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梦中女孩”西塞娜

2019-01-17 07:28邹汉明
野草 2019年6期
关键词:爱情

邹汉明

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一有一篇文字稍长的《娇娜》,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懂诗、风流倜傥的读书人孔雪笠,不远千里赴好友天台县令之招,哪知孔生刚赶到,朋友一蹬腿却死了,盘缠无多的孔生只好流寓天台菩陀寺,以给寺僧抄件谋食。忽一日大雪,孔生走过寺西不远处的宅邸,遇到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在少年的引领下,进入他租居的宅院。当晚,少年招来香奴弹曲,饮酒欢宴。如此数月,孔生借居于此,教授少年古诗文,也多次听香奴弹琴。时间一长,孔生的目光中竟起了爱意。少年会意,笑老师少见多怪,说香奴是他老父的丫鬟,学生当为老师另谋一佳偶。留居半载,转眼到了盛夏,孔生胸口忽肿起如桃,一夕之后竟大如碗口,疼痛难受。不数日,孔生的病情越来越重。少年跟父亲商量,决定去外祖母处请娇娜来诊治。未几,娇娜赶到。娇娜那年十三四岁,细柳的腰肢,娇波流慧,孔生一见,忘了病痛,不觉精神为之一爽。娇娜随之为孔生治病,三周而愈。孔生从此生发绵绵思念。无奈娇娜年少,少年又将姨妈的女儿阿松介绍给老师,两人结为夫妇并诞下一男孩。夫妇俩旋回故里。孔生不久得中进士,授官后因秉性耿直而罢官。一日闲而无事,在郊外打猎的时候再次巧遇少年,再次得见已嫁为人妇的娇娜。孔生感念娇娜当年疗救之德。忽一日,预感大难将至,少年向孔生求救。原来少年一家并非人类,实为狐族。孔生感念旧德,誓言出手相救,某日于雷霆震怒声中,看见娇娜被攫出洞穴,孔生急急以手中利剑刺去,在救下娇娜的同时,自己也被雷霆击毙。雨过天晴,娇娜苏醒,见此情形,吐出口中红丸,“撮其颐,以舌度红丸入,又接吻而呵之”。故事的结尾,娇娜又一次救活孔生。而娇娜的夫家当日遭劫,一门俱没。从此娇娜与孔生夫妇、少年公子一家棋酒谈宴,生活在一起,若一家然。

文中的孔生实为圣人孔子的后裔,而本文评述的对象沈泽宜,出自大名鼎鼎的湖州菱湖竹墩沈氏。晚年的沈泽宜对这一篇《娇娜》念兹在兹,是不是在圣裔孔生的身上也寄托了平生愿得像娇娜这样的腻友的梦想?这确乎难以辨说。

如上所述,《聊斋志异》中的《娇娜》一文,对于娇娜这个形象,蒲氏着墨并不多,沈泽宜却牢牢记得,晚年在集中书写爱情主题诗集《西塞娜十四行》的时候,他眼光独具,从蒲氏创造的那么多狐仙鬼妹中一眼看中了她,把她从阅读的记忆中请了出来,再冠以一个自创的复姓“西塞”,创造出一个前所未有的诗歌形象——一个名叫西塞娜的诗人倾诉的女性形象。这是很值得玩味的。

沈泽宜笔下的这个“西塞”,当然有出典。确切地说,是湖州西边的一座山名。西塞山因唐诗人张志和的《渔歌子》词而出名。词曰: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西塞”配以娇娜的“娜”,我认为这是沈泽宜最简洁的一首诗。这是直接的命名,也是诗人倾注了一生情感的皈依所在,是沈泽宜一生中际遇的无数个真实的女性形象中抽象出来汇总到一起的一个诗歌形象。“西塞娜”这个名字的音节读起来很有一点洋腔的味道,这又符合新诗求新的风尚。

在某种意义上,诗人并不以创造除他本人(第一形象)之外的第二形象为诗歌的志业。诗人所有的作品只围绕他本人创造的一个自我的形象(第一形象),这与小说家以分身创造众多形象的志业是不相同的。身为批评家的沈泽宜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创造西塞娜,就没有如小说家创作长篇小说那样赋予他的人物以一种广阔的命运感,诗人是即兴和感性的,在他的这一百二十首西塞娜诗中,这一个西塞娜和那一个西塞娜,其实是同一个女性,同一个“梦中女孩”,只不过女孩所处的时间和空间略有不同而已。这么多看似分身的西塞娜,其实也只是沈泽宜倾一生之情感辛苦招至的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沈泽宜以文学的方式找到了他的腻友——恰似蒲松龄以文学的方式在众多的狐仙中找到了他的知音一样。三个音节的西塞娜,可以说,在精神上安慰了他孤独的晚年。

下面我们来听一听沈泽宜自己对此做出的解释:

“西塞娜“是一个组合的名字。“西塞”采自我故乡湖州的一座著名的山,作为复姓;“娜”采自《聊斋志异》中的狐女娇娜,作为名。蒲松龄所创造的狐女娇娜,是既为我所热爱,又为我所崇奉的一个女孩。这一虚拟的形象也同时是我的对话和倾诉的对象。(《西塞娜十四行》后记)

这里必须提醒一下非江南地区的读者,“娜”在江南的民间,其实是长辈对于小辈的一个昵称,尤其适用于未成年的女孩。以“西塞娜”命名和创造的这个“女孩”形象,代入沈泽宜一生无数次失败的爱情遭遇,就其艺术性而言,未始不是一个巧思,也未尝不能看出郁结在他心头的对于女性的那份情感。

也许出于溺爱,沈泽宜在诗集的扉页上,对于西塞娜的“产地”还做出了一个略显多余的解释:

这是一个中国女孩的名字,她生长在西塞山前的广漠水陆地区。

作者写这句话的目的無非是想告诉读者,西塞娜生活在什么地方。说实话,西塞娜生活在黄土高坡也好,生活在江南水乡也罢,读者并不会有过多的关心。倒是这句话中关于“女孩”的说法,让我不禁莞尔一笑。

我们没有忘记,娇娜现身的一刻,蒲松龄写她的年龄不过十三四岁。即使在古代,娇娜确实也还是一个女孩。沈泽宜依据娇娜在创造西塞娜形象的时候,以一九九六年发愿书写自己的爱情苦旅为起始,他也已六十四岁。诗集完成并于二〇〇八年出版的时候,沈泽宜的年龄更在七十六岁了,如此高龄,老头子兀自开口闭口女孩,甚至写诗也不忘写有《三个女孩》(见组诗《城市之光》),所有这些,在普通读者的眼里,确乎不同寻常。

《娇娜》一文的结尾,蒲松龄化名异史氏,对于孔生与娇娜的关系,曾有这么一个倾向性的观点:

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孔生家有艳妻,沈泽宜没有;孔生有腻友,我观沈泽宜此生,未见得有异性的腻友。这里,“颠倒衣裳”实为性行为的一句隐语。蒲松龄所谓“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若以沈泽宜一生情爱的缺失来分析,说起来其实是有那么一点饱汉不知饿汉饥的,但以沈泽宜对“梦中女孩”念兹在兹的癖好,蒲氏的观点,他应该也会认同。这种柏拉图式的恋爱,文学史上并不鲜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定有其复杂的原因。

