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社会核心价值构建:缘由及其应处理好的五个关系

2019-01-18 22:32颜德如
探索 2019年1期
关键词:核心价值传统

颜德如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69)

1 当代中国为何要构建社会核心价值

核心价值对于社会、民族与国家而言,是一种共同的价值认同与价值引领,是文化软实力之根本[1],其重要性不必赘言。但是,我们可以转换一种思路来追问:为什么要构建社会核心价值?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就不仅是重要性所能囊括的。从字面意义来看,社会核心价值指涉的是有关“社会”的重大议题。但是,当我们追问“社会”之何谓时,“社会”本身的场景其实关涉的是人的问题。进一步说,探讨当代中国为何要构建社会核心价值,自然也要围绕人与社会之关系来展开。只有从“人与社会之关系”来探究,才能既言明“社会”何以在场的情境性意义,又强调说明“价值”终归不过是“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性支撑问题,还提醒我们必须在“人”与“社会”的交互性动态态势中来探析“价值”。因此,当代中国的社会核心价值本质上说的是当代中国人的核心价值,是当代中国人在价值认同和价值规范上的“最大公约数”,是当代中国人精神信仰与理想追求的集中标识①当代中国人所在的“社会场域”即“生活世界”,在本质上是一个以价值系统来引领的世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乃是这个价值系统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

1.1 从社会人的活动而言,核心价值乃人性之必需

“社会”是属“人”的“社会”,“人”是“社会”中的“人”,可以说,芸芸众生其实是以“社会人”的样态来生存、生活与发展的。而“社会人”在本质上就是“人性”的“社会化”。当然,作为一种物种的存在,人除了要彰显其为“人”的“人性”之外,还有就是他的“物性”。“物性”的存在是一种最为原始的、基本的存在,是发扬“人性”的前提存在。也即,“人性”是对“物性”的摆脱与提升,“物性”是对“人性”的束缚、干扰和考验。从“物性”的角度来问“人”的价值追求,主要体现为“欲”。“欲”又分为生命存在之“欲”和延续物种存在之“欲”。前者就是“饮食”,后者就是“男女”。如古人所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2]258,且“食色,性也”[3]254。这里所说的“性”就是“物性”,就是维系与延续物种存在之“性”。它为表现“人性”创造了基本的条件,为阐扬“人性”设置了种种境遇。

正因为“人”的前提存在是一种“物”的存在,所以,在使“人”成为“人”的艰难历程中,最要预防的就是“人”陷入“物”的存在之中,成为“物”的奴隶,最终过着牛马一般的日子。由此引出一个重大问题:既然“人”不能局限于“物”的存在,要摆脱“物性”的规定性以展露“人性”的光辉,那么属于“人性”的内在要求到底是什么?这也就是孟子提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4]178(也就是“物”)这个问题的重大意义。只有明白了“人”有别于且超越“禽兽”的本质所在,才能说“人”何以“最为天下贵”。这个“人”的本质所在,就是最能揭示“人性”奥秘的东西。这对于“人”的活动本质的规定和“人性”的本质揭露,用浅显的话说就是“核心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言,“人”是什么的问题和“人性”为何的问题,其实就是在追问:“人”存续与活动的核心价值究竟是什么?这个核心价值就是“人性”的必需内涵。不管是预设先天之人性为善,还是断定现实之人性为恶,从思想家反思这个问题的最终目的来说,都是希望人性的回归或光大。所谓“回归”,是使“迷途的羔羊”返归人性之善,也就是抑恶返善之路;所谓“光大”,是使居于善地的人以其善教化他人或者使具有“善端”的人将其“善”郁勃而出,也就是扬善之途。儒家学者将人性之善的核心价值概括为“仁”,所以才说,“仁者,人也”[5]95。基于“社会人”角色和活动境遇的变化,“仁”对于不同的“人”则有不同的表现,这就是为什么孔子会对“仁”给出多元解释与层次有别的界说。从“仁”之于“人”的本质规定性出发,“人”要在更为广大的空间和复杂的环境中发展,所以由“仁”这个首要核心价值又导引出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或者说,“仁”是统摄义、礼、智、信的。“人”之修为的差异及应付生活环境的能力之别,导致其所表现出来的“仁”就如同孔子所言,即具有差异性。所以,孔子从“知”的角度,把“人”分为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和困而知之。不论这种差异性多大,每个人都赋有当然之“人性”,都可能使“人性”之善发扬光大,这就是“人皆可以为尧舜”[6]265。它为被“物性”所拘的“人”,指明了生活的光明前景,树立了发展前行的希望之塔。

