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悦
(沈阳大学 外语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41)
戴·赫·劳伦斯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一生只为自己的独立思考而写作。他熟知各类哲学思想,最终表达出来的是自己的独立见解。在文学创作中,他从不接受任何既定“规范”;他的心灵不属于任何阶层,他对社会中的各个阶层都有所认同,但更有所批判;他拒绝接受一切宗教教条与道德教条,对人们不假思索就接受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努力揭示其中的异化本质。劳伦斯曾把自己形容为整个社会的“圈外人”[1],以说明这种彻底独立的状态。
劳伦斯的这种独立精神固然可贵,但也给读者造成了极大的理解障碍。因为,虽然劳伦斯是一个极力破除一切条条框框的作家,但大多数读者仍旧依赖现成的条条框框来理解他的作品。比如习惯于批判现实主义思想方法的人看到的是他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热衷于生态主义思想的人看到的是他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困惑于两性关系的人看到的是他提出了建立完美两性关系的途径,不满于传统性道德的人看到的则是他狂放不羁的性爱描写。当然,也有人由于受某些道德观念或宗教信仰的影响厌恶劳伦斯,说他野蛮、渎神、反文化、反道德、反社会。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的意义往往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越是伟大的作品,其意义的不确定性就越强。因此,要想真正理解一位作家往往需要放下自己的主观角度另辟蹊径,去了解他的生平、时代背景、思想的形成过程,读一读他留下来的书信、日记、游记等文字。倘若这位作家还写了一些观点比较明确的非文学类著作(比如哲学随笔),那么这些著作就更应该受到格外的重视。
所幸,劳伦斯的确留下了《天启》这样一部哲学随笔,只是因为其思想过于独特,远远超越了人们的普遍观念而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原书的英文名是Apocalypse,意为“天启”。根据《韦氏大学词典》的解释,“天启”这个词可以特指《新约》中的《启示录》,但它原本泛指公元前200年至150年犹太教或者基督教中出现的一种特殊题材的宗教书籍;《天启》作者通常以“先知”的身份来预言世界末日将发生的各种灾难[2]。从《韦氏大学词典》的解释中可以推断出,Apocalypse的所指远远大于《新约·启示录》的概念,它还包括被基督教视为“异教”的犹太教的同类书籍,甚至还可以包括基督教中一些被禁毁的“伪经”。读过《天启》整部书之后就会发现,劳伦斯用“Apocalypse”来命名这部书再恰当不过,因为他写这部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引领读者质疑基督教的正统教义,引导读者深入理解基督教成立之前异教时代的欧洲文化,从而全面质疑现代西方文明,彻底突破思想的禁锢。
《天启》这部书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解读,即基本内容与深层内容。从基本内容上看,劳伦斯在这部书里主要是在论证《新约·启示录》与欧洲古代异教的关系。他仔细分析了《新约·启示录》中的文字,大胆地推断出其作者并不是基督教权威观点所认定的使徒约翰,而是近代学者所认定的“拔摩岛的约翰”。他还进一步指出,这部书甚至并非出自“拔摩岛的约翰”一人之手,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渐积累而成的,“拔摩岛的约翰”只是历代编写者中比较重要的一位而已。他还推断出, 这部书其实起源于比基督教更为古老的异教,并找出了残留在《新约·启示录》中的异教内容,挖掘出隐含的多重意义结构。他的精彩解读让《新约·启示录》霎时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使读者顺着他的引领看到了隐藏在《新约·启示录》表层文字之下的一个更为古老、宏大的宗教信仰体系。
劳伦斯在论证《启示录》异教起源的过程中深刻地揭示了现代西方文明的危机,分析了这种危机的产生根源与形成过程,并指出了人类文明摆脱危机、实现新生的方向与途径。劳伦斯提出,最高的启示并非来自于人们在头脑中构想出来的“神”,而是来自于蕴涵在天地万物之中的伟大而永恒的“生命”。
1.“生命”的基本含义
