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构建研究

2019-01-19 19:11薛卫双
图书馆 2019年5期
关键词:数据中心国家

薛卫双

(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 济南 250357)

1 国家大数据中心的必然性

1980年,Alvin Toffler在其所著的《第三次浪潮》一书中首先对大数据使用了对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等相关研究。在初期,大数据的研究方向主要是存储、挖掘及分析、适用及决策参考等方面[2]。它最早应用于零售、金融及医疗卫生领域,并逐渐在这些领域进行了深度拓展及数据挖掘,对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人们的消费形式甚至是生活方式都有着深刻影响[3]。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理资源,在国家的治理理念变革、治理手段革新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且广泛的应用。在大数据的整合及发展中,我们应打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信息壁垒,防止各部门、各行业形成数据孤岛,无法与其他数据融合的情况。因此,做好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1.1 大数据内在机理及价值转换规律

大数据作为一个抽象、无边界分布且动态的数据资源形式而存在着,它能够将信息空间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并融合在一起,为相关现象提供接近真实的可能性答案,其范围能够覆盖到各类日常不易直观获取的数据信息和资源。大数据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数据量的庞大,更在于其蕴含的价值,我们应加强对数据价值的挖掘、分析及利用等。大数据应用的每一步骤中都蕴含着高复杂度算法,例如大数据的可视化建模,就需要高复杂度的数据可接性理论研究、数据抽样及多源异构数据信号关系分析等多种学科相关知识[4]。大数据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对其进行处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并且工作量巨大的过程。如果这些数据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和分析,会导致数据大量堆积而不断产生冗余信息,甚至堵死信息渠道,进而可能导致我国在大数据应用上失去主动权,甚至失去信息主权。大数据的分析及构建工作不是某个部门或者某个行业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大数据的构建及应用本质上是一个利国利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满足人民对生活品质高要求的一个系统工程,须由国家从顶层设计上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构建全国整体的数据战略体系[5],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让社会各界都能够参与到大数据的资源配置体系中,为国家信息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1.2 现代化公共职能的有力保障

传统的政府公共职能注重层次,按照政府部门的等级进行职能和权限的划分,根据固定化的程序完成国家赋予的权利及义务,为人民提供相关服务。这种模式多从政府制定的政策出发,单向执行信息传递工作,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展现出良好的适应性。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政府服务理念的升级,政府开始重视网络治理带来的便捷性,并积极听取人民的意见,不断完善自身的政策及所提供公共职能的形式[6]。大数据信息共享中心的建立能够全方位地对我国政府的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监管及事后分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大数据能够及时发现政府公共职能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获得最优解决方案,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参考;同时还能根据风险分析及评估,提前预警并持续追踪,在降低风险发生概率的同时减低误判率。大数据中心不仅能够实现多元化的治理方案,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人民满意度,还能在不断分析数据后提供改善职能的具体意见,有效地规避风险,从而不断地提高公共职能服务品质。这些都需要各种大数据互联互通,而国家大数据中心的构建正好能够满足这一需求,将数据整合后最大限度地挖掘其价值,为实现现代化公共职能提供支持。

1.3 数据产业生态系统升级的坚实基础

数字经济在2017年3月首次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党的十九大也将大数据作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在大数据背景下,产业生态系统的升级离不开数据化,无论从单独的区域性商业模式还是到全球化的商业运作,数据的使用都是至关重要的。现今数字化的产业生态链无论是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已经发展到了全球性的层面。数据产业生态链需要更加人性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用户对各类问题的诉求,并且通过对数据的不断挖掘,为用户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7]。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将公共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全方位解析,将数据产业共享、各行业互通以及线上线下的各类资源进行整合,并将所有信息数据化,升级产业生态系统,打造新的数据产业生态系统。我国实体经济目前大多为传统经济模式,数据化程度较低,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有效整合,构建统一的大数据中心体系,能够有效整合各行业的数据信息,为产业生态系统升级提供坚实基础,加快释放数据价值,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型产业发展。

