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磊 刘来永
摘 要 在刑事痕迹检验的技术中,工具痕迹检验的技术是其主要分支之一,也是作案现场出现频率很高的一种痕迹证据。大量工具痕迹检验的实践证明,该技术能够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将对刑事案件侦查中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与探究,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帮助,更好地将工具痕迹检验这项技术应用到刑事案件的侦查中,成功侦破案件。
关键词 案件侦查 刑事案件 痕迹检验
作者简介:金磊、刘来永,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48
所谓工具痕迹,指的是犯罪分子在作案时,通过作案工具对物体进行破坏而留在接触处的痕迹。而工具痕迹的检验则是借助痕迹检验的相关方式、观点、理论对案件的作案工具痕迹进行观察,对案件事实、工具痕迹、与有关物体关系进行研究的司法鉴定工作和技术手段。总的来说侦破案件时工具痕迹发挥了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是侦查范围的缩小,另一方面是诉讼证据的提供。
一、作案人员特点与职业的分析作用
在很多作案现场中,工具痕迹都能对犯罪分子使用工具手法的熟练与否、专业技能与知识是否使用等情况进行反映,并且部分特殊工具只适用于特殊专业,在作案现场有这些特殊工具能够体现工具来源情况。
(一)对职业进行分析
犯罪人员工具的使用及使用手法技巧一般和自身职业有较大关系,可以通过痕迹进行反映。通过作案工具使用的技巧好坏、熟练与否,对犯罪分子是否具备职业特征、拥有技术技能等進行分析,从而对其职业进行判断。在分析的时候,应注重以下几点。第一,通过破坏的手法和活动观察其技巧性和熟练性。第二,通过破坏部位对是否具有职业特点进行分析。第三,如果犯罪分子对设备比较熟悉,一般都会直接破坏其要害及薄弱环节,反之,则破坏部位不准确、存在盲目性。第四,通过破坏方式对是否为技术性破坏进行分析。第五,通过作案的痕迹与工具,分析其职业范围情况。第六,部分工具使特定行业才会用到的工具,而且工具使用的特征能够对其行业的特点进行反映。如果作案现场有这种工具出现,能够帮助办案人员与现场状况相结合与犯罪分子的职业进行分析。另外,通过遗留物、附着物能够分析其职业特点。
(二)对动作、体力、身高进行分析
按照现场环境、所需时间、物体被破坏的程度等状况,能够对犯罪分子的体力进行推测。按照工具痕迹位置所处的高度,与物体破坏手法、痕迹遗留等状况相结合,能够对犯罪分子身高大致范围进行推测。动作习惯主要有作案左右手、施力方式、物体破坏部位等方面,能够按照物体变化、所在环境、痕迹位置等状况进行分析。如果撬压凹陷的痕迹表现出工具顶部为左倾时,通常是右手使用工具,反之就是左手。如果物体被撬弯的面朝向左侧,有可能是右手对其撬压导致的,反之就是左手。如果物体被破坏且扭曲变形,沿顺时针的方向发生扭转,有可能犯罪分子用左右拿工具。对于折离撬压的情况,不管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撬,按照人们使用工具的习惯来看,通常为由外部到胸前的方向用力。由此可见,左手使用工具通常为工具右倾且工具头部表现出倾斜状的压痕,压痕两边的端点表现出左高右低,相反则是右手使用工具所致,大体上讲,对工具使用的左右手进行分析时,迎合作案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结合,当得到对应佐证之后再得出结论。
二、作案方式的分析作用
当犯罪分子作案的时候,使用工具通常都会以特定方式方法表现出来,比如破坏部位、用力大小、下手方法等。利用工具痕迹的检验,对作案现场痕迹位置和附近物体关系、痕迹破坏的手段、痕迹形成的条件等进行研究,能够对犯罪分子当时作案的方式进行腿短与分析。在对作案方式进行分析时能够大致判定以下几点:
(一)对内部人员进行判断
若作案现场的工具痕迹存在出入口、破坏方式、破坏顺序等多种矛盾,比如在室内将玻璃打碎、先撬门后上锁、先撬抽屉后撬门等伪装的现象,一般可以反应出作案的是内部人员,相反,作案的则是外部人员。
(二)对惯犯与初犯进行判断
如果作案现场破坏性比较大、没有明确目标,杂乱无章,工具痕迹十分凌乱并且数量多,手法相对笨拙,缺乏一定的准确性,这样通常是外来人员作案或者是初犯。相反,工具痕迹如果很专业,没有对现场造成较大破坏,也没有留下太多痕迹,那么通常是职业惯犯所为 。
(三)对技术手段与惯性动作进行判断
在实施犯罪的时候,犯罪分子有多种出入口方式,如捅、撞、撬或是技术开锁。犯罪分子会使用多种凶器与工具,如锯、刀、棒子、斧头等。部分犯罪分子选取工具较为盲目,部分犯罪分子会有一定的专业性,使用一些技术手段,借助工具痕迹可以将这些情况进行有效反映,按照这样的分析能够判断犯罪分子的技术手段与惯性动作等方面。
三、伪造现场的揭露作用
从本质上讲,伪造作案现场即为伪造犯罪的过程。犯罪分子使用工具对现场进行伪造或伪装时,虽然会使用不同的方式,也会在作案现场表现出不同的工具痕迹,但是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矛盾,应对这些矛盾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对作案现场的伪造、伪装进行揭露。在分析过程中应按照形成工具痕迹的前后顺序、用力强弱的程度来判断和分析,从而使伪造的作案现场得以揭露。
(一)必要痕迹存在与否的矛盾
必要痕迹存在与否指的是被破坏的物体表面本来应该存在工具痕迹但不具有工具痕迹,或是不该存在工具痕迹却出现痕迹,这种痕迹的存在与不存在可以将犯罪分子伪造方式的矛盾反映出来。
(二)产生痕迹先后之间的矛盾
按照产生工具痕迹的先与后,能够对犯罪分子伪造行为的矛盾进行揭露。任何事情的产生和发展都应按照特定规律与次序进行,存在先后顺序,从始至终的发展与持续,犯罪分子的作案留下的工具痕迹也是如此。
(三)破坏力强弱之间的矛盾
通常来讲,使用工具对物体进行破坏时,痕迹反应、破坏程度和作用力会表现出正相关的关系,若存在明显痕迹并遭到严重破坏,那么作用力就会非常大,若没有明显痕迹并只受到轻微破坏,那么作用力就会相对较小 。只有对物体的破坏能够到达破坏程度且有必要痕迹产生才属于正常现象,若破坏程度不够却实现作案目的、破坏程度过大等都属于反常现象,需要对其深入、认真的研究,将伪造的行为揭露出来。
(四)出入口
对于作案现场是破窗挖洞的状况,洞口与玻璃所反映出的方向性能够为出入口真假的分析提供帮助,从而对是否属于伪造的现场进行分析。首先,分析其方向性。如果是通过对门板、玻璃等进行打击然后到现场中,受力方向和物体破碎的方向会保持一致,反之就表明作案现场是伪造的。孔洞的钻削同样存在方向性,自入口到出口对洞壁螺旋纹进行观察,若旋转是顺时针的方向,则左旋向为出口,右旋向为入口,在锯割的过程中,借助进出锯方向和锯割方向能够对出入口进行分析。其次,分析出入口的内外矛盾。如果作案现场表现出挖洞进入,并呈现出自内而外的切撬挖痕,那么室外就会留下更多的残土,反之表明作案现场是伪造的。如果洞内存在擦蹭的痕迹,可以以此为依据对犯罪分子洞中行动的方向进行分析。另外,洞口大小矛盾与否等因素也能对出入口进行分析。
四、案件串并的作用
侦查案件时,不同案件的串并能够借助多种方法来实现,工具痕迹的使用就是十分可靠的一个手段。第一,可以按照作案工具一致性进行串并案。作案人员的个人或团伙在多次作案中如果使用相同工具,那么这些作案现场都会有相同的工具痕迹。进行作案现场的勘验工作时,检验和分析这些作案现场中留下的工具痕迹,若可以同一认定不同作案现场的工具痕迹,那么就能够把不同案件并案,共同进行侦查 。其次,可以按照作案习惯、方法一致性进行串并案。一般来讲,工具痕迹能够把犯罪分子作案的习惯、方法体现出来,若这些习惯、方法存在个人性的特征,那么就能够按照各个现场的工具痕迹中犯罪分子习惯、方法一致性把不同案件并案,共同进行侦查。