在劳伦斯这里,“生命”一词不只具有生理学意义,同时还具有形而上的意味。劳伦斯用“生命”一词来回答三个哲学问题----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人与世界处于怎样的关系之中?劳伦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生命,人的本质也是生命,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个体的生命与普遍的生命力之间的关系,人来自天地间永恒的“生命”,并终将回归到天地间“生命”的洪流中去;而生命最重要的三个特点是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3]。
生命是有机的,因为生命既呈现出浑然天成的和谐,又在其内部存在着极为复杂而幽微的矛盾与冲突。劳伦斯极为推崇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德及他的名言“万物皆形成于矛盾斗争”[4]189,并列举出人类的各种生命现象来证明这一点。同时,生命因其有机性而具有了创造性。所谓创造性就是生命具有千变万化的不确定性,生命在每一瞬间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是无法用机械的理性逻辑来推导的。比如劳伦斯指出:人类在本能与直觉的基础上创造出的文化符号(比如古代神话中的人物与传说)具有复杂的含义,无论在任何时候或者从任何角度都可以呈现出全新的意义,超出了人类理性的推导能力与阐释能力;而人类用理性发明的文化符号(如寓言),则只具有单一的含义,即人类理性所规定的含义。古代神话所呈现的是古代人类完整的生活体验,是开放的;而寓言故事则只呈现人类的某一个理念,是封闭的[4]45-51。从这两个观点可以看出,劳伦斯认为生命应该是生动而充满活力的,而有机性与创造性的对立面就是机械性,机械性是使生命逐渐衰退的主要原因。纵观他的所有作品,其文学创作就是对这种生命意识的实践。英国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曾如此评价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这部书中的世界,永远处于凝聚和解体的不稳定过程中。”[5]
有机性与创造性加在一起,就意味着生命具有超越性[6]。所谓超越性有三层含义:生命高于物质主义的世俗生活;生命的基本冲动是不断成长;生命能够突破个体的局限性,最终抵达“永恒”与“无限”的境界。需要额外指出的是,所谓成长不仅仅指生理意义上的发育与肌体能力的开发,更指精神与心灵意义上的提升。
在西方思想史中,无数哲学家、艺术家探讨过“人性的超越”这个话题。劳伦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认为:“超越”是生命自身具有的本能,而不是“神”给予的救赎;“超越”的目标在于生命自身的觉醒,而不在于“彼岸”的幸福;“超越”并不意味着人类心灵与肉体的分离,更不意味着对肉体生命的否定,而是意味着灵与肉在和谐的状态中共同成长[7]249。
劳伦斯认为,本能、直觉、想象与热情是人类生命不可或缺的成分,与理性共同构成了生命的有机性与创造性。此外,它们还是生命实现超越的基本途径,因为它们能够使人超越事物的表象,超越理性认知能力的局限性,使人的感知抵达世界的深处,也抵达人自身的深处,从而促进人自身的成长。他还认为,一切能够调动人的最深刻的想象力、全部直觉与热情的情感都具有宗教性,因为这种情感使人突破“自我”的局限,与伟大的“生命”发生了联系,使人感受到自己与宇宙万物相连[4]180,从而使自己的存在超越物质层面并获得形而上的意义。
上帝究竟是什么?宇宙是有生命的,但宇宙并不是上帝。尽管如此,我们一直感受着宇宙,宇宙给予我们生命。宇宙永远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态,它的存在只是一种现实,而生命本身才是宇宙中伟大的主宰。如果我们融入宇宙的生命之流,我们就是这主宰者的一部分。”[4]200
这段话说明,劳伦斯认为:世界可以被划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现象,另一个是本质;人们日常感知到的世界其实是外观现象,而万物的本质则蕴涵在世界的深处,那就是生命;“生命”就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就是“上帝”,是某种超越于人自身同时又内在于人自身的东西[4]123。这段话还表明,劳伦斯对“生命”的崇奉不仅出于理性的哲学思考,更出于他全部热烈而深沉的情感,“生命”就是他崇拜的目标,是他寄托全部信念、情感与想象的对象。他从对生命的感知与认识中获得了深刻的启示,而这种启示又成为他评价万事万物的依据,并指引他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寻求新的方向与希望。