2 国家大数据中心的构建基础

近年来以大数据为主题的研究较多,主要涉及大数据的环境及管理、数据的技术创新及密集型研究等。与此同时,大数据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影响等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国对大数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如美国政府斥巨资开展了大数据发展与研究计划,它是主要针对数据价值挖掘进行的重大课程研究与实践;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了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韩国制定了国家信息化基本计划的五年规划等[8]。虽然各国对大数据的战略规划重点有所不同,但都是在基于大数据的战略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大数据发展特性开展大数据统筹构建工作,是基于现有国情、社会形态以及数据特性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结果。各个国家都希望能够在信息化进程中把握机遇,在大数据全球化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全球范围内,大数据已经开始在国家治理及战略制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此,我国政府也应该建立国家大数据中心,在起步阶段就构建好国家大数据中心的战略基础及顶层设计,为大数据的后续发展提供稳定且有力的保障。我国目前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了大数据概念,这使得大数据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意义,给大数据产业注入了强心剂,开创了我国大数据产业更加广阔的前景[9];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细致地规定了地方政府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应具备的能力。地方政府更加重视通过大数据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服务形式,且在近年来获得了较好的反响,得到民众好评[10]。《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从国家层面对我国的大数据设计提出了更系统权威的解释;五年规划中也明确要将大数据作为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加以发展及利用,为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发挥其最大价值,为改善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提供支持。

大数据发展中心战略的构建能够使我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舞台上抓住发展契机,占领全球化信息的制高点。我国实施大数据战略有“五大主题”:一是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二是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三是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四是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与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大数据中心战略规划不仅需对各类大数据进行融合,也需要对其相关规律进行统一归纳,同时还需兼顾我国现有的资源状况,从而确定大数据中心系统的建设目的、服务定位等。

在油田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每天都会产生海量的信息,其中仍然具有利用、保存或借鉴价值的,被整理成档案,由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信息化数据运行管理的原则之一,就是高效率地完成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等工作。例如,在档案收集方面,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将油田企业各部门产生的数据第一时间收集起来,避免出现珍贵数据丢失等问题。此外,部分档案仍然具有借鉴和利用价值,当油田企业某个部门需要这些档案时,档案管理部门还要尽快地进行档案查找,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帮助。

目前我国的信息化发展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各项改革困难较大,需要多元化的协作方式及创新性的思路。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框架可以从四个维度进行描述[11]:第一个是安全维度,这是大数据中心最基础且重要的维度,属于战略网络保障。我国应积极储备大数据高端人才,建立高端人才库,引进关键基础设备,通过人员及设备的合理搭配及规划,提高国家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维护国家的数据主权及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完善的网络完全保障体系及平台。第二是模式维度,这是大数据的根部,属于战略协同创新。我们需要利用不断累积的大数据,对技术、物质、人员等各类要素进行合理分配。这实际上就是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合理地分配生产要素,形成整体节约化、协同作业化、高效利用化的良性生态链。这也是最直接体现大数据价值的方式,是大数据推动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三是理念维度,我国大数据中心的理念就是实现公共诉求,为人民提供更为便捷、安全的生活方式,属于战略需求导向。依托大数据技术识别公共价值诉求、调节公共价值冲突、促进公共政策与公共价值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国家大数据中心最根本的需求及理念。第四是主体维度,属于战略统筹治理,即以党中央为核心的主体制定大数据的法律法规制度,对大数据的存储标准、构建标准等进行规范。

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构建涉及各个层面且需要相互沟通、支持,是一个内在运作机理及关系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构建总体可分为五个方面。

第一是国家战略与社会诉求之间的关系。我国大数据中心战略的构建是对信息化时代的前瞻性把握[12]。随着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难度明显加大,推进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如何科学配置各类数据资源,使其能够发挥出最大作用,精确指导各项改革进程,为民众争取更多利益,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是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需要考虑及协调的问题。在整个战略制定及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

第二是大数据治理及技术创新应用之间的关系。国家大数据中心需要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基础,不仅需要更先进的信息承载工具(如处理速度更快的计算机、更先进的服务器等),还需要不断迭代创新的信息化技术及相关软件。这些信息技术的应用及有效性与大数据的管理理念及治理政策有很大关系,只有双方相辅相成、相互制约,才能使大数据中心战略得以有效实施并持续健康地发展。新技术应用若不受控制,短时间内可能会带来大数据中心的高速发展,但其发展的不稳定性及隐患率又会急剧升高,影响大数据中心的健康发展。若治理政策太过严苛,新技术就无法及时应用于实践,导致大数据中心的发展落后,失去为各行业提供数据支持的可能性和时效性。因此,我们要处理好大数据治理及新技术应用之间的关系。

第三是国家主权的概念更新。大数据时代,一个国家对信息资源的控制衍生出了信息主权这一概念。信息主权并不像传统的主权一样有边界、有主体、有客体,它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一个国家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因此,国家需要在大数据中心的构建过程中将信息主权有机地融入国家主权。

