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珀
(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官制是指国家机构的设置和官吏的任用、考核。金代的官制经历了由推行女真猛安谋克制度到吸收辽南、北面官制,最后全面推行汉官制的过程,形成了以汉官制为主,融女真、辽制于其中的新官制,为北方民族建立全国性政权在官制方面树立了新的模式。有鉴于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专家学者研究关注金代官制并取得一批有见地、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笔者不揣浅陋,将近40年来金代官制研究现状综述如下,以就教于方家。
就笔者所见,以金代官制为研究对象且较有学术影响的专著当属程妮娜《金代政治制度研究》[1],被吉林大学王可宾誉为“目前研究金代官制及相关政治制度的第一部较好专著”。[2]宋德金则认为《研究》一书“是金代政治史研究的重要成果”。[3]如果说该书还有不足,正如张博泉在《序》中指出,《研究》一书“侧重于官僚制度的研究,不是金代政治的全部”。王可宾也认为该书“仅是研究与官制相关的政治制度,但是无伤大雅”。
有关金代官制综合研究的论文,周清澍《金代职官》[4]概要介绍有金一朝的职官制度。武玉环较早关注金朝中央官制改革问题,从金初中央官制及其改革的原因、历史过程、渊源和历史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论述。[5]刘庆认为金代官制大体经历了“诸部分治”“宗室共治”的历史阶段,最终走向“皇权专制”。[6]李锡厚对金朝实行与辽朝类似的南、北面官制度一说撰文提出质疑。[7]程妮娜对金朝官制的变化发展进行了研究,[8]还对金代汉官制度中具有女真族特点给予了关注。[9]曾代伟对金朝职官管理制度进行了研究论述。[10]程妮娜就文治武功在金代官政中的消长与影响,以及存在的社会原因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11]王雪梅对辽金政治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金建国不久就在中央全部实行汉官制,而辽的因俗而治政策则贯穿始终。[12]都兴智《金代官制中的几个问题》对金代官制中的近侍局、提刑司、按察司、治中、少尹、都尉、宣抚司等特殊的官署机构和职官设置问题进行了讨论。[13]
孙伯君“通过对《辽史》《金史》相关官名的考察,证以女真语词义,探知了《辽史》所载契丹语官名的内涵。明了这些契丹、女真语官名的本义,不仅可以为辽金史的研究提供根据,而且还可为两种语言尤其是契丹语研究提供资料,从而推动阿尔泰语系古代语言的研究和蒙古语族语言史的建立。”[14]孙孝伟研究了金代的流外出职制度和荐举制度,并有相应论文发表。[15-16]宁静注意到金代致仕官员重新被起用现象,强调指出“复出官员在其岗位上发挥着他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其充分实现了人才资源配置的最优化。”[17]武玉环对金代官员的致仕年龄、致仕条件、致仕后的待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18]
程妮娜就勃堇制度的形成与变化,金初的勃堇、金初勃堇制度废除的历史原因等问题进行了探讨。[19]王世莲对孛菫这一名称和勃极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考察,说明金朝建立前生女直已经进入了阶级社会,有了国家雏形。[20]
程妮娜关注了金代中央的国论勃极烈制度,对国论勃极烈制度的形成、官职构成、职能及其发展变化、家族与人员构成和制度的废止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21]赵冬晖探讨了勃极烈官制的特点,强调“勃极烈官制带有浓厚的血缘关系色彩,勃极烈职位完全为少数金室显贵所独占,他们职务终身,地位极高,权力很大,作为皇帝以下的最高官员,共同议论、决定和处理国家的一切大事。”[22]杨保隆撰文论述了金代废除勃极烈制度的最初动因。[23]王景义论述了金代勃极烈制度的历史作用。[24]赵玉英则重点考察了勃极烈制度的运行机制,勃极烈制度下的集体决策及其对皇权制度的制约等功能,表现了这一制度的民主性特点,勃极烈制度的产生、废除,以及集体决策机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深远的历史影响。[25]
张博泉对金朝天会四年建尚书省进行了细致研究,指出天会四年“建尚书省”是金太祖天辅七年“设中书省、枢密院”与金熙宗全面推行汉官制的一个中间环节。[26]吴凤霞从金代尚书省的若干问题专文进行了探讨,[27]还总结归纳了辽金元三朝汉官制中省制的特点。[28]程妮娜从金代三省制度形成、发展的实际出发,探讨其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特点。[29]程妮娜还撰文对海陵官制改革、一省制组织机构的特点以及发展变化进行分析探讨。[30]孟宪军论述了金代尚书省的建立发展,强调尚书省的变化过程就是女真族封建化的过程。[31]
