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公共空间对基层治权的重塑
——基于A镇实证调研

2019-01-18 10:11
天府新论 2019年5期
关键词:村庄村民空间

鞠 真

一、引 言

我们正处于意味深远的变革时代。数字信息技术创造出虚拟世界,为我们带来了新的生活空间。虚拟公共空间是虚拟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体在虚拟世界中的公共交往场域。其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数据信号为传递媒介,是数字时代公共生活的新载体;它既是现实世界的投影,又超越了现实社会环境,影响力不容小觑。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有8.29亿网民,互联网普及率达59.6%。(1)李政崴:《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光明日报》2019年3月1日。当前虚拟公共空间的覆盖范围已经非常广泛,包罗万象。自由、多元、便捷的虚拟交互方式,具有超时空、去中心、匿名化、符号化等特征。虚拟公共空间的影响不只局限在虚拟世界中,还对整个社会结构以及相应的治理体系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渐打破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明显界限。人们在虚拟世界中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新的社会实践,其影响又向现实空间传递。虚拟公共空间逐步解构现实世界传统社会秩序,推动新的社会秩序生成。尤其是在国家实施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政策背景下,信息网络生产力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虚拟公共空间影响范围会随之拓展延伸。虚拟公共空间影响既广泛又深刻,正全面嵌入社会生活基础领域。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化,虚拟公共空间逐渐成为基层社会的重要交往场域。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为村民提供新的互动空间。虚拟公共空间填补了传统公共空间衰落带来的村民交往空隙。同时,便捷、多元的虚拟公共空间互动模式也推动村民交往方式转变。另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是基层治权与基层群众之间沟通的重要途径。基层干部可以通过虚拟公共空间与村民交流互动、传递信息。虚拟公共空间有利于促进干群相互理解、提高基层治理实效。在虚拟公共空间的作用下,基层社会环境以及基层治理方式发生转变。虚拟公共空间推动基层治权重塑。

二、既有研究回顾

(一)传统公共空间研究

阿伦特最先提出了公共领域中的政治参与,被称为公共空间研究的先驱。她有效区分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认为“只有‘行动’——公共领域中的政治参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一种属于人的生活方式”(2)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王寅丽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第6页。。其关于公共空间的论述,强调个人要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积极参与公共领域中的政治话题讨论,以实现人的观念,成为真正自由的人。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区分是阿伦特公共空间理论的基础,公共空间的政治功能是阿伦特公共空间理论的核心。哈贝马斯延续了阿伦特关于公共空间的讨论,并将公共空间从政治生活延伸到更加广阔的社会交往范围。哈贝马斯将公共空间定义为:“介于公共权威和私人领域之间,通过聚会、社团、媒体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公共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公共场域。”(3)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32页。哈贝马斯在其后来对交往行为理论研究中提出,“在公共领域中,主体间借助语言交流交往,通过协商这一方式,达到对现实世界的一致理解。”(4)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2卷)》,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9页。哈贝马斯强调公共空间的实体化,即公共空间具有物理空间载体,必须具备面对面交流的现实基础。公共空间的政治功能依然是哈贝马斯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他提出,公共空间的目的在于促进公众交往,整合社会共识,影响政府公共决策。但是,哈贝马斯所探讨的公共空间已从单一的政治性公共空间转向更加宽广的社会交往场域。公共空间的交往功能为哈贝马斯所重视,交往理性是哈贝马斯理论的核心。不过,哈贝马斯关于通过交往理性达到社会共识的观点受到许多后来者的批判。其后对公共空间的研究者提出,交往理性过于理想化,片面强调社会共识也会带来不平等。例如南希·弗雷泽提出,“哈贝马斯过于强调公共空间的社会共识,会致使少数群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加剧社会不平等。”(5)Nancy Fraser. Rethinking the Public Sphere: 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Actually Existing Democracy, Habermas and the Public Sphere. MIT Press,1991.对公共空间的研究没有局限于商谈行为。桑内特从服饰、行为等领域探讨个体情感如何影响公共空间交往。他提出,受情感影响,大众在公共空间的交往中倾向于选取喜好相似的群体,形成观念共同体。情感因素使得个体偏好在公共互动中占据重要位置。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附和,公共领域互动观念降低,公共性削弱。同时,桑内特认为,大众媒体兴起促使情感共同体形成,可能会加剧公共生活的衰落。(6)理查德·桑内特:《公共人的衰落》,李继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

