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馨
张自馨
2000年出生于湖南省吉首市,苗族。现就读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文法学院。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也不知道这么说到底对不对,反正我确确实实是看见了它:从螺丝松了而嘎嘎作响的椅子上,从被同座反复刻过印记的座位抽屉里,从老师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字而掉落在地上的粉笔灰尘里,从一本杂志漆黑的封面上……仿佛随处都可寻到它的踪迹。我这样想着,心里还有点儿得意,大概不是所有人都有我这样的好运气。但是下一秒,哦不,甚至就在我正为此得意的当口儿,它就忽地一下不见了踪影,好像一阵风吹过,不留痕迹。
我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我以为是在做梦,没错,昨晚我一定是吃多了好酒好菜和好肉,因而现在还没有醒,我仍旧是醉着的,所以,我刚刚说的这些你们大可不必理会。但是问题来了,我是醉着的,那么谁是醒着的?是你,是他,还是那个整天都在为吃第一口冰激凌而吵吵闹闹的小孩子,或者是晓林、安楠和金晨他们三人中的某一个?如果没有人能回答我的问题,是不是说明我就是清醒的?可我清楚地记得昨晚我是喝醉了的。嗯,让我想一想吧。兄弟,昨晚是不是你拉着我去买了酒来喝?没错儿。我还隐隐约约地记得昨晚酒馆里的装修样式,在那里,木制的桌椅被闪亮的灯光笼罩、包围。我们喝的是什么来着,香槟?白兰地?还是白葡萄酒?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嘿,兄弟,何苦自己为难自己,想不起来就别想得啦,反正这也不重要。好吧,兄弟,就听你的吧,别管咱哥俩昨晚喝的是什么了,反正这不重要。不过话又说回来,兄弟,你还记得酒馆里那些精致的高脚杯吗?那些闪闪透亮的小东西看起来可真是诱人,就如同地底下埋着的宝藏呢。对对对,你说的真对,那些高脚杯的确不错,昨晚你喝醉后倒在桌边还紧紧攥着其中一只不肯撒手,我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你们各自完好地分离开来。什么?竟有这回事,兄弟?这是真的吗?当然了,除了我之外还有谁看见你昨晚喝得烂醉的可笑样儿!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小声点儿兄弟,可别再叫第三个人知道这事了。
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终于可以肯定我昨晚是真的醉了,不过目前呢?目前我是清醒的吗?没错儿!目前的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呢。我知道自己正坐在教室里听课,我的左边坐着那个昨晚拉我喝酒的兄弟,我的右边站着一个因上课睡觉被老师发现而罚了站的倒霉蛋,我的前面是个穿着粉红色连衣裙、留着金色长发的美丽姑娘,她说起话来十分温柔,让人心动,我的正后方坐着上课游戏两不误的高材生何俊,他现在就在玩着游戏呢,不过老师却不知道这件事。你们瞧瞧吧,伙计们,目前的我是多么清醒!
我的清醒大家现在毋庸置疑,但它呢?它是不是清醒的?它如果是清醒的,那么现在它又在哪儿?这个问题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也没法回答。但就在此刻,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我竟然又看见它了。这一次,它跑到了我所在教室的门把手上,一边安安稳稳地在那儿坐着,一边哼着欢快的小曲儿。是那个看上去很新的不锈钢门把手吗?对,没错儿。你看呀,它就坐在那个不锈钢制的锃亮锃亮的门把手上呢,这古灵精怪的家伙!
自从那天在教室的门把手上看见它以后,一连好几天我也没有再见到它的踪影。我原以为这家伙已经离开我们学校去往别处了,不禁感到一阵轻松,可奇怪的是,它不仅没有离开,而且不知使了什么魔法钻到我的心里来了,还在我的心里扎了根,叫我好生难受!我有些累了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一闭上眼它就跑来烦我;在人潮拥挤的食堂好不容易找到个座位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它又冒出来缠着我;上课的时候一打开课本,就瞥见它出现在我课本上空白的地方嘲笑我;走在回寝室的路上,它也如影随形地紧紧跟着我。甚至在班主任一脸严肃地把我叫到办公室准备训斥我的时候,它还从办公室的玻璃窗上向里望着,装作很认真的样子一边点着头一边冲我笑呢。
这磨人的家伙,我心想,什么时候把它给打发走了才好呢。但使人伤脑筋的是它并没有这么好糊弄,它一直赖在我身边仿佛下定决心不走了,还狡黠地看我恼羞成怒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说真的,老兄,你也该走了,别老是跟在我身边了,要不我送送你吧。我曾无数次这样恳求过呵斥过,但结果却总是不了了之。我承认它是个幽灵般的存在,我也无法确定它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消失。也许这与它的心情相关,但我发誓,我绝没有去调查过这个猜测是否正确,而且我相信自己也不会无聊到这地步。唯一使我感兴趣的是,如何才能让它不要再来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可惜,没有一个好的答案。
我依旧行走在匆忙和停驻之间,它也依旧同往常一样在我面前神出鬼没。偶尔,我在寝室里看书时,它从某个熟悉的词语中探出头,似乎在偷偷看着我,却又在我眨眼之时消失不见。我抬起头,极为小心地耸了耸鼻子,不过什么气味也没嗅到,但我确定收到了某个信号,在轻轻一震之中。它们,一不小心就在我平静的生活里,触碰出一丝波纹,天知道这究竟是无声的赞叹,还是一种温和的提醒?
创作手记
第一次尝试
我没想到自己会写出这样一篇文章,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尝试过写这种风格。这是我的第一次尝试,但幸运地是,竟然得到了路云老师的肯定。
写这篇文章,缘于我的大学写作课第二阶段的特殊作业。路云老师在上写作课时点我回答问题,然后要求我用一周时间写一篇文章,彻底、大胆去写。课后我苦苦思索三天,却依旧不知如何下笔。到第四天,我在教室上晚自习时,心里忽然有种强烈的想写文章的冲动,于是在手机上把它写了下来。
当老师告诉我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时,我感到很惊讶。经过修改之后,老师说这篇文章完全超出了他的期待,我怀疑自己听错了。虽然以前我的文章也在学校校报上刊登过,但与杂志社的审稿要求相比,校报的门槛可低多了,所以我压根儿也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的文章能在一本杂志上发表。
我从小就非常喜欢阅读,也很喜欢写作,初中、高中的时候参加过学校举办的一些写作活动。到了大学,很幸运地遇见了路云老师。他讲授的写作知识和特殊的训练方法,都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所以我听课很认真,并且尽量去理解其中的奥秘。写作于我而言,仍然是神秘的,艰难的,但我愿意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