1.2 从社会正常运行来说,核心价值乃社会之支柱

荀子说,“人能群”[7]127。这个“群”仔细分析起来应有如下含义:一是“人”作为“物”的存在,要面临其他“物”的存在,也就是要考虑到这是一个“万物并生”的世界。二是“人”一旦超拔“物”的存在,就不能离群索居,就要面临自己的同类之“人”,要与“同仁”打交道,要应付各种各样的“人伦”关系。三是因为“人”要应对各种关系,因而也要处理各种问题,而首要的问题就是“安全”与“有序”的问题,所以这里就面临着组织与治理的问题。荀子将民众有效组织起来加以治理的重担交给了“君”,他在“君道篇”中为“君”治国安民出谋划策,可谓殚精竭虑。他最具价值的思索就是:以什么样的核心价值来解释治理或者说维系社会正常运行是合乎道义的?其答案是“礼”。韩非子从远古、中古与近古的历史演化中发现“人性”在走向堕落,不论是父子、君臣还是主奴,他们之所以会陷入无休止的争斗之中,乃是因为以利相交,并不是儒家所说的基于“仁爱”。这就是说,让争名逐利的“人”去处理各种关系、应付各种问题以保障社会运转,“仁爱”是不足恃的。究竟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韩非子的理想方法是法、术、势并举。时人有错误解读韩非子观点的,认为韩非子反对儒家,由此也排斥“仁”。事实上,即便“仁”不足以整合人心秩序,也并不等于说完全不需要“仁”。否认“仁”之规范的低效性,并不是完全否弃“仁”的存在价值。只不过,韩非子把“法”作为了维系社会的首要核心价值。无论如何,他们都在言说一个颇具意义的重大议题:社会运行离不开核心价值这一支柱。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60对于这句话,我们首先要摒弃的是对其庸俗化理解:人为了一己的生存发展,必须善于搞好各种关系。事实上,“人”确实是处于网状与立体式的“关系”存在之中。这不过是提醒时人:其一,“人”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性存在,不能仅仅以自我为中心。其二,“人”要实现“人”的本质,必须是在交往与行动中来实现,而不是孤独的冥想。其三,“人”的价值本质的实现,其实也是社会的价值之体现,因此对“人”的价值评估必须要有“社会”的眼光。其四,在“人”与“社会”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必然面临着冲突与和谐的问题。为此,就需要一个外在的权威来调节“人”与“社会”的交互动态关系。这个外在的权威,马克思、恩格斯他们把它称之为“国家”。通过“国家”来调节繁复的“社会关系”,而“人”与“社会”的价值实现以何为依归?这便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期待:既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又要实现“社会”的全面自我管理。由此可以说,支撑“人”与“社会”的首要核心价值就是“自由”。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社会关系”,它压制了这个首要核心价值即“自由”的最大限度的实现,因此,必须利用“国家”这个机器来斩断严重束缚了“人”之“自由”与“社会”之“自治”的各种锁链。这个“斩断”锁链的过程,就是“革命”的过程;这个“革命”的过程,也就是实现“自由”与“自治”的过程。所以,马克思才说,工人阶级在这场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赢得的却是“全人类的解放”。维系这个“解放”的“社会”的首要核心价值正是“自由”。