立足中国语境的公共空间研究亦有所成。黄宗智将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理论应用于中国实际,创造性提出“第三领域”的概念。他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第三领域。社会矛盾在第三领域中调解,国家权力与社会大众在第三领域中互动。(7)参见黄宗智:《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邓正来、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第421-443页。董磊明提出: “公共生活造就了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公共生活的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两者相伴而生,浑然一体。”(8)董磊明:《村庄公共空间的萎缩与拓展》,《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除开综合性研究外,亦有学者以乡村具体公共空间如茶馆、水井等为切入点,描绘传统公共空间的变化,探讨基层公共空间如何整合与凝聚社会力量。(9)王笛:《成都茶馆业的衰落——1950年代初期小商业和公共生活的变迁》,《史学月刊》2014年第4期;戴利朝:《茶馆观察:农村公共空间的复兴与基层社会整合》,《社会》2005年第5期。

回顾既往研究可以发现,社会交往是公共空间的基本特征。虽然哈贝马斯关于交往理性的观点受到后人批驳,但是哈贝马斯关于公共空间交往特性的论述为后来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关注公共空间中权力的作用方式贯穿整个研究过程。学者热衷于讨论权力如何在公共空间中实现并延续。故而,通过对传统研究的回顾,有两条重要经验。一是公共空间是社会交往的重要载体;二是可以通过交往方式发现权力结构。“交往方式—权力结构”这样的分析框架是研究公共空间的重要范式。此分析框架可以延续到探讨虚拟公共空间的过程中。交往的方式转变是虚拟公共空间带来的最主要变化。虚拟公共空间打破了哈贝马斯关于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实现互动的交往方式,权力的实现方式随之改变。

(二)数字时代公共空间研究

虽然关于虚拟公共空间的研究刚刚兴起,但其自出现就极受学界重视。曼纽尔·卡斯特尔甚至提出,拥有网络才是人类历史的开始。(10)曼纽尔·卡斯特尔:《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王志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在虚拟公共空间研究初热之际,很多学者认为虚拟公共空间是实现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绝佳途径。“电子民主”学派提出,信息科技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形态的转变,也会改变政治生活,不断丰富人类的物质与民主。网络重新构建了现代公共领域,国家机构在网络时代的公共权力获取、移交、行使、维护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变革。“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权力将逐渐由传统社会中掌握金钱和实际政治权力的精英向大众转移。”(11)阿尔温·托夫勒:《权力的转移》,吴迎春、傅凌译,中信出版社,2006年。随后,对虚拟公共空间的研究逐渐进入精细化阶段。传统公共空间研究的延续者认为,虚拟公共空间是弥补传统公共空间萎缩带来的乡村交往间隙的重要途径。关注虚拟公共空间特性的研究提出,虚拟公共空间具有超时空、去中心、匿名化等特征,会对社会变革产生巨大的作用力。(12)吴静:《论虚拟公共空间对中国家庭权力关系的重构》,《现代传播》2018年第3期。研究虚拟公共空间治理的学者提出,虚拟公共空间兴起是社会自由化的表现,要建立既能体现公共利益、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社会秩序结构, 又能保障民主和公民的自由的治理方式。(13)秦前红,李少文:《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法治原理》,《现代法学》2014年第6期。

数字时代公共空间现有研究的主要启示分为两部分:一是虚拟公共空间承载了传统公共空间的社会交往功能,能够弥补传统公共空间衰落带来的社会间隙;二是虚拟公共空间具有与传统公共空间不一样的特征,如去中心、匿名化、符号化等。这些特征使得虚拟公共空间与传统公共空间的交往方式以及交往方式背后的权力实现方式有所区别。传统公共空间中的权力实现方式在数字时代发生转变。

