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离散群体与民族分离运动

2019-01-20 11:17
太平洋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动员族群精英

刘 鹏

(1.云南财经大学,云南 昆明 650221)

国际离散群体(Diaspora)与民族分离的关系时常见诸媒体和人们的视野,但却很少纳入正式的学术讨论。在实践中,国际离散群体与民族分离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印度泰米尔人与斯里兰卡泰米尔猛虎组织及斯里兰卡80年代长期的内战有着密切的关系;海外爱尔兰人在北爱尔兰独立运动之间也有着多种联系;在东帝汶脱离印尼而独立的过程中,流亡海外的东帝汶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中国新疆等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势力也与流亡海外的群体有着很大的关系。纵观世界各地的民族分裂运动和民族分裂势力,他们与该民族散居在海外的群体之间都存在各种联系。从理论上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梳理,将使我们对该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清晰。

一、民族意义上的国际离散群体

国际离散群体是对一部分人群生存状态的描述,这个词翻译的准确性本文不做讨论。国际离散群体所指的是来源于相同的地理位置但又生活在原居住地以外的群体;这些人可能是生活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也可能散居于各处。国际离散群体的关键特征是生活在出生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但又无法完全同化于当地,与出生地保持着各种各样的联系,有回归的想法但却多数没有实施回归的行为。区别国际离散群体的关键变量是身份认同,即作为一个群体存在着相互之间的群体认同,同时又有着不同于居住国其他群体的自身认同,可能存在二元认同的情况。

国际离散群体最初主要是特指散布在全球各地的犹太人。这一观念在导入非犹太人领域之初,主要与具有血缘纽带而散居世界各地的族群相关联。①李明欢:“Diaspora:定义、分化、聚合与重构”,《世界民族》,2010年第5期,第1-8页。犹太人、亚美尼亚人、巴勒斯坦人、土耳其人、华人等被认为是典型的国际离散群体。②同①。国际离散群体最初是指出生于原籍国,而生活于居住国的人群,随后,这一概念逐渐包括了出生于当地但籍贯是其他国家的人群。

民族意义上的国际离散群体的关键因素是民族身份和民族认同,尽管身份与认同常常被混为一谈,但两者之间是存在差别的,前者是强调客观现实,后者强调主观的认知。③关于身份与认同区别的详尽论述可参见[美]拉塞尔·哈丁著,刘春荣、汤艳文译:《群体冲突的逻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版,2013年版,第5-10页。国际离散群体身处他国的群体之中,个体外在的标签和内在的自我认同都是民族或族群,④民族和族群是存在一定差别的,但本文对此不作分析。而且这一民族或族群一般不同于该国占主导地位的民族或族群。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辨识:

第一,相互之间的关系。国际离散群体“有些是依赖族裔、血缘、地缘等具体的社会事实联系在一起,有些是基于民族主义散布之下形成的想象的共同体”。⑤段颖:“Diaspora(离散):概念演变与理论解析”,《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第14-25页。民族意义上的国际离散群体主要纽带是共同的民族身份和民族认同而形成事实上或想象的联系,这些纽带具体可能包括了民族体貌特征、民族语言、民族饮食习惯、民族宗教信仰、民族传统等。

第二,与原籍国的关系。民族意义上的国际离散群体与原籍国的关系存在着双重或多重的认同。如果是单一民族国家,则对民族的认同与对国家的认同是合二为一的;但如果是多民族国家,则可能存在民族认同是首要认同和身份标识。本文所涉及的国际离散群体与民族分离这一问题就发生在多民族国家中,国际离散群体可能因民族认同而否认对国家的认同进而挑战多民族国家政权的合法性。

第三,与居住国的关系。国际离散群体与居住国的关系较为纠结,已经成为居住国公民的人从法律意义上已经与原籍国没有关系了,但这些人在情感上往往仍然对原籍国有认同。成为居住国公民之后,且认同了该国的主流文化,则国际离散群体的标签将褪去,这些人将转化为居住国的少数民族;如很多二代或三代华人一般都已成为了居住国的亚裔,基本已没有对原籍国的认同了。没有成为居住国的公民(如华侨)是比较典型的、传统意义上的国际离散群体,他们对原籍国有着复杂的感情和较高的认同,同时也与居住国的主流文化和价值观有着一定的距离。

与国际离散群体相近的概念还有移民(migrates)、难民(refugee)等。 移民和难民的概念都是随着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权国家确立而得以强化的,都强调跨越国界,进入其他国家,两者的差别是难民一般是指被迫离开原居住国的人。移民包括了国际离散群体,是一个适用范围更广的术语,国际离散群体区别于一般移民的关键是对原居住国有着更强的认同,有返回原居住国的想法或实践。