总之,劳伦斯以生命的启示为标准来评价一切。凡是符合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的,他就认为是文明而健康的。反之,凡是违背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的,他就认为是野蛮而病态的。
在生命的启示下,劳伦斯深刻洞察了西方文明危机的根源。他认为:西方文明中的理性主义传统是与生命相对立的,因为理性主义破坏了生命的有机性与创造性,也压抑了生命的超越性;人的理性只是人类生命所具有的一种功能,理性主义只能导致机械性,这与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完全相悖;西方文明中的理性主义传统本末倒置,把理性当作人的本质,结果使理性成为生命的压制者。
如上所述,劳伦斯认为感觉、情感、想象、直觉与本能是人与宇宙万物、他人及自我建立联系的基本媒介。在劳伦斯看来,用这种方式建立的联系才是符合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的“本真”的联系。而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也正因依赖这种“本真”的联系才能够得以实现,若切断了这种联系,生命就会退化到机械、僵死的状态。
劳伦斯认为,人类社会的初期是宗教性的,却也是无神的[4]130,因为那时的人完全生活在感知、直觉与本能之中,人与世界、他人及自我是紧密相连、浑然一体的。后来,人学会了运用理性,在对客观事物进行理性分析与计算的过程中,人要压制主观的感觉、情感、想象、直觉与本能,而这就意味着联系人与世界的生命纽带被切断了。于是,“神”的概念出现了,其主要功能就是弥补这种断裂,成为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媒介。人把最深沉的直觉、感知、情感与想象寄托给“神”,通过“神”与万物建立联系并实现自身的和谐。理性进一步发展后,哲学与科学出现了,理性彻底主宰了人的一切,就连“神”也被理性化了,成为一种完美“理念”的化身。哲学与科学意味着人要客观地审视世界,体现的是人的认知欲甚至操控欲,彻底压制了人的感觉、情感、想象、直觉与本能。而当人把自己构想出的“理念”误认为“神”的时候,人就被自己的思维与意识彻底封闭起来,再也无法接受来自天地万物的启示。从此,人与万物及与自我最根本的联系也就彻底断裂了。
劳伦斯认为,人用理性建立起来的与万物的联系是肤浅的联系,是机械性的,完全背离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本质。最终结果是人被自己的理性围困,在宇宙中陷入封闭而虚无的存在状态,无法使自己的存在获得超越性的意义。同时,人还试图用理性来操控自己的生存环境,操控他人,甚至还要操控自己,破坏了生命的有机性与创造性,于是人的存在状态面临着全面的危机。劳伦斯认为,现代西方文明中的价值观、道德观、婚恋观,工业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民主制度,普遍的生活方式及科学技术等,均以理性主义为根本出发点。在理性主义的围困之下,人与世界建立的是虚假的联系。劳伦斯说,“我们渴望打碎我们现在所置身的与世界的联系,因为这种联系是虚假的,绝非健全的。我们尤其要打碎的是以金钱为基础的联系,与宇宙、与太阳、与大地、与人类、与民族、与家庭,重新建立起鲜活而有机的联系。”[4]149
由于基督教在西方文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所以在这部书中,劳伦斯着重揭示了基督教在理性主义思维模式控制之下的异化过程。
劳伦斯指出,人类倘若失去了敏锐的感知与鲜活的情感,也就失去了善良的心地与宽广的胸怀,而这才是爱、信仰与道德赖以形成的根基。失去了这些,信仰与道德只剩下一堆空洞而冷漠的教条,最终将导致人性变异,使社会文明走上迷途。
劳伦斯还揭示了西方现代生活中的其他弊病。科学的本质是人对世界的征服欲与控制欲,科学意义上的宇宙是死寂的,无法带给人勃勃的生命力,因为科学无法触及生命的本质。西方现代民主制度建立在僵化而空洞的“民主”理念的基础上,使人与人之间毫无敬畏感,互相攀比、互相竞争、互相倾轧,用机械的权力关系与金钱关系代替有机的人际秩序。劳伦斯认为,人生来就具有权力精神,这种权力精神是天然而有机的,是积极的权力精神[4]73。而在西方现代民主制度中,这种“积极的权力精神”被压制了,取而代之的是人用理念发明出来的机械的权力关系,这是对天然而有机的人际关系的极大破坏。工业制度、经济制度更是以物质主义为基础的,是完全用理性构建出来的机械性体系。总而言之,西方文明中的一切都是机械性的,与生命相脱节,都与生命的本质尖锐对立。
