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受访,讲述近年来在中国司法领域中职务犯罪审判的变化。她从事律师职业22年,曾代理周永康、陈雪枫、孙兆学等众多落马高官案件。
记者:能否谈一谈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律师制度有哪些重要变化?
郝春莉:中国律师制度最重要的变化是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定位不断在转化。律师从体制内走向体制外,从国办所走向合伙制甚至是个人所,律师职业也一步步走向市场化、国际化。其次,中国律师队伍在壮大,从1979年的212人发展到现在的近40万人;律师业务领域在逐步拓展,还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另外,从被告人没有任何辩护权,到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侦查程序中享有辩护权,体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
记者:代理周永康案的时候,你们前后会见了多少次?
郝春莉:前后会见了很多次。最深刻的印象是办案机关对我们辩护工作的尊重,充分保障我们的会见权、阅卷权,以及辩护权。当时时间紧,任务重,辩护工作强度很大,压力也很大。在法庭上,他态度很好,认罪认罚。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记者:你如何看待落马官员在庭审时痛哭流涕、认罪认罚的问题?
郝春莉:从2016年开始,全国有18个城市开始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在量刑上适当从宽。这些落马高官都希望得到从宽处理,在受审时痛哭流涕,也是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
记者”:落马官员上诉的情况也较为少见,是因为什么?
郝春莉:很多落马官员一审后不上诉,其中大多数是因为认罪认罚,在量刑上得到了从宽的处理,就不上诉了。
记者:落马高官在庭审时与庭下的反差大吗?
郝春莉:在庭审时,不管多高级别的官员,在庭审这种庄严肃穆的场合都会敬畏法律,严肃紧张。但在庭下,他们除了谈案件之外,也会聊一些家常、成长经历、思想变化等问题。
记者:你认为中国的律师执业环境,还需要哪些改进?
郝春莉:有些案子没有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证人出庭难等问题现在还没有得到较好改善。(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