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的思考探索

2019-01-23 17:34周敏捷范海燕王子洲杨易帆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9年1期
关键词:普查员入户污染源

周敏捷,范海燕,骆 倩,王子洲,杨易帆,周 荣,许 劼

(1.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2.浙江蓝图环保有限公司,杭州 310007)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10年一次的重大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2016年10月21日以来,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8〕7 号)、《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 号)、《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 号)、《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对普查对象、填报内容、时间节点等各阶段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1-2]。笔者主要参与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认为有必要总结和分析当前工业污染源普查中遇到的问题。

1 污染源普查的意义

1.1 制定政策,健全数据库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人们可以掌握各地的污染源数量、行业、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这对于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1.2 提高环保人员能力素质

此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大量引入第三方机构,在弥补各地环保部门人员不足的同时,通过对各行业普查对象的实地入户、询问调查、收集资料,可以全面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为后期的环保咨询、设计、建设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1.3 宣传、建立环保意识

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契机,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营造全民关心、专注、支持污染源普查的氛围,以“普查两员”为点,以点带面,向民众深入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意义,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

2 入户普查阶段问题总结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2018年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各地都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各项工作。但由于普查工作时间紧,准备不足,任务重,普查阶段工作出现了如下问题。

2.1 普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此次普查工作时间紧,涉及普查对象行业多、数量大,需要大量普查员开展入户工作。为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其间采用了不少本地普查员,造成普查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普查阶段的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普查员的环保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对于部分普查对象,尤其是生产产品种类多、生产工艺复杂的工业企业,如化工类、金属制品类行业,不能准确判断其具体行业类别,发生行业类别填报错误或表格少填等问题。

部分普查员责任心不足,仅通过自身对该行业的主观判断,未对普查对象深入了解,且未有效收集相关普查对象的佐证材料,表格填报错项、漏项较多,主要体现在企业基础信息、产品、原料、工艺、处理设施等错填、漏填。对于部分地址偏僻、难找的普查对象,未充分实地确认即将其判断为停产,对普查阶段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因各种原因,普查员多次入户,给普查对象带来一定的困扰。

2.2 普查对象配合度不足

由于各地产业结构变化、行业整治、环保政策调整,部分企业对污染源普查工作存在疑虑,尤其部分关停企业对此次普查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同时,部分“四无”企业、存续时间短的小企业以及法人代表变更的企业对表格填报配合度不足。

2.3 普查软件准备欠妥

由于此次污染源普查时间紧,普查软件下发时间较晚、更新频繁、稳定性欠佳,对普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于普查入户工作起步较早的地区,因普查软件下发较晚,导致无法全面开展入户调查,且产品、原料、工艺名称与软件有偏差,导致部分普查对象需重复入户。软件版本更新后或表格上传后部分普查对象信息丢失,导致重复工作。填报系统稳定性欠佳,当访问量集中时易出现系统崩溃现象。

3 质量控制阶段问题总结

工业污染源是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普查表格主要涉及六类。一是基本情况表(G101-1、G101-2、G101-3)。二是废水表,即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与排放情况表(G102)。三是废气表,包括工业企业锅炉/燃气轮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表(G103-1),工业企业炉窑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表(G103-2),工业企业有机液体储罐、装载信息表(G103-10),工业企业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信息表(G103-11),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表(G103-12),工业企业其他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表(G103-13)。四是固废表,包括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理利用信息表(G104-1)、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利用信息表(G104-2)。五是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信息表(G105)。六是工业企业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信息表(G106-1)。通过日常的表格审核工作,笔者对工业普查对象的表格常见问题和注意点进行了梳理。

3.1 基本情况表

G101-1 表各项指标基本必填,其中受纳水体应在G102 表的废水总排放口编号非空时填报;一般需补充经纬度、3 类人员签名,其中填表人和审核人不能相同;地址应精确到村或社区,且应与普查小区代码一致;年生产时间应不大于8 760 h。G101-2 和G101-3 表应按照普查助手,根据工艺选取对应的同类代码产品、原料,其他类产品、原料、工艺应填报为其他(具体名称),且各工艺对应的产量均需填写,当涉及金属类制品行业时需格外注意;当无水等物质参与生产时,原料、产品及一般固废量同单位时应符合逻辑关系;燃料消耗量应包括G103-13 表的厂内机械柴油年耗量。

