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问题总是成堆出现的
——从2019年全国卷Ⅱ第20题谈起

2019-01-30 01:25江苏省南通中学李维坚
中学数学杂志 2019年21期
关键词:零点单调本题

☉江苏省南通中学 李维坚

著名的美籍匈牙利数学家波利亚曾说:“当你找到第一个蘑菇后,要环顾四周,因为它们总是成堆生长的.”

对于2019年全国Ⅱ卷第20题,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其实简约却不简单.

题目已知函数f(x)=lnx-.讨论f(x)的单调性,并证明f(x)有且仅有两个零点.

该问题的载体是近几年大热的“取点”问题.正所谓“众里寻点千百度,那点却在灯火阑珊处”.“取点”问题在历年高考、模拟题中频繁出现,一般利用单调性和零点存在性定理解决.现在有的模拟题考查难度加大,有时需要先放缩再“取点”,有时需要先取含参的点再放缩,令师生求而不得、苦不堪言.前几年的全国卷均以此作为压轴题,令人望而生畏.

而今年,本题的“取点”唾手可得.

那么本题中隐藏的玄机又在何处呢?下面笔者谈谈自己的拙见.

其一,本题函数单调性的判断不需要导数的知识,高一的学生可通过“分而治之”化归为基本函数的方法,或者通过单调性定义判断出来.对比现在很多考题中的函数的构造,为了求导而求导,出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建模,或者根本不存在的函数,成为了复杂函数的堆砌,完全脱离了数学实际.而本题中的函数,构造简约,是两个基本函数:定义域不连续,对数函数和一次分式函数的和,考查的是学生对基本初等函数的认知水平和解决能力,可以说一看就了然于心,这个函数分别在(0,1)、(1,+∞)上是单调增函数.用导数来判断单调性,真是杀鸡焉用牛刀.

其二,很多网上的答案在区间(1,+∞)上取的点是“e”和“e2”,证得f(e)=<0,f(e2)=>0,所以根据零点存在性定理知,f(x)在(1,+∞)上有唯一零点.继而,在区间(0,1)上又取点“”和“”,同理可证得.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常说要解题反思,解题反思包含的一个环节就是“解后反思”.波利亚说:“数学问题的解决仅仅是一半,更重要的是解题之后的回顾.”

解题之后的回顾带来了对问题进一步的认识.

本题开启了“取点”的新局面:利用原函数的性质简化“取点”的个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解决了一个新的问题时,我们应该考虑“相似的问题”、“相近的问题”,好的问题总是成堆出现的,问题促使我们思考,提高我们的数学思维能力.

相似的问题如下,一道调研压轴题,同样仅需高一的数学知识就可以解决.

变式:已知函数f(x)=时,是否存在实数x,使得f(-x)=-f(x)?若存在,试确定这样的实数x的个数;若不存在,请说明理由.

通过对上题的解后反思,我们不难发现,本题函数的单调性一目了然,本题的问题方程f(-x)=-f(x)所蕴含的性质,恰恰帮我们简化了“取点”的道路.

但本题的求解之路并非简单地重复全国卷.

思考维度1:直接作差构造函数.当x≥1且x≠2时,令g(x)=f(-x)+f(x)=,易得g(x)在区间(1,2)和区间(2,+∞)上分别是单调减函数.在区间(1,2)上,g(x)≤g(1)=-1-a<0,不存在满足条件的x.在区间(2,+∞)上,易得g(3)=,根据单调性考虑取大于2小于3的数,此时将具体的数代入会有解题困难,考虑取含参数的大于2 小于3 的,代入得;若是失效,可尝试取离2更近的数,比如,或,代入g(x),看成关于a的函数F(a),求其范围即可.由此可得函数g(x)在区间(2,+∞)上有且只有一个零点x0.而根据此函数的性质f(-x)=-f(x),当x0(x0≠0)满足此方程时,实数-x0也一定满足f(-x)=-f(x),即满足f(-x)=-f(x)的根成对出现,互为相反数.因而,所有满足f(-x)=-f(x)的实数x的个数为2个.

这种思维方式几乎与全国卷一脉相承,完美融合了基本函数的单调性、对称性及零点存在性定理.

思考维度2:对于方程f(-x)=-f(x),更多的人可能条件反射想到的是将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三次方程,这恰是我们导数应用中的重点,也是我们完全可驾驭的.化归后再构造函数h(x)=ax3-(2a+1)x2-2x+2,并研究其单调性.下面笔者撇开导数,利用“分而治之”的策略,回归函数单调性的定义来谈谈本题的解法.

首先第一次利用“分而治之”,h(x)化为h(x)=ax2(x-2)-x2-2(x-1),易得其在区间[1,2]上函数值恒小于0.下面用定义证明h(x)在(2,+∞)上是单调增函数:任取x1,x2∈(2,+∞),且x1<x2,则h(x1)-h(x2)=(x1-x2)[(ax12+ax1x2+ax22)-(2a+1)(x1+x2)-2].

(ax12+ax1x2+ax22)-(2a+1)(x1+x2)-2=ax1(x1-2)+ax2(x2-2)+ax1x2-x1-x2-2.

因而h(x1)-h(x2)<0.所以h(x)在(2,+∞)上是单调增函数.

易得h(2)<0,h(3)>0,由零点存在性定理可知,h(x)在(2,+∞)上有且只有一个零点,以下同思考维度1.

思考维度2虽然在函数的处理策略上与全国卷大相径庭,但是“分而治之”的思想方法却是一用到底,这启发我们在解题时,要沉下心观察数式的结构特质,事先要有解题规划,这样才能明确解题方向,在方向的指引下,不断寻求问题的突破口.

张奠宙教授曾以贾岛的《寻隐者不遇》中一句深刻隽永的“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来通感“零点存在性定理”.“零点存在性定理”又是“二分法”的基石,而本文中反复使用的“分而治之”又何尝不是“二分法”和“化归”的应用之一呢.

“数学化”地处理问题,不仅在遇到新的数学问题时能以黄杨木般“困于天而能自全于天”的心态解决问题,进而发现一堆好的数学问题,而且也可以在其他领域发现问题,并通过数学建模去解决问题.有了通性通法的指导,面对难题,黄杨旧厄三年闰只是偶然,赤骥非无万里姿才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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