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加春
县长是县里的二把手,其工作既与县委书记不同,也与其他副职有明显差异。如何当好县长?这里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谈一谈体会。
县长在县政府是一把手,在县委却是二把手。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所以县长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的县长往往认识不到自己县委副书记的身份,而终被现实绊倒。
领导干部到一个地方上任之初,通常都会到基层走访调研。听听退休领导对本地发展的意见建议,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结合当前形势提出发展思路,这是新任领导带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这对新任县委书记和新任县长的区别在于,县委书记可根据自己的想法,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或者借助县里召开的会议,谈当地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思路。但县长却不能,要想把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变成现实,需要与县委书记沟通,得到县委班子的认同。这是需要工作智慧和技巧的。
这可从会谈中,从贯彻上级会议、文件、上级领导讲话精神中去寻找。一个县,县委书记和县长经常碰面,一碰面自然而然会谈到工作。这时候不妨借助某个话题引出你的思路和想法,在潜移默化中与县委书记进行沟通。又如,上级某份文件提到的工作正好与你的想法不谋而合,可以顺势把你的思路想法和这项工作结合起来,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为一县之长,不但要有掌握政策的能力,还要有正确的工作方法,这样才能保证既不偏离工作方向,又能做好工作。
一届政府的工作、一年的工作,都要认真规划、抓好落实。一年一次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是把县长的思路和想法变成现实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起草报告时可以把你的思路和想法写进去,然后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再到县委常委会研究,最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他工作规划也是如此。不过,随着事物的发展,规划可能出现变化。这时,县长要善于与县委书记沟通新想法,避免产生冲突。提出新思路之前,必须对全县情况有真切的把握。最重要的是多听取分管领导、人大政协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弄清他们的意见,才能抓住要点、突出重点、切合实际。同时,县长要善于处理往届政府的工作问题。否定上届的思路等于否定过去四大班子的努力,否定各个科局和乡镇的努力。新的思路要善于延续上届的思路,加以完善、丰富并创新。
比如省里要实施一批水利工程,县长要争取这个项目,就要做好充分准备,包括选址选人、开展可行性论证,然后在适当场合与书记沟通,以取得共识、争取支持。接下来按程序提交会议研究,其设想就可能成为县委的思路和决策了。作为一个县长,提出当下的工作重点,让你的想法与书记的想法合拍,这是一种艺术。如果处理不好这个关系,就会造成误会甚至矛盾。
作为一级政府,做什么事、怎么做、哪些人来做等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现代政府的一大特点是科学决策。一把手拍脑袋、拍大腿决策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决策需要开会,需要完善会议制度。会议怎么开?有哪些规则?这些都需要制度化。
县长一定要把握好开会决策。某个单位反映的问题需要政府会议来研究。如农业问题,上报过程一般要经过政府办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如果问题比较突出和重要,由政府常务会来确定,在上会之前需要向县委书记报告一下内容,听取县委书记的意见。会后,视情况上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或按程序送分管副县长和部门解决。实际工作中,什么样的议题归什么会议研究不太好把握。特别是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的议题,稍不准就会引起误会,这就需要县长有超高的业务能力。我的体会是,县委明确要求要做的工作、需要政府落实且经费较小的,就由政府研究解决;县委还没有要求要做的工作,且事情大经费多的,就报县委研究解决。
会议常常涉及法律法规问题,要把意见提交给县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审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如此才能叫科学决策。一个县长不可能什么都懂,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公文处理一定要严谨规范,要出台一个公文运行办法,把各个程序、各个环节规定明确,让规则变成刚性制度。过去,有的科局长直接上报意见材料给县长,分管副县长不知道;有的科局长上报给分管副县长,但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不知道。许多签字没留底稿,导致政府办公室不了解县领导工作的情况和全貌。政府办公室是中枢神经,这个中枢神经被忽略了,就会影响整部机器的正常运转。
