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1936年东北地区鸦片专卖制度探析

2019-01-28 03:11黄娇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东北地区申报日本

黄娇

摘要:1932年,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扶植建立傀儡政权——伪满洲国,随后指使其在整个东北沦陷区策划并推行鸦片专卖制度。本文通过简要回顾1932年之前日本在“关东州”进行的鸦片贸易情况,进而通过分析《申报》等报刊的报道,研究东北地区鸦片专卖制度的具体推行情况,最终揭示出鸦片专卖制度的影响和实质。

关键词:日本;东北地区;鸦片专卖;申报

doi:10.16083/j.cnki.1671-1580.2019.01.037

中图分类号:K25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9)01-0162-04

鸦片专卖制度是日本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所推行的鸦片政策的具体内容之一,目前学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大多在于不同时期鸦片政策的演变及不同地区的特点方面,专门通过《申报》等报刊中的报道对鸦片政策的具体推行研究较少。《申报》从1872年4月30日创刊至1949年5月27日终刊,记载了清末至民初近80年的历史,其中不乏对1932-1936年东北地区鸦片专卖制度的有关报道。另外,报纸报道具有及时性,通过报道能把当时鸦片专卖制度的具体推行情况直观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一、早期关东州地区的鸦片贸易情况

日俄战争后,日军占领了大连和旅顺,继承了沙俄从中国所攫取的长春以南的全部权利。1905年12月,日本通过《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攫取了改建和经营安奉铁路以及开发鸭绿江右岸森林等权益,辽东半岛的南端部分划定为其租借地,并设立军事管理机构。

20世纪初期,东北地区的商人只需向殖民当局缴纳特许费即可获得鸦片贩卖权。受到中国各地禁烟运动广泛开展等因素的影响,各地鸦片价格迅速抬升,商人看到有利可图,纷纷加入鸦片贩卖中。

如表所示,1907-1920年殖民当局所征收的特许费逐年递增,1915年以后更是飞速上涨,殖民当局通过征收特许费所获得的收入不断增加,收费总额的增加意味着获得鸦片贩卖权的商人数量也在激增,这些政策实际上容许和鼓励了东北地区的鸦片贸易。

资料来源:王宏斌:《鸦片——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1895-1945)》,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4页。

另外,当时日本人和韩国人在东北地区的商埠拥有所谓的“居住和经营的自由”,实际上这就是治外法权。利用这层保护伞,这些外国商人公然开设烟馆。对此,时人有着详细记述,日本在我国直接管辖之商埠地内则行其武力包庇政策:即凡有日韩人开设烟馆而受中国警察干涉者,日本领事馆之警察,必出而保护之,日韩人之家既不便直接差搜,如是中国官员惟有派警从远处监视,遇有出人人必加以留意;然一有干涉,即诬中国警察为强盗,立有日警以武力对抗。到了20世纪20年代后期,东北地区烟馆林立。据估计,“沈阳的日本租借地有鸦片烟馆200余家,吗啡馆10余家;长春的日本居留地有鸦片烟馆500至1000家。”最严重的是南满铁路沿线地带的日本人居住区,已经完全成为了贩毒的据点。就这样,东北地区实际上出现了一条完整的鸦片贸易链条,链条的背后是一个日本警察庇护下的巨大保护伞。中国警察既无法查处前往烟馆吸食鸦片的烟瘾者,也无权监管日韩人所设的烟馆,稍有干涉即会受到诬陷,遭到日警的武力对抗。因此,有烟瘾者只要踏入日租占地均可自由吸食鸦片,毫无限制。

殖民当局对鸦片的股利政策致使越来越多的东北人民沾染鸦片毒瘾,特许费的征收也让日本商人通过鸦片获得了巨额的经济利益。总之,日本在關东州早期进行的鸦片贸易活动,为后来在东北地区推行鸦片专卖制度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二、1932-1936年东北地区鸦片专卖制度推行情况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整个东北。次年,日本扶持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成立“满洲国”。伪政权的建立为日本在东北地区推行鸦片专卖制度提供了便利。1932年2月,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及其他日本官员筹划成立“专卖公署”,东北地区的鸦片专卖制度进入了筹备阶段。

1932年11月30日,伪满政府《鸦片法》正式颁布,标志日伪鸦片专卖制度在东北地区开始实施。《鸦片法》规定:已成年而有鸦片瘾的年满25岁的烟民,由政府认可后可以吸食;鸦片的种植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鸦片制造由政府统一进行;鸦片买卖也必须由政府指定认可等。违背上述规定者,处7年以下徒刑或7000元以下的罚金。从字面上来看,《鸦片法》限制鸦片吸食并将鸦片流通正规化,但实际上鸦片的扩散并未受到真正的限制,另外,将鸦片种植、收买等各个环节都划归政府管理,也只是为了将鸦片贸易中的政府可得利益最大化。