第四是大数据中心建设成本及效益之间的关系。国家大数据中心的构建是一个涉及全社会的宏大工程,它不是一个或者几个企业能够独立承担的,技术的研发、产权的保护、信息安全的维护等多道防线都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保障,并以此实现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前期的巨额投入如何能较快产生社会价值,为国家带来收益,是大数据中心构建过程中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

第五是在大数据治理中,国家与全球之间的关系。从全球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大数据中心也是全球化大数据中心的组成部分。国家大数据中心构建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对自身网络信息管理中部分数据的集中体现,出于数据和信息安全的考虑,必然会间接地屏蔽其他国家的信息管理。这就需要国家在构建大数据中心过程中,充分平衡双方的利益,在立足全球化网络信息秩序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大数据中心。

3 国家大数据中心构建面临的挑战

信息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我们应合理利用数据资源,充分开发其社会价值,这需要依托大数据中心的构建来实现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国家大数据中心是社会发展及经济增长的持续强劲动力,我国大数据中心战略自构建以来,虽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旧存在提升空间。比如如何通过大数据的运算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精准服务,为各行业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指导行业优化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都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1 公共信息数据资源利用率

从1956年发布《十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算起,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发展了60多年,积累了大量数据。由于这些数据大部分都是纸质资料,并且各地各部门政治类和公共类数据没有得到完全开发,导致大量数据没有实现统筹管理和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在近年来已经呈现出井喷式增长,为我国在国家层面开展大数据中心建设与治理提供了很好的数据资源支持[13]。但由于政府公共职能划分及人员认知上的问题,数据的处理未紧随时代的步伐,依旧停留在传统的粗放型思维模式上,绝大多数公共信息变成了线性存储,并不能被大数据中心调用,导致政府掌握的海量公共数据资源分散且使用效率低下,公共数据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数据产业的发展。

3.2 基础设备及应用的自主研发与可控管理

构建国家大数据中心,物理性基础设施必不可少,且至关重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设备是构建我国特殊大数据中心的关键。目前我国对大数据相关软硬件设备的自主研发还处于初级阶段,大量关键性设备还依赖进口甚至被跨国公司所垄断,这种情况会产生较高的外部风险,给国家的大数据战略带来很大的国际压力[14]。在缺少统一标准及国家可控技术的前提下,国家级的大数据中心一旦出现安全或者其他问题,对一个国家而言都是致命的。这不仅仅是信息安全问题,更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等。基础设备无法自主研发还会导致数据存储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如:对核心设备入门级审查评估及事中的管控都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及标准。大数据领域软件开发的能力也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能否充分挖掘大数据的价值。事实上,构建大数据中心的关键是各类数据库之间的融合及各领域数据之间的提取、融合、清洗及高纬度的数据处理等,然而在这些领域我国仍缺乏关键性技术的自主使用权[15]。解决这类问题仍然需要在国家层面开展工作,通过国家的战略规划、基金、大型课题等调动研究院和高校来共同完成;同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更多企业参与大数据关键设备及软件的开发,创建包容、平等且安全的大数据环境。

3.3 数据网络安全的构建及升级

新时代的全球竞争中,数据资源的收集、挖掘和利用能够影响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大数据领域投入了大量资源。现今大数据呈几何倍数的增长,使得以往的网络安全措施形同虚设[16]。我国只有解决数据井喷式增长所带来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主权问题,才能真正掌握数据话语权。大数据的不断产生、网络上的采集传输备份及转换等,尤其是云端存储形式的出现,使数据的存储载体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物理硬盘,变成了虚拟意义上的云盘,这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物理性界限彻底消失了,数据的安全问题也显得更加重要。云端服务器是否能够满足对数据保密存储的要求,是大数据中心构建要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相对于传统数据的泄露风险,云端服务器的泄露风险更大,且一旦泄露,产生的后果也更严重。如:部分网站用户信息的泄露会给企业代理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我国目前在网络安全机制上主要采取了登录授权的协议方式,这种方式仅通过账号密码即可对网站进行访问,缺乏强有力的安全屏障。虽然还有数据介入资质、网络域名的审查等静态基础信息安全规范,但有关跨越数据安全的授权、数据衍生过程中产权的界定和数据传播的认证等动态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欠缺。这将会导致国家的信息主权受到来自网络霸权主义的潜在威胁。高度信息化且拥有数据资源及先进设施和技术的国家或集团对数据拥有更大的话语权。随着自媒体的流行,微信、QQ、短视频等各种社交及信息传播平台日趋完善,网络及设备的不断发展,使数据的产生及传输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用户的操作技能、平台的功能及信息传播的速度都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虚拟的网络空间衍生出庞大的社会化基础数据,这些数据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进行分类、存储、分析后,能够为有关国计民生的各项政策及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但大量数据集聚也使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我们应构建更加安全的数据网络空间,重视基础设施的研发与使用以及相关软件的开发与维护。

