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这期间的经济变革进行总结,对于进一步发展改革理论,继续深化改革实践,增强“四个自信”,以及在国际上传播中国方案,都很有意义。
历史表明:经济变革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方面:一是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即生产关系的总和)的变革;二是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经济体制的变革。[1]
依据这期间各个阶段经济变革的社会经济性质的特点,可将其分为三个时期:(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变革(1949年10月—1952年);(2)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经济变革(1953年—1957年);(3)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的经济变革(1978年12月—2020年)。①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预计到2020年完成,本文只写到2018年。
本文将依据上述两个方面和三个时期依次叙述中国70年经济变革的主要成就。
总的说来,新中国成立后的70年,成功地实现了三次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和经济体制的变革。鉴于第一、二次经济变革的成就在已有著作中有详细叙述,故本文对这两次经济变革的成就只作简要分析,而对第三次经济变革的成就则作比较详细的说明。基于同样原因,对这三次经济变革经验的分析,也作这样安排。
第一次经济变革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1949年10月到1952年)进行的。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其基本经济制度,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居于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据有的学者估算,1936年,在中国全部工业资本总额中,帝国主义在华工业资本占了61.4%,而中国工业资本总额只占38.6%。1946年,在全部中国工业资本总额中,官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占了67.3%,而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资本只占32.7%。②这个数字不包括中国的东北和台湾,是按1936年不变价格算的。[2]53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农村,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封建地主和半封建富农占有了大部分土地,而占农村人口60%—70%的贫农和雇农则是少地和无地的农民。农民每年交纳的地租约为700亿斤粮食,约为解放前最高年产量的四分之一。[3]48-49,[4]105
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范围内的胜利以后,在1949年10月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的根本标志。其在经济变革方面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清除帝国主义势力,没收官僚资本和实行土地改革,从根本上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统治地位,建立由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提出的,并由当时起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即由居于领导地位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五种经济成分组成的经济。就史实看,实际上,这期间主要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实行土地改革和保护发展个体经济,保护并有限制地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并初步发展了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实现了这个根本任务。到1952年,在589亿元的国民收入总额中,国营经济占19.1%,合作社经济占1.55%,个体经济占71.8%,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占6.9%,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占0.7%。[4]36
但就国营经济来说,并不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就建立了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实际上,没收官僚资本只是把官僚资本主义所有制改变成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要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还要包括这期间在国营经济中进行的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等。因为正是这些改革,不仅使得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得以巩固起来,而且使得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所必须包括的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以及按劳分配关系得以建立起来。而只有当这些关系都建立起来,才算得上完整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问题在于:在没收官僚资本时,没有也不可能同时把原有的反映剥削和压迫关系的全部制度都从根本上完整地改变过来。这些方面的根本改变,是通过尔后相继进行的民主改革(其最重要内容是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和生产改革(其最重要内容就是要初步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完成的。
因此,如果把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仅仅归结为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并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总和的理论。
与上述的基本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同时,经济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年的封建帝制。不久又陷于长期的战争状态。始而有近20年的军阀混战,继而有10年内战,接着又是八年抗战和三年解放战争。这样,在国民党政府统治区域实际上而且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实行的是战时经济体制或准战时经济体制。但伴随全国解放和居于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特别是从1950年初开始的全国统一财经工作的胜利进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雏形也开始建立起来。当然,这时国民经济大部分还是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对这些经济成分,政府还是实行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所以,总起来说,这个时期实行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可见,那种只注意这期间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而忽视这期间经济体制发生相应变革的观点,同历史实际也并不完全吻合。
以上分析是从占全国大部分领土的国民党政府统治区来说的,但与此同时存在的还有日趋扩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通过农村包围城市,实现武装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这样,在长达20年的战争期间,中国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实行的经济制度是有很大变化的。如果不说其中的曲折过程,仅就其总的趋势作简要概括来说,那么,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是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如发展公营经济,限制和消灭封建经济(前者如减租减息,后者如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农民),保护和发展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在经济体制方面则是实行了以低水平的平均的供给制为特征的战时共产主义体制。但伴随全国的解放,前者则进一步走上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轨道;后者则从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变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调节相结合的体制。
因此,在论到中国第一次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时,如果只是叙述国民党政府统治区在建国后这方面的变化,而忽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在这方面具有特点的变化,也不能认为是全面的。
在1952年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建立以后,毛泽东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苏联在这方面的实践,以及他在1952年提出的“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在1953年6月就明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5]65,89
