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洁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随着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客观上需要高效率金融服务与之匹配,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存在有效供给不足、效率偏低、金融体系结构失衡、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能,滋长不规范行为,也导致局部风险集聚。从中长期看,要通过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金融服务的供给存在一些结构性缺陷,金融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不足。主要表现在:
我国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中仍占据主导地位,直接导致金融资源供给方式不平衡。据统计,2018年国内商业银行体系信贷融资在国内的融资比重中占比约83%,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较低,其中股权融资仅占7%,发展严重不足。这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发展滞后的融资结构,直接推高了全社会的杠杆水平;而且使得像初创企业、创新活动等有利于社会的高风险经济活动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从而不利于支持创业创新发展,也降低了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从股债融资结构来看,据统计,我国2018年新增融资近20万亿元,93%是债务债权,7%是资本股权。反观美国,去年70%是股权融资,包括私募股权融资和资本市场公募股权融资,而银行债务融资和债券融资,实际上只占30%。股债失衡不仅使得过多的风险向商业银行集中,而且不利于不同层次的风险与收益匹配,由此加大了金融经济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当前我国金融供给主体发展不平衡,金融机构规模布局不合理。我国是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证券、保险等非银金融机构规模在金融体系中的比重相对较小;而银行体系中,又以大中型银行为主体,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不足,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尚未建立。由于银行业务存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应,而让大型银行去做小微业务既不经济,风险又大,有悖市场化原则;同时我国银行基本上是国有控股,因此,我国银行体系受自身规模、所有制和风险等因素影响,业务定位自然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垄断性行业企业等大型企业为重点客户对象,由此无法有效满足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需求,国内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突出。
我国以银行信贷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导致对私人部门、国有部门两大领域的金融供给结构失衡,中小微、民营企业、“三农”等存在金融资源饥渴症,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得不到解决。目前银行信贷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政府项目、房地产领域;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大资管”,大多也是信贷资金绕道流向上述领域,堆积形成风险隐患。大量的同质化供给拥挤在国企、地方政府等领域,而中小微、民营企业得到的金融支持不足,特别是在经济出现下行压力时,往往是这类企业承受的压力更大、境况更困难。据相关数据初步统计,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获得的贷款不到30%,但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份额却超过60%。信贷资源分配不合理,意味着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需求之间存在种种错配,其结果不仅导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不力,而且降低了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
首先,金融行业创新不足。相对外资机构,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种类与创新方面仍存在不足,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存在同业竞争的现象。其次,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不足。目前存贷款基准利率依然是政策利率,商业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由中央银行来确定,这显然不是市场化。市场定价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后,往往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带来“融资贵”的问题,不利于中小微企业。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金融机构风险识别与定价能力无疑成为机构竞争力的关键,国内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定价机制。第三,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不足。信贷决策行政化倾向严重,商业银行内部的制度政策安排、技术能力、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在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已成大势所趋的情况下,“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无法适应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新三角动态平衡关系,导致监管滞后和部分领域的监管缺位。近年来国内出现的一些互联网金融乱象、局部金融杠杆过度、资金空转套利、金融腐败、影子银行膨胀等问题,较大程度反映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缺位导致局部风险的集聚。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减少无效、低效金融供给,创新和增加有效、高效金融供给,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改善金融结构,提升金融供给能力、效率和质量,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消费者,解决好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信贷支持和金融支持,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融资结构上,要大力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破除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分层有序、功能互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改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失衡的现状。
首先,拓宽股权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积极稳妥推进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建设;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信托等;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企发展支持基金,支持民企股权融资。其次,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充分释放和发挥市场机制的活力。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上市制度、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第三,立足实体经济的需求,协同发展场内和场外,公募和私募,股票、债券和期货等分层有序、功能互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
在金融机构体系上,要优化大中小金融机构布局,增加中小金融机构业务比重,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和信贷市场体系,为不同经济群体、不同经济层次、不同产业、不同领域的市场主体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三农”等领域。
一是放宽民营银行准入,大力发展民营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定位于专注微型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机构进入金融市场,包括外资有序地进入,增加金融机构,优化金融结构,增加竞争,用市场化的金融业态来倒逼相对保守的银行业的改革和开放,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二是鼓励中小微银行、互联网银行加大力度参与小微业务。加大对小微业务优质银行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它们开设网点、流动性支持、资本补充、信贷额度、定向货币政策工具等方面给予全面倾斜,以便鼓励它们以更大积极性去投身中小微业务。三是积极鼓励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长,鼓励和扶持旨在服务中低阶层人群、小微企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长,优化金融结构,增加竞争。