张博泉较全面地阐述了金代黑龙江女真人上层汉化的过程和特点。[32]程妮娜研究总结了世宗、章宗朝任用宰执的政策。[33]武玉环对赵翼“金中叶宰相不与兵事”的观点进行了考辨,同时对章宗时期和章宗以后尚书省与枢密院的关系进行了考察。[34]孙孝伟对金朝宰相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35]
王世莲对金代考课与廉察制度给予关注。[36]蒋松岩从御史台的产生、人员组成与职权,御史台在金代前中后三个时期的发展变化以及御史台的特点和作用三个方面撰文进行了论述。[37]一丁和徐松巍发表多篇有关金代监察制度的论文。[38-43]程妮娜探讨了金代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运作机制和民族特点。[44]程妮娜、马凯对金末御史大夫的人数和人员构成进行了考辨并发表成果。[45]
李玉君对金朝专门的宗室管理机构大宗正府进行了探究。[46]闫兴潘研究了金代的翰林学士院制度。[47]郭威《金代户部研究》、[48]孙久龙《金代礼部研究》、[49]田晓雷《金代兵部研究》[50]分别以金代户部、礼部和兵部为研究对象,对其沿革、机构、职官和官员群体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宋卿对有金一代宣徽使进行了研究。[51]
20世纪60年代,张博泉对金代猛安谋克的研究奠定了其在金史学界的地位。1980年后,张博泉等对猛安谋克制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程妮娜注意到猛安谋克官制中的汉制影响,关注女真族封建化中汉制与本族交融化问题。[52]王晓静以出土发表的36方金代猛安、谋克官印为研究对象,对金朝的制度进行了研究。[53]
程妮娜《金前期军政合一的统治机构都元帅府初探》对都元帅府的设立、发展、变迁做了深入的研究。[54]《金前期军政合一机构都元帅府职能探析》[55]一文对金代前期都元帅府的五个方面职能进行了详尽探析。靳静探析了金朝殿前都点检的渊源、地位和职掌、任选和转迁等问题,指出殿前都点检是选拨枢密院长贰的最佳人选之一。[56]王尚致力于金代招讨司的研究,[57]王峤在金代统军司研究上有所建树,[58]胡珀则对金朝枢密使多由宗室和皇子出任进行了考证。[59]
李涵对金初的汉地枢密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60]唐英博则对金初枢密院的建制进行了辨析。[61]王灏对金初枢密院的设置、合并及最终消失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62]程妮娜认为金初路制“体现了以女真族为统治民族、以女真族奴隶制为主而形成的具有多种制度并存的明显特点。同时也是由奴隶制政权向封建制政权过渡时期的产物”。[63]程妮娜指出“金初府、州、县制度仅实行于原辽、宋封建地区,具有鲜明的时代和地域特征”。该制度发展成为统一的金朝府、州、县制度,是金政权封建化变革的重要起点和组成部分。[64]杨清华对金朝后期的行枢密院的设置、官制及其职能作用给予了关注并有研究成果发表。[65-66]陈志英致力于金代转运司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67-69]孙久龙发表了以金代盐使司职能和盐使司职官特点为论题的论文。[70-71]武玉环从金代县级官吏的选拔途径、金朝县级官吏的职责、金朝对县级官吏的考核对金朝县级官吏的选任与考核进行了系统的研究。[72]李方昊对金朝县官选任制度进行了考察,[73]此外还对金朝的散官制度加以探析。[74]李鸣飞主要根据《揽辔集》所载金大定二年的散官制度恢复出金代散官表,利用这张新恢复的散官表和《金史·百官志》所载金代后期散官表进行了对比研究,可以重新认识金代散官制度的渊源。[75]李方昊对金代府州体制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对金朝府州的分布、建制和府、州长官的人事管理及府与州职能均有论及,可以从一个侧面解析女真族在政治文化方面融入中原社会的过程。[76]
综上,笔者主要对1980年以来专家学者金代官制研究成果加以综述,由于部分内部刊物和年代较早、查找困难的论文没有找到,学位论文则主要介绍了博士毕业论文,少数涉及硕士毕业论文,难免有挂一漏万之嫌,加之自身学力不足,错舛谬误之处多有。总体来看,金代官制各个方面几乎均有专家学者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但是美中不足,目前还未有一部《金代官制研究》专著面世,还需我辈后学者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