在这条总路线指引下,我国在“一五”时期(1953—1957年)就基本完成了对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以及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本实现了全社会覆盖。据统计,1952—1957年,国民收入总额由589亿元增长到908亿元。其中,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占比由19.1%上升到33.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6.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6%,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零,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 2.8%。[4]36
但无论是对个体经济实现合作化,或者是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都不只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变,还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等方面的变化。就前者来说,在合作化实现之前,是个体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而在合作化实现之后,则转变为集体经济内部的互助合作关系。就后者来说,在作为国家资本主义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之前,原来的资本家是企业的主人,而在这以后,则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内部的劳动者的一员。与此相联系,在分配方面也逐步实行了按劳分配原则。
上述情况表明:在“一五”期间我国又实现了第二次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
与此同时,也改变了此前存在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以高度集中的行政指令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实现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全覆盖。这是第二次经济体制的变革。
在接下来的1958—1978年期间,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都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在其中的“大跃进”时期(1958—1960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留下的少量的私有经济又被扫荡无遗,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统天下。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的一统天下,因为这时的集体所有制已经成了准全民所有制。在经济体制方面,虽然经历了1958年和1970年两次行政性分权的改进(即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实行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部分的经济管理权限和政府向企业下放一定的管理权限),但由于采取了根本不适合经济改进的短促的群众运动方法,又缺乏实行这种改进所必需的稳定的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以致陷入了“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其结果,不仅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得到改进,反而有了进一步强化。
以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建立的初期,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并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否认这一点,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但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这种计划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强化,却变得愈来愈不适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要求,以致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其突出表现就是这种所有制和经济体制导致“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以及由此造成对社会生产的严重破坏。因为“大跃进”发生的主要经济根源就是以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内含的投资膨胀机制,而“文化大革命”爆发的主要经济根源也是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①关于这个问题,邓小平曾经作过清楚的说明。他说:“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29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这样,改革以这种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并基于对此前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的科学总结,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果断地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口号,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出了改革开放方针。这就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发展进程。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者的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庄严宣告:“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6]3
由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党的十二大至党的十八大期间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在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方面取得了全方位的、开创性的历史性成就,实现了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历史性变革,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一个新时代,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这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改革以来,我国又成功实现了第三次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和经济体制的变革。
中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它并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是要把以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改造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质,也是衡量改革成就的根本标尺。当然,这个成就涉及诸多方面,但主要是以下四点。
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共同存在从来都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下同)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亦复如此。因此,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其一;其二,中国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包括八个方面: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现代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开放型经济和市场中介组织。[7]152-271正像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8]5因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改革成就的最基本方面。
中国在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原来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原来的个体经济也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私有经济所剩无几。经过“大跃进”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私有经济就被扫荡无遗。
但从1978年以来,经过改革,从零起步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9]其余下的占比,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这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已大幅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占比大幅上升。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就建立并发展起来。
