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千里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六安 237200)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后,企业要严格按照验收流程及质量标准,对建设项目工程的环保性能进行评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对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根据新的环保验收管理规定,自主验收的企业或受其委托开展环保验收的第三方的责任意识淡薄,存在过于依赖第三方“包办服务”。此外,没有认真的进行调查和对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导致的验收报告等材料照搬照抄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或与实际不相符等情况。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作为环保验收的责任主体,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存在环保意识淡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相关环保政策、制度及要求的落实,重主体项目建设进程,对项目的环保设计、施工建设以及项目的运行方面未能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导致项目施工环节的环保措施不健全,影响后期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开展。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作为项目环保的基础性保障,离不开环保部门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协助验收服务质量差、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的环境监测设备、监测人员力量配备较弱,较为滞后的环保设备、监测手段及监测机制难以保障日益增长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记录的环保制度的落实情况成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支撑。但在现实验收监测时发现,许多重要的环保工程资料收集不及时,一些重要的环保数据不完整或者缺失,如,项目环评批复、环保设备运行记录等丢失,势必会影响后期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开展。
建设项目竣工后,要求项目主体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用途、建设方案等,制定出完整的监测方案。通常,只有达到75%以上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才允许对其进行验收监测;此外,通过全面考察建设项目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以及运行符合等做好工艺流程的验收监测。在正式开展验收监测前,还需要组织参与验收监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前熟悉待监测项目情况,提升验收监测的效率。针对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时机,如,以生化处理设施为验收监测对象的,要结合其气候、温度等外部最差环境下的工况,并满足监测污水的温度稳定在一定范围内,通常是20℃-30℃之间,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保温或降温处理,确保验收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验收制度的要求,切实提升自身主体责任意识,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应协助企业做好指导服务,严禁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繁杂、流程众多,离不开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尤其是监测方案中所涉及到的主观性、社会性指标时,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能够进一步提升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如,环境监测验收应按照具体的规定,落实好原环保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中关于公众参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此外,还需要结合最新的要求和规定,环保以及其他部门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长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帮助监测人员全面掌握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学校、医院、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建设项目公示等形式,拓宽公众参与验收监测的渠道和途径。
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领域也面临着较大的岗位缺口。一方面,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应加大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的引进力度,通过遴选、招考等形式,加大专业监测人员的引进力度;另一方面,针对现有从业人员,要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既要培训最新的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和方法,也要加强信息技术、廉洁教育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能。
综上,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是助力建设项目满足生态环保要求的重要举措,环境监测部门应严把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监测时机,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