3.4 大数据集群之间的协调及储备

移动互联互通的不断推进,使得各行业的信息资源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网络共享及相互传输,打破了传统信息不对称的壁垒,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改造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大数据在这一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人们能够足不出户地在家通过各类网络平台了解实时新闻、事件,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消费者的各种消费行为产生的大数据能够向生产企业直接反馈市场的真实需求,指导企业的生产及研发方向,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从而科学配置社会资源及各类生产要素[17]。我国目前对大数据的深入研究及应用相对较少,得到利用的数据量与我国海量的大数据之间完全不成比例、多样性的数据集之间无法进行融合、大数据的挖掘成本与其产出不对称等问题,都是我国构建大数据中心所面临的挑战。

首先,线上线下的数据资源尚未同步。互联网甚至物联网的相互融合及深入推广产生了大量的原始数据,由于网络环境不同,在原始数据上衍生出更加丰富多元的数据资源,这些都成为大数据中心构建的重要数据渠道。线上数据经过归集分析可以指导线下活动,但线下数据资源由于存储方式不同,目前很难被及时纳入大数据中心[18]。正是由于线上线下数据的衔接问题,大数据中心不能充分发挥海量大数据所蕴含的价值。其次,大数据的互通共享是对数据孤岛及传统层级制度的挑战。大数据共享目的是整合一切能够整合的数据,通过科学处理和分析为改善国计民生提供数据支持,更好地推进公共服务职能。目前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团体,大多采用自己平台的数据库资源,并且不对外开放,形成了较多的数据孤岛及层级划分,不利于数据共享。最后,大数据高端人才储备不足。目前我国网络技术方面的技术性人才较多,而国家大数据中心构建所需的战略性高端人才却较为缺乏。因此,从某种角度来看,我国相关人才的储备与要构建的大数据中心的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若想要对大数据中心进行系统构建,与之相匹配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必不可少。

4 国家大数据中心构建的建议

随着世界各国对大数据的重视及信息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也加强了对自身庞大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为经济转型及持续增长提供了新的机遇。

4.1 大数据体系的管理及协同意识

大数据背景下,信息传输从传统的单一、线性传递,变成了复杂的分散式传递,信息的传递和处理变得更加灵活。云存储、云计算的发展使对数据产生主体及拥有者的界定更加模糊;同时,云端服务的虚拟性使得数据在运作过程中呈现出无边界性和去中心化,同样也使数据的法律行政管辖主体的边界不明晰[16]。互联网及大数据的不断发展已经对传统的国家治理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对社会结构及生产要素的分配、社会治理的主体及客体的关系都带来了改变。这就需要我们从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角度出发,逐渐树立数据及信息主权意识,并重视国家的网络信息安全。

国家需要对大数据有独立的把控能力,能够自主建立并维护数据,对大数据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及更新。数据归属权意味着重要的、事关国计民生的数据可以为国家掌控和利用,只有不断提高国家对大数据的掌控及分析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国家的整体治国理念、具体的实施方案等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分析结论,才能让民众充分感受到大数据的价值。从社会各阶层来看,对于大数据的管理需要有平等、共享的思维理念,要对公共需求有敏锐的判断力,并利用大数据的互动性、真实性、即时性,充分挖掘其潜在价值,对公共服务的理念、方式和进程进行创新性变革。通过智能社会服务平台、街道网络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市民参与数据构建,及时反馈并满足公共需求,只有这样才能让大数据发挥最大价值。