三、基层治理新样态的表现形式与生成逻辑

基层治理的多中心治理结构是指基层治理中,除了基层治权外,还存在其他的治理参与主体。迈克尔·博兰尼针对单中心的指挥秩序提出多中心秩序,是多中心理论的研究开创者。博兰尼提出,在多中心秩序下存在许多相互独立的主体,每个主体相互配合达成一致。博兰尼关于多中心的探讨集中于社会秩序,强调多中心秩序的自然生成。(14)迈克尔·博兰尼:《自由逻辑》,冯银江、李雪茹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夫妇将多中心理论引入社会治理中,提出社会治理决策中心多样且独立,政府并不是公共服务唯一的提供者,多元社会主体相互合作完成治理工作。(15)奥斯特罗姆:《公共资源的未来:超越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郭冠清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虚拟公共空间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到基层治理中。一方面,虚拟空间带来丰富的信息与话语资源;另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作为跨时空的互动渠道,为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提供路径。新的治理结构以基层治权为主导力量,通过村民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实现社会治理。村民既是基层治理的对象又是治理主体,其他社会力量既能够提供丰富的社会资源又能够完成社会治理任务。虚拟公共空间推动基层治理趋近于多中心治理结构。

(一)多中心治理的表现形式

一是公共信息传递分散。“虚拟公共空间传播提供了从来都没有过的自由获取和发出信息权利的机会,扩大公众选择机会。”(16)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44页。虚拟公共空间作为信息传播的快速通道,特别是在传统公共空间衰落、村庄空心化背景下,为村民之间信息传递提供便捷渠道。(17)张峰,孔繁斌:《信息空间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学海》2016年第6期。A镇荷村村民提及,(18)文中人名、地名已 学术规范进行了处理。自己微信中“村子里的微信群就有五六个,都是村子里的人建的。大家就聊聊天,转发一下东西。群里的人都是比较熟悉的,村子里有什么事就在微信群里说。特别是有些人出去打工了,平时也见不到,就在微信群里聊聊。”(19)以上来源于访谈记录,编号:AZHC20180728。除了微信、QQ等聊天工具外,A镇石村的年轻人还提及自己会使用微博、贴吧等,“主要是看其他人发的东西,了解外面的信息。有时候也会发一些自己的想法。”(20)以上来源于访谈记录,编号:AZSC20180729。“信息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平等、更加人性化,每个人都重新拥有了知情和参与的权利。”(21)史蒂夫·萨马蒂诺:《碎片化时代:重新定义互联网+商业新常态》,念昕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96页。虚拟公共空间促使公共舆论复苏,并且带来了更加迅捷的舆论传播环境。虚拟公共空间可以实现互动参与者一直在场。村民在虚拟公共空间中提出诉求时,其他公共空间成员会成为见证者。基层治权是否有效回应诉求被公开呈现。如果基层治权不能及时回应合理诉求,或者基层治权满足了不合理的诉求,就会产生“负效果”。

另外,基层治权主动参与信息传递过程。作为基层社会主要的治理力量,基层治权快速应对虚拟公共空间带来的变化,重视虚拟公共空间的信息传播功能。通过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或者影响互联网公司,基层治权重拾自己对信息影响的能力,了解信息传递过程,提高自身信息收集能力。同时,基层治权越来越重视对基层群众观念的引导,利用虚拟公共空间的传播功能,促使自己的观念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增强自己的话语权力。

二是公共决策多元参与。“政治决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人民的意见是不论任何性质的政治所不能不加以考虑的,这是自下而上的轨道。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的,来去自如的双轨形式。”(22)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80页。村民个体力量虽然是多元主体中最弱小的力量,但也是数量最多、最基础的参与力量。在虚拟公共空间的影响下,村民主体地位凸显。村民不再是被动的政策接受者,而是逐渐成为主动参与者。一方面,主体意识既是现代社会观念的重要构成,也是参与公共生活的基础。虚拟公共空间带来的多元信息,使基层群众接触到多元的思想观念,促使基层群众主体意识成长。通过虚拟公共空间带来的信息,基层群众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了解到自己在公共事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为基层群众公共参与提供快捷、高效的渠道。(23)顾丽梅:《网络参与与政府治理角色变迁之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通过虚拟公共空间,基层群众可以参与到政府行为决策过程,对政策产生影响。(24)杨光斌:《公民参与和当下中国的治道变革》,《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1期。基层群众意见可以成为政府政策的一部分。村民会在参与公共议题讨论中,熟悉公共事务参与过程,提高自己对公共生活参与能力。

三是政策实施主体增多。在虚拟公共空间的影响下,村民力量逐渐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显现。通过虚拟公共空间,村民之间基于兴趣、利益等因素组成各种村庄群体。这些群体组织性不强,具有随意性,但是在基层治理中逐渐发挥作用,如基层社会中的歌舞队。歌舞队本是基层社会中的传统娱乐方式,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没落。虚拟公共空间为歌舞队的组织发展提供了基础,其既是歌舞队成员相互交流沟通的重要渠道,又是歌舞队各种学习资源的主要供给渠道。歌舞队在基层生活中逐渐兴起,可以为村庄提供文化娱乐活动,是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主体。(25)来源于对A镇藤村歌舞队的观察。