二、国际离散群体对应的民族分离

理论上来讲,只要是国际离散群体都会对政治意义上的国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身份和民族意义上的国家忠诚产生影响,其对当前的民族主权国家的挑战是必然存在的。对于国际离散群体而言,民族分离对应着两个维度:分离原籍国、分离居住国;当前人们一般谈论的都是分离原籍国。

国际离散群体分离原籍国的情况以及更广意义上挑战原籍国政权合法性的行为目前仍然广泛存在。分布在国外的“疆独”“藏独”势力都是典型的国际离散群体以所谓的“民族问题”为借口从事分裂原籍国的行为。这一问题不仅存在于中国,很多多民族国家都面临着这一问题。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库尔德人对库尔德独立运动的支持也就是支持库尔德族从伊拉克、土耳其独立出来。事实上,当今世界上大多数成功或失败的民族独立/分离运动都有着该民族的国际离散群体的参与。多民族国家俄罗斯的车臣问题、前南斯拉夫的民族分离到最后的分崩离析、英国北爱尔兰独立问题、格鲁吉亚的南奥梯塞问题、东帝汶的独立等都是国际离散群体参与分离原籍国的案例。

国际离散群体分离居住国的情况目前并不多见。这是因为,一般而言国际离散群体在居住国都属于少数族裔,客居他国缺乏分裂居住国的必要性和必要条件。以色列和新加坡的独立似乎勉强可以算是类似的案例。①犹太复国运动和以色列的成立使原巴勒斯坦地区一分为二,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国家;新加坡的独立是被动的,是被马来西亚“开除”出去,并非主动寻求和争取的。因此,这两个案例都不是很典型的国际离散群体分裂居住国的案例。

国际离散群体不仅存在支持民族分离的行为,也存在支持民族统一的行为。最为国内所知的便是华侨华人的各类“反独促统”组织和活动。事实上,即使是生活在同一个地区的同一个民族的国际离散群体也并非铁板一块,由于文化、教育和家庭环境等背景的不同,有些可能支持民族统一,有些则支持民族分离,有些则不介入类似领域。

三、国际离散群体作用于民族分离的动力

民族分离发展成为民族分离运动之后就成为了集体行动,学界对于如何解释集体行动的动力至今仍有不同的看法,主要的理论有理性主义和文化决定论。理性主义视角从个人自利的假设出发,认为集体行动可以为个人带来私利,包括控制组织的权力、获得再分配资源以及认识论上的家园舒适感;从理性主义解释群体冲突的代表性著作是哈丁(Hardin)的《群体冲突的逻辑》。②[美]拉塞尔·哈丁著,刘春荣、汤艳文译:《群体冲突的逻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3年版,第2-7页。文化决定论的视角认为群体冲突是一种原生性或非理性的现象,众多群体冲突包括民族冲突、民族屠杀等事件都无法用理性主义的视角得到解释。③类似的著作包括Donald L.Horowitz,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Robert D.Kaplan, Balkan Ghosts: A Journey through History, St.Martin’s Press, 1993.

国际离散群体作为国际移民的一部分,他们又是出于何种动机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正如前文所述,移民是一个包含了国际离散群体但适用范围更广的概念,因此移民的理论作为一个中观理论应该适用于国际离散群体问题的分析。目前的国际移民理论对移民的产生有着多种不同的解释。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移民的目的是个人收入最大化,因此移民是一个成本收益衡量的过程,因此决定移民的关键因素是不同国家的工资收入、就业条件的差异和移民成本。由于移民成本的不同,高技术移民与劳工移民的流向可能并不相同。④Douglas S.Massey, “Contemporary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in Douglas S.Massey, Joaquin Arango, etc., Worlds in Motion:Understanding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at the End of the Millenniu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17-59.新经济学认为分析移民的主体不应该是个人而应该是家庭或其他团体,工资差异并不一定导致移民,家庭可能会出于分散风险、积累资本等原因移民,即便是两地的工资水平相同,市场等其他因素的差异仍然会导致移民的发生。⑤同④。在“推—拉”(pushpull)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导致移民出现的原因是移入国的市场分割,市场的分割带来了强大的移民需求。劳动力市场由于受结构性通胀、行业分层、特定族群在特定行业的聚集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会形成两个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本国的劳动力即使是失业也不会进入传统移民才会从事的行业,因而会形成较大的劳工移民需求;而劳工移民的减少也并不会导致这些移民工资的增加。①Douglas S.Massey, “Contemporary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in Douglas S.Massey, Joaquin Arango, etc., Worlds in Motion:Understanding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at the End of the Millenniu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17-59.世界体系理论认为目前“中心—外围”的国际结构是移民出现的宏观背景,国际移民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劳动力流动与资本的流动方向刚好相反;因此国际移民的出现与工资无关,而是与全球的政治经济结构有关。②同①。

