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战的七大战略之一,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方针。这一战略部署,表明了我们党对农业农村农民这一根本性问题的高度重视,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在于农民,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和探索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有助于解决“由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被纳入国家解决现代农业人力支撑的系统工程,而后逐步确立为国家战略。2017年,农业部颁布《“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党的十九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期间,中央先后在4 个省、21 个市和487 个示范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探索培育方法和路径,总结培育典型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已突破1500 万[1]。可以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在全国普遍推开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农村现代化”。以农业为职业,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收入,善用现代理念经营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不断提高。然而,着眼世界各国的农业现代化实践,但凡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均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投资等多种形式大力支持职业农民培育。可以说,如果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完善的政策支持、有效的制度保障、充足的政府投入等外部支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仍将面临较大的困境。
1.组织协调不畅。当前我国出台了很多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但在落实的过程中没有形成合力,缺乏统一的领导和高效组织协调,存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不少地区由县乡政府、农业、人社部门按要求组织的培训较多,财政、科技等部门有时也会组织实施培训。由于实施主体多元且各部门均有自己的培训方案和计划,上下联动协调不畅,执行上级行政命令居多,工作热情不高,影响了培训的开展和效果。
2.制度机制不健全。首先,职业农民准入制度不完善,影响了农民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不少农业发达的欧洲国家均通过相关法律确保了农民必须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取得资格,持证上岗,才能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我国对农民的从业职业资格没有明确要求,从事农业生产多是依靠以往的经验。其次,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存在注重培训数量规模而忽视培训质量及参训农民技能的实质提升等问题,同时对新型职业农民身份认证后的监督考核不够及时到位。
3.经费保障不力。不少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均没有形成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经费来源不广,渠道整合不够,投入力度不足,培训工作力不从心。由于监管不力,培训专项拨款出现被挤占、挪作他用的问题。
2012年8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国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 万人,其中示范性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0 万人,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 万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约2 万人,示范性培训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1 万人,预计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总量将超过2000 万人[2]。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还不健全,影响着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培育质量的提升。
1.培训内容“不接地气”。培训内容是否切合农民的需要直接决定培训的效果。切合的内容应以细致的乡村调研为前提,经过与培训对象的充分沟通,了解其现实需要来确定。然而,据调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由政府和相关部门或主要借鉴其他地区经验或主要依据所请专家关注的领域来决定培训内容,开设职业培训课程,对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标准均没有相应的规定,多是“大水漫灌”式的理论知识解读。内容系统性、针对性不强,偏离农村农业发展的实际,忽略农民的理论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挫伤了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满足不了农民提升技能的需求。
2.培训形式“枯燥无味”。由于目前培训学校及教学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参训农民居住地较为分散,考虑到参训农民的食宿、交通、误工等因素,政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得不集中于地市一级的培训中心或教学点开展一些短期的理论知识培训或实用项目培训,缺乏田间实训、现场指导,“填鸭式”理论知识讲解多于实践教学。
3.培训师资“高高在上”。培训师资多为高校或相关部门的专家,理论水平较高,但受限于培训形式及培训对象的现有水平,不少培训老师很难融入学员中与其交流,难以以平等的身份、合作的态度完成培训。同时,师资库成员多为理论水平高的专家,缺乏有经验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或许能有效地帮助受训对象理解“是什么”“为什么”,但对于“做什么”“怎么做”教学效果并不明显,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欠缺。
十八大以来,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农业丰收丰产,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提升,精准脱贫成效显著。2018年,1386 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得到极大改善。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截至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8.52%。农村在产业发展、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生活水平等方面仍与城市存在明显差距,导致了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资源要素从乡村向城市单向流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的发展受限。
1.受限于传统生产方式,潜在培育主体发育缓慢。受农业生产方式和土地制度的制约,农村小农经营仍占主导,人均耕地面积少,农业规模化经营推行难度较大,现代化水平提升缓慢。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提速,产权证发放进展有序,但由于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不足及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仍旧不畅,有志于经营现代农业的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经纪人等培育主体发育缓慢。
2.受限于培育资源短缺,优质培育主体明显不足。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培育了一批实用型人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得以提升。目前,高校农业学科每年招生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毕业生短缺,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农林类中高职院校数量及本科高校中涉农类专业学生数明显下降,部分勉强保留的涉农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相对滞后,无法适应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
3.受限于乡村发展滞后,留守培育主体质量堪忧。当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严重短缺,年龄结构失衡,文化水平偏低。伴随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农村的老龄化和空心化现象逐渐突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836 万人,男性占比65.2%,21-50 岁农民工占75.2%。截止2018年底,乡村常住人口56401 万人,所占比重下降至40.4%,且呈现明显老龄化。据调查,农村人口中初中学历占比44.9%,高中学历占37.8%,大专及以上屈指可数。留守农民缺乏接受培训的热情,对培训内容难以理解,即使有参训意识但学习持续性不够,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的选择难度很大。
当前,农村正逐步沦为人力资本的洼地,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滞后导致了潜在培育主体的流失,更无法吸引外部优质培育主体的加入,不利于培育群体的扩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面临基础不牢、人员不稳等问题。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解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着力点,有助于弥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多个相关配套规划出台,如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等,使得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迎来了重大战略机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必将受益其中。
1.把握乡村振兴需理顺工农城乡关系的契机,夯实外部支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首先要有乡村比较好的环境以增强对高素质人群回乡的吸引力,因此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成为必要的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要求进一步调整理顺工农城乡关系,在要素配置、资源条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信息流通上向农村适当倾斜,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的魅力已逐步展现。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各类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达780 万。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政府在顶层设计中会逐步出台更多基于城乡融合理念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充分把握政策,完善制度,努力做到通过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增强农民职业的吸引力,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吸引外来人员到农村创业,培育一批批农业精英群体。