我总觉得,沈泽宜之所以喜欢《娇娜》,说白了,他一生喜欢的其实是不解风情的女孩,而不是成熟得一塌糊涂的女性。他对成熟女性不免有种种心里的恐惧。这里其实是很可以动用一点佛洛依德精神分析法的。但这实在不是我的长处,不分析也罢。

我记得拙作《天以诗人为木铎——沈泽宜论》完成后,他给我发来网信,要求我将说到他的恋爱与婚姻问题时的这一句“沈泽宜一生无数次地追求青年女性而未能圆满”修改为“沈泽宜一生一再寻求‘梦中女孩而未能圆满”。我无意写下的风韵成熟的“青年女性”,他径自改为青涩的“梦中女孩”,这一改,现在想来,确乎耐人寻味。尽管,“女孩”这个词,他拈出来,很可能出自他的无意识,但也唯其如此,我们方可以洞悉他的心理。

我認识沈泽宜先生的时候,他才五十出头,刚刚结束一场爱情。此后三十年,他对于“梦中女孩”的苦苦追寻,从来没有轻言放弃。在七十岁之前,他曾声言要寻找二十三岁以下的“女孩”,过了七十岁,声明条件放宽了,“女孩”的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五岁了。但是,很可惜,直到他离世,他还是没有找到这么一个能与他共度人生的“梦中女孩”。晚年写下的这册《西塞娜十四行》,勉强也可以称之为爱情诗,诗集凡一百二十首(他一生的爱情诗或者还要多一些亦未可知),这是他一生情感苦旅的总结性的心灵袒呈,尽管,他在诗歌中也不无嵌入一些难以破译的密码,但总的来说,还是明白如话,也相当坦率的,这种坦率即使放在当代更为年轻的诗人的创作中,也非常少见。或许,这跟他独身终老有关。当然,也跟他接受的西方文学教育有关。因为说到底,他拥有现代知识分子的一个更加开放的胸怀,仅凭这一点,实非乡曲之辈所可理解。关于这一点,我们来听一听沈泽宜本人在处理情感问题上的开放性告白:

我一生多难,情感生活也连带备受创伤,不忍回首。但作为一个诗人,如果不敢公开自己的情感隐秘,乃是一种自私行为,是对读者的不信任,剥夺了他们从一个至关重要的窗口眺望我内心世界的可能性,这是不可以的。

《西塞娜十四行》后记中的这段话,令人想到让—雅克·卢梭《忏悔录》的开头:“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沈泽宜像卢梭一样,决意以十四行诗这种古老的西方文体来公开自己的情感生活,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爱情世界中的诗人形象。无可怀疑地,诗所具有的隐喻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又比散文形式的回忆录更适宜于一个人的情感剖白,也更可以接近自剖者原初的心灵。

有此一段近乎勇敢的自白,也给我书写沈泽宜一生苦苦寻觅而不得的失败爱情找到了合法性理由。沈泽宜的爱情以及由此蚌病成珠结出的一连串果实——他的爱情十四行诗——那一场又一场绵延了他一生的呼痛连连的空白等候,那个等待揭秘的情感世界,它们理所应当与他的诗歌一道,馈赠给这个物质日益丰富而精神却依旧贫乏的人世。

沈泽宜出生于壬申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属猴。换算成公历,即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这个出生年月,见于他的自传《从童稚到白头》的开头。

就我所看到,他的生年尚有一九三四年的说法。这见于他上世纪九十年代自费出版的《诗的真实世界》和《梦洲诗论》,两书关于作者的简介,均有“一九三四年生”的字样。这乃是沈泽宜自书。何以如此,只能猜测他那时希望年轻一点的本能心态;也或者,当时尚在师院上课,而他热爱课堂,注明一九三四年或可晚一年退休。这是一个切合实际的原因,否则,也似乎很难解释清楚。沈泽宜一直记得自己属猴的生肖,猴年的十二月二十六日,很明显,是一九三三年。他自传的说法,一无疙瘩,斩钉截铁。毫无疑问,他这会儿的记忆准确无误。

沈泽宜生在湖州城南一个五世单传的家庭,乳名新新。父亲沈宝如,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湖州东站的站长。湖州城南沈氏,据他说是远近闻名的富族,但是,沈泽宜的高祖,却并非沈氏嫡族的后人,而是湖州郊外的某个乡村逃长毛之难来到沈家的。蒙沈家收留,从此改姓为沈,后渐渐发家,至沈泽宜曾祖时,家族大盛。沈泽宜的母亲陈祖宝,是湖州著名的陈氏“祖”字辈,据沈泽宜自传,母亲乃是“湖州白地街陈氏家族长孙女”(按,以下引文均出自沈泽宜自传),不过,陈祖宝也非陈氏嫡出,她本姓冯,陈家是她的外婆家,二舅舅无儿女,陈祖宝过继给陈家而成“祖”字辈的。但这样一来,沈母就与陈立夫(祖燕)、陈果夫(祖焘)同为“祖”字辈了。

沈泽宜既生在一个五世单传的家庭,小时候,他在家里得到的宠幸,那就可想而知了。只是,他毕竟出生在多难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随后,日军侵占湖州,沈家不得不逃难乡下。他差点儿还误了上学的年龄。

抗战胜利,少年沈泽宜随父亲有过一次苏州之行。他们去了战前曾是湖州南站站长的周伯伯家里,这位周站长是沈宝如的莫逆之交,正是在父亲朋友的家里,沈泽宜遇到了这位周伯伯的独生女、比他小一岁的小茜。小茜那年十三四岁,少年沈泽宜一见,惊为天人,以致多年以后,他的脑海里依旧定格着这样一个美丽的画面:

走进一条小巷,没走多远就看见一个女孩站在一个二层平台之上,那女孩穿一袭绯色的连衣裙,一种朦胧的爱意在我少年的心中油然而生,好像在很远的地方听父亲说她就是周伯伯的独生女小茜妹妹。第一次到苏州其他印象已经淡忘,唯独这阳台上的仙子至今犹迎风而立。这就是一见钟情吗?我不知道。只觉得回湖州后这阳台上的仙子久久地还在眼前挥之不去。

这是少年沈泽宜第一次对一位女孩产生爱意。十三四岁,正是娇娜出场的年龄。很有意思,这位名叫小茜的女孩开启了沈泽宜漫漫人生梦寐以求的众多“梦中女孩”的第一个画面。此后,为了这个仙子一样的女孩,沈泽宜甚至考取了苏州工业专科学校土木系。他“一到苏州就想到小茜,也有事没事地去过周伯伯家几次”,终因小茜母亲的冷冰冰的态度而使得他止步。不过,在苏工专读了一年后,沈泽宜因读到波兰作家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而决定弃工从文。

在入读北京大学之前,沈泽宜至少有三次与“梦中女孩”的邂逅。第一次是小茜,第二次,是他苏工专退学后在一次莫干山的夏令营活动中发现了一个东吴附中的女生,为此他又一次任性地转入东吴附中。但不久,发现这位“梦中女孩”已另有归属,只好没有开始就匆忙结束了一次想当然的初恋。第三次是他喜欢上了一位牧师的女儿,也是他的同班同学。这位女孩寡言少语,“长得并不好看却自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光围绕着她”,沈泽宜鼓足勇气,不仅写了生平第一封情书,还大着胆子亲手递给了她。当沈泽宜收到女孩的回信时,喜悦之情自不待言。那天晚上,他以一个未来诗人的浪漫情怀做了一个梦,“梦见一片金黄的油菜花,碧绿的正在拔节的麦苗,湛蓝的天和开阔的旷野”。“油菜花”“麦苗”,那都是青春期欲望的隐喻。为此,沈泽宜还大胆地走进了这个宗教的家庭。他如此近距离地走到了她的身边:

我还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和女生在一起走过。她行走在我的左边,右肩时不时地和我的左肩相觸,每逢那样的时候,我觉得有一股奇妙的电流直击我的心脏、直通我的全身,说不出来的美好、愉悦和感动。我真的希望这段路能无穷无尽地延伸下去。

大概这次才算得上沈泽宜的初恋。但似乎好景不长,高二年级结束,据说因沈泽宜自己在同学面前默认了两人的关系而使得女孩疏远并开始回避自己。随之,两人的关系也走到尽头。这是一次没有握手、没有拥抱更没有接吻的初恋。初恋的失败,他归咎于自己性格中的浮躁、张扬、急于求成和操之过急。这个自我总结不无道理。但从沈泽宜情感生涯开始出现的三位女生来分析,他似乎一遇挫折就开始退缩不前了。言而总之,他不是一个认死理的人,而爱情,有时候就需要一根筋,沈泽宜的这一根筋,很明显,它常要搭错地方,越到后来,这根筋顽固地错搭在十三四岁年龄的女孩身上。沈泽宜的父亲对儿子有过一句知根知底的话,说他“凡事没有长心,将来会一事无成的”。但这种没有“长心”(耐心),在沈泽宜身上,是有原因的。他英俊,跳得好舞,唱得好歌,风度翩翩,成绩也越来越出色了,班上的女生其实都在暗暗地瞄定着他呢。

沈泽宜一生最好的年华,最平顺的年份,应该是一九五三年十月中旬入读北京大学至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九日张贴《是时候了》一诗后二十天为止,前后约有三年半时间。他先是入读北大西语系,一年后转读中文系。因为他的歌唱才能,他成为校合唱团的成员。按现在的说法,他那时在女同学中吸粉无数,暗恋他的女生很不少。沈泽宜自己也承认,“从西语系到中文系对我怀有好感的女生的确不止一个”。身处这样的平顺之境,加之青春年少,又在学业阶段,一般男生也无意跟某个女生马上确定恋爱关系进而进入婚姻殿堂的。没错,当一个人的面前出现无数条阳光明媚的道路的时候,选择其一也颇不容易,而按沈泽宜诗人的性格,他会充满好奇,想着要去看一看、走一走的。

他的自传中曾记录过一段“千里送京娘”的故事:北大西语系一学年结束、暑假到来之前,一位家住上海的同班女生提议和他同车回上海,女生以车到上海站已是深夜,自己单身一人害怕走路为由,请他陪同去她家。在某种意义上,这完全是女生向他示好的一次表示。沈泽宜答应了。火车到上海站后,两人坐同一辆三轮车去女生家。他们的到来,惊动了女生全家。原来女生早有电报告知家里。她家是原籍广东的海外华侨,在上海开有子公司。第二天,女生的父亲陪沈泽宜到上海一家著名的广东馆子“过早”,令沈泽宜大开了眼界。下午他离开上海回返苏州的时候,这位姓梁的女同学还特意送他到上海火车站。沈泽宜当然明白,梁同学喜欢他。

从北京护送她到上海,在暑期返家的沈泽宜,已经多走了一段路了。他原本可以苏州站下车,再转乘汽车回湖州。现在,不得不乘回到苏州去。到了苏州,他又想到了周伯伯的女儿小茜,原来,他跟小茜还一直通着信。就这样,他又一次来到周家,小茜显然欢迎沈泽宜的到来。他在她家住了几天,连沈泽宜的衣服她也都帮着给洗了。两个人还逛遍了苏州的园林。在逛拙政园的时候,不知道小茜是不小心还是故意,反正整个身体倒在了沈泽宜的怀里。“我只觉得一股暖流直贯肺腑,无法描述,这跟两年前我和那位牧师的女儿并肩赶赴剧场时的无心碰撞一模一样”。很明显,小茜也喜欢他。

很难说,沈泽宜不喜欢小茜和梁同学。但是,另一个她,他喜欢的那个“梦中女孩”出现了。这是一位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的女生,按照沈泽宜自己的描述,“她的个性更像吉普赛女郎,坦率、开朗、热情似火而又楚楚动人”,喜欢穿红色衬衣和黑色的裙子,人称“黑牡丹”。“黑牡丹”曾在田径场上给沈泽宜热情加油。比赛结束,沈泽宜果断地将好不容易获得的跳高冠军奖章亲手别在了她涨鼓鼓的胸前。这个心跳加速的细节他终身未忘:

平安夜,雪落无声飘满校园

未名湖边一个纯银的世界

在白皮松、丁香木的林中空地

你面对我站立雪中,呵气如兰

一枚奖章从秋季保存到隆冬

我把它战战兢兢别上你前胸

屏住呼吸的手不敢碰触

毛衣隆起的弧线让我双眼刺痛

轻轻用针挑起,恰似一名外科医生

完成这艰难的手术后一身轻松

那是一个多年前的故事

在一个纯粹的童话王国发生

后来什么都随风而去,只留下

历史深处两张对视的面孔

很多年以后,这位外号“黑牡丹”的四年级女生成为其中的一名西塞娜。她携带着沈泽宜赋予她的一个充满暧昧的细节,汇入了影影绰绰的以“西塞娜”命名的那个少女合唱队。

这一次他真够大胆的。那年他虚龄二十二岁,正是荷尔蒙高涨的年岁,对女性的肉体充满了渴望。他后来还和她一起去过她在天津的家。他终于向她表白,“郑重提出了希望她能成为我女友的请求”。“请求”的举动,现在的男生看来,似乎很难理解。行文至此,我忽然想到了美国诗人、爱情老手杰克·吉柏特的一句话:“爱是不能单单经由辩证法而懂得的。爱必须去经验,不仅要如此,而且非如此不可。”要命的是,沈泽宜的爱,偏偏很少去经验,“郑重提出……请求”,难道他是要跟愛情讲理吗?爱情怎么是提出请求呢?因为有请求必有迁就,这是违背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这就决定了他与“黑牡丹”之间的无果。不仅如此,在沈泽宜对于爱情的追求中,从此开启了他一生不断“请求”的那种爱情模式。

这里,必须重述一下小茜和梁同学。当“黑牡丹”出现的时候,她们两个就自然地排在了“黑牡丹”的后面。他走上了一条更加新奇的路。这在他,或许就是追求爱情的本性所致,但对于两位芳心暗许的女生,无疑是一场情感的小小灾难吧。或许,这就是爱情的排他性。

在北大,沈泽宜在同学中获得过两个绰号,第一学年在西语系的时候,同宿舍的人夸他是“小二黑”;一年后转读中文系,外国文学课正好上到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于是沈泽宜在同学的心目中就成了特洛亚的王子“帕利斯”。前者是《小二黑结婚》中女性的抢手货,后者拐走了美女海伦,两个绰号的共同点,按照沈泽宜自己的说法,是“暗喻我能勾女生的魂,迷倒一大片”。同学们给他取绰号,虽不无讽刺,却也不会平白无故。说到底,女生暗恋他。这也是一个事实。