解决好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等金融支持,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供给侧改革着力点在于解决小微企业等弱势经济体金融资源配置缺失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极具创新力的新金融、金融科技模式。
金融科技作为数字化的普惠金融,从诞生那天起就是为草根服务的,依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创新出新金融业态,成功解决了金融信用问题,是解决信息不对称,让风险可控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包括金融科技银行、智能银行、金融科技机构、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机构,是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户、路边摊金融需求最快捷、最有效的措施。提高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基于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开展小微业务,加大对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减少信息不对称等;同时,通过数字化或电子化交易,可以大幅度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和成本,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在深化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供给效率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扩大对经济薄弱领域的金融供给。
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塑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服务模式、风险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金融机构内部的机制体制,加快完善金融机构激励相容机制,特别是银行机构内部考核机制。尽快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杜绝存贷考核挂钩现象;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尊重市场规律,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和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增强商业可持续性,化解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难题。
二是加快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金融机构利用新兴技术实现金融服务方式、融资方式的变革。银行机构应更多运用大数据、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和平台,以及更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提高风险识别、判断和管控能力的基础上,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实现融资方式、融资流程和融资效率的变革,使金融服务更加多样化、便利化、个性化、标准化,使金融服务消费者感到更加便捷、普惠和安全,切实降低金融服务门槛,从而提高融资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通过政府出资,设立和扩充国有性质的担保基金,大力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适度增加对制造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的补贴,提升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
以市场化为主要手段,尊重金融市场规律,让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即由市场来决定利率、汇率和资金的配置。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重点在于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信贷决策优化,资本流动的市场化。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升市场利率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进一步完善利率管制、建立有效的利率传导机制和资金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利率并轨,也就是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并轨。围绕利率市场化,需要建立一整套有效的短中长期基准利率体系,引导市场定价,并改善相应的配套条件,建立竞争性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体系,培育银行间市场,培育债券市场,使市场主体能够对价格信号做出灵敏反应。
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让定价朝着供求关系决定的方向发展,将有助于疏通央行政策利率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定价以及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随着利率市场化完善,国内市场风险定价、政策传导与市场分割问题都将明显改善。
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提高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的规则性、透明度和市场化水平,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外汇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夯实汇率市场化改革的微观基础。一是进一步发挥市场汇率的作用,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降低央行对每日汇率中间价的干预,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二是为了避免人民币汇率可能发生的超调,引入波幅较宽的汇率目标区制度,让汇率水平在更大程度上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实现汇率灵活性与稳定性的结合。三是逐步推进资本项下可兑换。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尚未结束之前,资本账户开放仍然应该小心谨慎。
扩大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政策,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完善投资便利化措施;扩大互联互通(沪伦通)、基金互认产品范围等,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扩大和深化开放,引进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强化金融业市场竞争,倒逼国内金融业改革与增强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增强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和稳健性,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助开放。
防范风险是永恒的主题,我国整治金融乱象,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局部金融风险底线,就需要强化金融监管,补齐监管体制短板,构筑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监管、功能监管、大数据监管、长期利益监管新体系迫在眉睫。
第一,建立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防止监管空白、监管套利和过高杠杆,一方面坚决防止金融业脱实向虚、自我循环,另一方面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二,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明确监管职责,监管部门责任要简单化、专业化,不应把监管责任和发展责任混在一起。第三,处理好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补齐监管短板,加强和优化对地方类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管控模式,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变相高利贷,以及乱办交易场所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对于恶意退出经营、“跑路”、抽逃资金等性质恶劣的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对于模糊地带需要发挥协同监管,最大限度避免监管缺位的现象发生。第四,打破刚性兑付,抑制市场过度投机,防范道德风险,强化全社会的风险意识,有助于金融市场更健康地发展。第五,完善法律规定,加强对投资者保护,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第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数据征信系统。加快建设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金融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和专业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做出风险分析,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以监管方式的变革,促进金融业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