从上文对民族分离理论和现有国际移民理论的分析来看,两者之间几乎不存在交集。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现有的移民理论中主要的分析对象是劳工移民和高技术移民;对于劳工移民和高技术移民而言,不论是微观层面个人的成本收益衡量,还是宏观群体层面的经济结构所导致的移民,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经济因素或经济结构。

从上述移民理论和民族分离理论的思路可以看出,对移民和民族分离分析都遵循着两个思路:一种是理性主义思路,认为不管是民族分离还是移民,其出发点都是理性主义的成本收益衡量,最终目的是实现个人福利的增长。一种是非理性主义思路,认为民族分离并不是成本收益衡量的结果,而是文化或其他因素决定的;移民的发生并不是由于个人的成本收益衡量,而是与国际经济结构等宏观因素有关。

循着上述两个思路出发,我们可以得出国际离散群体领导或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动力可能是基于个人或小团体的成本收益衡量的理性算计,也可能是出于非理性的情感、荣誉、归属感等因素,或者可能是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的结合。

现有的国际离散群体中既包括了移民主体的劳工技术移民,也包括了所谓的难民;这两个群体移民的动机不同,参与民族分离的动力也是不同的。劳工和技术移民是国际离散群体的主体,也是移民理论分析的主要对象,他们移民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因素,即移民是个人或家庭成本收益衡量的结果。在实现国籍转换之前,劳工移民和高技术移民要返回母国既是现实的也是可行的。因此,这部分人对于民族分离运动参与是被动的,属于被动员、被鼓动参与的对象。国际离散群体中的难民离开原居住国的原因是政治原因,利用现有的难民保护制度,这些人因与原居住国政权的种种分歧,而主动或被动逃离原居住国。这些难民有一部分会在居住国继续从事反对原居住国政权的活动;即使是不再以从事反对原居住国政权的活动为主,试图在现居住国落地生根,这部分人也对原居住国政权有着强烈的感情,在适当的情形下都会积极参与。如果这些难民又能或多或少地与民族因素发生关联,则这些人经常成为活跃的民族分离分子。

四、国际离散群体作用于民族分离的过程

国际离散群体作用于民族分离运动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4.1 国际离散群体是民族分离运动精英的来源

在社会运动中,精英层包括了政府官员在内的决策精英,也包括议员在内的政治精英,记者、知名作家等社会精英。民族分离运动从产生到发展壮大,发挥关键作用的是其中的精英力量。在民族问题的研究领域中,精英指族群精英,即那些深谙族群文化精神,拥有一系列的方式、方法和资源,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全民族与全社会的生存及发展方向的人。③张成付:《从自决到自治:冷战后世界民族分离主义》,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32页。民族精英“在民族政治组织建立的过程中,他们构成民族政治组织的骨干分子和基本成员;在形成民族的集体政治行动之前,他们是民族群众运动的宣传者、鼓动者、组织者和发动者;在民族政治体系建立起来以后,他们是民族政治权利的执掌者。”①周平著:《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90-195页。如果没有民族精英,民族的各种政治活动和政治生活是不可想象的。②同①。

在实践中,国际离散群体是很多民族分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发挥着领导者的作用。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并能发挥重大作用至少有三个便利条件:第一,国际离散群体远离民族分离的母国,无需担心来自母国的打压和惩罚。世界各国不论其社会制度如何,一般都对民族分离运动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即使是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或谈判的方式给予国内一些民族一定的自治权,但无一例外地,各国对于要求实现民族分离的强硬分子都是严厉打击。身处国外的民族分离分子可以无需或者较少地担忧来自主权国家的打击,充分利用身处他国的优势而开展各类民族分裂活动。从成本收益角度来看,身处国外而从事对他国的民族分裂活动的成本较低。第二,国际离散群体通常会受到住在国或其他国家的或明或暗的支持。住在国或其他国家、国际组织等机构常常会对国际离散群体中从事民族分离的群体给予各类的支持,这些支持有些是所谓的人道主义援助,有些是通过这些国家的公民社会组织(如各类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有些国家出于地缘政治竞争或各自的私利会直接或间接地为民族分离分子提供各类支持。通过各类机构直接或变相的支持,民族分离分子身处异国但却可以获得更多的支持。第三,国际离散群体可能成为民族分离运动的精英,有着潜在的巨大收益。对内利用身处国外的各类便利条件对国内该民族进行煽动和广播,成为国内这一民族所认可的精神领袖;对外利用自己难民或塑造自己因追求民族独立而被迫害的形象,寻求住在国或其他国家民众的同情和支持,成为该民族追求民族独立的形象代言人。无论是作为民族分离运动的精神领袖还是对外的形象代言人,这些人都成为了民族分离运动的精英,从而能从民族分离运动中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巨大回报。如在东帝汶独立过程中,身居海外的奥尔塔(Horta)就是东帝汶独立的代言人,1996年获诺贝尔和平奖,东帝汶2002年完全独立后,先后出任东帝汶外长、总理等职务。