以上是从整个国民经济来说的,下面再以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工业以及商业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作进一步说明。伴随改革的进展,社会主义国有工业在工业增加值总量中的占比趋于大幅下降,而非公有制经济工业的占比趋于大幅上升。前者由1978年的77.6%下降到2016年的24.7%,后者由0%上升到57.1%。2017年末,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数量达到22.2万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57.7%;吸纳就业3271万人,占比达36.9%;主营业务收入40万亿元,占比达34.4%。1978年,国有企业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90%,而2016年,我国流通领域主要行业——批发和零售业中限额以上国有企业法人数量仅占该行业限额以上企业总数的1.8%,销售额占该行业限额以上单位全部销售额的4.3%。①参见《中国统计年鉴》(有关各年),中国统计出版社;国家统计局网,2018年9月1日、6日。说明:1.工业经济总量,1978年是指的工业总产值,2016年是指的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非公有制工业,1978年不包括外资工业,2016年包括外资工业。3.以上第1、2点表明:1978年的统计数字与2016年的统计数字有不可比因素。但从总的方面说来,各年数字是大体反映了工业所有制结构变动趋势的。
各种所有制在生产要素投入中占比的变化,也可以清楚地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劳动力是生产的基本要素。伴随改革的发展,在城镇就业人员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占比由1978年的100.0%下降到2017年的15.3%,而非公有制经济等的占比则由0%上升到84.7%。[10]36-37
生产资料是另一项基本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主要方面说,投资是它的转化形态。伴随改革的进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投资在全社会投资总额中的占比已由1980年的86.9%下降到2017年的29.6%,非公有制经济等投资的占比则由13.1%上升到70.4%;2018年前7个月其占比略有下降,但仍然达到了62.6%。②参见国家统计局网,2018年9月6日;《中国经济时报》,2018年9月7日。
上述国内生产总值构成、工业增加值构成和商品销售额构成,劳动力就业构成和投资构成的变化确凿无疑地证明:改革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和发展起来。
但有人提出这种变化会动摇甚至已经动摇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里首先需要正确地界定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准确含意。党的十五大报告早已对此作出了清楚的说明:“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有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11]21-22显然,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当前我国所有制结构的现实,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动摇。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总资产中仍占优势。据统计,到2015年底,我国经营性国有净资产、金融性净资产、行政性净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为34万亿元、54万亿元、11万亿元和458万亿元,共计557万亿元。而到2018年上半年,私营经济注册资本还只有10万亿元,外资所有者权益约10万亿元,个体经济注册资本量更是不大。[12]9这是其一;其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仅没有削弱,而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社会基层生产单位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历来都是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另一个基本条件。这一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例外。但在改革以前,无论是国有经济,或是集体经济,其基层生产单位都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前者是政府附属物,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听命于政府行政指令,后者是准政府附属物,大体上也是如此。这是一种适应计划经济要求的基层生产单位的形式,但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全不适应。因此,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主体,就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将这种作为政府附属物的基层生产单位改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建立。
改革以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生产单位已经或正在改造成为市场主体。就国有经济来说,其基层生产单位的大部分已经完成了公司化改造,余下部分也正在加紧进行。据统计,到201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经达到了90%以上;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其各级子公司公司制改制面已经超过92%。按照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在2017年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①参见《经济参考报》,2017年7月4日、27日;张一鸣:《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中国经济时报》,2017年10月12日。但对国有经济来说,仅仅实现基层生产单位的公司化改造,最多只完成了改革任务的一半,其另一半就是要从国有企业监管层面实现由主要管企业到主要管资本的转变。这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必经途径,也是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前提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这方面的改革也已启动,并在加速进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一个最重要的形式。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从诚通集团、中国国新集团两家中央企业启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到2018年上半年,中央企业已经选择了10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地方国有企业已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89家。试点企业已经取得良好效果。10家试点中央企业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2450亿元,比上年增加765亿元,同比增长45%,远远超过中央企业的平均水平。②参见《经济参考报》,2017年4月28日;张一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扩容或“一企一策”制定授权方案》,《中国经济时报》,2018年8月30日。尔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工作,有望加速进行。
就农村集体经济来说,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我们就将以生产队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改造成为以农户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并与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到1983年末,全国实行联产承包制的生产队已经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9.5%。这种以“二权分置”③“二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承包的农户。为特征的农村经济改革,使得承包的农户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从而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后来为了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发展规模经营)的需要,从2003年开始,就赋予承包农户对承包地的流转权。于是又开启了以“三权分置”④“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但把承包权分割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在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其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为特征的农村经济改革。到2016年底,在全国拥有承包地的2.03亿农户中,已有近7000万农户部分或全部流转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村流转的土地已达到4.7亿亩,超过了承包地总数的35%。⑤参见国家统计局网,2018年9月18日。实践充分表明:以“三权分置”为特征的农村经济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强化了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
