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同时明确“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健全人大组织制度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举措和题中之意。
本期专论栏目围绕这一主题,特邀五位学者撰文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在论述我国人大议事规则的现状基础上,考察欧、美、日等国家相关制度的实践,提出完善我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路径。华东政法大学刘松山教授针对修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法及议事规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委员长会议的性质与职权、会期制度、提出议案制度、会议公开制度、审议工作报告制度、出席会议人数和表决制度等方面提出若干建议。中国人民大学王旭教授着重探讨如何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合宪性审查相关规则的构建,从基本框架和具体方案展开论述,提出颇多建议。上海交通大学林彦教授,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完善,从宏观角度提出若干建议,包括扩大议事规则调整范围,明确专门委员会的管辖权,提升常委会议事的开放度和可及性,建立负责议事规则运行决策的专门组织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柳建龙副教授,就人大主席团产生办法的合宪性进行分析,探讨人大主席团产生办法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