4.2 国际离散群体对民族分离运动的社会动员

在多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社会精英,这些社会精英因对现有分配格局不满而可能进行民族分离活动,而社会精英实现民族分离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社会动员和国际动员使民族分离发展成为群众运动和集体行动。

(1)国际离散群体为民族分离运动塑造认同

国际离散群体对民族分离运动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对民族认同的塑造上。这种认同塑造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际离散群体自身民族认同的塑造,另一方面是国际离散群体对其原籍国本民族认同的塑造。对于国际离散群体而言,定居异国他乡,构建与强化族群认同是其维系群体内聚力,克服社会疏离感,抵抗外界压力最有效的途径。③段颖:“Diaspora(离散):概念演变与理论解析”,《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第14-25页。这也就是为什么各国的移民群体倾向于毗邻而居,形成了“唐人街”“韩国城”等以民族为主要标识的聚居区。属于同一民族的国际离散群体以民族为纽带形成较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有利于其身处他国而在人数和地位不利的情况下,形成有力的小团体而共同维护相互的利益,这样的民族认同并不会直接影响民族分离运动。国际离散群体民族认同的另一个重要对象是改变和塑造其来源国的民族认同。在多民族国家中,移民在国外的民族分离分子往往是因为在国内受到严厉的打击缺乏存在的土壤而迁往他国,到了他国后,这些人利用身处国外的便利不断向本国的同族民众“广播”和鼓动,试图塑造和影响这些人的民族认同。民族分离主义者往往通过编造错误的历史观,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民族其他成员身上,通过驱逐所谓外来武装占领者,实现其“独立建国”的梦想。在此过程中,境外跨国移民族群充当了同源民族分离主义活动的情感和财政上的支持者。有些直接介入祖籍国的同源民族的分裂主义运动,如科索沃战争期间,南联盟阿族的分离活动受到来自美国和欧洲阿尔巴尼亚族裔的资金支持和政治声援。从冷战后民族分离运动的发展轨迹来看,散居在国外的人拥有较强的政治能量,他们可以制止冲突,也可以向交战双方提供资金和政治支持,后者往往使冲突拖延数十年。①李学保:“跨国移民族群参与祖(籍)国政治的影响及其政策引导”,《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第55-59页。

民族主义的核心是共享记忆、共同的感受和共同的命运等的传承。国际离散群体影响民族认同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对民族历史的重新书写,进而让该民族民众形成“本民族自古以来就是独立的民族,本民族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受到了该国其他民族的压迫、迫害,只有独立成为一个新的国家,本民族才有出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本民族成员要不惜一切代价为之奋斗。”这种以血缘为基础的排他性的情感和意识,作为一种思想化合剂,在发挥凝聚整合功能、抵御外辱、保卫本民族正当权益的同时,又犹如海洛因,使吸食者陷入梦想般的狂热之中,导致分裂、战乱和倒退现象。②吕桂霞:“斐济的民族主义与种族冲突——1987年斐济军事政变的起因分析”,《太平洋学报》,2014年第11期,第71-77页。为了达到改写历史,重塑认同的目的,身居海外的民族分离分子会通过撰写历史教科书、开办学校、强调语言和宗教的独特性、不断从历史和现实中寻找所谓民族压迫的证据。其中语言和宗教是最重要的联系纽带,民族分离主义者会通过从国内外寻求各类证据、甚至不惜创造一种新的语言和文字来证明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不同,进而为其分裂和独立寻求本族人的支持。

(2)国际离散群体为民族分离提供社会动员

民族分离主义从思潮发展成为运动的关键步骤是社会动员,民族分离主义者就是通过社会动员将民族分离的思潮发展成为一项有一定数量群众参与的社会运动。政治动员主要指具有权威的政治精英引导公众,并以此达到特定政治目的的行为。③关凯著:《族群政治》,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页。多民族国家中,民族和谐是理想状态,但民族之间存在着各类矛盾,这才是多民族国家的常态。多民族国家民族间关系在社会变革时期特别容易激化,这是因为在社会变革时期,社会收益的分配不公或部分社会成员收益的突增经常发生,如果这种分配不公或发展结果不平衡又似乎与民族界限有一定的相关性,那么民族间关系就可能紧张。不满情绪、悲观环境并不能引发社会运动,掌握权力和资源精英分子的有效组织和运作才是引发社会运动的主因。因此,要将不满这一心理状态转化成集体行动,即社会运动的发生,必须经过精英动员的过程,这一动员过程的顺利进行与成功要取决于是否存在足够的动员资源。