上述情况表明:在论到中国公有制经济改革成就时,如果只讲上述第一点,而不讲第二点,那是很不全面的。实际上,第一点只是表明改革所有制结构方面的基本成就,而第二点则表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层生产单位由原来作为计划经济的实现形式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的转变。这也是改革成就的一个基本方面。无论是缺少第一点,或者是缺少第二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不可能建立。
至于非公有制经济,其本身就是市场主体,不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生产单位改造为市场主体的问题。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的本质含意就是市场成为社会生产的调节者。当然,基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我国实行的并不是古典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现代的国家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市场经济,并且是有较多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13]256-257但在这方面有一个度,即必须使市场成为社会生产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超过了这个度,就又回到了计划经济。
市场作为社会生产的调节者,主要是通过作为其核心机制的价格实现的。因此,价格的市场化就成为衡量我国市场取向改革成就的又一个基本标志。
改革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总体上说,产品和要素价格都是由国家指令计划决定的。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
但改革以来,不仅已经逐步形成了由产品(包括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等构成的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而且其价格决定也在不同程度上,并在愈来愈大程度上实现了市场化。这一点在产品价格决定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伴随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产品价格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市场调节。在1978—2007年间,政府指令性定价在农副产品销售总额、社会零售商品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的占比分别由92.7%下降到1.1%,由97.0%下降到2.6%,由100.0%下降到5.4%。到2016年,我国97%以上的产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余下的3%主要是限制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事业和网络型的自然垄断行业。①参见《中国物价年鉴》(有关各年)、《中国经济年鉴》(有关各年)和《经济学动态》2018年第7期第9页。说明:在产品销售总额中,政府指令定价占比的余额就是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占比。
诚然,在改革进程中,产品和要素价格改革的进展是有先有后的。总的说来,在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方面,生产资料价格的市场化要滞后于消费品价格的市场化;在产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方面,服务价格的市场化要滞后于产品价格的市场化;在产品和要素价格市场化方面,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要滞后于产品价格的市场化;在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方面,资本价格的市场化要滞后于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化;在资本价格的市场化方面,汇率的市场化又要滞后于利率的市场化。
但总体上看,当前我国不仅基本实现了产品价格市场化,而且服务价格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市场化。要素价格正在走向基本实现市场化。不仅劳动力价格早已实现了市场化,利率也在近几年基本实现了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大体说来,改革前作为人民币与外币比价的汇率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由政府决定的。在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始以后,适应改革需要,汇率实行由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的双轨制。1994年,实现了双轨制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盯住美元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2005年以后,进一步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揽子货币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15年以后,还进一步完善了这种汇率制度。[14]可见,尽管当前汇率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但基本上适应了改革发展的需要,并促进了改革的发展。
历史表明:市场经济是与世界市场的发展相伴而生的,它从来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经济全球化已经获得空前未有的大发展的条件下,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就我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是市场取向改革对外关系的延伸,是它的重要方面。
其内容包括三个主要方面:一是货物和服务进出口的增长。1978—2017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由355亿元增长到277933亿元,与国内生产总值(以此为1,下同)之比由1∶0.096增长到1∶0.336。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也由1982年的46.9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4699亿美元。这样,2017年我国货物和服务进出口的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就达1∶0.393。2018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进出口和服务进出口总额分别达到141200亿元和25313.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9%和8.5%,二者之和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又上升到1∶0.397。二是资本输入和资本输出的增长。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额由1979—1983年合计的130.6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1310.4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由2003年的28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1246亿美元。这样,2017年二者之和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大约达到了1∶0.185。2018年上半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分别达到了683.2亿美元和478.9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4.1%和38.5%。这意味着我国实际使用外资与对外投资之和,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又有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由1979—1981年三年之和的1.2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1685.9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2017年大约也达到了1∶0.12。①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摘要》(2018);国家统计局网,2018年1月18日、3月8日;商务部网,2018年7月12日、8月8日;中国海关总署网,2018年7月13日。可见,改革以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突出地反映了市场化改革的成就。
上述反映我国改革成就的四个主要方面,虽然没有包括改革的全部成就,但仍可清楚地看出:中国经济改革的发展,不仅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起来,而且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这里还需要着重指出:改革的伟大成就还突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这方面的突出业绩。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过一个精辟概括。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推出一千五百多项改革举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15]3-4习近平总书记这里说的改革是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各方面的改革。但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显然,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个论述,准确地反映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展,尤其是准确反映了作为改革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