除了村民基于兴趣形成的各种群体以外,还有村民组建的村庄非正式组织,比如村庄经济发展中逐渐产生的行业协会、村庄企业等现代组织。虚拟公共空间推动了这些非正式组织的生成。行业协会、企业管理等理念在基层社会中本不存在,虚拟公共空间带来的多元信息促使村民了解这些新理念。同时,虚拟公共空间也为非正式组织的成员提供沟通空间。以A镇水村为例。水村山清水秀,风景秀丽,旅游业是其重要产业。旅游业确实为村庄带来大量收入,餐饮、民宿等行业蓬勃发展。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治理负担。村民之间相互竞争以及村民与外来游客之间交易行为引发诸多矛盾,行业发展受制于此。行业参与者了解到建立行业协会、设立企业等管理理念,着手组建行业协会,获得村“两委”的支持。通过行业协会聚合村庄内部的参与者,制定行业规范,为村“两委”的治理工作减轻负担。行业协会参与治理有利于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各种虚拟平台是行业协会开展工作的基础。水村有十几家民宿,组建了自治的协会,通过协会实施行业管理,颁发统一的门牌。村里餐饮协会,会注意近期有什么样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运营和操作,杜绝一些食品卫生安全问题。(26)来源于对A镇水村旅游产业的观察及访谈记录,编号:AZSC20180726。

虚拟公共空间为企业等村庄外部社会组织进入提供便利条件,促使多元社会力量协助基层治权完成治理任务。“网络世界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世界,网络使用者可以跨越空间沟通与交流。”(27)金太军:《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年,第958页。虚拟公共空间是市场力量进入村庄内部,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帮助村民接触、了解市场机制,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也提高了外部社会力量对村庄内部生活了解,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市场力量对乡村生活的影响力正逐步增加。很多村庄公共服务供给,正从行政组织转向政府投资、市场供给的多元共治模式。(28)何寿奎:《农村环境多元共治主体行为逻辑与政策引导机制研究》,《现代经济探讨》2018年第8期。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与产业发展背景下,社会资金进入乡村成为常态。很多村镇为了发展乡村经济,引入大量外部企业。这些企业以种植、养殖企业为主,大多采取发苗包收的模式,企业直接向村民发放幼苗,并指导村民种植。种植物成熟之后由企业统一回收。虚拟公共空间是外部企业与村民沟通的主要方式。这些虚拟公共空间一般以企业为主导,发布一些简单通知,提供种植、培育技术支持等。(29)来源于对A镇菇村种植产业的观察及访谈记录,编号:AZGC20180801。虚拟技术为多元主体提供了互动媒介。(30)田先红,张庆贺:《新时代的互联网与基层社区治理:机遇、挑战与超越》,《湖北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虚拟公共空间打破了基层生活的地理和空间限制,呈现空前的开放性、包容性和流动性。”(31)马长山:《智慧社会的基层网格治理法治化》,《清华法学》2019年第3期。在虚拟公共空间的影响下,村庄外部组织逐渐承担起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协助基层治权完成治理任务。

基层治权是基层治理中主要的治理力量,以虚拟空间的发展为契机,基层治权降低治理负荷,削减自身承担的治理压力,将一些细节性的治理任务分给其他治理主体。“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 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32)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9期。基层治权依然会参与到资源分配过程中,了解资源分配状况。基层治权将某些决定权交由其他主体,自己“隐居幕后”。借助虚拟公共空间,基层治权可以通过其他主体完成治理任务,并监督其他主体的治理过程。

