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何玲
日前,江西萍乡农商银行陷入“助学贷款风波”。为追讨逾期助学贷款,该行公布141 名大学毕业生的姓名、高校等信息。其中,大部分学生的逾期金额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金额最高的一名学生逾期11890.96 元,其余所有人逾期金额均在1 万元以下。有16 名学生的逾期金额在100 元以下,其中最低的一名学生仅逾期3.47 元。
在对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日益重视的当下,江西萍乡农商银行此举引发广泛争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助学贷款通常是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因为学生没有抵押物,也没有担保。虽然学生有让辅导员等领导签名做见证人,但他们并不是担保人。所以在这些贷款上,由于没有抵押和强担保,银行的资产保全能力就会相对弱一些,这也是银行可能采取这种迫不得已手段的原因。”
记者梳理发现,社会对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公布助学贷款逾期学生名单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一是公布助学贷款逾期学生名单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二是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公布信息的程序是否合理?三是公布名单前,学生是否知情?
从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公布的逾期贷款学生名单来看,公布名单信息主要包含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逾期金额和住址,不涉及个人身份证、电话等信息。
对此,《新京报》发表文章《催收助学贷款,银行“公开信息”侵犯学生隐私权》指出,这样的信息公开,也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之嫌。尽管这则催款通知中没有公布这批欠款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等核心信息,但有的家庭住址信息之详细,已能精准定位当事人。
明确何为隐私信息,是讨论银行是否侵犯个人隐私问题的关键。记者注意到,8月22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等提交审议。该稿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表示,对“隐私”的定义加入了“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这一限定,扩大了隐私的界定范围,增加了判断的主观性和灵活性,这意味着权利保护和行为自由的界限要在不同场合、不同个案中加以判断。
记者注意到,从萍乡农商银行的介绍来看,此次催收通知针对的应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江西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
业内人士表示,公布名单是有根有据的。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银行在媒体上公布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网络公布。第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的通知》中要求:为有效防范助学贷款风险,各经办银行应以学校为单位,在公开报刊等信息媒体上公布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对不讲信用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公开曝光。第三,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借款人逾期不还贷款的,银行有权公告其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资料。
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曾杰表示,在本案中,由于央行已经明确规定银行可以公布逾期贷款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这里萍乡农商银行的做法就是符合规定的,此案中不涉及公布贷款学生的身份证等私密信息。
有学生反映银行在公布名单前没有联系和提醒学生,这也是导致他们没有及时还款的原因。“本人非常注重自己征信的,名下有信用卡、房贷和其他贷款,只有助学贷款有严重逾期,其他的信用记录一次逾期都没有,目前已经结清。”一位名单上的学生给《潇湘晨报》发私信解释道,称这不是学生单方面责任,银行要负主要责任。
在这位学生看来,银行主要有两方面责任:一是银行宣传模糊,不到位。“我2012年贷了一笔6000 元贷款,当时老师跟我说这个是10年免息的贷款,当时贷款的人特别多直接就签字了。自己也不懂,合同也没注意看。”这位学生说。
二是银行没有履行提醒义务。这位学生认为,“对于逾期的学生,银行一个电话和短信都没有提醒。就算联系不到人,也可以发逾期催收函,邮寄到贷款人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作为提醒吧。”
记者注意到,在催款通知中,银行也强调了5 种逾期后果,一是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二是影响个人信贷,三是违约信息保留至少 5年,四是逾期严重无法坐高铁、飞机,五是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当事银行具体负责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解释道,很多人留的电话已变更,地址是学校的,或地址不详细,或是错误的,“我们跟教育局沟通过,是找不到人了才这样做的,不会随便公开,我们只是通过这种途径去找他们。”
支持银行此举的网友认为,“这是一种有力举措,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学生既然在借款时与银行签订了合同,就有责任有义务按时还款,本不需他人提醒。银行既然通过多方途径联系不上学生,那么公开曝光信息、催收贷款就是正当手段。”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找不到逾期学生当事人,所以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媒体上公布逾期学生名单程序上也是有依据的。至于网友说的只欠几块钱的学生名单也公布了,只能说银行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办事,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公平公正。
从梳理银行和学生两方面的声音可以看出,银行和学生都有自已的“无奈”。一方面,学生对助学贷款政策了解不透彻或者没有及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更新个人联系方式;另一方面,2018年萍乡农商行不良贷款率高达13.68%,银行不良贷款太多,不仅对银行收益是个不小的挑战,更影响其参与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记者注意到,此次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公布的逾期贷款学生名单并非“首创”。2006年 6月,一份篇幅不大的银行贷款催收公告出现在某省内媒体上,部分未偿还贷款的学生名单出现在上面,涉及至少4 所高校的263 名毕业生,期限内再不归还,银行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2007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和北京分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分别公布了欠款逾期一年的500 名和1200名学生名单,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有网络媒体采访到了一位逾期学生,她表示从未想过赖账,但确实对借贷条款不甚了解:“当时办这个的时候是我爸爸担保,我按的手印,我没有细看那些条款只知道要八年之内还完,我就没有急着还完。后来因为太久了,我的贷款合同丢了,上大学时的手机号码也换了。就算联系不到我,我父母的手机号码都没有换的,你可以联系我父母,但他们没有联系我父母。我欠的钱也不是很多,从来没有想过要赖账,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标准是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 元。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开始偿还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毕业后3年为还本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第4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此外,助学贷款还有针对特定群体的政策,比如应征入伍、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都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但由于学生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不了解,可能耽误还款。
一名国防生表示,他在学校上完两年学以后去了部队,回来后不久发现银行卡有欠款,就立即补上了欠款,但多还了三百多块的利息。他曾向学校负责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部门咨询,当时工作人员称国防生的助学贷款是由学校还款,“可能他们对这方面的业务也不太了解。”
究其原因,许多学生不是没有还款能力,而只是对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以及违约后的责任不了解。媒体评论人王心禾认为,江西萍乡农商银行此举对广大助学贷款学子和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多警示意义:贷款学生应及时还款,不能还款的要及时联系银行申请延期或者救助支持:否则,根据目前规定,银行除了可以计收罚息、起诉到法院外,还可以把个人失信信息录入个人信息档案,学子们未来更多的贷款申请都会受到影响。银行方面,可以在每届学生毕业前夕,抓紧普及欠贷不还的法律常识,用法律保护好银行权益,也保护好学子们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