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广笛
(唐山大自然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河北唐山 063000)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多项人类活动的总称,包括一些建设活动和一些开发活动,这些人类活动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则是建立在环境影响评价之上的制度。就目前来看,环评制度虽然对于整个社会生活领域而言,其影响范围和公众熟知程度还比较受限,但其受日趋严峻的环境问题的影响已经备受关注,而对于环境评价工作自身而言,其制度改革一方面是适应未来环境条件下开展环评工作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国务院“放管服”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是环评事业改革发展的延续性任务,而这一改革,无论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还是对“放管服”改革在环评工作中的全面深化而言,都为环评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对于环评工作来讲,“监管难”问题一直以来都牵制和影响着整个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推进,就近些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管问题已然成为了一项积弊问题。2018年初,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针对日前存在的监管不力、责任不明、查处不严、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环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具体的依据。因此,深刻解毒其意义、强化其内涵,是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的关键课题。
一是将一系列审批、管理、验收、许可等内容列入为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这几类事项在环境评价工作中已经逐步实现完成相应的改革任务,而正是由于权限的下放调整、管理级别的降低以及审批工作的减少,因此划归监管内容,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在改革阶段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二是对“双随机”抽查事项的界定。这之中主要包括规划环评的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的验收、事后评价以及“三同时”的落实等几类情况,将其列为抽查内容,作为环评机制常态工作。
三是规范环保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也就是指将环评工作整体列为环保相关部门的监管机制中,突出全面性、覆盖性。
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环评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也越来越多地采用更为科技高效准确的方式方法手段,一方面是在环评工作开展上注入更多的技术支持,如在环评文件和抽查验收工作中依赖大数据平台和智能分析等科技要素;另一方面是环评部门本身网络监管平台的搭建,更多地依赖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支持,强化优化监管效果。
强化环评监管工作并非一时一事,更不是仅仅依赖于某一项制度规定、某一个单位部门就能够顺利推进实施的。虽然说在整个环境评价机制中,目前的整体工作趋势都是管理和审批权限的下放,但并不意味着责任小了、担子轻了。而监管保障工作正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其支持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体现在与其他制度内容上衔接互补互为支持的保障,二是体现在环保上下级部门加强指导和配合的保障。
在环评体系中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整个环评制度的改革来讲都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可以说,职能的转变给环保部门带来的改变是巨大的,对于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更是指引了一个新的方向。
上文中已经提及,环评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权限的下放,目前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已经有多个行政许可已被取消,还有一些也正在逐步走向取消或下放的过程,实现了环保部分的职能简化优化。
将一系列审批工作调整为备案工作,减少审批项目、减少编报告书建设项目数量,实现了项目环评工作的环节精简,有效使复杂的环评工作流程得到改善,减少了多余的工作量。
较之以往的环评审批时限而言,深化环评制度“放管服”改革在审批效率上体现最为明显,在改革之后,工作的受理、转办、评估、审查等环节基本实现同步进行,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在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切实保证环评质量更是环评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通过全方位的抽查、监管、督导以及技术校核等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惩治力度,为环评质量的保证提供了刚性约束。
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是改革的必要举措,在环评工作中一方面是依赖网络信息科技实现智能服务,另一方面是培养和提高工作人员职业能力素质,突出人才和技术的作用。
环评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增强了项目落实的可能性,市场主体不再面对环评审批“望而却步”,从而更大程度地刺激了市场活跃性,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市场繁荣发展实现更大化的互利共赢。
本文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出发,对深化环评机制“放管服“改革进行了有益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