五、作案工具的认定作用
将客观分析、科学鉴定作案现场的工具痕迹当作基础,对作案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认定,能够提供给刑事诉讼十分强力的证据。通过作案工具的认定提供给法庭所需的诉讼证据,是工具痕迹检验的重要作用之一。按照作案现场中工具痕迹表现出来的特征,利用科学实验和客观分析对作案工具进行合理认定,虽然是一种认定的间接方式,但是能够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诉讼证据。
六、工具種类的推测作用
通过对工具种类进行分析,可以使刑事案件作案工具的寻找与侦查单位的缩小获得一定依据,同时也是同一认定犯罪分子作案工具的前提条件之一。推测作案工具种类主要包括成分分析和规格、功能、形态等推断。
(一)按照工痕尺寸、破坏方式对作案工具的功能进行分析
作案工具的功能对破坏的形式起到决定作用,痕迹的反映会受到结构的制约。比如,由于作案工具的功能不同,使得锯锉是割削、刀斧是砍切、钳剪是剪切,由于作案工具的结构不同会造成不同的短痛,钳剪是双坡断头,其坡面的上线痕由两侧到中心,锯锉、刀斧是单坡断头,锯锉的断头线条垂直于破坏的方向,刀斧的断头线条呈现出由始至终的特点 。
(二)按照痕迹反应对作案工具的花纹、形状进行分析
不同工具痕迹形态能够将接触作案工具部位的形态与结构反映出来。比如,对于凹陷痕迹老说,痕迹的起缘能够对接触处的形状进行反映,痕迹的止缘能够对作案工具形状进行反映。对于线条痕迹来说,应对痕迹的起点与终点、停顿处压痕形状进行细致观察,如果作案工具有残缺,那么作案后痕迹会不完整,出现断片残块能将接触作案工具部位的断角、豁口形貌反映出来,和其它的条件相结合,对工具的形状进行推测与分析。
(三)按照物体机械性能对作案工具的种类进行分析
只有被破坏物体的机械性能和作案的工具相符合才能造成破坏,这也是破坏目的得以实现的基础和前提。比如,为了使绳索被剪断通常不会使用钳子,而为了使金属线被剪断一般就会利用钳子,并且手工钳通常不会用于剪断过粗的线材。对物体被破坏时使用的作案工具种类进行分析的时候,还要对痕迹的面积与形象、附着物、脱落物进行考虑,如果必要,应选取形状与材料相同的物体进行模拟试验来验证推断。
七、结语
总而言之,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工具痕迹检验的技术能够起到作案人员特点与职业的分析、作案方式的分析、伪造现场的揭露、案件串并、作案工具的认定、工具种类的推测等多种作用,相关人员应增强对于工具痕迹检验的认识,充分掌握这项技术并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从而更好地发挥工具痕迹有关技术的作用,提供给案件侦查所需的帮助。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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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加.刑事庭前会议:规范解释与规则完善——以《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为对象.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3).43-49.
郭晶.英美法系迅速审判权与欧陆法系诉讼及时原则之间的制度对话——比较法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合理期间”.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8(4).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