召开会议要有一个规范。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长专题会等,是县政府经常展开的会务活动。为了规范会议,要专门制定议事规则。会议有一定的规律。按照规律办,才会出效率、出成果,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开会不落实等于零,需要督查室去督促完成。有了督查,开会决定的事项才能落实,工作效率才能提高。
县长一定要执行好决策。中国的行政管理,尤其是政府工作,大多都要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来牵头推动。这些领导小组不是常设机构而是临时性机构,随着工作任务的需要而设立,也随着工作任务的结束而结束。旧的领导小组完成使命,新的领导小组又伴随新的工作而来,是地方推进工作的一大特色。在一个县众多的领导小组中,县长兼任着很多的组长。领导小组一般都是任务急、任务重的临时组织,所以经常开会。县长在会议的第一线,要根据各个领导小组的内容和议题来组织会议,才能解决实际问题。
县一级主要是执行中央和省里制定的政策,市州的政策占的比重比较小。例如农村危房改造。首先要参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再根据从村里报到乡镇再报到县里的危房基础数字进行平衡。综合平衡时,会再加一点数字。这多余部分留给县里调控,万一有的乡村遗漏了,就用这个数字来补漏。有时这个数字上报后还会被砍一部分。为什么要砍呢?这就是现行政策有意思的地方:上面总觉得下级报上来的数字是夸大的。由于这个意识,很多报上来的数字经常要打折扣,似乎这样才符合实际。例如,农村道路改造。通村公路计划要上报,以征求资金支持。一个村通常有好几个寨子,乡村公路一般通到村委会所在地和比较大的寨子。路改造好后就固定在数据库里了。交通部绘制交通图就以此为基础,不能再随意改动,所以上报数字时要尽量报足。这就要求必须吃透国家政策,让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有的县在上报数字时,往往吃不透政策,或是随便应付,等以后想扩大发展空间时,才知道原先报的数字把自己箍得动弹不得。政府一定要有前瞻性,要为后届政府留下发展空间。
县长一定要懂政策。这样才能少走或不走弯路。县长和县委书记不同,县长在一个县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在工作中一听到冲锋号,就要拎起枪往前冲。但如果瞎冲,还没完成任务就倒下牺牲了。所以,往前冲首先要排雷。这个雷就是政策,一旦碰触政策的红线,那就要付出代价。政策大多由上级机关制定。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不同,出台的政策也会不同。这就需要县长具备敏锐的政治眼光,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文件、领导讲话找出政策,并结合当前环境和县里实际认真研判。在工作上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哪些是可以变通的,哪些是不能变通的,都要一一做到心中有数,然后作出决策。例如,前几年在土地使用上虽然也有指标,也实行占补平衡,还可以搞些变通,可以先占用土地后再补土地指标等等,但后来政策收紧,不允许踩这条红线,那就不能碰了。
作为一名县长,不但要了解政策、吃准政策,而且还要跟踪好政策。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政策大多都是根据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中央和省战略部署制定的。有的政策不会变,有的政策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县长得有鹰一样的眼,时时盯紧发展政策,抓住政策的空窗期,争分夺秒让政策在县里落地。否则就会错过时机。例如,有一年我们县里要改造公路,但拿不出钱和抵押物。正当一筹莫展时,听说政府可以用信誉作担保,进而解决了贷款问题。事后不久,用政府信誉作担保的政策就没有了。如果当时不抓住时机用好政策,那好政策就可能和我们失之交臂了,可见吃准政策的重要性。
任何一个地方,总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是不可抗的,但可以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这考验执政者的应急能力。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和快速发展期,各种矛盾不断叠加,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加大。在中国,许多矛盾都集中在县一级,解决好这些矛盾,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例如,建设某高速公路的时候,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分为正线补偿和便道补偿。正线补偿全线没有什么区别,村民也知道补偿基数,少部分人的诉求主要是便道的补偿。省里认为便道是临时占建,一旦高速公路修通后,便道可以当村组公路使用,规定便道作为通村通组公路来执行。也就是说,省里只补助修便道的路,占用村民田地山林由县乡村自行协调解决,修建通组公路由群众自行协调解决。县里向上争取,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少数村民不愿意配合政府,与一些没有律师证的民间人士联合起来多次到县里反映。工作队反复解释政策,强调政策的底线,如果家里有困难可以从其他渠道申请。突然一天,100 多个被征地村民到县政府上访,要求按照他们的意见补偿。与此同时,还有七八个人直接去上级上访。这些村民想通过向政府施压,获得最大的利益。我得到消息后,一边立马派出干部赶到上面去找人;一边和分管副县长以及政法委书记,在会议室与10 多个村民代表交流做思想工作。但谈判始终没有效果,并不断受到村民威胁。这样的事,一般总是有几个领头的。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有人有刑事案件在身,于是依法抓捕这个人,并查清了多个与这个案件相关的人的底细,进而达到威慑的效果。整个过程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最终冲突归于平静。
