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亮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泰州 225300)
科学分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及突破点,要以机制运行更顺畅,理论创新更系统,体系构建更完善,制度操作更具体的体系系统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2018 年4 月16 日,国务院应急管理部正式挂牌。此次挂牌,将国家安监总局全部职责,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等13 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整合和统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体系鲜明,指挥得当。
虽然已将13 个部门进行了整合,但是没有将环境应急职能规划在内。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机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的问题依然突出,应急管理部门与环境应急部门之间无法联动,只能单兵作战,协同作战的机制还不够成熟。
当前的环境形势严峻,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强度都在不断加大,对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环境应急体制建设有待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上下不一致,有的地方是单独成立,有的地方是挂靠在执法局,有的县市还没有环境应急机构;人员性质也是多样化,有公务员、有参公、有事业编、也有合同制。各县、市(区),人员紧缺,应急工作没有专员,工作疲于应付。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岗位人员少,工作难开展,“事无人管,急难以应”的现象依然存在。
环境应急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以及善后处理,应该由政府部门统筹管理,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构建权责一致、统一指挥、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从应急物资、应急资金、装备、专家和应急队伍配备,都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每年开展几次综合应急演练。需要建立新环境新形势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推动流域上下游政府间、区域相邻政府间深化区域联防共识,创新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丰富区域联防实践。二是畅通相关部门、企业间协调联动机制。应急、公安、交通、省厅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强化协调联动意识,密切信息资源联系,强化应急管理联动,增强环境应急管理合力。
加快推进专、兼职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制建设作为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基本点,重点突出人员队伍建设及管理能力提升。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环境应急机构必须独立并且加强。建议乘着国家体制机制改革和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东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做到顶层统一设置,明确环境应急的机构和人员设置。
随着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环境应急无法调动省级环境监测力量,但是市级及市(区)级的环境监测能力有限,水平有待提升,环保内部各部门要贯穿全过程管理主线,依靠科技及第三方监测技术支撑,围绕防控环境风险为主题,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职责,强化联防联控措施,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实效。确立源头防范、主动防控工作思路,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风险意识,把环境应急管理重心集中于风险防控上,推动环境应急管理战略转型。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环境事件的发生。就政府而言,应当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有条不紊而又高效地启动并运转应急管理程序,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才能有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从我国现阶段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工作中寻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层层剖析,并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全面的建议,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环境事件的发生,更适合发展的新形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