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影弘仁本〈文馆词林〉》与《全晋文》*

2019-01-24 21:33:29林家骊何玛丽
浙江社会科学 2019年4期

□ 林家骊 何玛丽

内容提要 日本《影弘仁本〈文馆词林〉》收晋代文章57篇,另存目一篇,具有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与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对勘,有整篇可补入《全晋文》之文,亦可补足严氏所录残章断句之文,并可与严氏所录互为校勘,以正文字之误。日本《影弘仁本〈文馆词林〉》所存两晋文章,兼及颂、碑、诏、教、敕等多种文体,其中如曹毗《伐蜀颂》一首,是重要历史事件下的文学创作,价值重大。又如东晋张望《江州都督庾翼碑铭》、伏滔《徐州都督王坦之碑铭》,并是其他文献无见的东晋名臣碑铭,孙绰《江州都督庾冰碑铭》虽曾见录,但体例不完,赖《词林》得见东晋碑文名家手笔,难能可贵,均值得引起重视并进一步深入考索。

《文馆词林》是唐中书令许敬宗等奉高宗旨编集的一部总集,共一千卷,分类纂辑自先秦到唐的各体诗文。其书于宋初即已亡佚,然在唐时流至日本,有些残卷在日本得以幸存,晚清开始陆续传回国内,计有清伍崇曜《粤雅堂丛书》(收日本人林衡《佚存丛书》)本,杨守敬《古逸丛书》本、杨葆初本、董康本、张钧衡《适园丛书》本等刊行,但都收文不多,复多舛误。日本昭和四十四年(1969年),日本古典研究会集中日两国所有现存 《文馆词林》残卷,共得三十卷,依版本优劣择善影印,成《影弘仁本〈文馆词林〉》(以下简称《词林》)一书发行,是目前为止收文数量最多,且最接近原貌者。严可均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以下简称《全文》)时,仅见过《佚存丛书》本中所收之四卷,余皆未及见。严氏《全文》一直是唐前文学研究的重要文本集成,然因时代局限而对海外遗书有所缺漏,《词林》亦是其一,兹有校勘补遗之必要。《词林》今存两晋文章共57篇,另存目一篇,兼及颂、碑、诏、教、敕等多种文体,具有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笔者依严氏编纂体例,将其与《全晋文》逐一勘对,考史论文,以待方家指正。

一、整篇可补入《全晋文》之文

《词林》整篇可补《全晋文》者共42篇,计为颂1、碑 2、诏 30、教 5、敕 4。

(一)颂 1:东晋文。

曹毗《伐蜀颂》①一首,四言,十二章,全文共384字。第一章溯朝代之更迭;第二章扬本朝之德化;第三章赞穆帝之圣明;第四章颂圣朝之祥瑞;第五章陈百官之俊杰;第六章明藩屏之责任,第七章斥蜀之背德;第八章叙君臣同心伐蜀;第九章颂扬桓温的军事才能;第十章叙平乱之安康;第十一章总赞伐蜀之功德;第十二章述作颂之由。

此颂所记,为永和二年(346年)桓温伐蜀之事。《晋书·穆帝纪》载:“(永和二年)十一月辛未,安西将军桓温帅征虏将军周抚,辅国将军、谯王无忌,建武将军袁乔伐蜀,拜表辄行。”②永和三年,桓温告捷,此颂大约即作于此时。桓温属意伐蜀,而这种政治冒险,其时并未得到朝廷的支持。《晋书·桓温传》载:“时李势微弱,温志在立勋于蜀,永和二年,率众西伐。时康献太后临朝,温将发,上疏而行。朝廷以蜀险远,而温兵寡少,深入敌场,甚以为忧。”③桓温执意出兵,是以“立勋于蜀”来谋求进一步的政治地位。其时庾氏与王氏领袖相继而亡,宰辅重位空缺,桓温抓住时机,试图用战功博取勋望,以名正言顺执掌朝政,表面上是对外军事行动,实质上是对内政治资源的争夺。对蜀战争胜利后,“温停蜀三旬,举贤旌善”④,还朝即加官进爵,“振旅还江陵,进位征西大将军、开府,封临贺郡公。”⑤此正是其所求。此后,桓温屡次俟机北伐,亦是企图以战功巩固地位。

本颂作者曹毗,字辅佐,魏大司马曹休之孙,本传称其“少好文籍,善属词赋”“以名位不至,著《对儒》以自释。”⑥《晋书·文苑·曹毗传》载:“凡所著文笔十五卷,传于世。”⑦惜多不传,严可均《全晋文》辑其文十余篇,篇幅完整者,仅《对儒》一篇。⑧《词林》所辑《伐蜀颂》一首,篇幅完整,不仅可补《全晋文》之缺,亦为研究曹毗生平及其时代提供了可靠的资料。

曹毗仕历,《晋书》本传记为:“郡察孝廉,除郎中,蔡谟举为佐著作郎。父忧去职。服阙,迁句章令,征拜太学博士。”⑨史传所记,只系其职,未记具体年月。蔡谟举曹毗为佐著作郎,当是蔡谟任在司徒长史时事,则约在晋元帝至明帝时期。曹毗在《伐蜀颂》中自称“再染文笔,弹管儒门”,意谓再任朝廷文职,时为穆帝时期,是疑在太学博士任中。由此而论,曹毗于晋穆帝永和三年前后,任职太学博士,此后“累迁尚书郎、镇军大将军从事中郎、下邳太守。”⑩曹毗于《伐蜀颂》中,大颂桓温战功,可谓是投桓温所好。不仅如此,曹毗还展望了北伐的胜利,“将平凶羯,鸣鸾北指”,可见其对桓温的迎合。他在第十二章中称“微微小臣,遇蒙朝恩”,情绪表达相当微妙,既是对“朝恩”的诚惶诚恐,又是对朝廷进一步升擢提拔的希冀,流露出作者对名位的渴求。我们不妨推测,曹毗任太学博士之时,曾试图以其文采得朝廷之青睐,然终名位不至,才以《对儒》自释。

(二)碑2:均为东晋文。

《词林》存晋碑三篇,其中两篇为严可均《全晋文》无收。两碑碑主分别为东晋名臣庾翼和王坦之,碑铭所载两人生平与史传所载略有出入,有较大的史料价值。

1.张望《江州都督庾翼碑铭》(并序)⑪

庾翼,《晋书》本传详记生平⑫。庾翼以外戚之重,与其兄庾亮、庾冰先后执掌朝政,然碑铭所载,仍可供与史传比堪,记之如下:

