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丽群
近几年来,我国共享经济发展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其作为我国一个新的经济引擎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作用日益显著。据相关统计数据,2016 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达到 3.45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103% ;参与共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 6 亿人,比上年增加 1 亿人左右 ;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 万人,比上年增加 1000 万 ;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数约为 585 万人, 比上年增加 85万人。那么,共享经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形式?它的本质及其得以发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信用体系对共享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有何意义和作用?信用体系建设视角下共享经济发展的瓶颈又在哪里?该如何完善信用体系以推动共享经济发展?本文试图探讨这些问题。
共享经济的特点与理论依据。所谓“共享经济,是在“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使用权” 临时让渡给他人,以获取一定的报酬或经济利益,又称“分享经济”。共享经济将闲置的资源与技术特别是现代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嫁接,不仅可以解决由于供求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而且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从而实现闲置资源的有效再利用和进一步优化配置,进而通过实现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最终提高经济效率。共享经济的主要特点,是通过一个由商业机构、组织或政府基于信息技术创建的市场平台,人们既可以将自己多余的东西转让给别人使用,也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还可以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
早在人类社会起源之初,共享就是基本的分工形态,共享模式在 20 世纪也已出现,但人们近些年才开始将共享现象与协同消费看作是一种普遍的经济形态。共享经济在经济学中究竟属于哪一类呢?可以说共享经济涉及到了经济学中的诸多研究领域,如“信息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知识经济学”和属于“新制度经济学”范畴的“产权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那么, 如何从经济学理论视角来理解共享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机理呢?
首先,可以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对共享经济的思想渊源进行分析。根据该理论,某项资源的所有者与需要这种资源的消费者对某一时间以可接受的交易成本创建一个匹配,从而实现共享经济的价值,如 airbnb 对于住宿供需双方、uber 对于交通服务的提供方和购买方而言,数字化平台帮助他们降低了交易成本,包括搜寻成本、联系成本和签约成本等,因为在共享平台产生之前,这些交易因为交易成本过高而根本无法发生。从经济史角度分析,无论是哪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能够产生并最终得以推广普及的关键,就在于它能否通过制度安排或组织创新使交易成本最小化。按照科斯交易成本理论的解释,企业的出现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市场上的交易成本太高,这是企业这种组织之所以能替代市场的原因所在。
其次,可以从协同消费理论角度认识共享经济的理论根源。自从协同消费的概念被费尔逊和斯潘思定义为多人在共同参与活动中消费商品或服务的事件后,极少有研究运用协同消费理论解释共享行为。直到贝尔克分别在2007 年、2010年、2014 年发表了一系列论文, 基于该理论对共享概念进行深入解释。贝尔克认为,共享指的是“将我们的东西分配给他人使用,或者从他人处获得物品或服务为我所用的行为和过程”。协同消费包括捐助、转售、交易、借贷、租赁、赠予和交换等广泛内容, 并通过协调资源的获取和分配来收取费用及其他形式的报酬。博茨曼和罗杰斯提出了互联网时代协同消费的理念和发展模式,并将其分为代码共享、生活共享或内容共享和离线资源共享等三个阶段。
再次,可以用多边平台理论来解释共享经济的理论基础。根据该理论,多边平台指的是不同消费群体之间进行直接交易的系统或场所。共享经济平台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和使用者之间直接交易的组织者或管理者,形成了最初的双边市场,帮助更有效地使用从前未被充分利用的资源、增加市场竞争,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广告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加入而逐渐形成多边市场平台。交易双方通过这个平台转让或交换个人物品的使用权,不仅提高了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 而且改善了双方的福利状况。
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共享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其出现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尽管在共享经济发展初期可能会面临挑战或遭遇挫折,但中国庞大的市场规模必将为其良好发展前景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信用是共享经济的基础,服务的两端没有信用就难以成交。在共享经济发展中, 如果没有信用作保障,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就无法实现。时代在进步、技术在发展、社会在变化, 每一项新事物的出现都是从原来的不信任甚至抵触,到接受、享受、普遍认可,就像互联网的出现。在共享经济模式下,交易双方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程度可能会更大,信任和信用是其发展的最大基础。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存在安全、信用、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诸多空白。我国近些年来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其目的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不良影响。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就是要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设计来规避经济发展中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损失和消极影响。这是因为,在推进共享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通过信用评价机制,并基于大数据下的信用记录可以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扩大共享经济带来的规模效应 ;另一方面,通过对信用的管理和承诺, 处罚那些不履约、不守信的人,为合作行为提供激励机制,促进市场实现更多潜在交易。
其次,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共享经济,将自己闲置的资源利用起来,实现互利共赢。在现实生活中,大家熟知的或典型的共享经济案例就是“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房屋”“滴滴 打车”“快的打车”等。但就我个人的认识而言,共享经济的本质或其赖以实现的经济学基础,就在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其支撑则是“信用经济”和“契约经济”。共享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产权清晰和信息对称,因为共享经济是在不改变资源“所有权” 的前提下,通过临时或短期出让资源的“使用权” 或“消费权”,利用新手段、新技术或新知识,达到资源共享,降低交易费用,以实现资源的“收益权”,实现“帕累托改进”,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
再次,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从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在 2011 年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推进完善阶段后,我国在信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个大的突破,即《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这为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奠定了制度框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征信业的发展、信用制度的建立以及信用信息的开放使用,共享经济中的违约违规等失信行为逐渐减少,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环境逐步建立,进而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壮大。
此外,共享经济与信用体系建设是相辅相存和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共享经济交易中的信用风险,减少失信行为和违规现象,从而降低或避免不良交易带来的经济损失,更有效、更合理地利用资源;另一方面,共享经济可以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大量的交易数据,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为信用信息更好更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奠定基础,最终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