3.2 废水表

G102 表取水量必填;废水治理设施数非0 时则废水治理设施情况必填(加盖密闭情况为指定行业填报,非指定行业留空);废水总排放口数必填,如非0 则排放口信息栏必填;年实际处理水量应包含循环处理水量,并一般不小于年排放量;当无新版国发排污许可证时,需对废水排放口、处理设施编号;当废水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单位时,排放口经纬度为出厂界坐标。

3.3 废气表

G103-1 锅炉运行时间需和G101-1 生产时间比较,并根据锅炉出力、运行时间核算燃料消耗量,且锅炉长时间运行出力效率一般不低于30%;当锅炉燃料发生变化,如煤改气时需填报2 台锅炉,且锅炉类型和燃烧方式应一致;G103-1 和G103-2 的燃料特征信息(低位发热量、收到基含硫量、收到基灰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和供热、发电量,其数值应在合理范围内;当无新版国发排污许可证时,需对锅炉、炉窑、废气排放口、处理设施编号;废气处理率应按实际去除率填报。G103-10表应限制在指定的12 个行业填报,储存有机物的储罐,不包括酸碱等无机物;当有储罐、储罐容积在20 m3以下时填报基本信息和装载信息。G103-11 表应限制在指定的51 个行业填报,涉及的原辅材料名称应与G101-3一致。G103-12 表应限制在指定的21 种固体物料填报,一般涉及煤、石灰石类、炉渣、污泥,日均储存量为堆场2017年度堆放的平均值。G103-13 表的产品、原料为除G103-1 至G103-12 表以外与废气污染物相关的产品原料,如有厂内移动源(叉车、铲车等),其柴油年耗量需填报G101-3;废气处理设施数不包括G103-1 至G103-12表已填报的.此外,无组织排放废气需填报该表。

3.4 固废表

一般固废主要涉及炉渣、污泥及其他废物,其名称、代码应与填报说明一致,同代码合并;由于一般企业无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或综合利用设施,固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为空,固废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应符合逻辑关系;当固废倾倒丢弃量非0 时需核实。危废可参考企业危废转运合同及转运联单,其名称、代码应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一致,同代码合并;由于一般企业没有危废自行填埋、焚烧、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危废自行填埋、焚烧、综合利用/处理为空,危废上年末贮存及产生量和送持证单位量及本年末贮存量应符合逻辑关系;当危废倾倒丢弃量非0 时需重点核实。

3.5 G105 表

G105 表为风险物质填报,若相关物质不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且量很少,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由各地自行确定是否纳入调查,地方认为确无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可不纳入;“活动类型”如作为产品则填“生产”,作为原辅材料则填“使用”;此外,管道天然气不属于风险物质。

3.6 G106-1 表

G106-1 表的填报应与基本情况表、G102、G103-1~G103-9、G103-13 对应,同时为了提高表格的准确性,宜在网络端进行填报。

4 合理化建议

工业污染源普查的质量对于总体普查工作至关重要,是顺利开展后续工作的基础。为提高后续工作质量,保证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今后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积累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4.1 提高普查人员工作能力

加强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挑选具有环保经验的人员,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广大普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对始终不能胜任普查工作的人员予以及时替换。将培训工作贯穿至普查全过程,对于普查员提出的问题、遇到的困难,普查指导员应及时予以反馈,并敦促其负责的普查员及时学习、整改到位,定期开展普查工作总结,交流心得体会,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一套普查人员奖惩制度,对能力较差、不负责的普查人员进行批评、惩罚,对普查质量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充分调动普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普查质量。

4.2 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

通过广告、视频、微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对于配合度不高的普查对象,可发动其所在乡镇街道、村干部,加强沟通,减轻企业顾虑,引导督促企业配合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拒不配合的普查对象,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4.3 加强普查机构、第三方沟通

普查机构作为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及时告知普查工作信息,和第三方单位共同编制地方特色产业普查样表,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入户方应及时将自审后的表格交至质控方,在质控方协助下整改,提高普查表填报质量,尤其是G106-1 表。

4.4 规范档案管理

普查机构和第三方应自入户调查阶段起,规范各类污染源的档案管理,按照普查小区、污染源类型进行划分,将各普查对象的佐证材料、普查纸质表格等材料统一归纳整理,便于后期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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