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嘉仪
保险科技最大的特征在于创新技术的运用和对保险生态系统的颠覆。简洁来说,科技是源动力,我国现有的保险体系是框架与筋骨,在数据与技术的驱动下,保险科技带动传统保险业与现代互联网保险行业,正从需求端的长尾需求整合到供给端产品改革创新实现行业的延伸和发展。
当前保险科技发展呈现出大额、频繁化的资金导向特征。根据《2017中国保险科技行业投融资报告》,截止17年底,我国保险科技行业发生的私募股权交易总金额超过113亿元人民,行业的企业融资数和大额融资事件的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另外在投资轮次和各轮次融资次数上,保险科技公司的资本认可度逐渐提高。
目前在我国除了传统保险公司外,互联网保险公司、中介类公司和技术赋能者等多方主体已经积极参与到保险科技研发与运用的浪潮中。
大部分传统保险公司,在自身拥有客户资源和销售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用、开发和应用保险科技,试图借助保险科技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已有客户的用户粘性,同时挖掘潜在的碎片化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吸引新用户。互联网保险公司则凭借其在大数据上的数据挖掘与技术运用优势,收集利用内外部的大数据资源实现产品更精准的定价和风险评估。而保险中介平台关于保险科技的应用则更多的体现在其则衔接服务上,借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更好地连接了客户和保险公司。技术赋能型公司则更像是保险行业的技术工具输出者,利用大数据技术、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为相关公司提供服务与帮助为其实现业务的拓展与推进。
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被应用于产品创新、保险营销和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正在全方位重塑保险业。其中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发挥着最普遍和最重要的作用。
大数据技术帮助险企在营销、承保、运营、风控等环节创造经济价值。营销方面,保险科技对客户信息进行量化处理分类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最终实现精准营销,提高用户粘性;承保方面,大数据的运用有助于潜在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挖掘与精准定价;运营方面,借助历史数据累积险企可实现半自动化的处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人工成本;风控方面,大数据分析可精确识别潜在风险,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给险企带来的损失。
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企在承保报价、理赔和反欺诈方面实现效率提升。承保报价方面,人工智能可与客户进行简单的交流并按照一定程序为客户进行保险知识普及、产品导购,帮助客户实现自助投保。理赔方面,人工智能系统帮助险企收集分析客户理赔信息,预防疏漏,运用图像识别等技术帮助保险公司优化定损流程,提高用户理赔效率。反欺诈方面,基于反欺诈模型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评估评估客户承保过程中的风险,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最大限度降低被欺诈的概率,减少损失。
区块链技术帮助保险公司进行客户信息多渠道整合,实现客户账户统一管理和业务效率的提升。在信息的保存与验证上,记录投保人、被保险人病史信息、投保历史等信息确保其身份真实性;记录出险时间和地点,确保保险时间发生的条件真实性。在理赔环节自动进行信息验证,节省渠道和环节成本。
保险科技的运用带领保险企业走出“价格战”外的新生存之道。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帮助险企实现从传统的“依车”定价到更加精准的“依人定价”,在定价和核保环节实现差异化、效率化。在定价环节搜集用户信息、构建用户画像、分析用户行为特征,在识别潜在风险和精准定价上实现差异化,同时降低道德缺失带来的损失。在核保环节从事前的声音指纹识别到事中的案件信息接入网络并构建关联图表,再到现场的图像识别、车辆定损,目前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帮助下险企已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风险管控能力同时降低了人力成本。
基于保险科技的互动式健康保险是带领传统健康保险走出老化困局的转型新趋势。人工智能在可穿戴设备或手动输入建立的用户健康大数据的基础上,将用户标签化、个性化,一方面构建更加精准的用户画像并不断追踪用户健康状况、督促用户改善健康,实现数据获取与个性化健康计划实施的良性循环,使得健康险的功能不仅局限在风险保障上,更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互动式健康服务。另一方面,保险科技对用户健康信息的追踪与用户健康状况的自主管理和改善将很大程度降低出险率,提升险企的盈利空间。