4.2 大数据关键技术的持续自主可控研发及创新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大数据中心战略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关键设备和技术的自主可控研发,因此需要从顶层设计考虑如何驱动更多人才参与大数据基础技术创新研发[19]。首先,对创新主体进行重塑及优化。创新主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否能够对多维度、动态的数据价值进行有效分析及持续挖掘。关键性基础设施的研发,可以依靠我国基础信息建设所积累的经验及平台,同时需要制定统一的政策对整个项目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使用工具等进行细致的审查及权责分工。其次,关键基础设施及技术的相关产业链需要持续完善和创新。国家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大数据的基础设施及技术相关的衍生产业进行政策引导,提高技术及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对关键设备及技术的研发;另外还应鼓励并引导相关产业形成产业创新联盟,保护其知识产权,确保各环节的完整性、合规性及安全性。最后,加强关键技术的引进及再创新能力。目前我国部分关键技术需从国外引进,我们对这类关键技术应加强风险评估和技术漏洞的排查及分析,审核通过后再使用,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引进新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创新,加强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4.3 建立统一化的网络安全体系

在移动互联的背景下,物联网普及推广的初期,大数据的作用已经开始凸显。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都是先进技术的产物,这其中大数据的应用功不可没。然而,数据信息智能化程度越高,其安全风险也就越大,尤其是相对开放的基础建设类数据。大数据在各个行业的应用及发展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商业行为,它还承载着国家主权问题,给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挑战。能够掌握更多数据话语权的国家,就能够通过技术优势屏蔽其他国家对数据的获取及使用,这便是依托信息资源的数据主权。但这种主权并没有现实中物理地域及边界的限制,数据存在于互联网中,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被获取并存储,因此,自主打造安全的网络空间,是构建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的强有力保障。

首先,需要在网络空间对大数据安全工作进行定位及评估。资源共享及安全保密需要进行中和,使大数据安全保密技术能够与各产业链共同协作,发挥最大的效能,保证数据的安全完整。在这类技术的研发中,需要加强对智能化的应用,实现对大数据安全的自动评估及筛查,提高安全筛查效率,防止大数据安全体系成为制约大数据发展的障碍。其次,建立规范的基建平台以获得安全系数较高的数据流方式,保障大数据安全。在一体化的信息建设上,我们应通过国家层面对平台接入的技术标准进行严格规范,包括数据输入、数据的处理及存储、数据的输出及应用等;同时,对现有数据存储技术进行升级,使其与标准接口相对应,实现大数据信息的安全对接及共享。再次,加快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立法[20]。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实施效果较好的立法及执法经验,设计和规划适用于我国网络安全的法律体系。执法主体需要根据当前法律向社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积极鼓励民众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完善中来。最后,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秩序的构建。我国是信息大国,网络的普及与应用已经较为广泛,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和规划,与其他各国就国际网络安全的技术合作进行深入研究,坚决反对网络强国的霸权主义,同时帮助技术落后的国家消弭数字鸿沟,积极维护国际网络空间秩序。

4.4 打造大数据产业生态链

我国的整体大数据及信息安全建设近来年虽然在质量和增长速度上有很大的突破,但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部分关键技术领域还很薄弱。我们应该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在国家层面对急缺的相关技术进行分层推进。涉及国家战略安全问题的相关技术应由中央直管的各类科研机构及集团进行研发;非涉密和能够民用化的技术研发则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吸引全社会的资源共同参与。我们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及引导优势,努力推进技术类、设计类及综合服务类数据产业的升级,逐渐形成协同发展的生态链系统。

首先,设立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规划部门,对大数据的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分工,并针对目前大数据存在的权责不清、产权界定等问题制定相关规定,对需要自主研发的关键设备及技术给予政策倾斜。其次,利用政策导向,建立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产学研一体化的产业生态链模式,提高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转换率,同时解决企业研发能力不足的问题,形成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市场自主调节的完善的行业内生态链系统及商业模式。再次,鼓励资本有条件地进入大数据中心的战略构建中,推动制定相关行业标准,改善市场环境,提高部门之间在数据共享及空间开发上的效率。最后,通过对公共服务部门内部工作模式的创新调整和大数据应用情况的完善,积极地推动“用数据说话”。如在决策过程中,改变以往的听证、权力型决策方式,转变为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决策的方式。我们应积极推进不同部门、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打破以往的区域及行业壁垒,构建全国性的大数据中心,形成良性的生态体系。

5 结语

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的构建是我国在新时代互联网背景下做出的正确选择,能够依托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现有的数据管理经验,完善对数据的统筹管理及深度挖掘,充分释放大数据的巨大价值。我国在构建大数据中心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国际上的压力及挑战,应将大数据战略与其他战略方针科学有效地融合,抢占网络空间的先机。这不仅需要从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国家大数据中心战略才能够有效地落地实施,从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符合人民利益的现代化、数字化的网络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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