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兴智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鲜明提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因此,基层减负并非一味地为基层干部“卸包袱”,而是要卸掉“无谓的事务”的包袱,真正让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在实处”上,更好地扛起自己的主责、主业。
要立基于权、责、事、利协调一致的基本原则来减轻基层负担。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发挥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从而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但上级职能部门通过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方式将压力和责任随意下传,导致基层“权责不对等,有责无权”,这无疑是基层各种“无谓的事务”根本缘由所在,其结果必然是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性不足、随意性较大的问题。要改革自上而下单向管控模式,构建平等的权责体系,给予基层应有的话语权,从制度上明确基层政府的权、责、事、利,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要使基层“能干事,有权干”,需要规范纵向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手段,构建具有自律机制和有效运行的基层财政体制,赋予基层干部应有的自由裁量空间和适度的财务自主权,不断完善“有事必有权、有权必有责”的基层权力运行体系。
要针对基层实际需要合理设定基层干部的任务配置。减轻基层负担,关键是减轻不必要的程序和形式,把工作重心放在强化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能的履行上,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基层实现优化配置和最大化利用。要采用任务分派备案制,防止随意分派基层无法有效承接的工作。全面清理签订责任书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取消。当前,关键是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瞄准典型问题精准施策,其中尤其是集中整治过度留痕问题,减少各类日志、纪实的“工作留痕”硬性要求,除中央明确要求的留痕事项外,各地方政府自行提出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同时,控制索要材料报表总量和频次,大幅度减少会议、台账、报表、材料等,能利用现有数据材料的就不要基层反复提供,不要求通过QQ、微信、专用APP等载体晒工作痕迹,真正把基层干部从各种不必要的形式主义中解放出来。
要着眼于强化基层治理实效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调整考核重点,强化重点任务考核、简化常规任务考核,强化考核的正向激励,由考核“痕迹”变为考察干部“足迹”“实绩”。首先,优化考核指标,降低留痕事项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的权重,让群众拥有更多话语权。其次,改进评价方式,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突出结果考核,辅以过程考核,督查检查多用暗查暗访。再次,推进分类考核,整合各条线的考核事项,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取消自上而下的年度政绩考核,与干部任期制相结合,只进行换届综合考核和届中提拔干部时个别考核。当然,由于基层情况千差万别,要敢于信任基层干部,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容错免责条件要细化和具体化,结合动机态度、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因素,合理设定基层干部容错免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