当然,中国面临的改革任务还很艰巨,还处于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要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要做艰苦的工作。
但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二〇二〇年,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8]5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历史表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从中国实际出发,基于对中国经济变革经验的科学总结而形成的。而且,中国三次经济变革正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成功实现的。因此,三次经济变革的基本经验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得到了集中的反映。
需要说明:在实现第一、二次经济变革时,计划经济并没有作为经济体制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分离,而是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看待的。故本文在分析第一、二次经济变革的基本经验时只是论述了基本经济制度变革,只是在论述第三次经济变革经验时,才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两个方面。
毛泽东思想创立的新民主主义论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首创阶段。新民主主义论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两个部分。[16]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是由以下五种经济成分构成的。毛泽东说过:“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17]1433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首先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依据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这个实际的科学分析提出的。这个基本矛盾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抗日战争期间膨胀起来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统治形成以后,还要加上官僚资本主义经济)是阻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在这个阶段,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还有积极作用的一面。同时,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又是依据对长达20年的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提出的。实际上经过这期间的发展,在临近全国解放的解放区已经初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雏形。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就是这个雏形的科学反映。正是在科学的新民主主义论指导下,不仅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在1952年基本上建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因此,毛泽东提出的作为这期间根本指导思想的新民主主义论的贯彻执行,就是第一次经济变革成功实现的基本经验。
如前所述,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的理论,苏联在这方面的实践,以及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建成后国内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而提出的。并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结合中国实际有一系列的创新。诸如:对私人资本主义并没有采取没收的办法,而是采取逐步改造的办法,并在改造的过程中,把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与对资产阶级分子的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其结果,不仅把资本主义企业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阶级分子也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劳动者。这是其一。其二,无论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或者是对个体经济的改造,都是根据改革依存条件的变化实行逐步过渡的办法。前者如先后相继实行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如加工订货)和高级形式(如公私合营)。后者对个体农业的改造先后相继实行过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互助组、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生产合作社和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生产合作社。其三,在整个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都是紧密结合发展生产进行的。在改造进程中,并没有发生社会生产下降的状况,而是逐年上升的。可见,中国第二次经济变革的成功实现,是在作为毛泽东思想进一步发展的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理论的指导下实现的。这是中国第二次经济变革的基本经验。
但矛盾普遍性的原理①毛泽东说过:“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05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表明:任何事物都具有二重性。中国两次经济变革特别是第一次经济变革既有作为基本方面的成功一面,也有作为次要方面的缺陷一面。这一点在第二次经济变革中尤为明显。就二者的共同缺陷来说,不仅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结束得过早了,而且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也过短了。
基于前面已经说过的原因在下面详细分析第三次经济变革的经验。
就社会主义各国经济体制发展的历史看,计划经济体制在其建立初期都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否定这一点是不符合史实的。但伴随经济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事实也早已充分暴露出来。但在这方面的改革之所以裹足不前,迟迟不能启动,其中一个决定性的原因就在于:由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的,并一直得到社会主义各国奉行的理论,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后,商品经济也就随之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计划经济。这样,商品经济就被看成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计划经济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二者是根本不能相容的。所以,要进行旨在根本否定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的改革,首先就要在理论上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不能相容的理论,提出二者可以兼容的理论。这个关乎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理论问题,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开创者邓小平解决的。但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有赖于在改革实践中创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同市场经济兼容的实现形式。这个问题正是由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解决的。就当前情况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初步形成并发展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同市场经济兼容的形式。其基本点就是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方面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的国有经济改造成为商品经济最主要的载体,从而成为可以同商品经济兼容的经济形式。现在经过改革,国有经济已经成为这种经济形式,并趋于完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把原来作为国有经济的基层生产单位的国有企业②这种生产单位不是科学意义上的企业,这里只是在借用意义上用了企业一词。