首先,史传所载仕历先后舛乱者,可以碑铭纠之。《晋书》本传载庾翼“除振威将军、鄱阳太守。转建威将军、西阳太守。……迁南蛮校尉,领南郡太守,加辅国将军、假节。及邾城失守,石城被围,翼屡设奇兵,潜致粮杖。石城得全,翼之勋也。赐爵都亭侯。”碑铭则载曰:“时预谋克捷之庸,班爵封都亭侯,除鄱阳太守”,则其“都亭侯”之封源于平苏峻之乱有功,在石城事前。又“寻建修邾城,以庇人佑土,以君为建武将军,西阳太守”,则其建武将军、西阳太守之任,事出于邾城失守,当在石城事后。又“迁使持节,领护南蛮校尉,建武将军,南郡太守,寻转辅国将军”,亦当在“邾城失守”之后,源于“于时沔汉不靖,庸蜀内乱。”史传前后舛乱,而碑铭所记脉络清晰。

其次,史传有所脱略部分,可以碑铭补之。碑铭载:“遇太尉倾徂……乃授君使持节都督江、荆、益三州诸军事,安西将军、荆州刺史。征还武昌,以镇宁内外。寻加江、荆、益、梁、雍、司六州都督。”而《晋书》作:“及亮卒,授都督江荆司雍梁益六州诸军事、安西将军、荆州刺史、假节,代亮镇武昌”,脱都督三州诸军事条。碑铭又载:“转持节都督荆、梁、雍三州诸军事,刺史如故。寻加都督荆、梁、雍、司、冀五州诸军事,征西将军。”此事本传失载,《晋书·康帝本纪》载为:“秋八月丙子,进安西将军庾翼为征西将军。”⑬可以碑铭为补。碑铭“建元二年,康帝晏驾,俄而季兄司空薨逝。……皇基之攸凭,实伯舅是赖。故且反旆江湄,以镇靖万里。乃授都督江、荆、司、冀、雍、梁、益七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领护南蛮校尉,刺史如故”一条,《晋书》无见,今可补之。

本碑作者张望,其人《晋书》未见,严可均《全晋文》谓其“为征西将军,有集十二卷。”⑭然其所辑只有残赋三篇,余皆佚失,《词林》所存,可补其文。

2.伏滔《徐州都督王坦之碑铭》(并序)⑮

王坦之字文度,弱冠知名,为晋简文帝所重,与谢安共辅幼主孝武帝,是为东晋重要政治人物,更是东晋文人领袖之一。其生平史传已详,碑文所叙与之大致相同,唯“服终,袭爵蓝田侯,拜侍中领左卫将军”一条,史传记之简略,作“寻以父忧去职。服阕。征拜侍中,袭父爵。”⑯既未称爵为何,又略其左卫将军职,今可补之。

本碑作者伏滔,《晋书》有传,录其《正淮论》全文,然生平事迹甚简。严可均《全晋文》记其有集十一卷,然所辑文章不足十篇,并多为残篇。⑰本碑体制完整,是重要的文献补充。同时,此文之存亦有助于系定伏滔之仕历。《晋书·文苑·伏滔传》记曰:“温薨,征西将军桓豁引为参军,领华容令。太元中,拜著作郎,专掌国史。”⑱王坦之薨于孝武帝宁康三年(375年),按史传所载,此时伏滔当为华容令。然史传未见伏滔与王坦之生平交集,碑铭之作,当非出于私交。以伏滔仕历推论,当是其任著作郎时因职所作,才为合理。桓豁征西之任,《晋书》记曰:“温薨,迁征西将军,进督交广并前五州军事”⑲,此时为宁康元年(373年)。 又:“太元初,迁征西大将军、开府。”⑳则其于太元初有一次职位的调整。伏滔既依于桓氏,其职位随之而动,亦为合理。东晋孝武帝宁康年号仅用三年,即改元太元,此时正是碑铭写作的合理时间范围。是以我们大胆推测伏滔作碑之时,已任著作郎。则其著作郎之任,或可从史传所记“太元中”提至太元初。

(三)诏:西晋文 7,东晋文 23。

《词林》所存晋代诏书,《全晋文》未收者30篇。察其文,有事见于史传,而文不传者;亦有事、文均不见著录者,是重要的文献与史料补充。现以帝系文,考论如下:

1.魏高贵乡公1,系作张华

《魏高贵乡公大赦诏》㉑,《词林》系作张华,以严氏体例当补入《全晋文》张华文中。张华,起家太常博士,得晋文帝司马昭擢拔,除佐著作郎,顷之,迁长史,兼中书郎,“朝议表奏,多见施用”㉒。高贵乡公曹髦字彦士,魏文帝曹丕之孙。细读该诏内容,与其所题有不合之处。诏曰:“幸赖先相国晋王匡济之勋”,又曰:“相国晋王嗣业承绪,继明火召于四方”。 《三国志·三少帝纪》载:“(甘露三年(258)夏五月,命大将军司马文王为相国,封晋公,食邑八郡,加之九锡,文王前后九让乃止。”㉓“(甘露五年(260)夏四月,诏有司率遵前命,复进大将军司马文王位为相国,封晋公,加九锡。”㉔该年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司马文王即司马昭,终高贵乡公在位期间,司马昭都未接受晋公之封,遑论晋王。魏高贵乡公薨后,魏陈留王曹奂即位,景元元年(260年)六月、二年八月、四年二月,连进司马昭之位为相国、晋公,皆固辞不受,十月复进,未辞。至咸熙元年(264年),“(三月)乙卯,进晋公爵为王……癸未,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舞阳忠武侯为晋景王。”㉕此时司马昭及其父祖才真正得封晋王。咸熙二年(265年)“秋八月辛卯,相国晋王薨。壬辰,晋太子炎绍封袭位。”㉖是与诏书“先相国晋王”与“晋王”之谓相符合。又该年“九月乙未,大赦”㉗,未载缘由,或即与此诏相关。则诏中先相国晋王是指司马昭,晋王是指司马炎,是陈留王末年司马炎执政时所颁,在咸熙二年九月乙未,当题作《魏陈留王大赦诏》。

2.西晋武帝司马炎4,其中一篇系作张华。

《西晋武帝立皇后大赦诏》㉘,事在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年),《晋书·武帝纪》载:“(春正月)丙午,立皇后杨氏。”㉙未载大赦与诏书,据诏可补。

《西晋武帝三辰谪见大赦诏》㉚,三辰,指日、月、星。谪见,古人认为异常的天象是上天对人的谴责,出现灾变的征候谓之“谪见”。诏书未记时间,史传亦无确切记载,是难以考订具体时事。

《西晋武帝改元大赦诏》㉛,事在咸宁元年(275年),《晋书·武帝纪》载:“咸宁元年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㉜史传未载诏书,可据补。

