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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黄树贤部长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明确了“三最一专”的职责定位,这为我们在新起点上谋划和深入推进江苏省民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会2019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内容,围绕新形势,明确新使命;围绕新“三定”,明确新职责;围绕新任务,明确新重点,强化担当、砥砺奋进,对接人民群众新需求,对应江苏经济强省的地位,对标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不断提升江苏民政工作层次和水平,深入挖掘基层好的做法,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和制度成果,以新作为新成效谱写民政事业新篇章,为全国民政工作探路。
——致力于保障基本民生。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着力做好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8%,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脱贫攻坚时序进度。落实特困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残疾人补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政策。二是建立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因灾因祸遭遇临时困难的群众,先予以临时救助,再根据致困原因转专项救助,提高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推进“温情救助”。推行低保渐退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稳定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界定救助对象。推动社会救助申请“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
——致力于强化养老服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大城市养老问题研究,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一是继续开展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140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新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个,实现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二是持续开展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质量、内涵。三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新建护理型养老床位2.5万张。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四是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建立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适应的协同监管机制。推进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创新示范企业建设。
——致力于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多维度创新。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要求,在治理结构、服务体系、治理模式等方面加强探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二是深化“政社互动”“减负增效”改革,规范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民主自治,修订《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协商。四是建立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保持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致力于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着力提升民政专项社会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殡仪馆、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二是稳妥做好撤县设区、撤县设市、撤销城中乡镇改设街道、乡镇布局优化等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及“不见面”审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