改造成为公司制企业,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时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方面实行由主要管企业到主要管资本的转变。对原来的集体所有制也创造了可以同商品经济兼容的形式。就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农业集体经济来说,先是实行了以“二权分置”(即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农户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为特征的改革,使得农户初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21世纪以来,又开始并正在实行以“三权分置”(即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的承包权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为特征的改革。这就使得农户成为更完善的市场主体,更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式。至于非公有制经济,天然就是同市场经济适应的,它们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同时,又在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和宏观经济体制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这样,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从整体上成为可以同市场经济兼容的经济形式。当然,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其兼容的范围和程度还会随着改革的进展而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中国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是由于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并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改革客观规律要求的途径。重要的有:第一,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基本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指引下,推进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这样,就既坚持了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又发展了市场经济;既避免了苏东国家由“改革”导致的复辟资本主义的邪路,又避免了我国1958年和1970年两次行政性分权导致的计划经济体制进一步强化的老路。[18]165-171,265-271第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既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又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效地发挥了这两方面在促进改革方面的巨大作用。第三,实行改革开放并举。从而有效地发挥了二者相互促进的作用,特别是开放对改革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第四,实现经济改革与发展经济、巩固社会稳定以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结合。实践证明:这是改革得以稳步持续有效进行的最重要保证。第五,实行顶层设计与改革试点相结合,渐进式的改革与步稳蹄疾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及顶层设计的分步实施与全程跟踪督察相结合。经验表明:这是保证改革得以稳步、持续、有效运行的良好机制。
之所以能够提出并实施以上各点,从根本上说来,是由于在改革中遵循了以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第一,遵循作为唯物论基本原则的实事求是。改革以前,由于盲目地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把整个国民经济搞成了公有经济(主要是国有制)的一统天下。同时还将这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确定为计划经济体制。这里说的盲目性有两重含义:一是没有看清当时苏联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演变成妨碍社会生产力的阻力,是亟需改革的制度。二是没有看清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正是这个实际决定了必须根本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历史表明:正是这种体制酿成了“大跃进”特别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灾难,险些断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命运。但在改革以后,我们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这又焕发了社会主义制度的青春,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个历史对比表明:坚持实事求是,是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坚持这项原则,不仅是准确确定改革方向所必需的,而且是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必须遵循的。我国改革的进展,都是依据体现实事求是原则的改革试点和试点经验的总结。正是由于在改革进程中紧紧把握和贯彻了实事求是原则,才使得这个作为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的经济改革取得了持续的进展。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样,首先要归功于邓小平。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邓小平在此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这个报告实际上成为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这表明实事求是一开始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他在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又着重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6]3这意味着走包括经济改革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第二,依据作为历史唯物论基本原则的生产力标准。①依据历史唯物论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笔者将其概括为生产力标准。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首次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9]214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的发展。而且,毛泽东还依据这个基本原理,部分地揭示了这个基本矛盾的表现。比如,就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来说,他认为,国家集权过多,对企业独立性注意不够;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中央集权过多,对地方独立性注意不够。[19]23-49但是他始终没有跳出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框,没能依据他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理论揭示出计划经济体制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之间存在根本性的矛盾。
揭示这一点的也是邓小平。邓小平依据对我国和各社会主义国家经验的科学总结,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6]370,138这样,邓小平就把中国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建立在坚不可摧的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上。不仅如此,他还明确提出了判断改革整个进程中是非的科学标准。他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还要求:“要在改革过程中,保持生产有较好的发展。”[6]372,268这样,我国不仅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而且整个改革进程都要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这是经济改革能够显示强大生命力、并能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
第三,依据作为辩证法核心的矛盾法则。如前所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本身就是为了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这本身就是矛盾法则的运用。此外,还需要提及两点:一是经济改革包括极其复杂的矛盾。它不仅涉及国家与国有企业关系,而且涉及中央和地方以及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显然,只有妥善处理这些关系,经济改革才能得到顺利发展;否则是不可能的。二是经济改革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对阻碍改革的各种错误思潮的批判。在这方面主要是对否定改革的“左”的思潮和把改革引向私有化邪路的右的思潮的批判。这两种思潮在经济改革的各个发展阶段,其作用是有区别的。在改革初期尽管存在私有化思潮,但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左”的思潮占了主要地位。这种“左”的思潮与改革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曾经进行过反复较量。只是在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对此作了结论以后,这场争论才趋于平息。但伴随国内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和国外资本主义思想的流入,右的思潮又开始抬头。其主要代表就是极力宣扬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近几年来我国学界对新自由主义进行了深入批判,这是十分必要的,今后仍须坚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改革已经深入人心的条件下,过去那种露骨地反对经济改革的“左”的思潮已经难以为继了,于是采取了较为隐蔽的形式来宣扬其主张。其特点是:一方面表示赞成经济改革;另一方面又采取玩弄概念等手法来否定经济改革。