2.抓住乡村振兴应强化人才支撑的契机,拓宽主体来源。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提出:“改造传统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引进新的生产要素,不仅要引进农作物良种、农业机械这些物的要素,而且要引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管理能力和适应市场新要素的农民。”[3]我国农村现有人力资源仍旧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无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乡村振兴必然要求加快解决劳动力的发展问题,建立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人力资源开发支持体系,培养大量愿意扎根农村的农业类工匠型人才和各类“新农人”,而这也为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
毫无疑问,十九大开创了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必须及时抓住乡村振兴这一机遇,善用农业农村发展政策,适时推进培育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热爱农业、扎根乡村、有情怀、敢担当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奋斗,必须形成一支愿意留在农村的较为稳定的现代农业生产队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立足产业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营造促进职业农民队伍良性发展的外部环境。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认识,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要意义的宣传。强化对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的宣传,通过组织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议、开展各类涉农项目招商等,开展经验交流和典型人物表彰,搭建职业农民培育平台,引发社会各界对培育工作的关注,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整合各级、各类培育资源,发挥农业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优化农技中心、农业推广中心、社会培训组织等机构的培训资源,共同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深入调研,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整体规划,强化规划支撑。明确分管领导和组织机构,出台农民培育的政策及体制机制,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管理和正常运行。
3.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各级政府应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财政经费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加强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经费支持。健全政府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经费稳定落实政策。研究制定多元化财政投入融入机制,吸引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个人定向捐助等,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分担机制。逐步细化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
4.强化认定,加强考核。以县为主体制定出台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及标准,探索“初、中、高”三级资质认定机制,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探索建立培训认定服务管理平台,建立信息档案,实现智慧化管理。打通职业农民晋升通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资格审查,完善准入及退出机制。逐步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认真学习积极落实《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实现线上线下考核相结合,加强过程管理、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保障培育工作效力。
新时代,我们需要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机遇,积极构建科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提供更为精准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新型农民职业能力培育的质量与实效,改善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文化结构。
1.着眼需求,制定培训方案。把准培育对象需求是实现精准培育的第一步。加强培育需求调查,依据现代农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结合培育对象所从事产业的特点、技能层次及所学专业类别等,科学选择、确定相应培训内容,分类制订培训方案。进一步制订完善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编制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大纲和授课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2.推荐遴选,提升师资水平。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组建专家教学团队,实行聘用制,依据培训效果开展考核。制定实施引导城市优秀教师回流农村的计划,如,设立“青年教师服务乡村计划”“高层次人才农村行计划”“高校教师农村锻炼计划”“城乡教师流动服务制度”等,引导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反哺农村,服务农业发展。
3.分层分类,开展多元化培育。积极探索开拓多元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启动后续教育计划。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提高青年家庭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办好农家乐经营管理、农村淘宝、农产品经纪人等系列专题研修班。全面推进教育培训项目改革,实施重大教育培训项目,抓实“农民创业大讲堂”等特色培训项目。
4.改革模式,打造实训式平台。推进教学改革,充分考虑农业生产规律、农民学习特点和课程特点,以技术、管理、创业为主线,创新教学方式,坚持小班授课,探索“以赛促学”,开展“分段式、菜单式”培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完善教学实践基地和实训基地,将职业实训作为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纳入培训考核。规范“田间课堂”“流动课堂”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在田间地头讲解和操作,邀请优秀职业农民在第一线交流和分享经验,提高培育的实效性。
5.发展“互联网+”,加强信息化建设。建好“掌上农民学院”,设“云教室”,开“微课堂”,用好移动学习端。充分利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依托“中国农技推广”APP 和“云上智农”APP,利用“乡村讲堂”“科普论坛”等线上精品课程,实现培训手段的多样化,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创新创业发展能力、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育。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务农,为培养职业农民奠定了人才基础。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化的从业者、细分化的职业岗位等要求,不断拓宽培育主体来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
1.增强吸引力,促进人口双向流动。不断改革和创新人口流动制度体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吸引具有先进理念和高超技术的城市居民回乡务农,促进在城市并未稳定生活的农民工回乡务农,吸引那些自觉城市消费太高人群回乡务农。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带来的政府政策吸引力、农村比较利益的提升,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人力资源再开发,如,制定实施“青年振兴计划”或“乡贤回流计划”,鼓励乡村中走出去的青年人才或成功人士回乡发展。
2.鼓励自主创业,培育农村新能人。借鉴农业部启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创)办骨干”、“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工程,针对有农技特长或者经营管理技术的院校毕业生、有一定从业经历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返乡创业者”,开展现代职业精神、高新科技知识、经营管理素质、就业创业见习等方面的培训,鼓励他们与父母或亲戚朋友打造“家庭创业共同体”,共同发展生产。建立乡土档案,找寻观念新、思维活的青年农户,适当给予技术支持,强化创业意识培养,帮助实现创业,培育新能人。
3.加强组织遴选,做好跟踪服务。结合学员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家庭情况、产业规模、能力水平、收入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分析,遴选培训对象。为职业农民建立固定、长期的档案,登记好个人基本信息、从事产业与规模及接受培训等情况。做好延伸服务,进行信息技术跟踪,做好后续性培训服务,开展项目推介服务,增强职业农民发展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扶持政策,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和城镇社保政策,确保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确保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同志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农业根基越稳,发展底气更足。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助于解决农业农村短板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助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潜力、建设美丽乡村,有助于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