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京津冀救灾协同座谈会议,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根据协议,三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救灾物资储备资源优势,以救灾物资保障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利益相连为导向,实现三地救灾物资跨省际应急支援,提高区域救灾物资保障效率。
协议明确三地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推进四项工作:
搭建三地救灾物资管理一体化信息保障平台。依托国家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工作,推进建设三地省市级救灾物资信息保障共享平台,规范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研究推进建立三地应急物资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配置三地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实现三地救灾物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实施三地救灾物资跨省际应急保障。当三地遭受较为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受灾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灾情提请本级政府向其他省市提出物资支援请求,支援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援助。三地任何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三地应第一时间调动距离最近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和救灾物资保障队伍,有效缩短救援时间。
明确三地物资调拨经费结算方式方法。根据《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三地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京津冀一体化救灾物资支援工作实际,支援三地受灾省市调拨救灾物资所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支援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解决。因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支援省市调拨给受支援省市的救灾物资,在救灾工作结束后,受支援省市按照接受支援物资品种、数量等,及时组织本省市救灾物资采购并补充至支援省市的救灾储备物资库内。
组织好救灾物资保障队伍。三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社会公益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等形式组建的救灾物资保障队伍参加跨省物资支援保障工作,进入受支援省市后,应接受受灾方统一指挥,派出人员后勤保障工作由受灾方负责。物资保障队伍跨省际支援主要任务包括:协助受灾地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受灾人员安置以及现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根据协议,三地应急管理部门将建立四项工作机制: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包括建立三地区域物资支援统筹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以及建立常态化的对口联络及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尽快完善三地救灾物资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同步推进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形成地区内顺畅有效的救灾物资管理范式;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救灾物资储备专题研讨、合作交流、跨区培训等机制和平台,着力培养三地救灾物资管理干部及人才队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京津冀救灾协同和救灾物资管理体制向深层次高质量发展。三地对协议的逐步落实,将推动三地构筑京津冀区域的防灾减灾救灾新体系,有效提高京津冀地区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更有效应对区域内重大灾害,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