民族分离运动中的政治动员主要依赖于两类动因:理性动因与非理性动因。理性动因是为民众参与民族分离运动提供一个成本收益衡量的分析,证明民众参与对其自身是有利的。因此,在动员过程中就会伴有物质的奖励、长期回报的承诺等。民族间的族性差异是天然存在的,但族群认同和归属却是一种适应性的结构,族群认同和族群意识不是静态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选择归属抑或对抗是由行为体的处境和认知所决定的。因此族群意识是精英争夺权力、财富等所调动的情感武器,是可以被操纵和当做工具来利用的社会和文化特征。④任若晗:《东南亚民族分离运动发生过程的精英动员研究——以亚齐及摩洛、泰南分离运动为例》,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26页。同时,民族分离运动及其伴随的斗争可能使民众对民族分离的参与不再是理性衡量的结果,而是情感、历史遗产等非理性因素主导。在东南亚民族分离运动中,长期的暴力分离运动的发生,使得民众参与的情感因素显然大过于理性因素,因为对于民众而言,参与流血的暴力斗争是不符合理性选择的。①关凯著:《族群政治》,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页。

从民族动员的形式来看,民族分离运动的动员过程都是强有力的精英领导加上有效的宣传。在这两个方面,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裂势力都有着天然的优势。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离主义者很多是搞民族分裂起家,后因受国内的打击而流亡国外,他们利用国外宽松的环境可以大造舆论,成为民族分离运动的代言人和资金与支持的筹集者,他们本身就是民族分离运动的精英。同时,国外的民族分离主义者利用他国宽松的环境和一些国家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再加上媒体对其的同情,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电视、宗教场所、社交媒体等各种媒介手段不断对世界各国进行宣传,而对外的宣传能够进一步支持国内的分裂运动,并可能获得对分裂运动更多的支持。国际离散群体在民族分离运动的动员中,强调的核心理念有三个:我族与他族是不同的,分离不可避免;分离对所有人有利;分离是族人的历史使命。不论其采用的动员手段是什么,最终要形成并固化的理念就是上述三个。

①划分我族和他族

民族分离运动的基础是我族与他族的不同。这种区分越是突出、明显和不可调和,民族分离的必要性越是不言而喻。但在当代社会,世界上相当多的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仅仅因为两个民族是不同的就要求实现民族独立显然是不充分的理由,因此,民族分离主义者的精英动员还需进一步强化他族与我族之间的敌意,并强调这种主观的敌意对我族造成的伤害是长期的、系统的、有计划的。区分我们与他们族群、划分族群界限,与国家强调的民族观念相区分;同时,放大强化敌意,将群众的不满归因于他者的原因。

②曹艳:《试析民族分裂主义运动的动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32页。诉诸理性的利益衡量

国际离散群体进行民族分离社会动员诉诸的第二个核心理念是强调分离对族人是有利的,有利于增进族人的福祉;同时强调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民族分离对每个族人和民族整体的利益来说都是有利的。国际离散群体及其民族分离主义者的精英在进行社会动员时要对被动员群体灌输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即本族在多民族国家中的福祉受到剥夺,本族的经济社会文化利益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本族并没有从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中获益或者获益较少。他们还会进一步推出导致本民族民众利益受损的原因是由于多民族国家的结构性不平等和政策性不平等所造成的;不平等的根源是结构性的,多民族国家不可能通过政策调整来消除不平等,因而民族分离和独立是维护本民族利益的“唯一”出路。通过诉诸民众的理性衡量,民族分离主义精英通常可以将民众日常的不满和改善生活的期望转变为对民族分离运动的支持,从而为民族分离主义带来更多的信徒。国际离散群体作为民族分离运动精英分子的一部分,其在这一过程中所能发挥的独特作用是利用自己身处他国的便利,不断为民众制造他国民族平等的虚假图像,通过各种媒介来宣传他国或他族民族分离的“成功经验”。

③诉诸非理性的情感因素

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过程中有时表现得非常强烈,这种参与有些情况下明显不符合个人理性的原则。我们认为民族分裂主义运动动员的基本模式是民族分裂势力利用民族差别和民族认同,获得民族成员的支持,利用政治环境的变化和外部支持,提高成功预期。②斯图尔特·考夫曼(Stuart J.Kaufman)的符号政治理论可以为这种非理性的参与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他认为最有效的动员是能够激起民众情感而不是利益的动员;精英动员民众的符号,来源于族群共同的文化因素,包括神话、记忆等共同的文化纽带,同时也受到这些“真实的”“历史的”文化因素的限制;激起民众情感的动员符号要具有划分与“他者”界限和放大对“他者”敌意的效果。①Stuart J.Kaufman, Modern Hatreds: The Symbolic Politics of Ethnic War,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23.考夫曼认为,动员唤起的是人们的感性,而非理性,是情感而非利益。民族分离运动中采取自杀式袭击的极端分子很多是为了所谓的“为了民族牺牲个人”的非理性因素。