《西晋武帝赦诏》㉝,系作张华,当是张华为武帝草诏。诏曰:“每览断狱之奏,居下讪上之讼,未尝不恻然悼心。”《晋书·武帝纪》载:“(泰始五年(269)春正月)丙申,帝临听讼观录囚徒,多所原遣。 ”㉞疑诏书之下,即因此事。

3.西晋惠帝司马衷1

《西晋惠帝玄象失度大赦诏》㉟,事在永宁元年(301年)。《晋书·惠帝纪》载:“永宁元年春正月乙丑,赵王伦篡帝位”㊱,夏四月惠帝复位,改元永宁元年,史载该年“五星经天,纵横无常”“日有蚀之”“岁星昼见”。㊲即是玄象失度之谓。故“八月,大赦。”㊳诏当作于此时。

4.西晋愍帝司马邺1

《西晋愍帝地震大赦诏》㊴,事在建兴三年(315年),即《晋书·孝愍帝纪》所载:“(建兴三年六月)丁卯,地震。 辛巳,大赦。 ”㊵

5.东晋元帝司马睿1

《东晋元帝诞皇孙大赦诏》㊶,诏中皇孙指成帝司马衍,成帝薨于咸康八年(342年),“(咸康八年六月)癸巳,帝崩于西堂,时年二十二。”㊷则可推成帝生于大兴四年(321年)。又诏称:“自陟帝位,迄今五载。”晋元帝司马睿于大兴元年(318年)正式即皇位,即位五载当在永昌元年(322年)。而“永昌元年闰月己丑,元帝崩。”㊸则诏当在此前。此事史传无载,诏书可补史料所缺。

6.东晋明帝司马绍1

《东晋明帝立皇太子大赦诏》㊹,事在太宁三年(325年)。《晋书·明帝纪》载:“(太宁三年三月)戊辰,立皇子衍为皇太子,大赦,增文武位二等,大酺三日,赐鳏寡孤独帛,人二匹。”㊺与本诏内容相符,即是。

7.东晋成帝司马衍4

《东晋成帝郊祀大赦诏》㊻,诏曰:“有司修典,虔奉郊祠。”《晋书》载:“(咸和元年(326)十一月壬子,大阅于南郊。”㊼疑诏书所记即为此事。

《东晋成帝加元服改元大赦诏》㊽,诏曰:“改咸和十年为咸康元年(335)。增文武一等,大酺三日。赐百官官银,鳏寡孤独米五斛。”《晋书·成帝纪》载:“咸康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大酺三日,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米,人五斛。”㊾两者相合,诏文可补史传。

《东晋成帝立皇后大赦诏》㊿,《晋书·成帝纪》载:“(咸康二年二月)辛亥,立皇后杜氏,大赦,增文武位一等。”51诏所指即咸康二年(336年)立皇后事,史传未载诏文,可补。

《东晋成帝大赦诏》52,诏称“自中兴以来”。 咸和二年(327年),苏峻兴乱,“(咸和三年)五月乙未,峻逼迁天子于石头。”53将军温峤、陶侃、郗鉴等勒兵匡济,四年二月帝获救,是谓中兴。诏又曰:“去年以来,三公频丧。”其时三公即王导、郗鉴与庾亮等人。咸康五年(339年),王导、郗鉴薨。咸康六年,庾亮薨。是所谓“三公频丧”,由此可推本诏当作于咸康六年左右,史传未载此事,可补。

8.东晋康帝司马岳1

《东晋康帝大赦诏》54,晋康帝司马岳,咸康八年(342年)六月即位,建元二年(344年)九月薨,诏当作于此间。诏曰:“虽否运将泰,中原渐一,梁岷释甲,南夷稽服。”梁岷即指蜀地,为李寿所据。建元元年(343年)“夏四月,益州刺史周抚、西阳太守曹据伐李寿,败其将李恒于江阳。”55“八月,李寿死,子势嗣伪位。”56此诏当作于建元元年八月后,史载:“(建元元年)十一月己巳,大赦。”未载缘由,或即是此。

9.东晋穆帝司马聃3

《东晋穆帝立皇后大赦诏》57,事在升平元年(357年),《晋书·穆帝纪》载:“(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立皇后何氏,大赦,赐孝悌鳏寡米,人五斛,逋租宿债皆勿收,大酺三日。”58与本诏可相参合。

《东晋穆帝日月薄蚀大赦诏》59,诏称:“月正元日……其大赦天下,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米五斛。”《晋书》载:“五年春正月戊戌,大赦,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米五斛。”60两者内容正合,当是一事。史传未载大赦原因,由本诏可知是因日月薄蚀。

《东晋穆帝诛路永等大赦诏》61,诏曰:“至令路永背叛,于瓒纵害,戴羲等敢肆凶慝,虽伏辜戮,岂不憯怛。”诏又称“永和二年三月一日昧爽以前”,则其事即《晋书·穆帝纪》所载,“(永和元年(345)秋七月)翼部将于瓒、戴羲等杀冠军将军曹据,举兵反,安西司马朱焘讨平之。”62史传未载大赦事,据诏可补。

10.东晋海西公司马奕1

《东晋海西公灾眚大赦诏》63,事在太和三年(368年),《晋书》载:“(太和)三年春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癸亥,大赦”64,与诏“今年三月七日昧爽以前”时间相合,本诏所记即是此事,史传未载赦文,据诏可补。

11.东晋孝武帝司马曜7

《东晋孝武帝立皇后大赦诏》65,事在宁康三年(375年),即《晋书·孝武帝纪》所载:“(宁康三年)秋八月癸巳,立皇后王氏,大赦,加文武位一等。”66未载赦文,据诏可补。

《东晋孝武帝大旱恩宥诏》67,事在太元五年(380年),即《晋书·孝武帝纪》所载:“(太元五年)夏四月,大旱。癸酉,大赦五岁刑以下。”68未载赦文,据诏可补。

《东晋孝武帝霆震大赦诏》69,事在太元五年(380年),即《晋书·孝武帝纪》所载:“(太元五年)六月甲寅,震含章殿四柱,并杀内侍二人。甲子,以比岁荒俭,大赦,自太元三年以前逋租宿债皆蠲除之,其鳏寡穷独孤老不能自存者,人赐米五斛。”70诏书作“泰元”,即是“太元”。史传未载赦文,据诏可补。

《东晋孝武帝阴阳愆度大赦诏》71,事在太元九年(384年),即《晋书·孝武帝纪》所载:“(太元九年冬十月)乙丑,以玄象乖度,大赦。”72史传未载赦文,据诏可补。

《东晋孝武帝立皇太子大赦诏》73,本诏所称皇太子即晋安帝司马德宗,事在太元十二年(387年),即《晋书·孝武帝纪》所载:“(太元十二年)秋八月辛巳,立皇子德宗为皇太子,大赦,增文武位二等,大酺五日,赐百官布帛各有差。”74史传未载赦文,据诏可补。