1.3 从文化传统分歧而论,核心价值乃分歧之焦点

当中国在过去处于闭关自守的发展时期时,维系其运转的主流文化传统即儒家思想,并未遭遇其他文化传统的挑战。西汉时期传入的佛教,被选择性接受后也“中国之”。本土的道教,无法在庙堂与儒家思想一争高下,只好流行于民间。对儒家攻击最为猛烈的法家,也在儒家的名义下为其所用,尤其是在“独尊儒术”之后,被吸收入“王霸道杂用”的治国方略之中。因此,在现代性危机发生之前,以儒家为核心的文化传统,可以说是维系王朝社会的价值支柱。当儒家思想遭遇其他文化传统强烈冲击时,也就是所谓“现代性危机”来临的时候。现代性危机来临时,也就是中国人必须反思如何整肃价值信念世界的时候。整肃价值信念世界之时,也就是这个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重大时刻。但前提是,这个民族必须在正视重大挑战之际,时时提振民族自信心。1840年之后的中国,处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大变局”之中,最为敏感的议题就是传统价值的颓败和民族自信心的重创。这是两个密切相关的问题,解决的出路在于整肃或重建价值信念世界。正如有的学者所说,“重建中国的信念世界,由两个相关事件构成,一是在现代的冲击下中国人丧失了对传统价值的信仰,因此对民族前途悲观莫名;二是中国要想应对西方挑战,必须以民族自信心的重建为前提条件。一个缺乏自信的民族只会屈从于压力,无以绝地重生”[9]169。

在西方文化逼仄之下的中国士大夫们需要应付两种文化传统之分歧以及西方文化传统带来的压力。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晚清当权派给出的方子是著名的“中体西用”。以中学为体尤其是要坚守儒家的纲常名教不动摇,最能折射的就是文化传统之分歧的焦点乃在于核心价值。“体”可以说是“本体”,也可以说是“大体”。作为“本体”,它是制度与法规的依据;作为“大体”,它是支撑国家与社会大厦的躯干。作为自洽的文化传统,既有“体”又有“用”。这就是为什么严复在批驳“中体西用说”时认为,中学有中学之体,也有中学之用;西学有西学之体,也有西学之用。以牛(中学)之“体”合马(西学)之“用”,结果就是牛非牛、马非马。尽管以“中体西用”来应付中西文化传统之交锋,显现了难以避免的焦虑与局限,但是,它确实揭示了核心价值乃是其分歧的焦点这个重大问题。按照严复的论证逻辑,要解决这个困局,只有走向“全盘西化”。从后来“全盘西化”面临的诸多责难来看,它自然不是解决核心价值分歧的高招,而是回避问题的偷懒之举。事实上,如果我们跳出对文化传统“体”“用”二分的既定思维后,或许这个困局就可以被破解,更何况儒家思想的本来理路就是体用不二,又何必要刻意分开。由“内圣”而“外王”,依三纲而扩充为八条目,本身就是一个贯通的过程。就此来看,“中体西用说”看似是在调和中西文化传统的价值矛盾,实际上只是在完全拒斥西方文化传统前提下对价值体系进行的修修补补而已。而且,还把自身推向誓死捍卫文化传统之核心价值的保守处境,以至招来诸多的非议和诟病。当然,也使得不少学人陷于价值纷争的文字游戏之中,丧失了认真反省自己、真切了解西方文化传统的良好机遇。

如果舍弃“体”“用”之分和之争的话,则是把中国文化传统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如此,在应付西方文化传统的冲击之时,我们便要去追问中国文化传统到底有哪些是不用改变,哪些是需要调整,哪些是需要被抛弃的。即,应在“守常”的同时因时制宜的“处变”。如此,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之争,不至于演变为简单的优劣、高下、美恶之判,而是适宜与否、损益什么、模仿什么的审慎研判。