区块链的出现从不同方向解决保险业中存在的欺诈、信息不对称、数据安全与理赔问题,颠覆传统保险模式。首先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信息具有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的特点,在身份认证和历史信息的记录上可大幅降低保险公司核对信息的高昂成本,有效降低反欺诈成本。其次区块链具有高度信息透明性的特征,最大限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信息在消费者、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相关金融和监管部门间的充分流动,使得保险市场主体充分沟通交流,更接近信息完全市场。另外区块链分布式的信息记录方式,避免了部分信息的缺失破坏导致整个数据库的毁坏,公钥和私钥的应用保证了数据所用者的信息安全。拼接区块链技术实现的智能合约自动理赔将大大减少保险公司人力理赔成本,最大限度减少人力操作,增加险企效益。
保险科技首先将面对技术尚未发展完善带来的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致数据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带给客户极大的损失。物联网、车联网、人体感应设备上记录了大量保险服务数据,使得潜在的泄出被保险对象数据的渠道增多。如何保护这些数据不被乱用,或者避免侵犯被保险对象的隐私,这类风险值得思考。另外数据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保险科技的作用发挥,目前行业信息交互性较差,保险公司互联网化的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数据匹配度较低,存在数据孤岛,使得保险科技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保险科技系统设计的缺陷与互联网实时交互的复杂性增加出现操作风险的可能性。保险科技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设备、产品和系统还处于研发试用阶段,产品的数字化、场景化、碎片化创新程度过于新颖,在创新时存在违背保险产品大数法则和为获取客户关注度而突破创新边界的行为,瑕疵和漏洞的出现不可避免。再加上很多企业为了追求短期效应,还没有完全测试完毕就把相应的保险产品推向市场,缺乏对内部员工严格系统的培训,可能会出现因为操作人员不熟悉操作程序造成错误操作的行为后果。
保险科技的复杂性和高门槛致使相应的法制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风险。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如果没有跟上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科技企业就可能利用保险监管政策、监管规则、监管标准的漏洞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如高管卷款跑路、消费者难以偿付等,构成严重的法律风险。这不仅要求法律法规与保险科技的发展不断契合,还要求监管部门具有创新的态度。
保险科技在保险领域的商业模式的探索与运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以数据为导向的定价机制使得保险产品价格的改变、更新速度更高,产品策略变化更快。在保险科技支持下,价格比较会迅速地在网站上体现出来,增大市场波动,使得保险周期迅速改变,更加难以预测。能否承受创新带来的代价,是每个涉及保险科技的参与主体需要权衡和思考的问题。
传统保险企业要想通过保险科技实现领先与超越,应该从战略、文化、组织和能力四个关键领域加强数字化建设。明确具有长期性、突破性的数字化战略定位,将数字化战略与经营战略挂钩,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敏捷把握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重视数字化人才建设,积极引用相关人才;加强数字化渠道的搭建与完善,推进以数据为驱动的决策制度流程,加快实现流程自动化,加强数字内容以及数字用户体验应用的创造能力。在行业内加快构建共享共用的大数据平台,建立起保险企业科技创新的底层设施,为连接保险业内部和上下游产业奠定坚实的基础。不断拓展与行业外科技公司、保险公司的技术沟通、平台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平台互建。
新兴数字化保险机构应当确立个性化产品与服务定位,抓住用户需求加强产品开发,充分利用保险科技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在保险数据基础上,最大限度开发挖掘客户潜在保险需求,制定个性化保险产品。同时尝试向更多生产、生活场景进行保险产品的延伸,满足消费者不同场景与层次的需求。更好地获取与筛选互联网大数据,增进对客户信用风险及行为特征的了解,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给出更精准的产品报价和更全面的保险服务解决方案。引进人才促进保险科技的可持续发展,为保险行业的改革创新提供不断的发展动力。
保险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外部良好政策和监管环境的支持。有关机构应该制定完善保险科技监管的规则和体系,根据行业发展的实时状况不断更新相应的发展支持政策与具有贴合性的监管政策。另外不同于传统的保险行业监管,面对保险科技的实时更新发展,有关机构应该跟进时代发展的潮流在传统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技术水平,与保险科技发展相适应进行高效监管。最后行业间、区域间的监管联动,将有助于保险科技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促进保险科技的深层次宽领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