《东晋孝武帝玄象告谴大赦诏》75,诏所载事史传未可考订。诏称“今元会大享”,又称“十年以前逋租宿责”,疑下于太元十年(385年)元旦。

《东晋孝武帝大赦诏》76,诏曰:“朕赖社稷之灵,嗣哲洪业,帝维远廓,天衢开夷。故霜风晨拂,则园陵肃清,黎庶忘劳,则七庙增峻。方国睹惟新之盛,缙绅观祼荐之容。”园陵即帝王之墓地,七庙指帝王供奉祖先的宗庙,祼荐即祼献,则此诏事在祭祀宗庙。按《晋书》载:“(太元)十六年(391)春正月庚申,改筑太庙。 ”77“(秋九月)新庙成。 ”78“十七年春正月己巳朔,大赦,除逋租宿债。”79本诏或即是此。

12.东晋安帝司马德宗5

《东晋安帝玄象告谴大赦诏》80,诏曰:“朕以寡德,弗克负荷,洪统灵基,中坠泉谷,幸赖命时,再建皇极。”元兴二年(403年)十二月,桓玄称帝,安帝蒙尘于寻阳。次年二月刘裕兴兵讨伐,桓玄身亡,还政于晋,诏所指即为此事。又诏称“今年三月十九日以前”,则诏当下于元兴三年(404年)三月。

《东晋安帝平姚泓大赦诏》81,《晋书·安帝纪》载:“(义熙十一年(415)二月丁未,姚兴死,子泓嗣伪位。”“(十二年)秋八月,刘裕及琅邪王德文帅众伐姚泓。 ”82“(十三年)秋七月,刘裕克长安,执姚泓,收其彝器,归诸京师。”83则姚泓之平在义熙十三年可知,而史传未载大赦事,由诏可补。

《东晋安帝平洛阳大赦诏》84,诏曰:“将洒涤函夏,扫清五陵,抚秽平阳,奉迁园兆。”《晋书》载:“(义熙十二年(416))冬十月丙寅,姚泓将姚光以洛阳降。己丑,遣兼司空、高密王恢之修谒五陵。”85事与诏符,可知诏作于义熙十二年。

《东晋安帝平贼大赦诏》86,诏称“荆吴绝枭鸱之飨”,概指荆州等地区的叛乱。《晋书·安帝纪》载:“(义熙)十一年春正月,荆州刺史司马休之、雍州刺史鲁宗之并举兵贰于刘裕,裕帅师讨之。庚午,大赦。 ”87疑诏所记即是此。

《东晋安帝诛司马元显大赦诏》88,司马元显,会稽文孝王司马道子之子。时桓玄有篡位之心,元显受安帝命而讨之,兵败被桓玄杀害,是有此诏,时为元兴元年(402年)。然此诏实非安帝本意,当为桓玄控制后所颁,桓玄败后,安帝即追赠元显为太尉。 此诏之存,可窥东晋君权与强权之间的博弈。

(四)教5:均为东晋文。

1.庾翼2

《褒荆州主者王谦教》89,王谦生平《晋书》未见,由教可知其为荆州兵曹书佐,则教文当作于庾翼荆州刺史任中。《晋书·庾翼传》载:“及亮卒,授都督江荆司雍梁益六州诸军事、安西将军、荆州刺史、假节,代亮镇武昌。 ”90咸康六年(340年),庾翼为荆州刺史。建元元年(343年),庾翼北伐,进屯夏口,教当作于此间。

《北征教》91,起首称“主簿”,官名,汉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魏晋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教文起首“主簿”“纲纪”之词,谓文件之宣发单位,意味着教文下行文件的性质。除《北征教》外,庾翼还曾上表北伐。《晋书·庾翼传》载:“康帝即位,翼欲率众北伐”。92并有上疏。此次北伐,康帝及群臣皆表反对,庾翼执意出行,至夏口,复上表,见载于本传。其表曰:“臣近以胡寇有弊亡之势”,教曰:“岂非奸略转衰,凶威渐屈故邪。”其表曰:“致讨山北”,教曰:“要与所统文武士庶振王威于山北。”其表曰:“臣虽未获长驱中原,馘截凶丑,亦不可以不进据要害,思攻取之宜。”教曰:“吾虽不武,属当斯会。”所指皆同,故此教当作于庾翼次夏口之后。“表”意在向上请愿,其核心在于申诉北伐战争的可行性,目的在于说服;“教”意在向下申明,其核心是为传达北伐战争之正当性,以诫示激励。同事而异体,合而观之,可见文体之异。

2.庾亮1

《黜故江州刺史王敦像赞教》93,王敦,东晋权臣,前期与王导立晋元帝有功,后以谋反被诛。咸和九年(334年)陶侃薨,庾亮领江、荆、豫三州刺史,时作此教。教曰:“且吾岂与贼臣之像同堂而处乎?”流露出强烈的个人情绪。庾亮与王敦,前后执掌权柄,及其弟庾冰与王导,亦先后作宰,既是庙堂之上之同僚,又是门阀博弈之对手。其教名为“鉴戒”,实难掩私意。《晋书·庾亮传》载:“时王敦在芜湖,帝使亮诣敦筹事。敦与亮谈论,不觉改席而前,退而叹曰:‘庾元规贤于裴頠远矣!’因表为中领军。”94又载:“王敦既有异志,内深忌亮,而外崇重之。”95王敦对庾亮的赏识流于表面可知。庾亮作牧江州,“时王导辅政,主幼时艰,务存大纲,不拘细目,委任赵胤、贾宁等诸将,并不奉法,大臣患之。……至是,亮又欲率众黜导,又以咨鉴,而鉴又不许。”96当时庾氏与王氏夺权斗争激化,庾亮此教黜王敦之像赞,亦是对王氏的有意打击。

3.王洽1

《修太伯庙教》97,作者王洽字敬和,“导诸子中最知名,与荀羡俱有美称。弱冠,历散骑、中书郎、中军长史、司徒左长史、建武将军、吴郡内史。……升平二年卒于官,年三十六。”98由此可知其约活动于晋明帝太宁元年(323年)至晋穆帝升平二年(358年)间,卒于吴郡内史任。太伯,又称泰伯,西周时吴国第一代君主。此教既是修太伯之庙,当是其任吴郡内史之时,概在穆帝年间。