在北大“五·一九”之前,沈泽宜与L的关系我们仍免不了要提到一笔。这是一段“悲伤的缘分”,悲伤源于L后来的结局,也来自沈泽宜的拒绝。

故事就发生在北大的未名湖畔。

未名湖周围是北大的风景佳绝处。我喜欢在无课的下午或者黄昏一个人在湖畔边走边唱,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天,我在花神庙附近的一段湖畔小路上见四周无人,就放开声音唱起了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那是一首我喜爱的抒情歌曲。“这个她是谁呢?”要是当时有人这样问我,我自己也回答不了。只能说这是一位我盼望已久、尚未出现的“梦中女孩”,是一位朦朦胧胧、具有所有美好女性特征的纯情女子,但尚未具体化为身边的任何一位少女。我只是在等待、在呼唤她的出现。一曲终了,发觉已走到了未名湖的北端,便转身原路返回。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二十米的对面L在向我走来……

在沈泽宜的叙述中,L对他“用情极深”。这句话我们也在熟知L的张元勋那里得到了证实:

L几乎真心地沉入爱河,为了沈泽宜,她付出的感情代价太大、太多、太重、太深,她常常流泪,在几乎一年的时间里,她的生活兴趣是十分灰色的,而且自杀过。

多年以后,沈泽宜“还记得她扎了两根羊角辫,各插一朵花,两眼放光,迎着我缓缓走来的样子”。L对他真正的表白是在一九五七年春天,那是风暴来临之前的早春,沈泽宜因患急性盲肠炎,住北大医院开刀,治愈出院之后,他回忆,“地点是在27斋女生宿舍后面通往棉花地操场的路边,旁边是一大堆供修建用的两三米长的圆木料,上面还覆盖着残雪”。

两人见面后,有一段时间默默无言;然后L开始说话。她把自从遇我以来三年中积聚在心的情感用简单明确的话一次性倾吐,期望能得到我的回应。现在,轮到我来正视事关两人命运的重大问题了,我陷入了哈姆雷特式的窘境。窘境不在于决定本身,而在于我应该怎样回答才不致让L伤得太深。想了想之后,我不得不说出一个残酷的决定。我对L说她的错爱让我满心感激,跟她的友谊是我迄今为止短暂的一生中最值得珍惜的,但我的确从来没有往其他方面想,而我自己也深陷在爱的苦恼之中,不得不辜负她的一片真情,希望两人之间仍然能够保持像过去那样的友谊。

L听后,眼泪开始默默流淌,然后指着身边的那堆木料直呼我的名字说:“沈泽宜,我现在正站在山洪冲下的一张木筏上,我不知道它会把我冲到那里去。你正巧站在岸边,一伸手就可以把我拉上来。——可是你不肯”。

沈泽宜说得没有错,他自己确实“深陷在爱的苦恼中”,不过,他喜欢“阳光女孩”,而不是忧郁的L。“黑牡丹”之后,他又开始了一场无果的爱情。仅仅因为风暴的来临而中断。据他自述,他在北大只有过这两场爱情。

沈泽宜自谓为L写过多首诗。最早的一首写于一九五八年,以《路边一株孤独的铃兰》为题;再一首是《雪地之灯》,写于一九七九年;十年后的一九八九年春,他写下了“星辰的命运是点缀天空”的《启明星》。前两首在《沈泽宜诗选》(花城出版社,2009年12月)中明确地标示了受赠人L的名字,后一首没有标注,但在他晚年的第二部回忆录中却明确写上了“悼L”。从题目看,三首诗都算不得真正的爱情诗,尤其后两首,诗的内蕴具有指引道路的性质。我们有理由认为,《雪地之灯》专为L所写,《启明星》未必,至于最早的那首“铃兰”,似乎也不过是后来的补赠,其后面表示意图的附文“这是我怀念L的第一首诗”,有此一语,反倒令人生疑,因为诗既写于一九五八年五月,也还谈不上“怀念”吧。此处存疑。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后两首诗发表在L墓前。其时,L所受令人发指的遭遇在中国知识界已广为所知。这两首诗,因为生还者对死者有过一次深情的朗诵,这也是他将它们归结为悼念之作的原因吧。下面是山那边的一盏“雪地之灯”:

不知道为什么

我总怀念山那边的一盏灯

在冷雾凄迷的夜晚

美丽地,孤独地,凛然不可侵犯地亮着

在它光芒所及的地方

尽可能远地摈弃着

风卷积雪的

浓深的夜

——《雪地之灯——怀念林昭》

北大,新诗的摇篮,也一直是新诗的重镇。二〇一八年,为了纪念北大建校一百二十周年,臧棣和西渡领衔主编了一部《北大百年新诗》交付出版,在一九五〇至一九七六年二十多年间,此著入收九位诗人诗二十一首,所选诗人和诗不多,沈泽宜排名在林庚和吴兴华两位师长之后,他跟吴兴华的入收数目一样,有包括《路边一株孤独的铃兰》在内的四首短诗入集。《前言》在谈到这一时期的诗歌时,也谈到了他: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延及“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思想和美学上的禁锢,新诗写作日趋同质化,诗艺和意识的活力日渐丧失。但是,在万马齐喑的大气候中,沈泽宜、蔡根林等北大学子仍然以新诗的形式表达了他们独立的思考和感受,成为那个时代宝贵的一抹亮色。

有意思的是,尽管沈泽宜那个时候颇热衷于恋爱,留下的情诗却极少。对此,《西塞娜十四行》的《后记》有一个交代,不妨照录如下: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我的詩作几乎扫数都是对一个庞大的现实世界的追问,无暇顾及内心爱的诉求。勉强可以算作“爱情诗”的仅只两三首而已。

就在这仅有的两三首爱情诗中,《别崇花》一首不知道算不算在里面。此诗二十五行,唯有第三行“明天天明时我们就要分手”似乎透露出一点爱情的微光。

原来,一九五七年暑假,沈泽宜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湖州,就在这种前途未卜的心境下,他再一次“经历了一次无结果的短暂邂逅”。种种迹象表明,这位对他纯情关照、让他既感激又怀恋的故乡青年女性是一名丝厂女工,崇花是她的名字,因“一度曾如同药石救治和抚慰了我受创的心灵,重新点燃了我面对人世的勇气”,因而,他把她看成是自己生命中“灵魂的曙光”,对她也不无感激。在一首诗的题目上特意标出女方(特别是普通女性)名字的做法,在沈泽宜,恐怕是唯一的一次。而这个名字的出现,需要提请我们注意的是,她跟以往他寻找的对象已经完全不同。这一次,他从中学或大学同学中固执地寻找恋人的眼光一变为聚焦在一位文化程度有限的丝厂女工身上,这多少暗示着现实的严峻。沈泽宜非常清楚这一点。他与这位热情、秀美轻灵的丝厂女工同住湖州城南,双方的父母也都熟悉,且默许他们交往,但这场“邂逅”最终仍旧无果,沈泽宜归结于自己的“极右分子”身份而随后的“发配陕北”。这里多说一句,当沈泽宜一九八〇年开始担任高校老师时,崇花仍有意跟他重续旧谊。应女方的要求,沈泽宜抄录了《别崇花》一诗以留给女方作纪念。

