股份性质的界定和有偿退出等问题展开探讨。鉴于我国正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本期还有一篇文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问题进行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