4.刘瑾1

《废袁真像教》99,作年不详。袁真,曾任庐江太守、龙骧将军、西中郎将都督司、冀、并三州诸军事。曾预桓温军,共谋北伐。海西公太和四年(369年),“冬十月……豫州刺史袁真以寿阳叛。”100“(五年)二月癸酉,袁真死,陈郡太守朱辅立真子瑾嗣事,求救于慕容暐。”101刘瑾,生平不详,《晋书》仅载桓玄矫诏自封楚王时,“以平西长史刘瑾为尚书”,102时当元兴二年(403年)。 其教中曰:“贵邦诸人”,又曰:“昔王大将军釁亦莫大,庾太尉往临贵州,除其像赞”,因《词林》所收庾亮《黜故江州刺史王敦像赞教》可知,此事盖在庾亮作牧江州之际,由此推论,则刘瑾之“贵邦”“贵州”即指江州,则其当有外任江州之经历,为史传所不载,兹可补充。

(五)敕4:均为西晋文。

《文馆词林》录晋代敕四篇,均系晋武帝司马炎名下,可合而观之。是武帝初纂大统,兢兢于社稷,以图整风易俗,开清明盛世之证。

《西晋武帝戒计吏敕》103与《西晋武帝戒郡国上计掾史还各告守相敕》104,记录了西晋初年重农政策的具体下达过程,可知晋武帝对农业之用心,内容基本相同,疑为同事异文。前者题曰“戒计吏”,文称“郡国守相”“还各使守相知此”,与后者题“戒郡国上计掾史还各告守相”相一致。在文风上,前者较口语化,“诸应课田,为尽力南亩不?在单休假者,为皆戮力亲农,与父兄伯叔同其勤劳不?豪右贵戚,役细人以损农作不?”连续反问,有别于成熟的文体逻辑与抽象归纳。后者则有更规范的文体层次与语言逻辑,似是对前者文意的提炼。《晋书·武帝纪》载:“(泰始)五年春正月癸巳,申戒郡国计吏守相令长,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105与《西晋武帝戒计吏敕》载“游食商贩之徒,皆人蠹患,王政之所禁也”相一致,两敕当下于泰始五年(269年)可知。

《西晋武帝戒州牧刺史敕》106《西晋武帝戒牙门敕》107两敕之体例,与《西晋武帝戒郡国上计掾史还各告守相敕》相一致,均为规范化之下行文件。《戒州牧刺史敕》起于“夫兴化济功”,《戒郡国上计掾史》起于“夫兴化之道有常”,两者并接以责任归属,再以“若乃”之句式,申以失职之后果,具有一致的文体逻辑。此两敕之下达,具体时间不可考,然泰始四至五年间,武帝频下诏书于郡国,戒郡守长吏等,疑此两敕亦是此时所下。

二、可补足《全晋文》中只有残章断句之文

《词林》所录两晋文章,可补《全晋文》文字残缺甚重者五篇,录如下。

(一)东晋孙绰 《江州都督庾冰碑铭》(并序)108

孙绰《江州都督庾冰碑铭》(并序)一篇共896字,体制完整,是现存孙绰所有碑文中篇幅最长者。《晋书·孙绰传》曰:“绰少以文才垂称,于时文士,绰为其冠。温、王、郗、庾诸公之薨,必须绰为碑文,然后刊石焉。”109孙绰碑文,是为其时冠冕,此篇碑铭之存,具有重要的价值。此文《艺文类聚》卷四十七亦录110,仅有 253字,《全晋文》据此辑入。两本对勘,文字相异者众多。碑主庾冰,《晋书》有传,然碑铭所载与史传颇有出入,亦可勘正。

1.文字可勘者

本碑《艺文类聚》分录五段,第一段为“君喻高岩之玄精,挹清濑之洁流,贞质谋于白珪,明操厉于南金”,对勘发现:《词林》无“君”字;“喻”作“噏”,呼吸之意,“喻”为“噏”之形误。“清濑”作“清颍”,濑,泛指浅水清石滩,“颍”,指颍川,乃庾冰故里,与铭文“洋洋浚颍”相对应,故“颍”为是;“谋”作“侔”。 侔,齐等,相当之意,“谋”应是“侔”音误。

第二段节取“虽名器未极,而任尽臣道,正身提衡,钤括百揆。知无不为,谋必鲜过。端委待旦,则有心宣孟,以约训俭,则拟议季文”等句。《词林》“钤括”作“铨括”。铨括,谓选拔和统领官吏。钤括,谓搜集整理。此处当以“铨括”为是,《全晋文》在收录此篇时,亦改作“铨括”。“以约训俭”,《词林》作“约己训典”,从之,指以先王训典来约束自己。

第三段节取“君平坦无私,己谦寡欲。当世之所难,于君而易之矣。于是慨然远览,量己而退,高挹帷幄,投迹藩屏”等句。“己谦寡欲”,《词林》作“劳谦寡欲”,当从之。“劳谦”,出自《易·谦》:“劳谦,君子有终,吉。”111意为勤劳谦恭。“高挹帷幄”之“挹”,《词林》作“揖”,让之意,指庾冰辞让中央之官而外任,当从。

第四段节选“夫良玉以经焚不渝,故其贞可贵”至“文康之雅量,于是乎弘著矣”一段。“树”,《词林》作“灌”,“灌”指丛生的树木,当以《词林》本为是。“文康之雅量,于是乎弘著矣”,《词林》作“文康之雅目,于是乎弘著矣”。文康是指庾冰之兄庾亮,目,有品评之意,当以《词林》为是。

第五段节取铭文部分,“颇扇祥风”,《词林》作“岭扇祥风”,此句对应前句“岩岩神嵩”,以“岭”为是。“履险思夷,处满思冲”,《词林》作“凌险斯夷,处满能冲”。“皇极是赞”后,《词林》有“进陶玄气,退康时难”两句,《类聚》脱。“朝野咸叹”,《词林》作“朝野衔叹”。“朝野衔叹”后《词林》有“如或可赎,人百其算”两句,而《类聚》亦脱。

2.仕历可勘者

《艺文类聚》所节录《庾冰碑》是为人物品评概语,舍去了相关人物生平细节部分,而《词林》本则保存了全部的文本,为庾冰其人提供了更多的史料,可与史传相对勘。112

《江州都督庾冰碑铭》(并序)述庾冰曾为“吴郡内史”,《晋书》本传作“出补吴国内史”,未载具体时间。《晋书·康帝纪》载:“康皇帝讳岳,字世同,成帝母弟也。咸和元年封吴王,二年徙封琅邪王。”113碑曰:“吴王以母弟之贵,肇建东藩;守相之任,实杖亲贤。乃授吴郡内史。”则司马岳咸和元年(326年)封吴王,庾冰被任为吴郡内史,此仕时间可定。咸和二年,司马岳徙封琅琊,庾冰仍留吴郡。《晋书·成帝纪》载:“吴郡太守庾冰奔于会稽。”114此时为咸和三年二月,司马岳已经徙封。