劳伦斯认为,西方文明的理性主义因其机械性而破坏了生命的有机平衡。对于人类来说:平衡意味着德行与克制;破坏了平衡就等于失去了德行与克制[4]117,人类的生命状态便会发生逆转,变得失衡而放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书的确是一部预言世界末日的“天启”。
作为文学家,劳伦斯设想的拯救西方文明的途径不是首先在现实的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造,而是首先在文化意义与思想意义上进行革新。这是他的弱点----无视人的思想与文化常常受制于社会的现实基础这一事实,但这也是他的优势----鼓励人觉醒,而任何真正的革新必然以人的觉醒为前提。劳伦斯认为,西方文明获得拯救的希望首先在于人自身的转变,人恢复了生机之后,就可以着手建设一个和谐的、符合生命本质的社会文明体系。那么,劳伦斯理想中的人与社会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在劳伦斯的理想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自身的理性与非理性必须处于和谐的状态。劳伦斯并不是反对理性本身,而是反对在西方文明中过度崇奉理性却轻视人的非理性因素的理性主义传统。劳伦斯认为,真正的理性能够兼顾两种意识模式[4]190-192,即分析式的逻辑思维模式与整体式的非理性意识模式,后者包括直觉、感知、想象与情感。这是两种并存的意识模式,二者不应该处于对立状态,而应该和谐共存、互相启发、互相补充。
不仅如此,人的生命应该处于全面的和谐状态。除了理性与非理性这两个最突出的对立因素之外,生命所包含的一切对立因素都应该处于既矛盾又统一的和谐状态中。比如爱的本能与权力的本能,个体性的自我与集体性的自我,生命的力量与生命的平和等。也就是说,和谐就是正义,不和谐就是非正义[4]112。
劳伦斯非常看重人的感知能力。人应该能够感知到他人的情感,应该能够意识到他人也是一个生命个体,能够懂得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一个深邃而完整的世界,值得敬畏。人也应该能够感知到内在于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存有敬畏之心。而且,人还应该能够时刻感知大自然所蕴涵的生命,并对之充满敬畏。大自然不是人征服的对象,不是无限索取的对象,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应该超越工业与科技的意义,也应该超越单纯的审美关系,甚至大自然也不是人用来证明自己道德观点的工具。人应该走出自己的思维局限,在大自然面前放下自我意识,与大自然形成充满生机的联系,从而获得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从中领悟深邃的启示。
劳伦斯认为,人应该具有深沉而平和的宗教性情感。在他的思想中,宗教性情感比宗教本身更重要,所谓宗教性其实就是“超越性”。如上所述,劳伦斯认为一切能够调动人的想象力、直觉与热情的情感都具有宗教性,因为这种情感能够使人与自我、他人及世界形成充满生机的联系,能够使人与宇宙中的“无限”,即生命,发生联系。在劳伦斯看来,这就是所谓的“与神同在”。这令人联想到小说《虹》中的第二代布朗温夫妇,即汤姆与莉迪亚。他们平和、深沉,充满生命的力量与尊严,彼此间形成了生命的纽带,能够感知彼此的生命世界,更能与大自然形成全面的联系,并对之怀有无限的敬畏。为了形容这种庄严而超越的生命状态,劳伦斯在小说中引用《新约·路加福音》的话,表示他们已经与神同在[7]80。
劳伦斯认为,宗教与道德应该超越理性。宗教的积极作用在于使人的生命保持旺盛的状态,使人的情感处于深沉、平和而敏锐的状态中,使人能够与世界、他人及自己形成本真的联系,并在这种联系中实现成长与超越。宗教的关键问题其实并不在于信仰本身,而在于情感。能够抚慰灵魂并让心灵安稳的是一种深沉的情感[4]154。至于道德,他认为其存在依据不应该是由理性发明出来的所谓真理,道德的存在依据应该在于生命自身,道德的功效是使人保持身心健全,使人与人保持健全的联系。他希望宗教与道德处于开放的状态,能够不断地从人自身的生命与大自然所蕴涵的生命中获得启迪,而不应该封闭在人类狭隘的理性与观念之中,以至于让人背离自己的生命本质,舍本逐末地追逐自己发明的理念,并为之发狂。
