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最近,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讨论通过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扩大就业。
■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各地按规定予以解决。
■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群众申领了电子社保卡,能够在互联网上查询社保参保信息、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资格信息、职业技能等级信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信息等等。电子社保卡还能申办线上业务,包括就业创业服务、社保服务、劳动用工服务、人才服务、调解仲裁服务等多类业务,可以在网上完成申办。电子社保卡同时具有移动支付功能,可用于线上参保缴费、考试缴费、培训缴费、医疗费结算等等。许多城市已通过电子社保卡开通了就医购药服务功能,在就医时出示手机端电子社保卡,看病后可直接线上结算,或者在购药时完成扫码支付。以上各项服务将结合各地的工作进度逐步开通。社保类功能也将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上线。
■人社部部署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提升行动近日,人社部专门作出部署,在系统行风建设中,聚焦精减证明材料、减少排队时间、压缩办结时限、严格工作纪律、优化服务设施、畅通服务热线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