碑曰:“封西阳县都乡侯……新吴县开国公,推而弗当。”《晋书》本传曰:“预讨华秩功,封都乡侯。……封新吴县侯,固辞不受。”太宁二年(325年)庾冰封“都乡侯”,咸和四年(329年)因平苏峻之乱,其兄庾亮获封永昌县开国公,故庾冰也获封新吴县开国公是合乎常理的,当以《词林》为是。

碑曰:“出抚会稽,加振威将军,寻增号征虏。”以会稽内史为先,加振威,再加征虏,会稽内史是庾冰实际职务,增其振威、征虏将军之名位。《晋书》曰:“出补振威将军、会稽内史。”可以参看。

据碑文,庾冰武官位次增进如下:出抚会稽,加振威将军—增号征虏—征领军,不就—加左将军、扬州刺史、中书监—都督七州、车骑将军,而《晋书》则作:出补振威将军、会稽内史—征为领军将军,又辞—入为中书监、扬州刺史、征虏将军—成帝疾笃,进号左将军—康帝即位,进车骑将军。两者在增进顺序与时间上均有出入,碑文以振威,再增号征虏,再征领军,而《晋书》则以振威征领军,再增号征虏;又碑文所记庾冰加左将军,是与中书监、扬州刺史之任同时,时为咸康五年(339年),而《晋书》左将军之加是在扬州刺史任后,已是“成帝疾笃”,则当是咸康八年左右;又碑文所记庾冰车骑将军之进,与都督七州同时,而《晋书》则以车骑将军为先,都督七州在后。试论其正误:

《通典》录“征虏”为杂号将军之著者,释曰:“后汉建武中,始以祭遵为。”115并在晋官秩品中,记振威作第四品,征虏作第三品。116“征虏”秩品在“振威”之上,两者均用作增号。《晋书·职官志》记“领军”曰:“中领军将军,魏官也……文帝践祚,始置领军将军,以曹休为之,主五校、中垒、武卫等三营。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卫等营,即领军之任也。”117则领军将军掌禁兵,是有实际兵权之职。庾冰被征领军时,任为会稽内史,正是出抚地方之际,领军将军之征,是征其还朝,然其不就,后入为中书监。可知领军职位之重,在振威、征虏之上,以领军增号征虏,是为不妥,当以碑文所记为是。《晋书》本传因“征虏”一职失序,将其系于庾冰中书监之任时,是以其左将军之进随之延后,以致舛乱。又其车骑将军之进,《晋书》记在都督七州军事前,而碑文记作同时。《通典》释“车骑将军”曰:“魏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晋宋车骑、卫不复为四征所督。”118庾冰既已为左将军,则车骑将军需与都督同加才是秩位之进,则亦当从碑文。

综上,大致可以勾勒出庾冰仕历如下:太宁二年(324年),庾冰以讨华秩功封西阳县都乡侯,同时被王导征为司徒右长史;咸和元年(326年)出补吴郡内史;咸和三年(328年),因苏峻之乱奔会稽,会稽内史王舒以庾冰行奋武将军;咸和四年,苏峻乱平,庾冰以功封新吴县开国公,辞不受,拜给事黄门侍郎、长史,并不受。出抚会稽,加振威将军,寻又增号征虏将军。后征领军,又辞。咸康五年(339年),王导卒,庾冰被征还台,任扬州刺史、中书监、使持节都督扬、豫、兖三州诸军事,并加左将军。建元元年(343年)十月,都督江荆益梁交广宁七州诸军事,车骑将军。建元二年(344年)十一月,卒。

(二)西晋张载 《平吴颂》(并序)119

《词林》所录《平吴颂》一首共存637字,《艺文类聚》卷五十九节引229字,严可均辑入《全晋文》卷八十五。120作者张载,著名文学家,“性闲雅,博学有文章。”121太康初,因《剑阁铭》见知于益州刺史张敏,傅玄为之延誉,起家著作郎,太康中为著作佐郎,此颂当作于太康初年。

先看序文,《词林》所录377字,《全晋文》仅存87字,“闻之前志”后缺“农皇有圃遂之伐,熊帝有版泉之战”两句,“尧有丹水之阵,舜有三苗之诛”后又缺“共工围鼓,禹汤所讨,黎崇叛德,姬文征焉,繇此而谈”五句。其后“此圣帝明王,平暴静乱,未有不用兵而制之也”句,《词林》无“此”字,“也”作“者也”。后又缺两百余字,录“夫大上成功”至结尾,《词林》“大上”作“太上”。

颂文部分,《词林》存260字。《全晋文》存142字,《全晋文》有录而《词林》所无者78字,两相参合,则可见颂文共338字。“继天垂胤”之后,《全晋文》缺“三后肆动,累建明训。洪基克构,创业承运。参二元以施化,并群生于大顺”六句。“义声邈乎虞舜”句后《全晋文》缺九句43字。“越裳替其白雉”句,《词林》句首有“故”字,其后《全晋文》缺94字。《词林》止于“号”字,而《全晋文》于此后尚存78字。

《词林》本所存文字,序文完整,颂文残缺。其序文先是以圣帝明王平乱之典,论证战争存在的合理性;接以叙述东吴政权的残暴,以确立出兵伐吴的政治正当性;再渲染西晋平吴之速,颂扬本朝政权之功德。颂辞之结构布局,承序文之逻辑。“上哉仁圣”至“罔有不韪”述前代明君征伐之典,对应序文“闻之前志”至“未有不用兵而制之者也”。“蠢尔鲸吴”至“皇泽霾翳而隔圯”声讨吴国之罪,对应序文“吴为长虵”至“遑而服焉”。“于是我皇怨中夏之既戢”至“申号令之旧章”即序文“逮至我皇”至“而吴会谧如”部分。其后文字《词林》已佚,据《全晋文》之节录文字,内容当是详细渲染战争场景,歌颂晋军英武。

(三)《东晋孝武帝地震大赦诏》122

诏亦载于 《晋书·孝武帝纪》:“(太元元年(376))夏五月癸丑,地震。 甲寅,诏曰……”123严可均据之录入《全晋文》,题作《地震诏》。124《全晋文》所录是为节选,仅37字,文意不全,且有字句讹误,《词林》则存258字。《全晋文》本所节“顷者上天垂鉴”至“震惕于心”18字与《词林》全同,其后《全晋文》本作“思所以存诚致感,修近应远者,在于议狱缓死,赦过宥罪,庶应天变,与人更始,其大赦天下”一段,是为节改,《词林》作“思所以议狱缓死,赦过宥罪,庶回大变,与之更始。”