第四,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切实做到改革出发为了人民,改革进行依靠人民,改革成果人民分享。这样,改革就获得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就能战胜改革所遇到的一切困难。前已提及,经济改革各项重大举措都是经过改革试点经验总结的。而这些经验归根结底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而且,人民对改革成果已有深深的获得感。
第五,遵循经济关系首先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原理。这一点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改革和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经济体制改革都是适用的。这样,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因此,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在采取改革措施时就必须兼顾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尽可能减少改革阻力,以利改革的顺利进行。总的说来,我国在改革进程中较好地实现了这一点。这也是促进我国改革得以持续稳定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六,既善于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又坚持不照抄照搬,勇于创新。这是我国改革中创造并遵循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经济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前后经历了四百多年的时间,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按照客观事物矛盾的个性和共性相互关系的原理,[20]304-320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经济性质上是有根本区别的,但就二者主要都是由市场配置社会生产资源方面来说又是相同的。因此,笼统地拒绝西方国家的经验,既不符合客观实际,又不是明智之举。正确的做法是善于借鉴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使其为我国的改革服务。同时又结合时代特点和我国实际,勇于实践创新。总的说来,我国在改革过程中较好地做到了这一点。这样,我国改革不仅没有重蹈苏东各国在“改革”中导致资本主义制度复辟和经济长期陷入停滞的覆辙,而且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并使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总结改革以来基本经验时精辟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15]16据此,可将上述第三次变革经验从根本上概括成:是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邓小平开创的,并在党的十二大至十八大以来得到了重大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一个新时代,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此相联系,中国经济改革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但如第一、二次经济变革一样,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既有作为改革实践主要方面的经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教训。
改革理论的研究和宣传滞后于改革实践的需要,是其中的一个突出方面。这一点尤为明显地表现在国有经济改革方面。其主要之点有二: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由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国有经济的弊病,不仅在于把国有企业变成了政府附属物,而且在于国有经济分布面过广,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不仅掌握了国家安全部门和国民经济命脉(这是必要的),而且遍布竞争性领域(这是不必要的)。在国有企业组织结构方面,大中企业占比过小,小企业占比过大。这就必然造成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较低,竞争力不强。因此,实行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战略性改组,就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的必要前提。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但直到90年代下半期才明确提出了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的方针。二是更为突出地表现在国有经济的监管层面。在这方面实现由主要管企业到主要管资本的转变,既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必经途径,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公司化改造的必要前提。而且上海等地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初步创造了实现由管企业到管资本的具体形式。[18]424-425但由于多种原因(其中包括理论上未进行及时有效的总结),以致这个转变直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开始提出。
但上述理论研究和宣传滞后于改革实践需要的状况,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根本改变。其突出表现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深化经济改革的指导文件,其数量之多、频率之高、涉及面之广、切入实际之深、问题导向之明和指导力之强都是改革以来所从未有过的。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理论研究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作用紧密相联的。
毛泽东说过:“任何时候,好同坏,善同恶,美同丑这样的对立,总会有的。”“有比较才能鉴别。有鉴别,有斗争,才能发展。”[5]416陈云也高度评价比较方法在研究工作中的重要性。他说:做到实事求是“就是十五个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这十五个字,前九个字是唯物论,后六个字是辩证法,总起来就是唯物辩证法。”[21]371,372可见,无论是毛泽东,或是陈云,都把比较的方法看作是唯物辩证法的认识方法和重要内容。这样,如果用历史比较和国际比较的方法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的三次经济变革,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的伟大意义。
历史表明:人类社会已经发生过四次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即原始公社制度到奴隶制度的转变,奴隶制度到封建制度的转变,封建制度到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以及资本主义制度到社会主义制度的转变。在封建社会以后,也发生过三次经济体制的转变,即封建社会由领主制到地主制的转变,资本主义社会由古典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到现代的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市场经济的转变,社会主义社会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
据史书记载,中国在周朝(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56年)就由奴隶制经济发展到封建主义经济。在周朝前期(即西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封建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即经济体制)是封建领主制。其特征是实行井田制、农奴制和劳役地租。在经历了400多年以后,到公元前7世纪的东周时期和春秋战国时期,封建领主制就逐步过渡到了封建地主制,其特征是土地为地主私人所有,农奴转变为人身自由的农民,实行实物地租。[22]92-95这种地主经济体制一直延续到了新中国实行土地改革之前,其间经历了2000多年时间。这表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封建经济在中国经历了3000多年,作为经济体制的封建领主制经历了400多年,地主经济则经历了2000多年。
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典型的英国,早在1640年就开始了资产阶级革命。这可以看作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确立的标志。但作为其基本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制度直到现在已经经历了500多年,并无变化,而且在一个可以预见的时期内还看不到有何变化。就其实行的经济体制的变化来说,从16世纪就开始实行的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经济,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才转变为有政府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也经历了近400年的时间。