1.4 从凝聚改革力量来看,核心价值是力量之根源

一个国家发展既久,必然会因应时势,在价值、制度与法规等方面做出调整。从中国的王朝演变史来看,流弊丛生之际,就是改革即将到来之时。关于这个道理,中国的法家思想说得较多。从历朝历代的改革来看,不管成败与否,其实都要处理“理”“势”与“利”三者之关系。处理得好,改革就顺畅;处理得不好,改革就受挫。当然,评说每次改革,不能仅以成败而论;也不能以一事一时来盖棺定论。这些也可以回答以下问题:如何激起改革的动力?哪些动力是最为根本的?改革的动力到底能持续多久?一般而言,激起改革的最初动力来自于“利益”的不均和失当。“利益”不均和失当的突出表现就是贫富差距与权力失衡。因此,改革的最初动因和举措往往都集中在调剂贫富关系和重组权力格局上。王安石的变法,明显侧重于调剂贫富关系;戊戌变法,则明显趋向于重塑权力格局。正是由于“利益”调整是显明的,直接牵涉各利益相关者,所以它是最难撬动的,也是很难深化的。反之,一旦顺利启动,它的收效又是直接而迅速的。所以,汇集改革的正能量,积蓄持续改革的动力,都要仰仗这让人感受真切的“利益”改革。为此,选择改革的切入点与时机也就是“势”便尤为重要。选择好了改革的“势”,便可因势利导;反之,就是逆势而为,逆水行舟,难以除弊鼎新。前者可以收拾人心,后者往往失去人心。所以,这个改革的有利之“势”必须要从大量、长期而缜密的调查、辩论、分析与权衡之中得来,而不是来自偶然的机会或冲动的激情。因此,必须有一个统筹布局与全面规划改革的领导团队来主宰。

一个有战略规划的改革在进行之时,还必须考虑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持续性与协调性。因此,改革的时机与动力不能仅仅从“势”与“利”的关系处理中得来,还必须虑及“理”对改革的指导与统率作用。改革的阻力除了明显来自于既得“利益”阶层的现实抵制外,他们还有一套说辞来论证改革之不可行,如“祖宗之法不可变”,“天不变,道亦不变”。“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将改革的主导思想诉诸于“天理”。按照古人的理解,由于四季的循环反复是不变的,所以“天理”就是不变的,这实际上就是否定改革的可能性与合法性。只有论证“天理”可变和已变,才能支持“道”变,当然,也可以去论证不论“天理”变与不变,“道”都是可变的。这个“天理”贯注于“人道”,“人道”又是契合与援引于“天理”的,因而是天人合德。由此可见,改革的合法性与可行性论证来自于“理”或“道”。这个“理”或“道”就是一个社会遵循的核心价值。只有从核心价值的角度来解释进而论证支持改革的可行性,才可能汇集起推动改革的强大动力。改革的动力资源直接来自于社会上的各“利益”受损者,凝聚改革的不竭动力则是源于核心价值。这样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呢?就是公道(或公正)。所以,人类社会为了促进公道的实现而推行改革,是符合天地之正道的。人类社会也正是从天地之公道不爽中汲取实现公正的力量之源。

2 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的构建需处理好的的五个关系

鉴于核心价值是人性之必需、社会之支撑、文化传统分歧之焦点、凝聚改革力量之根源,当代中国必须要构建适合自己的核心价值。对处于全球化、多元化、信息化浪潮中的当代中国来说,在构建社会核心价值的过程中,还需从战略高度应对以下关系。

2.1 从古今来说,应把握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的关系

当代中国构建社会核心价值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它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从核心价值的历史性特点来说,这是不可回避的关系。把握这一关系的基本原则就是:立足传统文化,构建核心价值。我们认为,深刻理解这一原则,是处理二者关系的关键。

第一,立足传统文化是出发点,构建核心价值是落脚点。传统文化之所以是“传统”的,乃是因为它曾契合中华民族,也因此被灌注了民族特性、民族意识与民族精神。作为民族特性、民族意识与民族精神表征的传统文化,很难通过外力来割断。割断这一表征中华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本身就是对民族性的否定与抛弃,就是对当今中华民族存在之根的摧毁。一个没有根基的民族,要继续存在与发展下去,那将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只手打倒孔家店”是极其不智。