首先,《鸦片法》规定25岁以下的人不得吸食鸦片,但在法令颁布第2年,根据伪民政部调查公布的结果显示,25岁以下烟瘾者约320万人,共占有全体烟瘾者36%的比例。1934年4月8日《申报》刊登《日在东北烟毒政策概观》,“據偽民政部調查公佈、十五歲以下吸烟者、佔百分之十三、二十五歲以下者、佔百分之二十三、三十歲以下者、佔百分之三十三、實數九百餘萬人、三千萬同胞中、已有三分之一人口、染受鴉片毒害”,可见,吸食鸦片没有受到年龄的限制,不仅25岁以下的烟瘾者没有根据法令得到控制,葚至对于约117万15岁以下的烟瘾者,政府也漠视不管。另外,鸦片专卖公署还发布通令,将各种鸦片减价销售,降低烟瘾者购买鸦片的门槛,也诱使未感染烟毒的东北人民沾染烟毒,变相地鼓励东北人民吸食鸦片。1934年11月12日《申报》刊登《东北日军厉行鸦片专卖烟毒政策愈来愈凶》,文中记:“四平街自奉到鴉片專賣公署之通令後、即將各種鴉片大减其價、惟波斯土照舊、一等西土、原領價每兩大洋三元四角、今落至二元八角一分、二等西土、原領價三元一角八分、今落至二元四角八分、運費在内、合計每兩竟减去大洋六七成。”通过这种“薄利多销”的销售方式,烟瘾者得到更多的鸦片,难戒其瘾;未染烟毒的东北人民更容易购买到鸦片,侧面促使了烟瘾者人数的增长。

其次,鸦片种植方面,所谓的限制种植只是将种植区域集中划分的遮羞布,实际上鸦片的种植面积始终只增未减。伪财政部长熙洽奉日方之令,根据东北不同地区气候及土地特点,以热河地区为主,吉林、奉天地区为辅划定具体的鸦片种植区域,将鸦片种植以政府为指导,进行区域化管理。1934年4月8日《申报》刊登的《日在东北烟毒政策概观》中,记有:“奉天指定長白·撫松·安圖·臨江·四縣、吉林以土質適宜、指定延吉·汪清·和龍·琿春·东寗·寧安·穆稜·渤利·密山·虎林·樺川·富錦·同江.寶清·僥河·撫遠·依蘭等十七縣、奉吉兩省種植、多毘運韓界、係日人要求利於保護之意、黑龍江因地質較寒、不適栽植未劃定區域、热河縣份雖少、而素以產煙著稱、故指定朝陽·阜新·開魯·魯北·天山·林东·赤峰·建平·園塲·凌源·凌南·平原·承德·建平·豐寧·等十六縣、可謂毒化已遍全東北。”黑龙江地区地质较寒,不适合种植因而未划区域;吉林、奉天地区虽土质适宜,但毗邻韩国,日人出于保护意图,只划定部分县区种植鸦片;热河地区在当时已是鸦片重点种植区,虽县份少,仍划定十六县为鸦片种植区。1935年9月,长春“鸦片专卖公署”召集东北全境各地“鸦片专卖公署署长”,召开鸦片栽植区会议,根据制度推行的具体情况,准备在东北地区现有基础之上,继续扩大鸦片种植面积。1935年10月1日《申报》刊登《东北全境决扩大种植鸦片》一文,“决定明年度鴉片栽植區域面積、較本年增多六十九萬畝热河錦州安東間島三江濱江等六個鴉片栽植區域、均一律擴大原有面積”,在鸦片产量较多的热河、锦州等区域,再寻找适宜鸦片生长的土地划为鸦片种植区,地尽其用,提高鸦片总产量。

最后,鸦片收买方面的规定也是为了实现日本扩大敛财的目地。起初由各鸦片专卖公署分蜀制定具体收买人负责,但收买人组织涣散,缺乏统制,后决定组设大满号和大东号两个公司专职负责鸦片收买,使各地出产的鸦片全数归人专卖公署。大满号专管热河西部的鸦片征收工作,东部及其余地区则由大东号负责。1934年5月27日《申报》刊登《日伪鸦片政策组设大满公司资本一佰万元毒化四省民众》,文中提到:大满公司“於四月二十日接到偽財部之許可命令、該公司擬收買热河省及興安西分省價值一千萬元之鴉片、該鴉片在專賣署每兩抽收一角内外之手續費、自創立以來(4月1日至5月27日)、已收買價約三十萬兩之鴉片。”仅大满一个公司,在成立后的不到两个月时间就收买到约30万两的鸦片,由此可见,专职专责收买鸦片效率的提升,亦可见鸦片种植区域化管理后鸦片种植产量的巨大。简言之,大满号和大东号两公司将鸦片低价收入,高价卖出,所得收益全部归专卖公署,为日伪政府所有。