从动员的成本来讲,情感因素的动员成本更低而且更趋稳定。从社会动员的机理讲,族性能够将个体的、分散的力量通过认同和情感的贯穿,汇集成群体的、集中的力量,而这恰恰是政治精英所希望得到的“动员法宝”和“廉价成本”。正因如此,民族政治精英或团体往往借助族性动员这一环节,降低被动员者的政治理性与得失考量,强化民族忠诚感,提高民族认同的稳定性。越是在族际关系紧张或存在族际关系创伤的情况下,族性认同就愈发稳定,族性动员就愈发有效。②严庆:“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治理模式研究”,《国际安全研究》,2015年第4期,第91-109页。这就可以解释了很多劳工和技术移民本来在国外已经有了较好的生活、稳定的收入,仍然积极参与民族分离运动。反对美国古巴改善关系最强烈的群体是美国的古巴人,这里面情感因素是关键的因素。

国际离散群体是民族分离运动中的精英力量,通过强调我族与他族的不同而不断塑造民众的民族认同,通过诉诸理性和非理性的情感因素来实现社会动员,获取大众的同情或支持。

4.3 国际离散群体为民族分离提供国际动员

二战以来的民族分离运动表明,几乎所有的民族分离运动都有着外部支持,而且外部支持越大,民族分离运动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越高。新疆问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新疆问题的本质是民族分离问题,没有外部支持,新疆问题解决的难度不会如此之高。国际的外部支持会进一步提高境内独立势力的预期。一般而言,多民族国家实施民族分裂的族类群体的规模和实力都会弱于该国的主体民族,在这样的政治力量格局中,来自外部的支持会提升民族分裂主义者的成功预期,通常来自外部支持越大,民族分裂主义运动越容易爆发,采取暴力方式的可能性也越大。③同①。

国际离散群体与身处国内的民族分裂分子相比在民族分离中发挥的独特作用是为民族分离运动提供国际动员。国际离散群体中支持民族分离的主体是同一民族移居国外的人群,同时也包括着因意识形态、宗教及因其他原因而对民族分离表示支持的同情者和仇视该国现政权而希望该国政权瓦解的人。梳理民族分裂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难发现,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分裂势力通常都会得到外部力量的支持,或是基于民族或宗教方面的同源同派,或是基于意识形态的需要,甚至是人道主义同情以及国际政治中的角逐需要。在有的情况下,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还会演变为不同政治集团之间撕扯与打斗的施力点。④同①。

国际离散群体为民族分离运动进行国际动员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影响住在国的政府、民众和其他群体,为民族分离运动提供实质性与法理性的援助

国际离散群体具有“两栖”的习性,既熟悉或相对熟悉民族分离运动的现状与诉求,又了解其居住国的话语体系、思维方式、权力结构和决策过程;因此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离主义者能够很有效地将民族分离主义的事件和话语“翻译”成对居住国影响力最大的话语体系。这种“翻译”的效果通常是非常有效的,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分离恐怖主义事件,如发生在中国昆明的30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都可以被境外解读为中国民族压迫政策的结果,而赢得部分国外人士的同情。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离主义者影响国外各类群体(包括本民族其他人士)的方式包括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来扩散自己的声音;利用举办学术研讨会、集会、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方式影响受众国的民众;成立非政府组织、宗教团体、民族团体和政党等持续不断地对居住国和其他国家受众展开游说;如果民族分离运动得到居住国的庇护,则散居在国外的民族分离主义者可能会成立流亡政府。

通过上述方式,散居在国外的民族分离主义者为民族分离运动提供了实质性和法理性的支持,这包括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各类影响民众的宣传品、武器、志愿者、对民族分离主义者的庇护等。海外移民的跨国民族主义立场和情感往往形成跨国的社会压力和关怀对全球政治生活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力。从消极意义上看,在冷战后民族分离主义运动中,国外移民团体和个人通常是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分裂势力情感和财政上的支持者。散居在国外的移民(如美国和德国的阿尔巴尼亚人)向国内的分离主义提供资金和志愿者(如阿尔巴尼亚裔美国人曾公开参与南斯拉夫内战),同时他们利用自身的地位和影响强迫所在国接受自己有关国内形势的说法并影响国家政策,获得需要的决议法律文书和拨款甚至篡夺冲突的领导权和表达人民意愿的权利,对冲突实行远程操纵。

(2)腐蚀多民族国家的国际合法性,迫使多民族国家妥协

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离分子利用其身处国外和某些国家的庇护,充分利用各种国际活动和场合来对多民族国家施压,迫使其对民族分离运动做出让步,其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是塑造“由于该国对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反对和镇压,该国政府没有国际合法性”。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离分子一般会利用大型国际赛事、重要国际组织的峰会、重要文体活动、重要的双边或多边访问等场合组织抗议、示威、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来诋毁该国政府,突出其民族分离的合理性和该国对其民族的不公正待遇、“残酷镇压”等。在2008年中国举办奥运会期间,民族分离分子对火炬传递、开幕式等活动发起抵制都是这种方式的具体体现。诺贝尔委员会1996年将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东帝汶独立运动的海外代言人奥尔塔,这对东帝汶独立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也进一步加大了印尼继续统治东帝汶的压力,诺贝尔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藏独”分子达赖喇嘛也有着类似的效用。