《词林》所载本诏多出两层意思。诏曰:“冠礼之重,告成宗庙。前朝旧典,普有位赐,盖酬率土,咸同嘉庆。其追增文武位各一等。”即是《晋书》所载:“太元元年春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见于太庙。皇太后归政。甲辰,大赦,改元。”125在灾眚赦宥诏中提及加元服大赦之事,内容割裂,不尽合理。诏又曰:“今其简血阝刑狱……一介之操,必令上达。”简刑求贤,是又与前两层意相割裂。诏往往一事一诏,而此诏内容杂糅,是为特殊,可补晋代诏文之体例。

(四)《东晋安帝平桓玄改元大赦诏》126

此诏亦载于《晋书·安帝纪》127,严可均据之录入《全晋文》卷十二,题作《改元大赦诏》,128与《词林》本颇有不同。

《全晋文》“式遏奸宄”后脱“自隆安告肇,多难荐降”两句;“乘釁肆乱”后脱“祸倾宗传,毒加良正”两句;“眇焉已坠”后脱“九服之内,岂复晋有”两句;“巨猾奔迸”后脱“旧都肃清,园寝崇复”两句;“三率稜威”后脱“所在席卷”一句;“大憝授首”后脱“计日旋轸”一句;“嗣凶荆郢”后脱“危逼之虑,有过履武”两句;“其大赦改元”后作“唯玄振一祖及同党,不在原例”,《词林》则作“谋反大逆手杀人以下及长徒,皆赦除之。桓玄、桓振,一祖之后,有拥兵拒逆者,冯该、卞范之父子,何澹之、温楷不在原例。改元兴四年为义熙元年。”

除文字脱略外,字词相异之处亦多。“逆臣”,《词林》作“贼臣”;“乃诬罔天人”句,《词林》前有“遂”字;“运谋机始”,《词林》作“军谋佥始”,是;“抆泪誓众”,《词林》作“抆涕誓众”,两者意同;“巨猾奔迸”,《词林》作“巨猾迸迹”,当从之;“三率稜威”,《词林》作“三帅凌威”;“天祚社稷”,《词林》前有“幸”字;“幸兹更始”,《词林》作“聿兹更始”,“聿”为常用句首语助,从之;“其大赦改元”,《词林》作“今大赦天下”;“赐百官爵二级”,《词林》作“赐人爵二级”;“鳏寡孤独谷人五斛”,《词林》作“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两相比较,《词林》为善。

(五)《西晋武帝藉田大赦诏》129

此诏《晋书·武帝纪》亦载,严可均据之录入《全晋文》,题作《大赦诏》。130两者所录相异处甚多。《全晋文》“古设象刑而众不犯,今虽参夷而奸不绝,何德刑相去之远哉”,《词林》本作“古者象刑而人不犯”,其后无“今虽参夷而奸不绝”,接以“垂衣裳而天下化”等26字,为《全晋文》所缺,后句作“何德刑得失相去之远欤”。《词林》“承百王之弊”至“不亦难乎”39字《全晋文》脱。“朕守遗业”后《全晋文》缺“托于亿兆之上”句。“永惟保乂皇基”后《全晋文》缺“在予一人”句。“耕藉田千畝”后《全晋文》缺“以劝农功”句,共缺80余字。

另有字词相异6处。“保乂皇基”,《词林》作“保乂鸿基”;“以无为为政”,《词林》作“以无为为先”;“亲率王公卿士”,《词林》“亲率”作“亲帅”;“耕藉田千畝”,《词林》作“耕田千畝”;“惠育海内”,《词林》作“惠育四海”;“宜宽宥罪”,《词林》作“宜宽见罪。”

三、可供与《全晋文》校勘之文

《词林》所存晋文,见于《全晋文》且为完篇者,计有10篇,其中西晋3篇,东晋7篇,均为诏令。两本文字全同者三篇,兹不赘言,余则仍有些许异文之处。严氏所辑多据《佚存丛书》本《文馆词林》,与日本《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存在版本之异,又严氏所辑与《佚存丛书》本亦存在传写之误。今将此三本合而校之,以明文字正误,察文本流变。

《西晋武帝伐吴诏》131,严可均据《佚存丛书》本《文馆词林》辑入《全晋文》,题作《伐吴诏》132。“以吴蜀为忧”,《词林》作“每以吴蜀为忧”,《佚存丛书》本同133,是《全晋文》脱字;“然后得休牛放马”,《词林》作“然乃得休牛放马”;“乐市马比为骑者”,《词林》作“乐市马为骑者”,疑“比”字为衍。

《西晋武帝答杜预征吴节度诏》134,严可均据《佚存丛书》本《文馆词林》辑入《全晋文》,题作《答杜预征吴节度诏》135。“断之以戚”句,《词林》作“断之以威”,《佚存丛书》本同136,《全晋文》因形近而误;“呼吸成变”作“呼歙成变”。歙、吸可通;“虽首领之伐必加”,《词林》作“虽贾领之伐必加”,“贾领”未解何意,待考;“以杀教人而万夫齐勇”,《词林》作“人故杀人而万夫齐勇”,“人故”意为人事,人之所为,此处可以理解为征伐之事,当以《词林》为是;“若需懦纵法”作“若耎懦纵法”,耎懦,即软弱,于文意通顺,是《全晋文》形近而误。

《西晋武帝即位改元大赦诏》137,《词林》系作者为张华。此篇又见于《晋书·武帝纪》,有所删节,严可均据《佚存丛书》本及《晋书》所载辑入《全晋文》,题作《即位改元大赦诏》138。两本存异文五处:“诞应期运”,《词林》作“获应期运”;“履道宣猷”,《词林》作“执道宣猷”;“以君临四海”,《词林》作“以临君四海”。 以上三处,《佚存丛书》本同《词林》139,严氏所录,概据《晋书》。“共飨体祚”,《词林》作“共飨休祚”,《佚存丛书》本与《晋书》并同《词林》,概严氏因形近而误。“在元年十二月”,《词林》作“在命年十二月”,《佚存丛书》本作“在今年十二月”,“命年”即下诏之元年,“命年”“今年”“元年”所指并同。

《东晋元帝改元赦令》140,严可均据《佚存丛书》本辑入《全晋文》,题作《改元大赦令》141,两本文字全同。《词林》卷六六八存《东晋元帝即位改元大赦诏》142,其文大体相同,唯缺“其大赦天下”至“改建兴五年为建武元年”之间文字,应是重复。

《东晋元帝改元大赦诏》143,又见于《晋书·元帝纪》,严可均据《佚存丛书》本辑入《全晋文》,题作《改元大赦诏》。144“若涉川冰”一句,《词林》作“若涉川水”,其既谓“涉”,当以《词林》“川水”为是。

《东晋简文帝即位大赦诏》145,此篇又见于《晋书·简文帝纪》,严可均据《佚存丛书》本辑入《全晋文》,并以《晋书》所录补,题作《大赦诏》146。 此诏文字与《词林》本全同,唯严氏“末三句从《晋书·简文纪》补”,即“大酺五日,增文武位二等。孝顺忠贞鳏寡孤独米人五斛”三句。