三、日本在东北地区推行鸦片专卖制度的本质及影响

在日本鸦片专卖政策的大力推行下,东北地区吸食鸦片的烟瘾者人数不减反增,烟毒遍布整个东北。1934年12月23日《申报》刊登《东北各地鸦片吸户之调查》:“偽京鴉片專賣總署調查、1934年十一月份、東北各地鴉片吸戶、統計八二六三零戶、此係在各當地領證吸食者、其未經領證偷吸者、尚不在此數、各大都市領證吸戶詳數、計長春一四零七零戶、奉天二六四六四戶、吉林二四四九戶、黑龍江九二九六戶、哈爾濱六九九一戶、北滿一三零九戶。”不论是官僚富豪,还是平民百姓,都沉迷于鸦片烟毒之中。1935年,傀儡政府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现东三省人民有鸦片瘾者约九十万五千七百余人,中白面等烈性毒品之毒者二十一万七千五百余人,约当全人口总数百分之三,其中已有三分之二无法救治,毒品传播之广而且速,实堪惊人。”具体的数字表明,日伪所推行的鸦片专卖制度使鸦片烟毒在东北地区大肆弥散,众多东北人民的身心俱受烟毒之苦,根本是一个反人道的鸦片毒化政策。

沦陷后的大量东北底层民众,特别是青壮年们,由于经济的限制无法人关内求学,由于世道的限制也无法人关内谋事,每日无所事事,而吸食鸦片,不但可以打发时间,使他们从苦闷的情绪中短暂地逃离,还可以放松日人对他们的警惕,因此也选择沉迷于鸦片烟毒之中。恰如时人所论:“一般青年自己知道,在东北是存在不住的,但是又有何法呢?赴关内求学吧,谁都知道东北农村破产,无能为力矣。赴关内谋事吧,当此人浮于世之秋,尤非易事。于是就寻花问柳,出人烟馆。既可以消遣时光,又可以解除苦闷,又可以减轻日人之嫉视。”学龄青年们甚至荒废学业,沦为“游民”,造成东北地区社会道德风尚的严重破坏。“笼罩以一层云雾弥漫的黑幕,使那般人的眼中只看见荧光般的油烟,尺许长的烟枪,和几个黑籍界中的同志,在一吞一吐間,已觉得人生之乐唯此而已,哪里还想到什么世界的大势、民气的消沉和轰轰烈烈的革命大事业。”在鸦片烟毒的笼罩下,东北地区人们的反侵略意识越来越弱,进一步加深了东北地区的被殖民侵略程度。

鸦片专卖制度使得越来越多的东北人民沉迷烟毒,也为各地的鸦片专卖所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客源。1933年11月4日,《申报》刊登《日本毒祸我东北》,文中根据伪满洲国鸦片专卖一区的预算案显示:“估計鴉片專賣之餘利、其數約達每年日金一千萬元、其所銷之鴉片、每年約達三千三百萬日元、規模之大可以想見。”到1934年4月8日,《申报》刊登的《日在东北烟毒政策概观》中,“吉林域内、已有四十家之專賣所、每日每家至少可進欵二百元、合計可人八千元左右、長春已改偽京、人數較前大增、故其鴉片收入、亦倍於吉林省城、遼寗所銷之鴉片、尤較吉林為多、每日可銷萬元、哈爾濱區銷貨更多、日可收入一萬六千元、至黑龍江·興安·热河三處、因其位處偏僻、各個收入、可以吉林之半數衡之、但每處每日尚可收入四千元、合計三處每日可共收一萬二千元、總計以上各處、每日至少可銷鴉片五萬餘元、可見日人之黑化政策、其為茶毒、難以統計矣。”鸦片贩卖使日本获利巨大,再加上走私等活动,日本在东北地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当时日本通过鸦片专卖所得利润不仅用于扩充伪满政府财政收入,而且用于收买抗日游击队,这也引起了国联顾问委员会的注意与斥责。1938年12月2日,《申报》刊登《日方鸦片专卖内幕》,文中指出“國聯會國際毒物部已一再申述日本毒害中國民族、而日人仍毫無顧忌、特務部於毒物一頊、月人六百萬元、资助日軍侵略中國、該款之一部份、則妄圖用以‘收買游擊隊特務部除營大量輸入鴉片而獲利外、零售者所獲之利、復被其搜括十分之四、據云、零售者每售鴉片一兩、特務部取其十分之四、偽‘維持政府取其十分之一、零售者所獲僅半、然尚須撥一部份‘取歡於偽‘上海市府之偽‘警官與日憲兵。”可见,日本在东北地区所推行的鸦片政策不只是攫取利益的经济政策,一定程度上也带有其政治目的。通过收买游击队,削弱东北地区中国人民的反抗力量,维护日本的殖民统治。

四、结语

日本在中国东北推行的鸦片政策,是日本对东北地区殖民统治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早期关东洲实施的鸦片贩卖活动的基础上,日本利用鸦片专卖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东北地区的鸦片贸易,用具体的明文制度将鸦片流通公开化。制度的推行除了使烟瘾者身心俱受鸦片烟毒之苦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们的反侵略意识,加强了日本对东北人民的控制,使殖民程度不断加深。另外,日本通过鸦片专卖制度所攫取的巨额利润表明:鸦片专卖制度是日本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所实施的带有经济掠夺目的的敛财援战的行为。另一方面,鸦片专卖制度不单是一个经济政策,也带有其政治目的。日本占领东北后继续对外东南亚等地区进行殖民扩张,然而国内经济发展难以供应军备所需,鸦片专卖制度所带来的巨额收益除了维护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也间接性地加速了日本政府继续侵略扩张的活动。

[责任编辑:周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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