一方面,国际离散群体中民族分离分子的国际动员对多民族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有一定的抵消作用,这种国际分裂势力的存在对多民族国家的转型或国家的重大转折有着非常大的威胁;东欧地区诸多多民族国家的解体就是发生在苏东剧变时期,东帝汶的独立也是发生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印尼的转型时期。在转型时期,一旦国家政权能力下降,分布在国外的民族分离主义分子就会趁机掀起民族分离活动的高潮。另一方面,国际离散群体还美化了所谓的民族分离运动,甚至给一些明显的暴力活动和恐怖主义活动“正名”,这为民族分离运动吸引“后来者”提供了新的动力。

五、国际离散群体民族分离的过程控制

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步骤:精英的移民和参与,精英进行社会动员和国际动员。因此对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过程控制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5.1 国际离散群体中精英的祛民族分离化

国际离散群体中存在着一部分民族分离运动的精英,正如前文所述,这些人或是出于经济利益的原因移民国外或是因为在本国从事反对国家政权的活动而移民国外,他们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主要动力是个人的利益衡量。这种利益可能是个人或家庭在民族分离后获得的经济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家庭在民族分离后获得的政治利益。因此,对于这一群体而言,管控民族分离运动的关键是斩断其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利益动机。为实现这一目的,应该从两个方面努力:

第一,增强现有政治经济体制的开放性,为潜在的民族精英留出体制内利益实现的通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精英会进行成本收益衡量的,潜在的或已经移民海外的人士,如果能够在现有体制内有着较为通畅的利益实现渠道和上升通道,则能够降低其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概率。这并不意味着要给部分民族以优待,而是说在经济和政治制度设计时要保证所有民族的同等参与权利,同时要鼓励民族融合。对一些人口较多的民族要逐步减少各类差异化的措施,做到同等对待,保证其平等参与的权利,这事实上有利于民族融合。对于已经移民海外的民族分离分子要区别对待,对于顽固分子应该采取漠视或有意忽略的方式。而对于其他的人则应通过统一战线等积极争取,从而降低其进一步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概率。作为非国家行为体,跨国移民族群的跨国政治参与超越了住在国和祖籍国的政府机构,能明显地影响政府的政策界限。从国际关系实践来看,跨国移民族群往往充当国际民间外交的先行者和国家间加强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的纽带,为各国政府开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新渠道。①李学保:“跨国移民族群参与祖(籍)国政治的影响及其政策引导”,《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第55-59页。

第二,对国外的庇护势力和支持势力施压。国际离散群体中的民族分离主义者之所以能够从容地参与分裂国家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其较低的成本,远离母国从事分裂活动而无须担心受到来自母国的打击,甚至其会从其住在国或其他势力得到资金、武器、资源和精神方面的支持。事实上,纵观各国的民族分离运动,凡是能够持续较长时间的,都有着外国势力的支持和庇护。目前,外国政府甚少公开支持民族分离运动,因为这是对他国内政过于赤裸的干涉;大多数外国政府或机构都是以所谓的“民族自决”、人权问题、难民问题、人道主义、宗教自由等理由对民族分离运动给予或明或暗的支持。而且这些外国势力还会以此作为筹码不断对多民族国家施加压力。对国外势力的庇护不应仅仅停留在口头抗议和要求对方的口头承诺上,要具有能给这些势力造成实质性压力的手段和实现途径。

第三,国内民众民族自决观念的淡化和国家认同的塑造。国际离散群体精英进行民族分离运动,培养其他民族分离运动精英和争取合法性的核心理念是民族自决观念,培养民族分离运动精英的主要途径是塑造认同。因此,精英及潜在精英的祛分离化也要从思想观念入手,开展“人心之争”。“民族自决”是近代以来民族主权国家建立的核心理念。“民族自决”和“一族一国论”也成为了很多民族分离运动的理论支柱。要从理论上说明民族自决权不包括分离权,从自决到自治是民族分离主义问题的解决方式,对一国内部的少数民族而言,享有的是内部自决权而非对外自决权;②张成付:《从自决到自治:冷战后世界民族分离主义》,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32页。从实践中将民族自决权与民族分离做彻底的切割。在多民族国家中,很多人都有着三重认同:宗教认同、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族群认同以亲情可靠为原则,宗教认同以精神追求为原则,国家认同则以公民权利为原则。不过,这些原则并不是界限分明的,而是经常存在相互交叉、矛盾和冲突。③马莉:《美国穆斯林移民研究——以南亚裔和阿拉伯裔为主要对象》,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45-47页。民族分离运动就是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矛盾,民族分离精英分子甚至有意在族群和国家认同之间制造对立,造成非此即彼的结果。事实上,国家认同与族群认同之间多数情况下是能够共生的,国家认同应该高于族群认同或者说国家认同应该成为族群认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多民族国家要淡化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界限,不断推动民族融合,这样才能根本上切断民族分离精英分子的分离之路。

