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

2019-01-27 10:01海南省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4期
关键词:市县管理体制职责

●海南省委编办

海南省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海南省的重大历史使命。海南省及时谋划研究,抓紧组织实施党政机构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突出“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特色,为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领导体制

从决策体制、协调机制、运行机制三个层面改革创新领导体制,加强海南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工作的领导,形成全国独一的,贯穿省、市县两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领导体制,确保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一是建立科学决策体制。组建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加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牌子,负责审议并组织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

(港)建设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及各领域对外开放重大事项。二是建立密切协作机制。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的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46家成员单位建立起联系协调机制,18个市县组建议事协调机构,在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统筹下明确职责分工,密切联动协作。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组建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边海防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其办事机构列入省委工作部门,增强省委对意识形态、网络和信息安全、国家安全、反走私等领域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防患化解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各种风险。

二、服务“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管理体制

一是围绕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推进体制。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省委工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中长期改革规划。在18个市县依托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等党委工作部门组建综合协调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机构。组建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综合协调全省人才工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提供人才支撑,构建人才管理服务的完整体系;改革口岸管理体制,在省商务厅加挂“省口岸办公室”的牌子,推动贸易和口岸融合管理,服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二是围绕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新资源规划和生态环保管理体制。组建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陆地、海洋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实现国土空间管制与自然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从全国的情况看,是职能配置最为集中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系。三是围绕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创新旅游文化管理体制。组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突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定位,构建以旅游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新体制,形成海南特色机构职能设置,促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等融合发展。四是围绕打造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创新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整合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人防等机构职能,形成职责整合力度最大的军民融合发展管理体制,提升平战结合、军地协调水平。

三、强化党政部门服务职责,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职能体系

将转变职能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关键,在改职责、转职能上出硬招,切实建立起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要求的党政部门职能体系。一是对标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加强党政部门相关职责。找准党政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职能定位,将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发的指导意见》的356项责任事项、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184项责任事项,一一对应落实到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中,形成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要求的职能体系,为探索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打好基础。二是对标一流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将放管服改革精神融入到部门“三定”规定中,全面优化各部门服务12个重点产业的职责配置,避免职责交叉、边界不清问题。同时,强化发改、商务、金融、公安等部门在投资、贸易、金融、口岸、反走私等风险防控的职责配置,健全综合治理和监管协调机制。三是对标“多规合一”建设布局导向,调整党政部门职责。推动空间规划管理职责同各类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管理职责的有效衔接,从体制机制上维护省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省总体规划鼓励的事项,相应强化部门服务职能;省总体规划限制或禁止的事项,相应强化部门监管职能。

四、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行政资源配置

前瞻性研究统筹各类编制资源的创新举措,积极开展在行政编制总量内跨层级、跨系统调整使用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等方面改革试点。按照现行政策,进一步挖潜增效、统筹管理,将有限的编制资源更多地往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倾斜。一是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统筹考虑此次涉改的5000余名行政编制,将编制资源尽可能向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任务繁重的部门倾斜。二是加大层级间统筹力度。在行政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大力挖潜增效,从原工商、质监等垂直管理系统中调剂3800余名行政编制下沉市县,保障市县设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巡察等机构需要。三是加大跨领域间统筹力度。支持各市县结合实际,统筹调剂使用教育、卫生领域的事业编制,用于引进紧缺人才,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民生事业。

五、探索设立法定机构,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保障机制

为探索构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富效率的体制环境,海南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政策,率先在省级层面探索设立法定机构,将专业性、技术性或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由法定机构承担。目前,正在按法定程序抓紧组建三个法定机构。一是组建省大数据管理局。整合分散的信息和数据管理职责,通过企业化、专业化运作提升大数据管理的能力和效率,有效解决信息化建设人、财、物投入效益较低等问题。二是组建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承担国际企业服务、招商代理、引进外资等专业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打造高效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平台。三是组建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探索职责明晰、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体制机制,营造更有利于国际医疗旅游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推进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创新提供先行经验。

六、深化市县党政机构改革,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创新事权划分模式。结合行政区划布局调整,前瞻性研究省、市、县三级事权划分,提出按照“多规合一”功能区定位为事权配置导向的改革思路,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收放结合划分事权,使各层级事权配置更加符合南北两极、东西两翼、中部生态保育的区域布局要求。二是创新机构设置。鼓励市县围绕执行中央和海南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等方面创新设置党政机构。比如,海口市设置江东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江东新区建设,打造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样板;设置总部经济办公室、会展局等机构,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职能定位。三亚市设置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委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儋州市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设置现代服务业和投资促进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三是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多规合一”框架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处罚权纳入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市县组建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执法监管层面推动国土空间管制执法向精细化、网格化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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