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加快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杭州市余杭区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根据《杭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及时拟订了《余杭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前期调查摸底,结合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工作,对照“需求导向、配套完善、便于启动”3个选址条件,研究确定有开发条件、有租赁需求、有建设意愿的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试点项目地块,最终确定了星桥街道枉山社区为余杭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社区,试点面积为15亩。在属地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该宗地逐步完成控规调整、土地规划局调、农转用报批、发改项目立项等环节,目前已完成土地供应工作。6月25日,项目EPC招标开标,中标企业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桩基部分预计7月份办理施工许可证,7月底前实现项目开工。下一步,余杭区将继续服务指导工作,推进试点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