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迎来了农村深化改革发展的春天。农村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尽快实现突破,释放改革红利,一直是池州市委、市政府重点考量的问题。文章基于池州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对池州农业几个重点领域的改革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的思路和对策,以期改革的进一步实化和深化。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承包地确权登记;土地流转;“三变”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放活;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有力有效促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改革基本情况
(一)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有序实施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市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90年代末,各地根据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需要,探索实践土地流转,不断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2014年开始,我市大力实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并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放活承包土地经营权,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现,我市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
1、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顺利完成。根据全省部署,我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2年在东至县东流镇红叶村进行试点,2014年在青阳县整县推进,2015年在全市全面推开,2017年底基本完成,目前确权“回头看”和错误问题修正正在推进。据统计,全市52个乡镇609个村共完成家庭承包耕地确权面积163万亩,完善承包合同、建簿、颁证、建档32.21万份(卷)。县级确权成果数据通过省、部质检,5个县级确权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基本建成。确权成果已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农业保险等方面得到转化运用。
2、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序推进。强化政策引导。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引导承包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导向,落实扶持措施,从财政资金补贴、金融信贷、基础设施、农业用地、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土地流转给予政策支持,促进耕地流转,目前全市耕地流转面积82.55万亩,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50.6%,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健全服务体系。全市4个县区及所辖农业乡镇全部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处体系,提供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贵池区和青阳县依托公管交易、招投标平台,建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为土地在内的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有序公开交易打下基础。加强规范管理。省市制定了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了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合同管理、流转监管督查、租金预付等制度,规范流转行为,防范流转风险,保障流转双方权益。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初具规模。近年来,我市把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政策倾斜、资金奖补、项目支持、信贷保险、人才培训、展示展销等多方面多措施入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外出务工农民等组建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开展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增强示范带动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初具规模。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民合作社1759个、家庭农场2624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90个、示范农场217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0个、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41个。初步形成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根据省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于2018年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按照“清资产、定成员、量股份、创实体、建机制”的思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
1、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取得初步成果。至去年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基本结束,目前正对数据再次审核。据统计,全市有集体资产的24个乡镇级、645个村级、9488个组级,共三个层级的10157个农村集体,初步清理核实集体资产总额30.4亿元,其中村集体经营性资产9.26亿元。初步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996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951万亩,集体家底初步摸清。
2、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基本完成。根据改革要求,市里制定了集体成员确认的工作流程,各县区均出台了集体成员确认工作县级指导意见,明确确认原则、标准、程序等。各村按照成员确认程序,组织开展成员摸底登记、核对,统筹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因村制宜民主确认成员身份,做到依法依规依民,“宽接收、广覆盖”。目前除个别村外,成员确认基本结束,全市已完成成员确认村数624个,占有改革任务的635个总村数的98.3%,确认成员37.3万户、132.3万人。
3、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稳步推进。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基础上,全市根据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情况,因村制宜,开展股权设置、折股量化等工作,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有经营收入的集体资源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青阳县作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先行先试,今年新增完成85个村的折股量化工作,建立了集體组织。目前全市已有97村完成折股量化环节工作,共量化集体资产1.8亿元,24万名集体成员成为个人股东,全部建立了村级股份经济组织。从改革村情况看,在资产量化范围上,各村主要将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折股,资源性资产少量涉及,公益性资产不作量化;在股种设置上,一般以人口股为主、土地股为辅;在股权管理方式上,大多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静态管理模式。
3、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折股量化。
推进有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村,合理设置股权,明确资产量化范围,做好资产折股量化、股权配置和管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新机制。
4、组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对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村,加快进度,做好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會成员推选和组织章程制定等工作,建立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村级集体组织。对有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村,在完成折股量化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村级股份集体组织。
(三)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1、选好承接主体,培育壮大主导产业。
在产业布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选与本地资源相匹配、具有开发潜力的主导产业,发展优质、特色高效农业。通过外引内育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承接主体参与“三变”改革,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使之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领路人。
2、开展股份合作,推进项目建设。
参与“三变”改革各方,在协商基础上,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份、利益分配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依法签订合作协议,搭建合作平台,建立股份化的合作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出资者、经营者以及各类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周期,明确权利责任,推进项目按时间节点稳步实施。
3、实施收益分配,用活村级发展资金。
在项目运营产生收益前提下,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按照入股各方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收益分配。村集体获得的股权收益,应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使用方向和再分配比例,可以探索将集体收益按照一定比例用于集体留存、股东分红和滚动发展。
4、强化风险防控,有效保障各方利益。
要切实加强“三变”改革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三变”改革监管制度、收益分配制度、退出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探索设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保证金,最大限度降低其经营风险。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将参与“三变”改革的承接主体优先纳入保险范围。要强化法律服务,严格股权管理,指导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实行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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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马文中(1967—),男,汉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讲师,全日制大学本科,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