一九五八年夏天,他总算顺利地毕业并分配了工作,尽管北大拒发毕业文凭,工作也一再下调到陕北榆林的周硷镇中学以及后来的双湖峪中学(后更名子洲中学)。八月下旬的某一天,他离开了对他来说光荣、梦想与屈辱并存的北大校园。从此,实足有十一年的时间,他将在西北那片黄土地上风尘满面、痛饮孤独。

对于一名渴望爱情的诗人来说,来到这么一个爱情的原材料极为稀缺的地方,其内心的苦闷可想而知。

沈先生是一个永远天真的人,从北大的天之骄子一贬再贬好不容易做了一名顶着一顶“右派”帽子的中学老师,倒也没有多少时间去考虑自己的出路。他最挂心的是从此恐怕没有爱情可以谈了。他敏锐地观察到,周硷中学没有一位和他年龄相仿的女教师。后来,总算来了一位,却很快名花有主。爱情的饥渴源自本能,汩汩不绝地从他的身体和灵魂中泛起。按他自己的解释,“无奈我只能把目光投向女生,包括常来我窑洞唱歌的那些女生”。那年沈泽宜虚龄二十六岁,以孤独做燃料的爱情,作用在他的身上,好像浑身被酒精点燃了一般不得安宁。

沈泽宜渴望“梦中女孩”的浪漫梦想再一次提到嗓子眼。一位天生丽质、比南方女子更健美的曹姓女孩进入他的视野。他陷入了对这位他班上女生的单恋之中。特别是年假时节,学校放假了,孤独的诗人独自踯躅在周硷镇街头,体会着北地“那种刺骨的寒冷,以及内心热爱与忧伤的感觉”。揆之常理,这是可以想见的。一个学年后,他从监管相对宽松的周硷中学被调离到管控严格的子洲县双湖峪中学。在双湖峪的一个学期结束后,忍不住寂寞,一个人怀着某种热望,重回六十公里开外的周硷镇。他找到曹姓女生的家。很可惜,他一回到双湖峪,就收到了女孩希望他再不要去烦她的信函。

在对待爱情或者说两性问题上,沈泽宜秉持着固执的浪漫主义理想。这种固执有时简直要让你为他暗暗着急,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一种心理因素所致。对于他的“一生都是空白的等候”的结局,他通常归结于“一再被剥夺爱的权利的存在状况”。当然,这种情况固然存在,但不得不说,主要的原因还是他的性格和他对待爱情的态度。

在某种程度上,一个诗人,即使把他扔到荒寒之地,也不会缺爱。这不,爱又姗姗而来了。在双湖峪中学,一个面如满月、沈泽宜给她排练过小歌剧节目的女孩,主动对他产生了感情。女孩甚至悄悄地来到他的窑洞,在他的枕头底下放妥一双折叠好的袜子。有意味的是,女孩送的袜底上还衬了布,各绣着一朵莲花以表达她的情之所致。非常遗憾,女孩不是他喜欢的,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我立马拿起袜子追出门去,总算在不远处被我追上了。我不得不把袜子还给了她,满怀歉意地对她说了声谢谢,一字一句地对她说:‘我们是师生,希望你以后保持这种关系,不要有其他想法。”

难得沈泽宜在情感问题上比较坦率,也并不讳言,他对此有过一次自剖:

在感情问题上,我一贯崇奉NOT ORALL的原则,在喜欢一个女孩打算跟她进一步发展关系之前,我必定会严厉地盘问自己是否有真爱她且能爱到永远的勇气。……我宁可事先考虑周全免得事后反悔。如果发现回答是肯定的,我会死心塌地地去追求,以我默默挂念或试图逐渐建立感情的方式。……但如果回答是否定的,我决不会主动跟对方接近,而要是主动者是对方,就会采取回避的态度,尽量减少跟她的接触,让她慢慢地忘掉我。

就这样,他又一次失去了一场经历爱情的机会。

身在双湖峪中学的沈泽宜时时刻刻感觉着那种枷锁在身的监管,但一颗发芽的心仍旧不管不顾地在抽出爱情的丝丝嫩芽。G,一位烈士的遗孤,正好在他所教高一年级的班上。他乘寒假返家的机会,大老远地先是给她去了一封信,以试探她的反应。年后回到学校,女生并没有表示不悦,他放心了,于此开始了他谓之异常艰难的表白。老办法,三十周岁的他仍旧书生气十足地给她写信。第二封四五页信纸,她收到后却把这事反映到了学校教导处。教导处的一位主任约他谈话。这回的女生是他看中的,他百折不回,开始了那个年代惯常以写信表达情感的追求方式,索性把接下来半个月的晚上全都花在给她写信上了。这是他一生所写的最长的一封信,三十二张信纸,三万多字。

我们无法猜想,一位去年读高一今年读高二的女孩,情窦未开,甚至没有拉过手(唯一的一次拉手是女生体育课练双杠时受伤正去医院途中,他充满关切地摸了一下),是什么打动了他。可是,谁也说服不了他放弃,他觉得自己“对她的爱是纯真而专一的,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叩问”。但他忽视了对方的感受。也许是他太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了,换句话说,这是一场一开始就注定了耗尽心血却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苦恋。

一九六六年,子洲中学语文老师沈泽宜再一次遭受不幸——他成为第一个戴纸糊的高帽游街的老师。在一次全校的批斗会上,大家振臂高呼打到沈泽宜,据说女孩“不肯跟着喊也拒绝举手”。沈泽宜平反复出后了解到这个细节,大为感动,一连为她写了三首十四行诗:《西塞娜在河边卷起裤腿》《森林般的手臂举起来喊打倒》和《我被押进土牢等候处决》。前两首完全纪实,后一首记一个噩梦。我们来看第一首:

西塞娜在河边卷起裤腿

她要涉水过河采集野果

父亲不在了,饥荒年月还没过去

弟弟在家里一个劲喊饿

处子的肌肤雪白,绯红

像锋利的鸟叫将我啄伤

连阳光也屏息着不敢碰触

逃跑时溅起了水声叮当

此刻,她的一条腿落在石上

瀑布似的长发冲向腰肢

她抬起头望一眼对岸

林中的风立即悄无声息

没有哪一尊雕像能与她相比

创造她的只能是全能的上帝

简白如话的诗其实只描写了一个女孩卷起裤腿涉水过河的细节。三十年的时光过去了,沈泽宜仍无可救药地以少年的眼光打量着他的“梦中女孩”,仍单纯得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单就这首诗而论,他也只专注女孩的清纯或者说青涩之美。托实地说吧,换成别个,如此年龄也未必写得出来。最后两句,在我们看来,已是过度地颂扬了处子的纯情,不免显得夸张,修辞上的效果是欲速则不达,但这倒也合乎沈泽宜的口吻。

而那首《森林般的手臂举起来喊打倒》呢,描绘了一个女孩所在班级的班长多年后向沈泽宜转述的场景。诗赋予了“梦中女孩”更多的道德理想。毫无疑问,诗人将诗的主人公美化了。《我被押进土牢等候处决》与上一首一样犯了同样的毛病,尽管沈泽宜认为此诗是他这本十四行集中最好的诗之一,但仍不免有图解之嫌,不过,末两行(“说罢,她双手捧下自己的头颅/我听见处子的血潮水般从大地流过”)确是带有超现实主义的神来之笔,与此诗记梦的状况乃是完全一致的。这就足够了。