5.2 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社会动员和国际动员的管控

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其社会动员和国际动员方面。在社会动员方面,不论是前文提到的划分我族与他族还是诉诸理性或非理性因素都希冀于塑造人们的认同,为民族分离运动提供支持者和实践者;在国际动员方面,国际离散群体可以为民族分离运动提供实质性和法理性的支持,并对多民族国家的国际合法性施加压力。因此,对社会动员和国际动员管控的关键环节之一就是掌握认同塑造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1)认同塑造的管理

身份主要受到客观的出身环境、外貌特征等的影响,但认同却是主观塑造的。在多民族国家,民族语言、宗教、教材、民族史是关键性的塑造民族认同的载体。对于民族语言、宗教、教材和民族史的编撰和教育要强调其与其他民族的一致性,强调多民族国家统一融合的历史。要避免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所谓各地的特色而过分强调其特殊性。

(2)各类组织的管理

各种类型的组织是民族主义分离运动的精英进行社会动员和国际动员的依托,因此,各种类型的组织形态都必须防止以民族作为联系的主要纽带。

在当代政治生活中,多民族国家要特别警惕民族性政党。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不允许成立民族性政党,旨在防止政党斗争按照民族界线撕裂国家。一些东欧国家以及伊拉克、土耳其等亚洲国家,也在宪法中规定了族类政党党禁;与族类政党化政治相伴的往往是族群冲突、种族暴力(甚至是内战)、种族清洗、种族屠杀、侵犯人权、政治动荡等现象。①严庆:“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治理模式研究”,《国际安全研究》,2015年第4期,第91-109页。同理,多民族国家也必须禁止或高度警惕具有政党功能的民族性政治组织,这些组织以民族为主要纽带极有可能形成一个自我封闭的体系,被部分精英操控而成为民族分离运动的载体。

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分离运动中宗教因素通常是不会缺席的,因此对宗教团体的管理也是防止民族分离的应有之义,尤其是要关注一些世俗化程度低、排他性强的宗教组织。宗教活动和宗教议题应该严格限制在私人领域,阻止其参与公共议题。一旦宗教组织参与公共议题或者与公共议题实现了捆绑,则会具有非常强的动员力,而可能会进一步发展出民族分离运动或被民族分离运动所利用。

国际离散群体在海外常见的组织形式还有各类社团、商会、媒体、语言学校等。要高度警惕以民族或宗教划界而组成的各类团体,减少或谨慎过滤类似团体与多民族国家相应族群的交流。

(3)留学生群体的管控

国际离散群体中精英力量的重要来源是留学生②留学生是否是国际离散群体的一部分是一个学术界尚无定论的议题,需要专门研究,本文对此不做讨论。,留学生群体在本国和住在国都有着较大的可能成为精英阶层的一部分;因此避免留学生阶层参与民族分离运动或留学生参与反对民族分离运动既可以减少国际离散群体中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人数又可以显著的减少海外民族分离运动的精英力量。目前,中国对海外留学生基本没有任何有效的影响渠道,公派的留学生会和使领馆有一定的接触,但这种接触也非常有限,很难说使领馆对留学生的思想和行动有较大影响。自费留学生则基本与官方没有任何的接触,官方也没有任何的渠道能够影响到留学生。尽管多数大学都建立了“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等类似的组织,这些组织与驻外使领馆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本身的影响力就非常有限,因此希望通过该组织而对留学生产生影响的愿望是注定要落空的。要增强对留学生群体对国家认同的向心力,一方面可以通过新媒体、自媒体等方式扩大官方声音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则要大力改进海外使馆的工作作风,在外交为民方面有显著的作为。在全球交流非常便捷的情况下,留学生的组织形式要改变现在主要依托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的现状,而充分发挥国内各类机构和组织与留学生之间的联系,如校友会、行业协会、各类专门小组等,这样有助于建立全面的留学生与国内交流的网络,增强留学生群体的国家认同。

六、结 语

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有限。本文在分析了民族意义上的国际离散群体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动力和过程,并提出从过程控制的角度减缓国际离散群体对民族分离运动的参与。从根本上来讲,阻缓两者互动的关键是培育和不断强化国家认同应该先于和高于族群认同这一理念,应坚定的推进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融合;从理论上否定民族自决等同于民族分离或一族一国。开放性制度体系的设置有利于将多数民族精英纳入既有多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从而减少民族精英转化为国际离散群体和参与民族分离的动力。国际离散群体中的留学生和各类组织形态应该成为阻止国际离散群体参与民族分离运动的主要工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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