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强自身 与时俱进谱新篇

2019-02-02 04:03申艳国
浙江人大 2019年12期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党组人大常委会

申艳国

1979年12月18日,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启了浙江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40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组织架构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机关建设不断推进、各项保障不断加强,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全面高效履职提供了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

扫描历程,是犁铧深耕般的前行。40年来,中共浙江省委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文件。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落实省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推进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政治机关鲜明属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工作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座和读书会等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职责担当。

组织架构不断健全

1979年12月19日,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置办公厅,1980年2月,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科学文教、经济三个委员会。1980年5月,省委批准建立省人大常委会党组。2003年6月,明确省人大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2个:办公厅和研究室。2009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增设内务司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等4个工作委员会,共设立7个专门委员会,并实现7个专门委员会都有相应工作委员会,单设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每个工委配备专职副主任。

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省历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发扬民主,依靠集体行使职权,形成团结和谐、紧张有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先后制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通过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交流等,推动全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和建设。

机关建设不断推进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的领导,优化机关处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机关工作职责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时改进办文、办会、办事流程,强化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提升工作效能。1984年,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四次就人大机关整党工作进行部署。1988年 7月2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责任制。1993年4月7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在机关开展思想作风建设大讨论,改进机关思想、组织、制度建设。2002年7月1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主任会议研究人大机关机构改革问题,对机关改革工作作出部署。2009年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研究省人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情况。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直接关心和领导下,机关各项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服务保障人大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新提升。

各项保障不断加强

强化人大新闻宣传工作,1989年开办《人大代表之声》专题广播电视节目,1992年《浙江日报》开设“人民权利”专栏;1994年1月1日,《人民政权报》正式创刊;2002年1月1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浙江人大》正式创刊,同日《人民政权报》停刊;2003年建成中国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其后又陆续建成代表履职平台、网上代表联络站等载体,为人大履职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十个坚持”统领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学懂弄通做实,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前提,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在学习中筑牢思想基础、谋划履职思路、增强履职本领。全面改进和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工作,制定常委会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党组会议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的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编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论述摘编》,提高创新理论研究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生动实践。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突出位置,促进各级人大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也必须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具体部署,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突出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时时处处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坚持突出基层基础,提升各级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强化调研督查,推动解决一批基层人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基层涌现的参与式预算、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特定问题调查等创新“品牌”,认真进行总结、提炼、推广。设立并首次评选“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组织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这张浙江人大工作的“金名片”,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并不断推进票决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坚持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人大干部“铁军”。狠抓常委会、专工委、机关三个层面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善于攻坚、敢于胜利的人大“铁军”。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63名,2018年初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组成人员61名,之后经过变动调整,目前实有组成人员58名,其中主任会议成员8名、专职委员25名、兼职委员25名。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出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

堅持强化党建引领,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履职本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设立9个专工委分党组,党的组织更加健全。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专项活动,推动省人大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高、事业大发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每两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对人大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特点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加快“智慧人大”建设,运用新媒体技术更好地宣传人大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展示代表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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