总之,从G到西塞娜,只是命名的转换,沈泽宜追寻“梦中女孩”的理念其实丝毫没有变化。哪想到,詩人为此已经付出了整整三十年的时光。

在北方,沈泽宜苦恋班级女孩的同时,在南方的父母也真正开始为儿子的婚姻问题着急起来。祖母感叹孙子像他耶耶(湖州土白,即父亲)一样不会交女朋友。于是,他们托亲戚在湖州的晟舍镇上干脆给他物色了一个。女方初中毕业,未能升学,在家待业。沈泽宜寄出了自己的照片,十来天后他收到女方来信,当他看到女方随信附来清灵水秀、端正可爱的照片时,触动了他审美的心,他的眼前也随之出现了一段天赐良缘的幻觉。“我不再犹疑,第二封信就正式向他求婚,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的回复。”急切的心态,今天读起来,仍能觉出他致信求婚的草率。不过,女方答应了他的请求。离寒假还有两个月,她在沈泽宜的要求下,住到城南沈家。这次,沈泽宜以回家结婚为由,向学校请了婚假,提前半个月结束课时回到湖州。

此次回家,他终于吻到了女性芳香的肉体。那是一九六五年,他虚岁三十三岁,平生第一次吻一个女孩。两人很快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在去婚姻登记的前夜,两人同房,沈先生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并不避谈。这一夜,也成为他一生屈指可数的性爱经历之一。他记录了这第一次的兴奋和紧张,也写下了他的疑惑。原来,女方不是处女,十三岁上被人强奸,怀孕后不得不去做了人流。伤心至极的诗人为此痛哭了一夜。结婚是不可能了。他给了她“一年的考察期”,婚期推迟到下一年,但这不过是一个缓解痛苦的办法而已吧。

推后到沈泽宜的下半生,我们从他的择偶标准来考察,这一次当然是一个关键。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却始终以不变应万变,固求他心目中的那个“梦中女孩”。沈泽宜一生对处子的渴望,原是有这一次的挫败感在里头作祟的。他自己也承认,“一九六五年冬的那次打击是毁灭性的,它让我永远无法接受一位已经结过婚或已经破了身的女性。理智上我也知道我如此固执是错的,但情感上却根本无法说服自己”。在沈泽宜身上,既有西方的现代教育,也交织着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思想。我们不得不说,我们的诗人是一个超前的现代与落后的封建的矛盾体。

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回到湖州。他没有了正式的工作。他以扳鱼的方式努力使自己的体力得到恢复。随后的十年,他成为湖州这座中等城市的泥瓦小工、搬运工、下水道工和筑路工,为了活命的一日三餐,他天天出没于底层,身体受尽苦活重活的折磨。白天忙于体力活,一到晚上,身体超负荷的运转停歇下来的时候,一个诗人的孤独感就可以捏得出大把的水来了。岁月不等人,他的年岁在增加,转眼四十来岁了。他“仍像一个寄宿学校的大学生,敏感、热忱,渴望爱和被爱,但事实上却又不可能,所能咀嚼的只是一种真正的煎熬”。可是,诗人即使判定在生活的最底层,仍有爱的萌芽在他的灵魂里抽动。而这种抽动,有时候就需要落实在肉体的缝隙里。

阿六,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底层人家的孩子。沈泽宜有一次开夯沟,砌窨井正好来到她家斜对面,他注意到了这个名叫阿六的女孩,一边干活,一边对她唱起了真情的山歌。他一点一点地接近她,有一天,阿六在他的邀约下来到他城南的家。他引她到楼上房间小坐。他们一同坐在一把家传的老式太师椅上,“我把这半个多月来对她的仰慕之情尽情吐露,她听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依偎在我怀中一声不响”。三天后,沈泽宜骑自行车去了阿六临街的住房,那晚他吻了她,还“正式向她求了婚”。但很快,两人的交往被阿六的父亲知晓,大骂了他一顿之后,他与阿六的交往也就永远停顿在了这纯洁的一吻上了。

阿六家附近的工程很快结束,施工队转到城中居民区开挖下水道。一位热情的女孩又出现了,似乎也正瞄准了我们的诗人。她给他递茶送水,这是一个主动的“梦中女孩”。于是,他约她去了城南的家,女孩十分主动,在整整十年的城市苦力活中,他终于有了第二次性爱。“十年苦力发生在我身上的两性之间就这样两件”,诗人不无心酸地告诉他的读者。然而,女孩却别有所图,此事也成为类似的“一夜情”而味同嚼蜡。两次谈不上成功的性经验,从此他对成熟女性有了某种忌惮性的排斥。这一年,他四十四岁,仍像波德莱尔笔下的信天翁,这碧空中的王者,倒拖着翅膀,在人间承受着命运的嘲弄。

一九七八年春天,他头上的那顶帽子终于摘掉。这一年暑假结束,湖州五中来请他担任高中代课老师。屈指算来,此时距离他离开北大正好二十年。二十年里,如上所述,唯有一次真正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也昙花一现。他也曾梦寐以求“梦中女孩”,但所有他纯乎单恋的女孩其实都不可能在精神上理解他。她们压根儿就不是与他一样有着灵魂强度的知识女性。从某种程度来说,女性丰盈的爱的触须还没有在她们身上张开。他注定了一次又一次吃“梦中女孩”的闭门羹。

一年后,北大来人,到沈泽宜所在的五中转交一份改正的文件。一九八〇年,位于湖州的嘉兴师专收到北大中文系的推荐信。八月份,他顺利报到嘉兴师专中文科,重新成为“文明”社会中的一员。

当年因诗罹祸,但诗的纯粹精神依旧在他的灵魂中潜伏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放的大气候下,他不仅创作诗歌,也开始研究诗歌。由此,他的身边很自然地聚集起一拨又一拨热爱诗歌的年轻人,其中不乏为诗的光芒所笼罩的年轻女性。X就是其中一位。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学校园,各种文艺社团纷纷成立。湖州师专远方诗社成立后,X是主要的骨干。沈泽宜成为顾问之一。一来二往,他们认识并很快熟悉起来。没过几天,沈泽宜开始单约X去他的城南小楼。X欣然同意,一场师生恋随之如火如荼地展开。从一九五八年离开北大起,二十多年来,X可能是他遇到的“梦中女孩”中最理想也最能理解他的一个。两人关系的高潮,是有一天他们浪漫地复制了冯沅君小说《隔绝》中男女主人公在郑州旅馆里的某个场景:在一张原本用做婚床的新式木床上,他们“相拥相偎情话绵绵,但严守底线没有翻云覆雨”。很多年过去,今天的读者能否理解,这种浪漫到简直不可思议的情事,为什么会在我们的主人公身上一再地发生?

一九八四年,沈泽宜五十二岁,X二十二岁,年龄事实上已经成为一道难看的横标线。

但X很勇敢,也非常单纯。她开始踩着爱情的刀尖走向沈泽宜。一到沈家,她便帮着他洗这洗那,尽显一个女人理家的本能。那时,沈母還在人世,老人家看在眼里,非常欣慰。而最让老人家热泪盈眶的是X改口叫了她一声“姆妈”。其时,沈父已经离世,出于一种对老父的歉意,清明节,沈泽宜带X一道去祭扫父亲的坟墓。

沈泽宜与X的爱情阻力来自女方的父亲。那年暑假,他匆匆赶去浙南与X相会,两人手拉手的举动被女方父亲得知。在女方父亲的干预下,也或者X确实意识到两人年龄的差距,她写信要求他“别再对她怀抱希望,别再约她见面”了。两人最终分手。这场交往,沈泽宜后来写了一首十四行诗:

深夜我被呼痛声惊醒

那声音从一堆书本中穿出

循声找到呼痛的那本

书里夹着两枚并蒂的红叶

红叶在暗中熠熠放光

叶脉闪电样纹理清晰

起伏搏动着相对无言

如两颗相拥的心狂跳不已

有条山道在记忆中延伸

野杜鹃开放在山道两边

那天你高举红叶向我奔来

“你看,春天里怎么会有秋天?”