《东晋孝武帝皇太子纳妃班赐诏》148,此又见《晋孝武帝起居注》,《全晋文》题作《遣兼司空谢琰纳太子妃王氏诏》148。“太子讳婚礼既就”一句,《词林》无“讳”字,篇首有“制诏”;“道德之姿”,《词林》作“道德之资”,“资”有禀赋、才质之意,《词林》是;“慎行修德”,《词林》作“慎行无违”,并接以“勉及德”三字,而《全晋文》无,盖是脱略;“岂惟在乎”,严可均注:“‘乎’当作‘予’”149,《词林》正作“岂惟在予”;“天赉赐”,《词林》作“夫大赉班锡”;“其便依旧”,《词林》作“其便依旧有赐”,从之。

除以上三类情况之外,还有孔宁子《平洛颂》150一篇,仅存目。孔宁子,生平不详,唯《晋书·殷仲文传》提及“东阳,无忌所统,仲文许当便道修谒,无忌故益钦迟之,令府中命文人殷阐、孔宁子之徒撰义构文,以俟其至”151。据《晋书·何无忌传》:“无忌侍卫安帝还京师,以无忌督豫州扬州淮南庐江安丰历阳堂邑五郡军事、右将军、豫州刺史、加节,甲杖五十人入殿,未之职。还会稽内史,督江东五郡军事,持节、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152则何无忌统东阳约在义熙元年(405年)左右,孔宁子此时在何无忌帐下。《平洛颂》所指当是刘裕义熙十二年(416年)冬收复洛阳之事,故知孔宁子至少在晋安帝末年有文学活动。

综上所述,日本《影弘仁本〈文馆词林〉》一书收录晋文共57篇,除张载《平吴颂》一首是残篇外,其余均为完篇,此外还有东晋孔宁子《平洛颂》一首存目。两晋文章佚失甚多,两晋文学与文人,乃至两晋历史的研究受制于资料缺失,因此这些文字弥足珍贵。现将这些文章与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的《全晋文》对勘,其中整篇可补入《全晋文》者42篇,可补《全晋文》残章断句者5篇,可供《全晋文》校勘者10篇,均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且其版本优良,书法精美,值得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

注释:

①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三四七,日本古典研究会昭和四十四年(1969年),第109~111页。

② 58 60 62 64 100 101 房玄龄 :《晋书》卷8,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3、202、204、192、212、212、213页。

③④⑤房玄龄:《晋书》卷98,第2569、2569、2569页。

⑥⑦⑨⑩⑱房玄龄:《晋书》卷92,第2386~2387、2388、2386、2387、2402页。

⑧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卷107,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075~2077页。

⑪⑮ 108 许敬宗编 :《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四五七,第182~188、188~191、179~182页。

⑫房玄龄:《晋书》卷73,第1931~1935页。后文所引庾翼生平仕历均出于此,并不注。

⑬㊷㊼㊾ 51 53 55 56 113 114 房玄龄 :《晋书》卷7,第187、183、170、179、180、172、185、186、184、172页。

⑭严可均:《全晋文》卷135,第2237页。

⑯房玄龄:《晋书》卷75,第1965页。

⑰严可均:《全晋文》卷133,第2226~2227页。

⑲⑳房玄龄:《晋书》卷74,第1942、1942页。

㉑㉝ 52 54 76 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七〇,第372~373、373~374、374~375、375、375~376页。

㉒房玄龄:《晋书》卷36,第1070页。

㉓㉔㉕㉖㉗陈寿:《三国志》卷4,中华书局 1982年,第141、143、150、153、154页。

㉘㊶㊹㊽㊿57 65 73 1㊼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六六,第289~290、296、291、297~298、290、290、290~291、291~292、298页。

㉙㉜㉞ 105 房玄龄:《晋书》卷3,第53、64、58、58页。

㉚㉟㊴ 59 63 67 69 71 75 80 122 许敬宗编 :《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六七,第315、315~316、316、316~317、317、319~320、318~319、320、320~321、321、317~318页。

㉛1㊲1㊷1㊸1㊺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六八,第334、327、328~329、329~330、330页。

㊱㊲㊳房玄龄:《晋书》卷4,第97、97、98页。

㊵房玄龄:《晋书》卷5,第129页。

㊸㊺房玄龄:《晋书》卷6,第159、163页。

㊻1㉙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六五,第267~268、277~278页。

61 81 84 86 88 126 许敬宗编 :《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六九,第364、351~352、350~351、352、364~365、350页。

66 68 70 72 74 77 78 79 1㉓1㉕ 房玄龄 :《晋书》卷9,第227、230、230、234、236、238、238~239、239、227、227页。

82 83 85 87 房玄龄:《晋书》卷10,第265、266、265、264~265页。

89 91 93 97 99 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 九九,第444~445、454~456、449、446、449~450页。

90 92 94 95 96 房玄龄:《晋书》卷73,第1932、1933、1915~1916、1917、1921~1922页。

98 房玄龄:《晋书》卷65,第1755~1756页。

102 151 房玄龄:《晋书》卷99,第2593、2605页。

103 104 106 107 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九一,第397~398、398、396~397、397页。

109 房玄龄:《晋书》卷56,第1547页。

110 欧阳询:《艺文类聚》卷4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842~843页。

111 《周易正义》卷2,载(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1页。

112 房玄龄:《晋书》卷73,第1927~1931页。后文所引庾冰生平仕历均出于此,并不注。

115 118 杜佑:《通典》卷29,中华书局 1992年版,第804、801页。

116 杜佑:《通典》卷37,第1004页。

117 房玄龄:《晋书》卷24,第740页。

118 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三四八,第112~114页。

120 严可均:《全晋文》卷85,第1950页。

121 房玄龄:《晋书》卷55,第1516页。

124 146 148 149严 可 均 :《全晋文》卷11,第1524、1523、1526、1526页。

127 罗国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谓此文其他文献无载,是为误判。详见许敬宗编、罗国威整理《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53页。

128 严可均:《全晋文》卷12,第1528页。

130 严可均:《全晋文》卷3,第1480页。

131 134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六二,第234~236、236~237页。

132 135 严可均:《全晋文》卷5,第1490、1491页。

133 136 139陈建华、曹淳亮主编:《广州大典》第三辑《粤雅堂丛书》第六册,广州出版社 2008年版,第599、600、612页。

138 严可均:《全晋文》卷2,第1474页。

140 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六九五,第428~429页。

141 144 严可均:《全晋文》卷8,第1510、1506页。

150 许敬宗编:《影弘仁本〈文馆词林〉》卷三四八,第112页。

152 房玄龄:《晋书》卷85,第2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