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彦 罗保华 张菁
225012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江苏等20 个省(区、市)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旨在合理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利用率。
扬州市作为社区医院国家试点城市,坚持以“强基层”为重点,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现代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8年,扬州市宝应县安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陵区汤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首批江苏省社区医院。
一是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明确创建单位。年初,将社区医院建设纳入2019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内容,由卫健委主要领导在年度卫生健康大会上进行专题布置,并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根据江苏省卫健委《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共遴选4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年度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单位。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功能定位。社区医院建设是江苏省推动基层医改的一项创新举措,需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扬州市明确,社区医院建设不仅仅体现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更不是单纯地向二级医院发展,而应该是以居民健康管理为中心进行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方面要通过特色科室建设、医联体帮扶、放宽手术准入、药品目录等手段,补齐医疗能力短板;另一方面要通过做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实现中心服务流程再造和中心化平台建设,促进基层首诊和健康管理。
三是对照任务清单,分类规划实施。根据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结合扬州市区域中心建设规划,确定两种模式共同发展、统筹推进。在农村地区,已经建成的18 家区域中心按照“一院一策”五年规划发展要求,持续抓好区域中心内涵能力提升,注重与社区医院能力标准相衔接,适时争创社区医院并增挂牌子。其他一般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重点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以争创社区医院为抓手,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国家基层机构能力评价标准分类组织实施。
一是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基层服务体系。在农村,围绕“到2020年,18家区域中心全部创成二级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目标,将18 家区域中心打造成覆盖2~3 个乡镇的医疗中心、急救中心、产儿科中心、中医诊疗中心、预防保健中心和卫生信息中心。在城区,以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作为补充,将门诊部、诊所、一级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基层服务体系管理。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帮扶,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联合门诊、名医工作室和联合病房,实施精准有效帮扶。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职工积极性。扬州市通过“双千人”定向培养计划,面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培养千名农村卫生和千名大专、本科层次医学人才,已累计培养农村医学人才951 名,培养大专本科层次人才417名。建立基层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允许将单位收支结余的40%(最多80%)进行再分配,平均绩效总量可达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60%,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总量达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的150%~230%。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强化特色科室建设,在目前已有15 家省级特色科室、64 家市级特色科室和6 个市级孵化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将遴选新增一批市级孵化中心,扩大孵化专业领域,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孵化,对接落实精准帮扶,复制推广示范样板。同时开放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手术范围,对基层医疗机构申报的三级手术资质进行评审,拓展基层服务范围。
一是完善药品支持政策,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不全的现状,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基层药品配备使用范围,合理增补基药目录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面向签约居民使用。对区域中心和社区医院明确可按二级医院标准配备使用药品,与医联体上级医院用药衔接。
二是争取医保政策支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动与扬州市医保局对接,加快医保信息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系统的对接,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程再造,力争尽快实现首诊式签约医保即时结算。还将就放开家庭病床准入、减少签约患者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方面加强与医保部门谈判,通过医保政策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居民到基层。
三是优化基层岗位设置,保障骨干人才待遇。推进各地按照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结构比例的上限执行,高级达15%、中级达50%。对基层医疗机构取得全科医学(含中医类)高级职称的,实行超岗位聘用,优先将全科医生纳入岗位管理。分别遴选省、市级基层骨干人才180 名、163 名,明确骨干人才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完善骨干人才专项补助资金个人签收机制。
下一步,扬州市将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创建,以更实的举措加快创建,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策支持,为社区医院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推进扬州市社区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