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

2019-02-01 02:07刘力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4期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刘力

[提要] 本文以大数据时代为前提,对大数据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中的应用展开分析。首先从积极、消极两个方面阐述大数据带来的影响,其次从优化大数据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管理与保护不同类型知识产权两个方面提出变革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图像识别功能;数字水印技术功能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1月15日

信息技术的普及使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概念和新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大数据是目前我国应用最多的一种互联网技术,现已经渗透到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领域。大数据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中的运用,全面提高了管理效率,但是整体来说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实践中继续完善。

一、大数据对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大数据应用能够深入发掘知识产权信息。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对于知识产权信息的发掘至关重要。在技术研发阶段,需要投入足够的资金,随之结合市场情况做出提交专利的决定,此时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市场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面对知识产权申请,可以使用大数据中的预测分析法明确专利申请顺序,如果有需要购买外部专利,还可以发挥大数据优势,对待购买专利的覆盖范围进行分析。在许可或者销售专利的过程中,也可以利用大数据明确保持、出售项,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2、大数据应用可以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变革。当前,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结构不管规模和人员設置形式如何,其中均包含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分析以及许可交易等相关模块。将大数据与之相结合,能够取消其中所涉及到的重复性工作,实现自动化管理。与此同时,大数据技术催生了智能检索、智能撰写等功能,知识产权也从原本的人工模式中脱离,加快了工作效率。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应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大大减少员工数量,从而减少相应的培训等相关费用,并更节约时间。企业只需要聘请几位有资深经验的专家,辅以大数据工具,便能够处理所有事务,促进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变革。

(二)消极影响。整体来说,大数据的应用使知识产权授权这一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大数据技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便是数据量指数翻倍,所涉及到的数据以及信息量会间隔18个月进行翻倍。专利数量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在过去的50年内翻了3倍,1963年数量为140,560件。大数据属于一种现代化数据技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会将原本知识产权所具备的新颖性破坏,所以在以指数增长技术为前提下,获取专利难度逐渐加大,从而带来专利授权方面的消极影响。例如成都、南京、上海等城市,分析企业中专利管理现状,发现很多专利与新颖性要求不符。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变革期间必然要创建对应的创新平台,使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有合适的发展环境,并且为其提供相对应的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二、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实践

(一)优化大数据下知识产权制度。首先,要树立大数据的意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又面临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因此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乱象丛生,问题突出,亟待解决。想要快速地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还要依靠互联网的大数据技术,必须要全员建立大数据的观念,并对大数据技术进行深入挖掘,把大数据融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大数据的科技化办公作用,在企业内构建良好的大数据环境,由大数据技术指引工作;其次,整合资源,加强数据的准确性。目前,我国所应用的知识产权大数据模式,基本上是企业内各个部门独立运行,无法构成统一的体系,导致知识产权大数据化管理制度不统一。鉴于此,必须要对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部门的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构成统一的大数据管理平台,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所有的数据资料整合到一个平台时,资源相互连通,不仅可以加快信息处理的速度,更可以相互对证,消除错误并修正不准确的信息,甚至能够起到相对监督的作用。然后,充分借鉴成功经验,尤其是美国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上的政策、法规以及方法、模式。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可以追溯到1789年的《宪法》,历经修改与完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美国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涉及众多,除了专利商标局、著作权局等直接行政主管机关,还有一些独立的国会相关部门等特别设立的机构,来保障知识产权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最后,建立与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远远小于经济发展的速度,这种不均衡的现象是不健康的,是充满隐患的。若要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态势,必须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的案例,并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与此同时还要兼顾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差别对待。

(二)运用大数据技术管理与保护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的动力是技术,而知识产权则是技术的服务对象,我国每年会有大量技术被研发以及应用,尤其是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过程中,大数据这一类技术可以将政府部门在技术方面的不足进行弥补,同时也能够更加深入地发掘知识产权数据,实现知识产权数据的分析与可视化,这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有重要作用。

1、发挥大数据管理评论功能作用,加强专利权保护力度。我国所使用的专利检索方式更多为字段检索、IPC检索,尽管相比以前在技术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从本质上来说依然无法满足大数据管理规定的要求,不能对相关信息中一些关键字段存在的模糊信息所具有的联系进行了解,导致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之前,也就是所谓的检索环节不能完全检测到所有信息,最终因为信息遗漏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犯。一方面会导致申请时间的浪费;另一方面还会遭到起诉。

鉴于此,以大数据管理评论技术为依据,结合待申请专利说明书和已有专利说明书,对其中涉及到的语义进行深入分析,并归纳到合理关键词领域中,由此便可以得出这两种专利所具有的联系,按照关联性的大小排列顺序,可以了解到申请人是否面临相似情况,以免机会成本增多。

2、发挥图像识别功能作用,保护知识产权商标与外观。以百度、谷歌搜索引擎为例,立足于互联网搜索基础上的技术导向型企业,用户数据非常多,所以这一类企业在大数据挖掘以及人工智能研发等方面便有一定优势。平时在使用百度图片搜索时不难发现“识图”技术,为用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通过深度学习领域内的卷积神经网络技术,与复杂性比较高的算法相结合,便可以搜索到相似的图片,最终获得的搜索信息是上亿网页图片聚合分析的结果。

如果对搜索得来的图片信息进行分析,要从图片内容、语义、主题三个方面展开,应用智能分析将图片中的数据提取出来,满足所有用户对于资源搜索的要求。针对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比发现,搜索到相似性高或者完全相同的数据,之后要判断这两项权利中的附属数据是否具备在先权利,具体包括权利人以及商品属性等。由此可见,立足于数据之间的根本联系可以发现信息资源能够提高权利申请速度,并且避免侵权和提供的侵权证据被破坏。

3、发挥数字水印技术功能作用,保护知识版权。数字水印技术在电影行业比较常用,使用相应的算法实现标志性信息与多媒体数字作品中的结合,同时也可以被运用于文字、图片以及多媒体文件等其他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利用获得的相关信息,能够了解内容创建人员、购买人员等信息是否遭到了篡改。尽管数字水印技术已经在数字产品版权保护中得到了普及,但身处于当前这个大数据时代,如果只是停留在一种类型的产品版权中远远不够,除此之外的视听作品、文字作品、未发表作品也可能被侵权。所以,大数据时代下,對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与保护必须要全面监督每一个类型产品版权,如果发现侵权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对于隐藏在底层的信息需要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深入发掘,以免相应种类的产品版权被窃取。

综上所述,将大数据和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相结合,是进入信息时代之后行业转型的一项必然举措,一方面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平衡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冲突利益点,以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泉州市鲤城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取得显著成效[J].领导文萃,2016.11.

[2]司春杰.在开放创新中如何保护知识产权[J].浦东开发,2017(5).

[3]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 南湖知识产权工作打出“组合拳”[J].今日科技,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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