第二,核心价值没有高下之判,传统文化必须批判继承。任何社会要想正常维系下去,都有一套价值系统来支援。作为其中的核心价值,具有普遍的社会适应性与规范性。因此,核心价值在不同时代都是必需的,问题在于它适应与否。核心价值是传统文化的关键构成要素,由其主导的传统文化也应因时势表现出不同的适应性。既如此,我们应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向上的内容,予以继续保持和发扬,而不宜简单地把传统文化一分为二:精华与糟粕。不仅是因为“精华”与“糟粕”的边界、标准不易把握,还因为用它们去裁定传统文化,本身就有损内涵丰富的传统文化。由此,有的学者用“一分为三”之说来化解“一分为二”的简单武断。笔者认为,孔子主张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10]118即是对待传统文化的妥当原则。

第三,当代核心价值既要通古又要应今。既然核心价值是属于传统文化的根本要素,那么当代中国社会所要构建的核心价值就不可能完全绕开传统文化[11]。也就是说,当代的核心价值必须是能接续传统文化,能把那些具有很强适应性的价值承继之、广大之。同时,又要考虑当代社会的开放性、便利性与交互性等特点,判断出无法适用于今的一些价值,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12]167等陈旧的“仁孝”价值。在以农业为主导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社会,这一价值确实有其合理性与广泛适用性。但是,在城乡一体化、信息化的当前,对“人”存在价值的基本认可,对双亲的“孝”不再是以有无“后”来论定,而是以对社会公益的促进和个人尊严捍卫、幸福的实现程度来衡量。

2.2 从中外来讲,应处理外来文化与核心价值的关系

如果说,把握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构建社会核心价值之先务,那么处理外来文化与核心价值的关系就是当今面临的急务。

第一,从近代中外文化之交通来看,外来文化对本土的核心价值造成了强大压力。中国人于外来文化对中国文化传统造成的压力的最初反应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继而“借法自强”,“中学为主,辅之以西学”,然后是变法维新、革命以建共和,最终是文学革命、伦理革命。这一反应的过程被梁启超概括为器物之变、制度之变和文化之变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如果不以严格的历史眼光来审视梁启超的意见的话,它至少提醒时人:广义的文化有不同层次的表现,显性层次是器物,核心层次是狭义的文化,而文化中最根本的是价值观念。当张之洞举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大旗来回应中外文化之关系时,他实际上就已经洞察到外来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的冲击就是对核心价值的威胁。反过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最根本的变革就是核心价值的转换。陈独秀断言,“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13]109,这道出了外来文化压力之下变革的根本乃是核心价值的改弦易辙。

第二,从当今国际竞争与较量来看,文化软实力尤其是核心价值的博弈是其中心。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国家之间交往,不能仅以和平与发展来视之。和平始终是国际关系状态的理想期待,发展是各主权国家用以竞争与较量的手段。发展是一个涵盖面广泛的概念,主权国家看重的是衡量发展的指标。传统的指标主要包括军事、经济、政治、教育等方面,而当前社会的、生态的、文化的指标则越来越为民族国家所重视。特别是那些软性的、隐性的但极具影响力的指标比如文化,更是被某些强势国家所运用。他们在强大的军事、经济和政治力量的支持下,想方设法将自己文化传统中的某些价值输入或渗透到其他国家。他们还为这种价值渗透寻找到了托庇之辞:这些价值具有普适性,而运用这些价值可以拯救他们所谓的“野蛮国家”或“无赖国家”。当然,判定“野蛮国家”或“无赖国家”的标准本身就是他们价值应用的表现。这样一来,就改变了有关国际竞争与较量的武器,即从武器的批判转为批判的武器。无论我们是否赞同核心价值具有普适性,但某些核心价值确实是普世的,只不过是它们在适用于不同国度、不同文化传统时应赋予其民族的、时代的特色,而不是生搬硬套。换言之,核心价值之所以说是“核心”的,就在于它最能体现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只有明晰这一点,在国际交往与合作的风云变幻的舞台上,我们才不会左右失据。