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以后,苏联在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方面逐步实现了由资本主义制度到社会主义制度的转变和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的转变。但在1953年斯大林逝世以后,苏共领导集团逐步推行了修正主义路线,以致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走上了资本主义复辟的道路。
中国三次经济变革与上述各种经济类型的经济变革和经济变化,具有众多不可比因素。但按照客观事物的个性和共性相互关系的辩证法的原理,①按照毛泽东的说法,矛盾的“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19—320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在这方面仍然具有可比性。这样,如果把中国经济变革与上述各种类型的经济变革和经济变化作一下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三次经济变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功,是世界经济史上独一无二的伟大创举。就其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变革的比较来说,不仅在经历时间上仅用了短短70年时间,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在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方面的巨大作用是不可比拟的。就其与苏联在20世纪下半期实行的“经济改革”的比较来说,不仅避免了资本主义复辟,而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仅没有导致经济的长期倒退和停滞,而且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繁荣;不仅没有造成国际共产主义事业的严重挫折,而且促进了整个人类进步事业的巨大发展。
可见,中国三次经济变革的胜利是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大创举。
这个创举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时代的产物,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在这个时代的伟大胜利。马克思主义从产生到现在,大体上经历了三个时代。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是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这个时代的特点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其后,1871年曾经发生过巴黎公社革命。这个革命尽管在形成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这个革命并不成功,而且这次革命并不是完全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所以,总体说来,将这期间看作是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时代,是符合史实的。
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把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了实践,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时代。这个飞跃是在作为马克思主义划时代发展的列宁主义指导下实现的。这个时代一直延续到二战以后欧亚两洲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
其中,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特别是其中的殖民地的民族解放理论)与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这个最大实际结合起来,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在这个理论指导下,中国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继而又在他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在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就毛泽东思想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由资本主义国家扩展到殖民地(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地)的中国来说,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是马克思主义划时代的发展,同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阶段。但这个时代仍属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时代。
但到20世纪下半期,社会主义各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生命力先后相继都走到了尽头,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不根本改革这种体制,社会主义制度就面临覆灭的危险;只有进行根本改革,才是出路。于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就以头等尖锐的重要问题提到了马克思主义者的面前。这样,马克思主义就发展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时代。
这种改革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提倡的以私有化为根本特征的新自由主义。苏东国家的“改革”就是走的这条道路,结果导致了资本主义复辟。
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二阶段的开创者邓小平选择了一条与此截然相反的道路,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6]370他强调“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6]138并尖锐地提出:“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6]370同时庄严宣告:“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6]3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党的十二大至党的十八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并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这不仅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而且进一步焕发了社会主义制度的青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部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了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突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和发展了更加完善的制度框架。由此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全社会活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有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改善,人民有了深深的获得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凝结了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提出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大大巩固了世界持久和平局面,并强有力地推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事业。凡此种种事实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还需进一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提出了一个新的重大历史课题: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这个最大课题,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已经取得重大理论成果,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是全党全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长期坚持的行动指南。这样,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预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就有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世界人类进步事业也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上述历史过程表明:中国三次变革的伟大胜利都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取得的,这就突出彰显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