我合上书本想重新入梦

那红叶又在连连呼痛

诗中“呼痛”一词,一定来自帕慕克“呼愁”的仿造。这也可以看出沈泽宜对西方文学的吸纳(只是晚年他这种吸纳越来越弱)。在帕慕克之前,我似乎不曾在汉语中看到过类似的词汇。帕慕克所谓的“呼愁”,土耳其语指的是“忧伤”,确切一点说,是指“失落及伴随而来的心痛与悲伤”,这意思与沈泽宜的“呼痛”非常接近。在这首诗中,我愿意稍稍变通一下伟大的帕慕克。毫无疑问,给沈泽宜带来痛苦的,不是“呼痛”的存在,而是它的不存在。这种“不存在”,也可以在沈泽宜的诗歌观念中找到相应的体验和表达:“诗是缺少,心灵的缺少。”“诗的基调是悲哀的,它是人类无穷无尽苦难中开出的玫瑰。”同时,我也非常希望我的这位老师能够理解,对一位诗人来说,付出了他一生代价的“苦难”和“缺少”,并非什么都没有,“苦难”是诗歌最好的材料;“缺少”本身是一种看不见的“大有”。

写给X的这首诗,一如既往地被归入“梦中女孩”西塞娜的名下。诗的结构、用词一点都不复杂,一如作者单纯的心灵。唯第三节写实,是某天两人携手“郊游时真实发生过的事”,“你看,春天里怎么会有秋天?”这无意中生发的疑问,后来一语成谶。是的,不论“春天里的秋天”也好,还是“秋天里的春天”也罢,对沈泽宜来说,年龄的差距现在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的存在。可是,沈泽宜的“梦中女孩”看来不过换了一个居住的地方,其年龄仍在十三四岁光景。换言之,洛丽塔没有长大,亨伯特年岁却越来越大。爱情,愈发艰难了。

有一位来自俞平伯故乡的女诗人M,在X之后出现在他面前。M似乎比我高一届,忧郁、瘦弱,喜欢穿一袭碎花连衣裙,这是一九八五或一九八六年M留给我的印象。她后来考取浙大研究生,得以与浙江省的几个前辈诗人以“诗探索丛书”名义出版诗集《九月排箫》。沈泽宜对她的诗的评价是“以气质的优雅引人入胜”。看来沈泽宜对她的“优雅”是动过真情的。M对他的回应现在已不清楚,但即使撇除一点爱的情愫,M对沈泽宜无疑是热爱的。M后来写了一首诗《诗人之死》:“这一次你一去/便不能再回/永远地不能再回了/你守望过的麦田/你梦中的新娘/用了最美丽的花朵/也接不回你//你是这世上唯一的无花果/至痛至爱……”沈泽宜对这首诗做出了回应:

诗中的那位“诗人”无疑是一个现代的唐·吉诃德。他身跨瘦马,浪迹四方,一面替天行道、打抱不平,一面念念有词地叨咕他的达欣尼亚。他注定得终身寻求,却不幸在想象中死去!

M诗中的“诗人”,很有点沈泽宜的影子。或者,沈泽宜早把自己代入其中了。在《西塞娜十四行》集中,有一首《从人世的沧桑中抬起头来》的诗,据沈泽宜说,诗写到了M,“从人世的沧桑中抬起头来/我看见天边悬挂着一颗星/她孤独而凄清地微笑着/当白日将尽,夜晚尚未来临”:

那颗星就是你吗,西塞娜

凄凉人世最后的朋友

你瞒着所有的姐妹前来探望

在这暮色苍茫的时候

但是,这颗星绝不是单数,就好像西塞娜也从来不是单数一样。沈泽宜夫子自道,他说它是“陕北的G、金华的X、德清的M、三亚的小龚,就是我一生中对我热爱却因种种原因一一和我擦肩而过的女孩”(原文真名,此处姑隐,以字母替代)。这里,归根结底还是“女孩”。沈泽宜全然不知道,他的“梦中女孩”,也总会有长大的那么一天。迄今为止,他的一个又一个西塞娜,足以组成一个规模不小的现代“诗社”了。

回忆录写到“三亚的小龚”一事,就近乎有点胡闹了。那是一九八九年夏天,沈泽宜南奔海南,在三亚的一家歌厅里认识了一位伴舞小姐。那一晚,这位来自武汉的二十二岁的龚小姐穿着黑丝绒旗袍,在诗人的眼睛里自然天生丽质。他邀请她跳了一曲“配合默契”的交谊舞,还为她唱了一首《千纸鹤》。他看到她“目光晶亮”,顿时觉得她“明显有乐意跟我结交的意图”。如此逢场作戏的场合,单纯的他却“迅速打定注意”,再一次产生了类似一见钟情的感情,他說“只要我此去不会有大的灾难,回湖州后我会和她通信来往培育感情”。五十七岁的人了,亡命在外,却冬令春行,甚至还许诺愿意为她再次千里迢迢赶到海角天涯。他与这位“三亚的小龚”当然没有下文。在他的晚年,对于年轻女性,这样一厢情愿的“一见钟情”,将会一再发生。对此,他开出的爱情药方是这样解释的:

多少年了我始终认为爱有两种模式,其一是相处或相识已有些时光,双方日久生情由相知、相爱到结婚;其二是双方在事先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劈面相逢,所有信息都来不及修饰打扮,心灵屏幕所接收的因而更可靠,更有直觉的真实。这时,如果双方都未婚且强烈地被对方吸引,在一瞬间心灵放电火花四溅,这就是所谓的一见倾心,色授神与。而说到底我所向往的正是这后一种。

两种爱的模式,他觉得自己与小龚正是这后一种。甚至发生幻觉般地认为这位龚小姐“也许正是在历经九死一生之后,上帝赐给我的一个可能的佳偶”。当他如此倾心于某个对象的时候,沈先生的天真,与社会的复杂就构成了一种有趣的对称。在他的念想中,他也始终相信女方(不独这位小龚)会迎合他的这种“一见钟情”,也许,这就是诗人如同赤子一般的天真。而这里的“色授神与”一词,正出自蒲松龄的《娇娜》,意为睹其貌而动情,以至于心驰神往。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神”字是沈泽宜的自改,原词“色授魂与”最早出自司马相如《上林赋》,《文选》引张楫注曰:“彼色来授我,我魂往与接也。”经此一注,这个词的意思就相当清楚了。中国古代,对于两性关系,十足以男性为中心,女性的心里感受是不会顾及的,也压根儿没有给女性留一席之地。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两性关系中的男欢女爱是谈不上的。说白了,“色授魂与”这个词,只有男欢,没有顾及女爱。这就根本无视了五四以来爱情的基础乃是两心相悦的基本原则。