(二)多中心治理的生成逻辑

一是虚拟公共空间提高基层信息传播速度。传统环境下,乡村生活相对封闭,基层群众主要依靠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接受外部信息。虽然农民工进城与回流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村庄与外界的信息沟通渠道,但其影响力有限。一方面,农民工返乡一年一次,返乡后留在村庄时间较短,和其他村民交流不多,为村庄带来外界信息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农民工回流只是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带来外界信息,对促进村庄内部信息流通以及村庄内部信息向外流通的影响不大。在手机、计算机等网络工具普及化后,基层群众开始接触不同的信息世界。虚拟世界成了乡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生动展现于乡村生活中。基层群众不自觉地参与虚拟公共空间实践。信息在虚拟公共空间中迅速传播。虚拟公共空间降低了基层治权对信息传递的控制能力,“当信息能够成为每一个需要它的人都可以随时获取的东西时,权力在管理以及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也将被重新改写。”(33)张康之:《打破社会治理中的信息资源垄断》,《行政论坛》2013年第4期。大量信息通过虚拟公共空间进入基层社会,冲击着基层社会传统观念。一方面,社会信息传播促使基层群众认知发生转变。(34)丁亮,樊志民,吴辉:《信息化对农村基层工作的挑战与对策》,《探索》2016年第3期。在虚拟公共空间的互动中,基层群众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权利,认识到基层政府应当尊重自己的权利。基层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而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是虚拟公共空间中相对平等的对话主体。基层群众开始思考基层治理行为的正当性。特别是当基层治理行为侵犯村民权利时,村民会产生激烈的反抗。权利诉求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信息传播促使社会舆论空间激活。公共空间中的公共舆论是最为典型的公共文化形态。(35)印子:《乡村公共文化的面孔、式微与再造——基于湖北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实践的分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虚拟公共空间兴起之前,村民交流都是面对面,个体话语影响范围有限。虚拟公共空间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便捷而又迅速的通道。社会舆论不再局限于乡村内部,而是迅速向外界扩散,基层治权稍有不慎就会落入舆论危机,网络舆情逐渐成为政府公共危机应对的重要内容。

二是虚拟公共空间重构基层话语结构。“话语是由话语领域中的所有有效声明(包括书写或口述)的总体性所组成。话语蕴涵着权力关系,话语的争夺即权力的争夺,话语的拥有意味着对权力的掌控。”(36)陈柏峰:《无理上访与基层法治》,《中外法学》2011年第2期。人们在实践中的话语技能不仅仅意味着能说,更意味着通过话语实现自己的权力。(37)胡卫卫,杜焱,强于水:《乡村柔性治理的三重维度:权力、话语与技术》,《学习与实践》2019年第1期。传统公共空间中,参与者面对面交流讨论。基层治权是最为主要的发言者,控制着公共议程。但是,在虚拟公共空间中,场景发生转变。在虚拟互动中,基层治权并不能完全掌控公共议程。虚拟公共空间参与者直面的是交往工具,交往的个体隐匿于工具背后。信息符号互动的方式会削减面对面交流的权力压力。参与者既可以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可以不表达自己的观点。虚拟公共空间促使话语机会更加平等化。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为多元主体参与公共生活提供了机会。在虚拟公共空间中,基层群众可以提出公共议题,引发探讨。另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也有利于基层治权提升自身治理效果。通过其他主体提出的公共议题,基层治权可以了解到自身治理行为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主体的现实需求。同时,虚拟公共空间降低了权力的刚性表达,促使基层治权与其他社会主体平等讨论公共议题。在平等的互动中,基层群众更易于接受公共议题。

三是虚拟公共空间带来新的资源供给渠道。权力的产生与资源息息相关,控制资源的能力代表着权力的影响力。(38)黄波:《论非政府组织与乡村政权的关系》,《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在传统模式下,村民各种需求主要依靠基层治权满足。当所有的资源都来源于基层治权时,基层治权就牢牢掌控着治理权威。在数字时代,虚拟公共打破村庄内外界限,为村庄内外沟通提供平台。基层资源供给从基层治权的单一供给转向多元供给。虚拟技术改变了人们交流沟通的方式。(39)张波:《基于“互联网+”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电子政务》2017年第11期。通过虚拟公共空间,基层群众的各种需求可以直接向外部传递。村庄外部的社会主体会通过虚拟公共空间接收资源需求并进行满足。虚拟公共空间带来资源多元供给模式。“资源是权力的基础,决定着权力的大小与行动者能力的强弱。”(40)王义保,李宁:《外部约束性视角下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异化研究》,《湖湘论坛》2015年第5期。资源多元供给使得基层群众不再仅仅依赖于基层治权的资源分配。社会主体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多元供给也降低了基层治理负荷。仅仅依靠基层治权分配资源对基层治权而言是巨大的负担,特别是在基层群众的需求日益提高、基层治权难以满足时。多元主体的参与降低了基层治权的压力,有利于基层治权良性发展。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引入外部社会资源逐渐成为基层治理的常态。各种网络平台、即时聊天工具等成为村庄内外部沟通的重要方式。通过这些虚拟公共空间,各种社会资源进入村庄内部,缓解了基层治理压力。