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应该按照有机的生命关系来安排,而不是强硬地实行机械性的关系。他认为,人类注定存在着贵族与平民的划分,但这种划分的依据并不是政治地位的差别,而是两种人性之间的差别,是综合了生命中的全部素质之后进行的比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的人身心强壮,而有的人相对孱弱,让强壮的人引领孱弱的人是符合天道法则的。不仅如此,劳伦斯还认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应该超越理性的教条,更应该超越物质利益的计算与争夺,民族与民族之间也应该形成有机的生命纽带,彼此感知,彼此敬畏。
在社会文明中, 不能让机械的科技思维占据统治地位, 也不能让冰冷的工业制度支配人的生活, 更不能以物质主义决定人的精神世界 。一个社会就是一个生命体, 其内部结构应该符合生命的本质。 社会文明的最终目的不是物质意义上的进步与繁荣, 而是促进人自身的不断成长与完善。
什么是“文明”?劳伦斯认为,“文明”应该体现在人的丰富的感知力之中,而不是体现在各种发明创造之中[4]90。人倘若缺少了感知世界、他人与自我的能力,那么人必然变得麻木而冷漠,必然缺少最基本的敬畏心。倘若如此,那么所谓的“文明”其实是野蛮,哪怕人类拥有丰富的物质文明与繁杂的文明形式。道德、宗教都应该以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及超越性为基础,社会中的政治、经济与生产体制都不应损害生命的本质。文明的危机肇始于人类的思想与行为对生命本质的悖逆,文明的昌盛则起步于人的思想与行为对生命本质的顺应。
总之,在《天启》中劳伦斯详细阐述了他的生命哲学思想,提出“生命”是世界的本质、人的本质,而生命的基本特点是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他以此为基本出发点,分析了现代西方文明危机的形成根源,指出以理性主义为根基的整个西方文明违背了生命的本质,使人性退化,变得越来越麻木而野蛮。他一方面预言了病态的西方文明必将走向自我毁灭的末路,一方面号召人们倾听生命的启示,恢复健全的人性,重新与他人及世界建立本真的联系,以获得真正的“新生”。
有的人误以为劳伦斯所提倡的是历史的倒退,认为他崇奉原始主义,否定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其实,他的思想与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是一脉相承的,他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明确指出了人的本质是生命。这意味着“以人为本”就是“以生命为本”,人类社会的进步及人类个体的成长都不应该背离“生命”的本质。他期待的并不是人类进行消极的退化,而是人类进行主动的回归,以获得新的开始。人们再也找不回那个古老的宇宙[4]54,但是他希望人类在前行的道路上能够时常回忆起自己最初的本真状态,并从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启发,时刻矫正自己,走出迷途,让社会文明回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上来。总而言之,劳伦斯用生命的有机性、创造性与超越性来对抗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工具理性的盲目崇拜,以期矫正人的现实生存的基本异化和与本源性存在的疏离[8]。
《天启》写于192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伤痕尚未抚平,经济危机即将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在酝酿之中。劳伦斯的思想观点虽然并非完美,但是他在《天启》中表达的思想观点极富现实意义。若回归至生命的层面,人类是彼此相连的;但在社会文化的现实层面上来看,人类却又是彼此分裂的[9]。这种分裂可以基于种族、民族、宗教,也可以基于政治观点、经济利益、社会阶层,乃至年龄与性别等,甚至随时随地在任何一件事上的不同观点都可以引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割裂,以至于彼此互视为“异类”。在当今的世界上,商业、科技与生产力突飞猛进,人们却很少静下来思考,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是“以人为本”,那么人的本质又是什么?事实上,人类社会并不缺少法律条文,不缺少道德规范,不缺少关于真善美的理念。但是,当今世界上频繁发生的战争、冲突、恐怖主义事件、暴力行为,人际关系的日益疏离,以及为了所谓的发展而作出的种种盲目行为都说明,劳伦斯在20世纪初所指出的“文明的危机”至今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