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昭旭 郝国安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的悠久历史,使得数量多、内容丰富、文化价值高的历史文化名城成为中国文化的特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持续推进中,历史文化名城经历了“破坏性”的开发与建设,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时期,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文化活力成为一项重要的时代任务。但是在实践中,受长期的落后保护观念及理论影响,使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面临着突破与升级的困境,很难发挥其深远的文化影响力。落后保护模式的影响力绝非形成于一朝一夕,在打破困境的路途中也很难实现一蹴而就的成功,其背后存在着多方力量的博弈。要想推动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就必须以综合的视角看待这些困境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克服传统保护模式下的消极因素。
由于我国进入现代化的时间较晚且整体进程不长,因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可以说见证了社会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完整进程,其既经历了现代化蓬勃发展对于城市建设的强大推动力,也直接面对着过热的“破坏性”建设对于传统文化遗产的冲击。在现代化事业取得一定成就之后,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强大价值、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历史文化再也不被视为滞后的文化象征,正相反,其被放到了新的战略高位,成为一国文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与呈现。在这一大背景下,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复兴为主体的相关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浪潮,旅游业、文化周边产业均取得了较大程度的突破,但也埋下了过度商业化、文化资源滥用的现实隐患。当前,由于相关经验的缺失,我国多数城市管理者尚未掌握成熟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理论,未能准确理解名城保护与城市整体发展的有机联系。这一转变不到位的思路在上层建设层面为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造成了困难,在实践中,割裂历史文化遗产本身与城市周边环境联系的保护模式、将名城保护过度静态化的保护模式、腾退式保护模式均是较为突出的问题。
首先,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多数城市陷入了只关注文化遗产本身的误区中。在这一落后观念的引导下,城市管理者及遗产保护者人为地割裂了文化遗产与周边环境以及城市整体的联系,使得文化遗产成为“孤岛”,背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当代、展现文化魅力的初始目标。同时,将历史文化遗产从其原生环境中剥离出来,使得城市管理者误以为可以在该人工划定的“范围”之外进行“自由开发”,导致文化遗产“孤零零”地存在于高楼大厦、钢筋混凝土这些所谓“现代化”的产物之中。从城市的整体格局来看,这一模式下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建筑不仅与其周边的建筑在风格、色彩、用料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使得城市景观呈现出“突兀”的消极视觉效果,而且名城建筑原有的景观视角也“沉没”在鳞次栉比的现代化建筑中,使得历史文化遗产原有的文化魅力无处可寻。同时,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历史文化遗产文化魅力的缺失,使得城市发展失去了深厚且源源不绝的文化养分,这必然会导致城市在未来发展进程中核心竞争力的削减。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城市管理者也存在着忽略城市整体化进程、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绝对静态化的错误观念,其中尤其以强调直接恢复特定时代的文化风貌为甚。城市本身就是历史进程的产物,其内涵及外在风貌也随着特定的历史特点而展现出多样化的形式,这正是城市持续化、积累化生命价值的体现。以北京胡同的形成与演变为例,当前人们所熟悉的胡同文化也是在元、明、清三朝浩荡的历史长河中积淀且不断改进而成的。可以说,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静态化、过度推崇仿古文化造成的千篇一律的文化重复,必将阻碍城市未来的发展进程。
除此之外,割裂历史建筑与人的有机联系、实施腾退式保护也是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历史街区、古城而将原本居住在其中的居民强制性、全规模迁移显然经不起历史检验。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使得效率、经济成为社会的主流话题,而历史街区中可以寻得的保留古风遗韵的交往方式、生活态度在这一大背景下价值凸显。生活在历史文化名城尤其是传统街区的人们传承着具有深远历史的传统价值观念,这种无形的文化遗产是一座城市文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城市居民形成乐观、积极、热心的生活态度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因单一地保护历史建筑而强制迁移原有居民,那么原有的街区外观即使得以保护,却缺失了千百年来蕴藏其中的人文精神,成为空洞的历史“空壳”。
第一,必须明确上层设计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整体发展的有机联系,要以整体的视角看待保护与开发的动态历程。整体性保护,既强调传统历史文化遗产外在形式上的完整,如历史建筑与周边环境的有机融合、传统建筑风格的展现等,更要求用整体的视角明确名城保护与城市文化内涵的联系,清晰城市发展进程与历史文化脉络的内在逻辑。在这一基本理念的指导下,传统与现代的深度融合应是城市管理者探寻的重点目标,要处理好新旧城区、历史街区组群与城市交通线路建设、城市文化设施开发的关系,使得两者的灵感均称为城市长远发展的重要动力。
第二,保护思路应遵循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统一的基本原则。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可以直观看见的物质文化形态值得保护,因为其是承载一个城市世代居民记忆的可视化载体;同时,蕴藏在其背后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也不可忽视,正是这些千百年来形成的生活态度、文化视角、道德伦理构成了当今整个城市的文化风貌,也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如何发展、采用何种观念寻求突破的思路布局。在旧城及历史街区的保护中,要尊重传统形态进行必要的修缮,同时在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当前社会的生活特点,使得老建筑中的居民能充分享受现代化基础设施的便利,在提升人居体验的同时,使得传统的文化价值在和谐统一的物质形态中得以传承。
第三,完善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的保护机制建设。政府应做好顶层设计,打破传统落后保护模式的影响,完成从一味追求效率到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策略的观念转变,为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引导性的指导。同时,要积极动员人民群众的力量,使得社会公众意识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这一社会性、公益性事业的历史地位,集思广益,畅通保护观念的搜集渠道,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赢得更加广泛的社会参与。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宏大工程,必须打破落后模式的思维限制,把握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整体发展的有机联系,深度融合物质文化遗产与精神文化遗产的价值,在城市整体化的视野下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全方位的高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