一直到晚年,沈泽宜也没有放弃寻找“梦中女孩”的心愿。朋友们都知道,他又在大学生中发现了一个。就像他一生中无数次重复的爱情独幕剧一样,他以自己的方式发起了“爱”的冲锋。女孩要读研,上线了,他亲自带她去北京找学校,还住到了老朋友谢冕家。谢冕当着女孩的面狠狠地批了老校友、老同行一顿。最后,他还是通过关系把女孩送去天津师范大学读研。接受这位女研究生的汤吉夫教授晚年在口述自传里恰好说到了这一幕:

大概是二〇〇〇年,有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老汤,帮帮忙。我说:帮什么忙?他说:我的未婚妻考研究生,上线了,但是没有地方录取,你能不能录取她?我说:我说了不算,但可以去争取指标,我得请示一下领导。我就去找校长。校长说:是你的朋友吗?我说:是我的朋友。他说:那你就要吧。

沈泽宜的这位“梦中女孩”就这样成了小说家汤吉夫教授的研究生。他们一道去了天津汤吉夫家。汤吉夫眼中的这位女生“长得很漂亮”,会利用人。可沈泽宜前脚刚刚离开天津,女孩就给他寄来了苦果——请他再也不要去找她了。天真的他知道女生要断交,大老远地又赶去天津。据汤吉夫回忆,他“要求跟这个女生单独谈谈。宿舍的女生都拦着,不让他进屋。就这样两个人崩了”。按照汤吉夫的一个同事的说法,这女生“充分利用了沈泽宜之后,就把他甩了”。但他呢,一次又一次地给这个并不单纯的女孩写信,苦苦请求她不要离开他。这是他此生最后一次追求“梦中女孩”。最后的结果,沈先生的爱情还是一场空白的等候。

我们没有忘记,《西塞娜十四行》将要出版的时候,他请中国写十四行诗的大家屠岸先生作序,在给屠岸的信中,沈泽宜有一段令人心酸的告白:“泽宜一生多难,迄未成婚。爱情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永恒的渴望,即或有时两心相通,也短暂得如同闪电,徒增凄凉味耳”。对于“凄凉”一词,在他当然是有至深体会的。好在屠岸先生理解他,认为他的爱情也不止于“爱情的追踪”。在序言中,屠岸做了精辟的提升:“西塞娜之对于沈泽宜,怕不是《洛神赋》里的宓妃,倒真像《神曲》里的贝阿特丽齐,或者《圣徒》里的马利亚。这应该是一种信仰的坚持。”这个评价是很高的,尤其最后这一句。

面对沈泽宜的这种固执的浪漫情怀,一九八八年,北大九十周年校庆,他大学的同学,比他经历了更加深重磨难的一位朋友真心劝告他“不要太浪漫,年已六十,找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为伴也就可以了”。老同学的话还未说完,他立即表示了对这些习惯性劝告的反驳。以至于引起了一位在场女同学的不满,说他性格“永远也改不了”。当年风华正茂的一代北大人,如今垂垂老矣,可他们仍觉得他的爱情中带有太多空想的色彩。

沈先生是一个矛盾的人,他的西化观念里掺杂有中国传统中很多迂腐的教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即为其中之一。随着年龄的增大,婚姻的无望,他常念叨这一句。我曾无数次听到他当面唠叨这个事。他在回忆录里也一再言及。但另一方面,他也极有传统的孝顺父母的这一面。回忆录第一部写父子情深,写得真挚而动人。母亲弥留之际,为了安慰母亲,他甚至找来一名女孩冒充她的儿媳,来给老人家做临终的安慰。

……大约在一九八五年,他应几个追随者的邀请去某地讲座,在台下的听众中他结识了喜欢文学的小芹(化名)。三天两夜的文学会议,他独独发现了落落寡欢且喜欢素颜示人的小芹。出于对受过磨难的大学老师的敬意,小芹的眼光里闪过一丝怜惜。而皮肤雪白,一双水汪汪大眼睛的小芹正符合沈泽宜“梦中女孩”的形象。回湖州后不久,她就收到了他的来信。他对她很关切,赞美她在一众女孩里头显得特别有灵性。他要她坚持写下去。这是长辈对晚辈的一次常规鼓励。她也没觉得有什么。

一九八六年的一天,她突然收到他的加急电报,要她速去湖州。电报中没有告诉她什么事。在通讯尚不发达的那个年代,收到加急电报,无疑是一桩心惊肉跳的事,一般总有不幸的事发生。这位二十三岁的芹姑娘在第二天出发前又收到他的来信,他急切地告诉她湖州站有人在接她,万一接不到,请按信里面所附示意图从车站自去城南沈家。果然没有接上她。那天中午,小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沈家。此时沈泽宜已在门口等候。就这样,小芹走进了沈家阴暗的城南老宅。稍息,沈泽宜声音低低地叫她上楼,说有事要跟她相商。原来,老太太临终最大的心愿,是想要看一眼未来的儿媳妇。他要求小芹充当她的儿媳妇去安慰一下老人家。小芹推拒着,他不断地求告。她最终答应下来。当天夜里,沈泽宜将小芹带到沈母面前,病榻上的沈母显得异常兴奋,老人家对着小芹说了很多话。沈泽宜要求小芹叫弥留之际的沈母一声“妈妈”,小芹叫不出口,但还是对着老太太说了很多安慰的话。老太太以瘦骨伶仃的左手拉住小芹的右手,又将沈泽宜的手拉拢到小芹的手上,她轻轻地拍抚着两只放在一起的手。沈母紧紧抓住小芹,以极其虚弱的病躯意图坐起身给小芹鞠个躬,但终于没有力气,一口血喷了出来,溅到了小芹的身上。沈母瞑目而逝。沈泽宜在一旁大哭。这一刻,年轻的小芹也感受到了沈泽宜对母亲的那份非同一般的挚爱。

我们实在无从评判这样的非常理的行為。我们记得沈泽宜在一首《西塞娜要给我做女儿》的诗中曾说“我从来没有中年过/直接由少年跳进老年”。没错,沈泽宜的很多行为像一个永远没有长大的少年,一个仍是“寄宿学校的学生”,一册《西塞娜十四行》,唯见少年情怀,过于诗意的措辞,以及一个又一个经过想象加工的西塞娜,中年的沉稳和老年的通透不大见得到。最奇怪的是,一百二十首西塞娜,根本没有性爱的蓬勃浇灌。性爱的缺失,成为他身上最大的谜团。性爱,也成为这本诗集最不待见的一个话题。

无可怀疑地,像沈先生这样一个人,天赋才华,二十岁上得以考入中国最著名的大学北京大学,成为那一代人中的天之骄子。青葱的岁月,浪漫的年龄,在磨砺自己的翅膀的时候,不幸经历磨难,疾风暴雨中被迫放任在荒僻的黄土高坡痛饮孤独,一任年华和才华虚掷。其后是十年底层挣扎的活命体验,一如堂·吉诃德放逐在一群牧人中间,理想中的黄金时代的梦想渐次破灭,也蹉跎了他大好的一生。中年欣逢改开,文学振起,左手诗歌,右手评论,兼事《诗经》译介。未几,又一番折腾,忽忽老境渐至……他这一生,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蒙住了他的诗眼而不自知,也遗憾他终究没有达到通融澄明的智慧境地。终其一生,特别是晚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寻找“梦中女孩”而不得,这实在是为他可惜也复可叹的。

【责任编辑黄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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