虚拟公共空间从信息传递、话语权力、资源供给三个方面推动基层治理结构转变。村民个体、社会组织等力量逐渐参与到基层治理中。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为多元主体互动提供平台。传统公共空间以现实物理空间为载体,互动空间受限。虚拟公共空间建立在漫无边际的网络世界中,可以容纳大量社会主体参与互动。并且,虚拟公共空间的存续使得互动交流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村庄内外之间的交流频率在虚拟公共空间中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为多元主体之间的交往提供话语机会,带来多元信息的交流互动。话语与权力相伴相随。(41)福柯:《必须保卫社会》,钱翰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虚拟公共空间推动基层治理走向多中心治理结构。

四、技术与观念:基层治权的双重突破

(一)技术治理:新技术的运用

科技进步为基层治理带来新契机。(42)黄明英:《新时代下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增强执政本领——以互联网党建为研究视角》,《电子政务》2018年第10期。虚拟公共空间为基层治权传递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信息传递一直是限制基层治理成效的重要因素。虚拟公共空间出现之前,基层信息传递主要依靠电话一对一传递,效率不高。特别是要传达上级政府文件时,还需要村干部来镇里领取,或者由镇里下发,极为不便。信息传递不便给基层治权带来治理资源损耗。虚拟公共空间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辅助手段。(43)王欣亮,魏露静,刘飞:《大数据驱动新时代乡村治理的路径建构》,《中国行政管理》2018年第11期。大量信息可以通过虚拟公共空间传递,缩短流转周期。通过这些虚拟公共空间,乡镇政府直接和村干部联系,发放通知任务。村干部也可以通过这些工作平台汇报工作,通过照片、文字或者语音等形式及时反馈信息。(44)来源于对A镇镇政府、各村“两委”工作群的观察及访谈记录,编号:AZ20180802。虚拟公共空间提高了村、镇两级的沟通效率。

虚拟公共空间既为基层治权内部行政信息上下传递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也在基层治权与基层群众之间搭建了高效的互动渠道,提高基层治权与基层群众之间相互了解,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基层政府重视虚拟公共空间,并参与其中,通过虚拟公共空间直接了解村庄内部生活。A镇各村“两委”在村庄内部也组建了各种以干群互动为目的的虚拟公共空间。这些虚拟公共空间大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要求每一户都至少有一人参与其中。上级下发的各种通知文件,通过这些虚拟公共空间传递到每家每户。(45)来源于对A镇各村村庄内部微信群的观察及访谈记录,编号:AZ20180802。除了作为基层治权与普通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外,虚拟公共空间也为基层治权与村庄党员提供勾连渠道。以A镇赵村为例。赵村属于贫困村,按照国家要求设了驻村第一书记。赵村驻村第一书记是当地一所大学的老师。进入村庄后这位书记发现,村庄党员工作混乱,很多党员都无法及时联系。虚拟公共空间成为她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她组建了党支部微信群,把村庄党员纳入其中,相互沟通;另一方面,她借助原单位校园网技术,把村庄党员纳入其中。网络平台的引进为村里的党务工作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既有利于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也为很多流动党员提供了参与机会。村支委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及时了解村里党员的情况,提高党建工作能力。(46)来源于对A镇赵村党建平台的观察及访谈记录,编号:AZZC20180731。

