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琳 刘玉萍
(鞍山市图书馆,辽宁鞍山114001)
2016 年,国家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到2020 年,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在总分馆环境下实现“一卡通用”“通借通还”是总分馆制建设的目标之一。欲实现这一目标,文献流通过程中产生的物流问题成为困扰甚至限制总分馆制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总分馆之间的物流工作不仅工作量大、程序繁琐,而且处理不当极容易产生图书所有馆与其他馆图书的混杂、图书回馆渠道凌乱、图书保护不当导致损毁、物流过程中发生丢失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累积,将会损减成员馆对总分馆运行模式的信心,产生“中看不中用”的心理。读者在可能产生的错乱的借阅环境下,无法通过OPAC 检索或系统显示图书在馆状态,常常不能准确地查找到想借的图书,易给读者增加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读者易产生对总分馆运行模式的质疑,造成新的“馆读矛盾”,影响读者对总分馆制的认同。
以上这些,是与国家总分馆制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宜的。在全面推进总分馆制建设的今天,结合实际,研究并解决这个问题显得十分迫切。
目前,国内图书馆的图书资产管理都是由成立图书馆的本级政府国资部门管理,即使在一个城市中也是实行分级管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使得图书文献自由流转带来的国资流动具有不可能性。因此,在“一卡通用”“通借通还”过程中,势必要求作为国资的图书文献及时回归。在这种情况下,物流问题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
即使在总分馆制运行模式下,省、市、县、区图书馆也有各自的图书文献服务区域,承担着各自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实行“通借”,馆藏图书被其他成员馆的读者借出,导致在馆图书藏量下降,服务能力降低;实行“通还”,又使借出的书就近还到其他馆,回不到图书产权所有馆里,将导致图书资产权所有馆在馆图书藏量下降、服务能力降低的现象持续循环往复,无法改善。
当然,在形式上,图书资产权所有馆也在接收就近还回的其他馆的图书,馆里累积的图书总量变化不大,但由于各馆流通信息不能共享,就近还回的其他馆的图书是无法借出的,这批书基本就是“死书”。这就要求必须及时地将读者还回的图书回流到图书资产权所有馆,以保证读者服务的需要。于是,物流问题不可避免。
在目前情况下,不论是免费借阅还是押金借阅,各馆对读者的借阅册数和借阅时间都是有限制的,目的是提高图书的流通率,同时也方便更多读者借阅。
在“通还”的情况下,读者从一馆借出图书,还到另一馆,实际上已经完成借和还的闭合过程,但由于信息不能联通共享,在图书所有馆的记录上,还回的信息没有采集到系统里,仍然是借出状态,这样势必造成图书所有馆认为读者超期借阅,影响读者的信誉。同时,根据图书馆流通管理制度,还会导致读者再次借阅图书时,借阅册数受到限制,导致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这就要求必须及时地将读者还回的图书回流到图书资产权所有馆。这就不可避免的产生物流问题。
笔者认为,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图书文献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当地国资部门的基础上,实现图书文献在总分馆之间的流通是可行的。第一,图书文献的资产流动是在一个城市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市属资产和县区属资产都是这个城市的国有资产,这种资产流动是在城市的体内流动,没有损失。第二,图书文献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当地国资部门这一属性没有改变。第三,图书文献的流动要具有可追溯性,回答清楚谁的书,现在在哪儿,或者说谁的书,被谁借出去了。在明确这三点的基础上,各图书馆可在总分馆运行模式下按照图书流通和文献管理的规则,实现“物权”和文献流通的分置,从而行使图书文献资源在总分馆之间的有序流动。
总分馆制模式下产生的物流业务,其实质是总分馆之间存在的业务合作的壁垒问题,诸如图书数据、流通管理等。事实证明,没有业务的协调统一和信息共享就没有高效的总分馆制。
2.2.1 在中心馆建立总分馆业务平台,解决图书文献流通管理和读者管理等信息共享问题。业务平台包括书目数据库、文献流通数据库、读者信息数据库等。将总分馆中各成员馆的书目数据库整合成总书目数据库,各成员馆的书目数据要在平台上加工,录入总书目数据库;将总分馆中各成员馆的文献流通数据库整合成总文献流通数据库,成员馆读者的图书文献借还记录在数据库即时显示更新;将总分馆中各成员馆的读者信息数据库整合成总读者信息数据库,成员馆的读者信息在数据库即时显示更新。
“通借通还”中发现的图书文献不能及时流通和影响读者管理等问题,可通过统一的业务平台共享有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遇到的问题。