第三,从评估社会发展的指数来看,实现文化发展的权利是践行核心价值的关键。从主权国家在国际舞台上较量手段的多样化可知,文化在衡量国家实力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愈来愈重要的地位。要使文化发展在一国发展之中得以落实并提升:首先,必须确立我们社会的核心价值,积极发挥其全面的引领作用,从而有效抵制外来文化特别是那些打着“普世性”旗号以求“普适性”的核心价值之侵扰。其次,将文化发展实实在在融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不能孤立地去评估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的发展,还要从一个民族的血脉即“文化”尤其是核心价值来审视前述各种发展,使“发展”切实具有“文化”的禀赋。最后,要落实公民的文化发展权利,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文化发展的中心任务是人的发展,核心价值是文化的精神生命,因此践行核心价值的主旨就在于培育现代公民人格。在核心价值的引领下,公民独立自由地开展文化组织、文化创造、文化传播、文化交流与文化存储等工作,为现代公民人格的养成提供广阔而适宜的载体和实验田。

2.3 从内涵而论,应协调各价值的独立与统一的关系

如果说前述两大关系的处理是基于宏观角度进行立意,那么我们还应从微观角度来考察构建社会核心价值要应对的关系。首要之举就是从核心价值的内涵入手,去协调各价值的内部关系。

社会核心价值是“社会”的核心价值,其中的各种价值具有不同的调适功能,具有独立的内涵,同时又要统一于“社会”之中,具有内在的一贯性。因此,各价值的内涵要显现独立,不是从价值调节的对象来论独立,若如此,则是“孤立”而不是“独立”。因为适用核心价值的群体不是整齐划一的,核心价值调节的对象也不是铁板一块,当我们越是要为某些核心价值划定调节的对象时,就越是很难把握住核心价值的调节对象。因此,鉴于核心价值的本质内涵具有独立性和包容性,价值的独立可以基于核心价值的调节功能得以显现。说它具有独立性,是因为其中的“富强”就是“富强”,与其他价值如“公正”没有重叠;说它具有包容性,是因为对“富强”的理解又是多样性的,它还可能与“公正”等其他价值有关联。

社会核心价值包括的各种价值也具有内在统一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某一核心价值具有统摄其他核心价值的作用,或者说其他核心价值都是基于这一核心价值而发生效用的;二是统一于核心价值发生效用的“社会”场域。从国家、社会与公民三个层次来看,国家是产生于社会的,公民是活动于社会之中的。所有这些核心价值都是为了调节“社会人”,从而使社会生活有序、优良。也就是说,核心价值调节功能的总目标是服务于“社会”的。

2.4 从功能来看,应平衡物质需求与核心价值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发挥核心价值的调节功能,还应平衡与看似同价值“无涉”的物质需求的关系。这个关系在儒家思想中被概括为义与利的关系;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程中,则被确定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在哲学史的论争范畴中,则被笼统地称为“物”与“心”的关系。不管如何界说它们,笔者认为核心是要理解“有用之用”与“无用之用”。

物质需求满足的是“饮食男女”或者说“食色”,它发挥的作用明显而直接,是人们用肉眼看得见、用心感受得到的,是所谓的“有用之用”。在长期以靠天吃饭为主导的农耕社会里,解决温饱问题是困扰政府与民众的头等大事,即“民以食为天,食以农为本”。历代王朝以重农抑商之策来解决国计民生,与“食”密切相关;历次王朝末年农民革命的爆发,也多因“食”而起。物质需求不仅解决人们的衣、食、住、行,还影响了民众的道德水准。所以管子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也强调,国以“礼”“义”“廉”“耻”为“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14]1。这个“维”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核心价值,也即,核心价值(“维”)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儒家思想有关平衡二者关系的教义颇为丰富:孔子认为不义而富贵是可耻的,孟子则认为富而好仁是君子之举,荀子主张以义取利。质言之,这些教义就是要求正确处理正德与厚生、利用之关系。三者是贯通一致的,即在正德的基础上力求厚生利用,也可以说是经由核心价值的调节而“正德”,在“正德”的规约下而努力促进物质财富的积累、民生的改善。这样的话,核心价值的“无用之用”发挥着关键性的规制导向作用。

