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定飞 杨美临 李增加
(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云南昆明 650032)
水电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经过多年高强度开发,云南省中小水电资源开发率已超过80%,尚未开发水能资源大多位于环境敏感区。但在水电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区域已建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出现永久、临时占地植被占用得不到恢复,部分河段断流干涸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逐步深入和落实,河流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了社会公众和管理决策者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牛栏江位于云南省东北部,为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昆明市寻甸县,流经昆明市、曲靖市和昭通市的10个县区和贵州省的威宁县,在云南省昭通市麻耗村附近注入金沙江。牛栏江在云南省境内干流全长440km,流域面积13672km2,河流总落差1725m,平均比降4.4‰,干流水能蕴藏量150万kW。
目前,牛栏江流域有水电站51座,总装机规模106.93万kW,其中干流5座、支流46座。按水电站建设运行状态划分,正在运行的44座,在建的2座,废弃的5座。
牛栏江流域大部分水电开发建设时间较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产生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流域水能开发需开展规划及规划环评,但由于规划环评的概念由环保部门提出,其他部门开展规划环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很多流域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滞后于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及规划环评执行率不高。牛栏江流域51座水电站中,开展了流域规划的水电站21座、占41.2%,开展了流域规划环评的水电站10座、占19.6%。此外,小流域规划及规划环评多由建设单位按自身开发需要直接委托相关单位开展,规划环评编制质量参之不齐,缺乏对生态环境、综合利用和社会效益的统筹考虑,未能充分体现规划和规划环评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
牛栏江流域水电站以引水式水电开发为主,水文过程影响主要是坝前雍水区水文情势和坝后河段水文情势变化。干流已运行的3座电站,共形成回水长度30.4km,该河段流速变缓,水深变深;坝后河段约21.95km河段形成减水河段,水量减少。支流上电站水库不具备调节性能,已建电站坝后河段出现不同程度减水。目前流域内的水电站采用的生态放流措施以提取冲沙闸下泄方式为主,缺乏在线监控及管理台账,已设置专用生态放流管的水电站也缺乏实时生态流量下放记录,难以保障持续、无控下泄坝后河段生态用水。
电站建设对鱼类的影响表现在大坝的修建产生的阻隔影响及河流水文情势变化导致生境改变。牛栏江已发现的鱼类中无长距离洄游鱼类[2],电站建设对鱼类的阻隔作用主要体现在阻断大坝上下游鱼类种群交流[3]。目前牛栏江流域仅提出网捕过坝保护措施,未能提出更为有效的过鱼措施,也未能提出划定鱼类栖息地保护的要求。尽管流域已建成鱼类增殖站一座,但只德泽水库河段实施了增殖放流,其余电站尚未实施增殖放流工作。总体而言,鱼类保护关注度不高,对鱼类物种及其生境保护的关注度相对不足。
水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及保护措施的效果需要一个过程逐步显现。相关管理办法提出水电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下一步对于投入运行满5年水电项目要求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及时调整补充相应环保措施。
落实拦河坝的生态放流措施,保障坝后河段生态需水。对已建成运行但未设置无控下泄生态流量措施的电站,必须补建坝体埋管泄流、引水洞泄流等生态用水下泄流量的设施,并同步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以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开流域后评价的同时系统调查电站建成运行后鱼类资源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分布情况,重点调查电站现保存的天然河道鱼类资源情况,视情况划定鱼类保护区,以保护鱼类生境。干支流电站充分依托已建的鱼类增殖站,实施增殖放流。渔政管理机构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水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长期监测鱼类增殖放流效果。
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一个综合复杂过程,流域梯级电站的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更是整体性累积演变的过程。牛栏江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电站开发的累积影响会随着梯级电站的开发而逐步显现。应进一步强化工程及管理措施,减缓影响,促进流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