(二)观念构建:迈向公共治理

仅仅停留于技术层面探究基层治权远远不够。隐藏于治理技术背后,更为重要的是治理观念。虚拟公共空间对基层治权的塑造,最为核心的内容是推动基层治权观念转变。

首先,基层治权平等观念增强。“一种重要的新媒介会改变话语结构。”(47)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3页。虚拟公共空间带来更加平等的话语机会。虚拟公共空间对话语机会的改变促使社会结构更加平等化。平等尊重成为数字信息时代的重要特征。(48)徐汉明,张新平:《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在数字时代,压力型治理模式,收效甚微,平等对话成为基层群众的重要诉求。村民不仅要求村干部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且要求村干部对自己保持应有的尊重。如果村干部的行为过于粗鲁,村民就会有强烈的对抗情绪。基层治权逐渐顺应社会观念的变化,增强平等尊重的观念。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基层治权越来越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重视“做工作”。柔性治理方式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基层治权重视交往互动理念。在虚拟公共空间的作用下,基层群众互动意愿增强,促使基层治权观念转变。“非集体化之后,在政治参与、公共物品分配、文化、道德观念等方面,村庄的公共生活都大大衰退了。”(49)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龚小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4页,第50页,第51页。特别是受到市场经济观念以及城镇化建设影响,封闭的村庄社会逐渐打开,青壮年为了谋求发展,走向城市。村庄空心化加剧,公共生活缺乏参与者。“在公共生活迅速退化的同时,私人休闲转而成为以家庭为中心。”(50)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龚小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4页,第50页,第51页。缺乏互动的村民成为原子化的个体。参与观念逐渐在村民思想中隐退。

虚拟公共空间为村民参与意识复苏提供了契机。“在信息高度流通的全球化环境中,村民所能感受到的虚拟社区空间远远超过村子的地理范围。”(51)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龚小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4页,第50页,第51页。公共空间是“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52)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445页。。虚拟公共空间弥补了传统空间缺位带来的交往间隙,重建村庄互动空间,使得村民交互动脱离现实时空限制。在虚拟公共空间中,村民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虚拟公共空间激发了村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热情。村民可以及时了解村庄公共生活,讨论公共事务,形成公共意见。在虚拟公共空间的作用下,基层政府逐渐重视村民的参与和互动,借助虚拟公共空间修复干群关系。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大量资源进入乡村社会。基层治权通过虚拟公共空间与村民互动,公开治理信息,提高治理透明度。在原有治理模式中,村“两委”都是把通知贴在门口,但真正阅读通知的村民不多。村“两委”通过虚拟公共空间传递文件,帮助村民了解国家政策,公开村里的财务账目以及各种评定记录。村民借助于虚拟公共空间,了解基层治理信息。(53)来源于对A镇水村“两委”观察及访谈记录AZSC20180726。这既是对基层治权的监督,也是对基层治权的帮助,促使基层治理工作更为顺利。

最后,基层治权重塑规则意识。过去,基层干部倾向于使用便捷的治理手段,实现社会治理。“基层治理一直处于规则治理与资源治理的选择困惑之中。”(54)陈奎:《农村基层治理的司法期冀与危机应对》,《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虚拟公共空间为基层社会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促进基层社会个体觉醒。基层群众逐渐思考基层治理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对基层政府违反规则的治理行为表现出不满。同时,虚拟公共空间为信息迅速传播提供途径,激活基层舆论公共空间。村民对基层治理中逾越规则行为的不满,会从单一个体迅速向大众传播。借助于虚拟公共空间,社会舆论迅速兴起,甚至会“发酵”,对违法规则的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为了追求治理有效性,基层政府重塑规则治理意识。

与此同时,虚拟公共空间为基层社会带来了多元观念。基层治权要在多元观念竞争中胜出,必然要重新论证其治理行为的正当性。失去治理正当性会对基层治权带来巨大危机,而规则恰恰可以增强基层治权的合理性。当然,不一定是法律规则,也可以是社会规则,如村规民约等,特别是程序性规则。此时,政策的实施就有了形式正当性。我们可以观察到基层治理过程中越来越重视程序规则。例如,在确定贫困户的过程中,就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特别是民主评议过程,村干部会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且公开评议的过程。当问及评定结果是否公平时,村干部会说,“所有的行为都是按照程序规定严格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55)来源于访谈记录,编号:AZDC20180730在虚拟公共空间的影响下,尊重规则逐渐成为基层治权论证其行为正当的重要依据。

五、虚拟公共空间给基层治权带来的新挑战

虚拟公共空间弥补了基层传统公共空间衰弱带来的交往空隙,促进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这既减轻了基层政府的治理负担,又促进了基层治权公共性修复。但是,虚拟公共空间也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在虚拟公共空间生成之初,许多学者认为虚拟公共空间将是实现交往理性的绝佳途径,但现实并非如此。虚拟公共空间在促进基层治理结构转变过程中为基层治权带来了新的治理难题。