由上可见,当代中国在稳步推进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之时,应以核心价值来引导民众的物质需求。一方面,使民众对物质需求的追逐不仅趋于理性还趋于伦理性,防止其滑向拜物主义的泥潭;另一方面,以核心价值引领并升华民众的精神性活动,使国民在实现经济富足的同时还拥有高尚的精神家园。由此,核心价值才不至于成为高头讲章,也不至于成为虚妄无依的空洞口号,而“无用之用”的核心价值也就成了“大用”之物。

2.5 从影响而言,应调节一般价值与核心价值的关系

当我们说要构建社会核心价值,本身就意味着还存在有别于它们的一般价值[15]。我们强调核心价值的普遍有效性,并不等于说其他的一般价值可有可无。事实上,在某些领域,一般价值比核心价值发挥着更为直接的功用。因此,还要妥当调节一般价值与核心价值的关系。

第一,一般价值与核心价值无高下之判。作为调节社会的各种价值,不管是一般价值还是核心价值,它们在价值这一范畴内,并没有高下之分。之所以区分为一般价值与核心价值,主要是从影响的范畴来说的。前者影响的范畴相对较小,后者影响的范畴相对较大。如果从影响的程度强弱来说,难以断言孰强孰弱;如果从价值的抽象与具体情况来说,一般价值趋于具体,核心价值更重抽象。

第二,一般价值不应扩大化,核心价值不宜越俎代庖。正是由于一般价值较为具体,影响的范畴相对较小,所以不应扩大化,尤其是属于行业的一般价值以及家训,不应扩大化至其他领域。核心价值由于更为抽象,所以功能调节具有普适性,但是,它不能因此而完全取代一般价值,尤其是有关行业或职业的一般价值。换句话说,我们社会既要有核心价值的引领性与全面性调节,又离不开一般价值的约束性与具体性调节,而且一般价值还是核心价值的具体体现,是对核心价值的支持。

第三,一般价值使人更加文明,核心价值使人满怀希望。如果从价值影响的预期结果来看,一般价值调节较为具体,比较直接地规范人们的言行,所以它应使人生活得更加文明,更能显示民众的修养与品性。核心价值调节偏向于抽象而全面,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关注的是人的内在信仰,因而它应使人总是生活在理想之中,引领民众不断提升生活的境界。

3 结论:核心价值融贯入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当代中国除了要深刻认识与理解构建社会核心价值的重要缘由并从战略角度处理好上述五个关系,还要将核心价值融贯到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内在要素之中。从中国古代社会对话语体系的构建来看,它遵循着“天—地—人”合一的生成、制约逻辑,在朝野倡导并敬奉“天—地—君—亲—师”。天地生养万物,人是万物中的一员,他必须效法天地之道。在各色人群中,“君”“亲”“师”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君”是治道的总代表,“亲”是齐家的枢要,“师”是教化的根本。由“君”“亲”“师”所代表的“人”必须践履“人道”,这个“人道”导源于“天道”。《老子》一书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阐释的就是这个运行逻辑。在“人道”之中,除了要景仰、敬畏“天道”(天命、天理)外,最为根本的就是遵守社会核心价值。这些核心价值就是“五常”(仁、义、礼、智、信)。以“天道”统领“五常”,支撑起整个王朝社会的话语体系及其运行的合法性,要获取天下民众的认同与支持,又必须有一套教化体系使之成为社会的常识,为一般民众所熟习并践行于日常生活中。在成人之前,还要进行以私塾为中心的蒙养教育,《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即为后来编写流行的启蒙读物。总结来说,在中国古代社会的话语体系中,“天道”是至高的信仰,“五常”是拱卫“天道”以及江山社稷运行的核心价值,核心价值又要仰仗最初的发蒙和将之推广的教化体系。因此,它是由上下贯通的信仰、核心价值、常识与蒙养等四个部分构成的。由此可见,当代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内在构成除了核心价值外,还应在它之上有信仰或理想(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梦”),在它之下还要有一套将核心价值普及为社会常识的国民教育体系,以及最为基础的启发性教育体系。总之,当代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建设应构筑起包括核心价值在内的融通的、一体化的四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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