处置大型突发事件,我的经验是分管副县长能够处理的就由他去处理,不能处理的我才出面。而哪个副县长去,不是看由谁分管,是看具体的情况和谁最有优势化解。我在担任县长的几年中,发现、培养了一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干部。县里的大姓氏有潘、韦、杨、张、覃等,我指定能够和这些大姓氏达成共识的领导干部去负责。潘氏家族那个寨子出问题,我就叫潘姓的领导干部去。这些人往往在家族中具有一定威望,又懂得方言,能与群众拉近距离,可以迅速控制事态。
又有一次,县医院正发生一起医闹,亲属准备把尸体抬到医院一楼大厅抗议示威,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我一方面安排协调小组做好死亡者亲属的思想工作,叫公安部门做好预案;另一方面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听取情况汇报。原来死者头一天在工地从二楼坠落,值班医生收治后,认为县医院医疗条件不足, 建议转院治疗。亲属认为时间已晚,请求收治病人一个晚上, 第二天再转院,想不到第二天早上就死了。死者亲属以此为由,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要求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而医院则果断拒绝。听完情况介绍和大家意见,我大胆决定:协调小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细致地做好亲属的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等11 个部门印发的《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精神,不允许在医院公开场合摆放尸体设立灵堂;对死者亲属提出的要求,请县卫计委邀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鉴定,如死者亲属不认同,可向上级卫计部门或仲裁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法院提出法律诉求,按最终裁定结果执行;县医院本着生命至上为原则,对死者亲属进行人道主义援助。最终事件得到顺利解决。通过这件事,我悟出一个道理,发生突发事件并不可怕,怕的是判断不准确,把握不准时机,采取措施不及时。处理这种情况,既要以人为本,又要依法依规。
作为一名县长,面对突发事件,分管部门能处理的,县长就不要出面;下级不能处置的,县长就一定要亲临现场处置。县长在处置大型突发事件时必须担起责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让县委书记出面,只要他支持你就足够了。至于警力不要轻易使用。因为警力一旦出现,代表事情已到了一个沸点,稍不慎不但不能控制事态,往往还会激化矛盾。
县长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关系,上级领导、上级部门、四大班子领导,还有同事、客商、下属、群众等等。在这些关系中,和县委书记的关系最为重要,这是所有关系的核心。作为县长,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县委书记的支持。目前我国县级政权有四套班子,但实际权力主要集中在书记和县长这两个党政的一把手上。县级领导班子如果缺乏合力,往往是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两个人之间关系不和谐造成的。因此,书记和县长的关系就尤为重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各自地位有区别:党委是领导核心,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和人大的执行机关。但是,各自的权力边界却没有具体明确划分。至于对地方政府“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10 项职权则有明确规定。由此,县长怎样和县委书记处理好关系?我在与几任县委书记多年来的合作中深有体会。
首先要公正无私、胸襟开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县长一旦考虑个人因素,一旦偏了心或有了私心杂念,就会想方设法公权私用。县委书记知道了就会制止,或者当面不说背后说,或者制止了你不听,久而久之矛盾就出现了。反之,如果县委书记也这样做,那矛盾亦然。
其次是彼此包容、换位思考。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乃至研究问题,有看法有建议都正常,要将心比心,理解至上。这既是一种理解,更是一种关爱。不要遇事动不动就冲突、埋怨、指责。换个角度,换个思路,你会发现,世界大不一样。
最后要相互尊重、经常沟通。尊重是前提,在县委,县委书记是班长,该请示的问题就请示,该汇报的工作就汇报。县长要知道,你在开展工作时,有了书记的支持,工作才推进得快、做得好。县长工作千头万绪,有明确规定的事就按程序去做,而容易出现矛盾的往往是在没有规定的事情上,来得突然让你没有时间按程序研究决定,就需要与县委书记及时沟通,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