一是共识困境。虽然平等多元的虚拟公共空间增进了社会主体交往,但虚拟公共空间也带来了大量碎片化的交往信息。(56)于水,徐亚清,姜凯宜:《网络民意表达的碎片化逻辑与治理之道》,《电子政务》2017年第11期。“共识达成已成为信息时代人民越来越关心的问题。”(57)卢西亚诺·弗洛里迪:《第四次革命》,王文革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07页。过于碎片化的交往无法达成社会共识。一方面,虚拟公共空间容纳了多元的参与主体。多元主体参与背后是繁杂的社会信息和差异化的观念选择。虚拟公共空间包含着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在碎片化的多元信息中,难以寻觅社会共识。另一方面,虚拟互动空间以信息符号为互动传递媒介,平等的话语权利使得互动主体的参与更加随意。“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58)恩斯特·卡西尔: 《人论:人类文化哲学引导》,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33页。简单的语言符号表达使得互动方式游戏化、形式化。虚拟公共空间的参与者可以随意参与讨论,发表自己观点,你一言我一语。传统公共空间公共议程由基层治权掌控,强大的基层治权可以推动社会共识的形成。虚拟公共空间中的讨论犹如一片散沙。缺乏秩序的讨论方式无法生产社会共识,反而会削弱虚拟公共空间参与者的积极性。为了提高治理有效性,基层治权所代表的价值观念必须要在多元价值中胜出,成为主流价值观念。共识困境成了基层治理的重要难题。

二是非理性交往蔓延。理想模式认为,虚拟公共空间的互动将是参与者基于自己的理想、观念、良知,发表意见,经过自由的讨论交流,最后达成共识。但事实并非如此。虚拟公共空间虽然是真实世界的投影,但是虚拟与真实之间存在许多差异,真实世界中的规则无法直接对虚拟世界产生作用。同时,虚拟公共空间刚刚兴起,所有的规则都在生产之中。虚拟世界中的交往主体可以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使用不同的身份。身份的可变更性给了很多心怀不轨的人以可乘之机,非理性表达充斥虚拟公共空间。虚拟公共空间传播方式较为隐蔽。(59)阙天舒:《在虚拟与现实之间——论网络空间公共风险的消解与控制》,《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匿名化的表达方式使得参与者表达随心所愿。各种侮辱、诽谤、欺骗等行为在虚拟公共空间中滋生。“特别是网络犯罪、网络事件、网络安全等问题有增长蔓延的趋势,这给网络空间和社会秩序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挑战。”(60)马长山:《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公民文化塑造》,《内蒙古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网络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把网络社会与传统物理世界区分开来,使网络社会治理变得更为复杂。”(61)郑智航:《网络社会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的二元共治》,《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非理性交往行为在虚拟公共空间中蔓延极为迅速。并且,虚拟公共空间没有现实疆域的限制,范围及其广阔。基层治权仅仅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对虚拟世界的治理。

六、结 论

我们正处于意味深远的变革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公共空间的延伸将是这个时代的重要内容。公共空间作为社会交往的载体,一直是学界研究热点。基层社会结构变迁使乡村传统公共空间难以为继。在虚拟公共空间出现后,公众交往方式发生了转变。传统公共空间理论也难以解释多元、平等、便捷的虚拟公共空间如何转变公共权力结构。在我国,对基层虚拟公共空间研究方兴未艾,主要侧重传播学领域,社会学、政治、法学等领域的研究尚未成欣然之势。虚拟公共空间兴起,弥补了传统公共空间的空缺。虚拟公共空间带来大量信息孔洞、促使公共话语体系重组、推动基层资源供给多元化,从而推动基层治理结构转变。在虚拟公共空间的作用下,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到基层治理中。虚拟公共空间推动基层治理趋近于多中心治理结构。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中,社会信息传播更为分散,公共决策主体多元,政策实施由基层治权与社会主体共同承担。虚拟公共空间为基层治权带来新的治理措施的同时,推动基层治权重视平等、互动与规则。

但是,不可忽略的是,我们处于一个过渡阶段。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时间点,新旧交织,社会治理问题繁多。虚拟公共空间亦是如此。缺乏规则约束的虚拟公共空间存在共识危机和非理性交往蔓延等问题。没有规则就没有秩序。社会交往的无序化,会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难度,甚至会侵蚀基层治权的公共性。因此,必须积极完善虚拟公共空间互动规则构建,通过恰当的方式引导公共互动,塑造良性话语体系。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虚拟公共空间的“正作用”,降低基层治权治理负荷并提高基层治理效率与效果,促进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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