2.2.2 清理数据库,补齐漏录数据,重点解决图书文献流动的追溯问题。要保证总分馆模式下图书文献的有序流通,是以规范、标准、统一的数据库建设为前提的。在总分馆制实施以前,各图书馆所建的书目数据库、读者数据库可能标准各异,质量参差不齐,在总分馆模式下,各图书馆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对图书数据中馆代码、条码位数进行规范化处理,对读者数据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采集和补录。准确无误地使用1997年辽宁省文化厅下发的馆代码、文献标识码、读者标识码,否则,图书文献在总分馆之间流动的过程中,各成员馆的资产追溯起来十分困难。
2.2.3 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则,降低解决物流问题的难度。在总分馆制模式下,各成员馆的业务建设和服务工作要变单打独斗为集群作战,须执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则。规则包括数据库建设规则、图书文献采编规则、借阅规则、流通周期等。这些规则可确保数据库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图书文献在总分馆之间的顺畅流转和有效解决物流问题打好基础。
总分馆制下的物流问题,表面上看是图书文献的移动问题,其根本就是业务问题,症结是信息的阻隔。信息流一旦打开,信息共享得以实现,问题也就随之消失了。
通过建立业务平台和总数据库,可使“通借通还”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即时地记录在总数据库里,进而实现了信息共享。在业务平台和总数据库建设过程中,数据整合是关键。在总数据库和分数据库之间,既要考虑到总数据库与分馆数据库的兼容问题,又要考虑到各馆馆藏数据的区别。要确保无论一本书流通到哪一个馆,其所属关系都不会变。这样既能解决了读者继续借阅的问题,也可有效解决图书文献资产权所有馆图书文献流通的量的问题。
在业务平台和总数据库上,由于实现了信息共享,成员馆图书文献的流通宛如在一个大图书馆的各个区域流通一样,图书文献的借与还都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因此,各成员馆接收到的图书文献,不管是不是本馆的,都可以继续进入流转。图书文献所在馆可以通过图书文献流通总数据库查找本馆图书在其他成员馆情况。OPAC 也会清楚地告诉读者,读者所索的图书,所有馆是谁,现在流转到了哪个成员馆,如果需要,可以去借阅。
建设标准化的书目数据库,是保证总分馆制模式下物流系统运行顺畅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网络化和联合编目的发展,使得社会化编目成为一种趋势。社会化编目是将图书加工的全过程,包括图书验收、加工、为图书提供新书的MARC 数据、嵌磁条、盖馆藏章、贴条形码、粘书标、MARC数据录入、新书上架等所有环节,全部交由供书商来完成。社会化编目容易导致图书馆书目数据的质量问题。在“通借通还”实践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出现数据“死书”。这种数据“死书”是指图书文献数据加工出现问题或者数据库维护出了问题,导致图书文献无法借出还回。为此,在总分馆模式下,无论是总馆还是分馆,都必须做好书目数据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文献的标引、著录严格遵循《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第五版》《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中国文献编目规则 第二版》《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等国家标准。数据格式应与CNMARC 联合编目数据库的中文格式保持一致。如有特定的入藏需求要制定符合本地区文献标引、著录细则以及加工技术标准。必须保证数据的质量,合格率应在95%以上。
在文献加工过程中,每种图书按题名在本馆书目数据库中进行查重;按照计算机编目的格式、字段、子字段的设置中文普通图书机读目录格式(MARC)。对馆藏特色图书的标引,对多卷书、丛书的处理,对随书光盘等重要附件的著录等,要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社会化编目主要是在网上进行的,应及时监控数据加工质量,依据著录规则以及加工细则,针对必备字段、检索字段、馆藏地点、外来数据处理等做详细检测。图书到馆后,应认真仔细地验收,对复本、馆藏章、书标、条形码、智能标签等进行查验。
总分馆的总书目数据库的数据十分庞大,无论是总馆还是分馆,数据的维护十分重要。数据库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直接影响着图书文献的流通工作。要实时对总书目数据库进行查错、查重、查漏、补充、完善等维护工作,做好数据维护记录,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总分馆环境下的物流工作是制约总分馆制顺利前行的重要一环。在不牵涉图书文献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业务平台和总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不失为解决物流问题的简单有效的办法之一。业务平台和总数据库依靠的是标准、规范、统一、共享,离开这些也终将一事无成。在总分馆制模式下,中心馆和各分馆的图书文献不停地流通流转,而如何有效解决其中的物流问题,如何提高总分馆服务的效能,如何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值得深入研究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