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丽 曾敏婕 梅寒霜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是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会遇到身体素质、心理状况、社会适应的问题。老年人社会参与必不可少。但老年女性的社会参与状况令人堪忧。本文基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状况作简要分析,并提出适宜的改变策略,由此促进老年人口的积极老龄化,帮助老年女性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关键词:社会性别视角 老年女性 社会参与
一、当前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现象
社会参与是指公民出于一定的目的,通过合法途径来表达其意愿,参加社会生活的行为[1]。随着老龄化问题的突出,老年人口在退休后社会参与也越来越必要。但是,我国老年女性的社会参与水平相对较低。本文所指的老年女性社会参与并不包括纯家庭或纯个人的行为。根据报告显示,有21.1%的农村老年女性仍在从事农业劳动,37.5%的城镇老年女性近3年内参与过志愿服务、主动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2]。可见,不论农村或城镇的老年女性的社会参与水平相对较低,仅三成。
二、老年女性社会参与水平相对较低的原因分析
从社会性别视角看,老年女性社会参与水平相对较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传统观念的束缚,影响老年女性社会参与
传统观念“男主外、女主内”,男性更多地承担着赚钱养家的重任。也正是基于这个传统观念,老年女性退休后要抚养第三代,而老年男性的所承担的家务负担相对来说较少一点,因此,相对于老年女性,老年男性在退休以后更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参加社会活动。
(二)现有的退休年龄安排,影响老年女性社会参与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除特殊行业外,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即可达到退休年龄。女性退休年龄早于男性退休年龄,这就使女性老年人口的规模相对更大。现有的退休年龄的安排,也造成了老年女性较老年男性更早地退出劳动参与。回归家庭,脱离了原有的劳动参与也就失去了社会参与的主动性。
(三)受自身因素的影响,老年女性社会参与度不高
老年女性社会参与度不高,除了受老年女性自身年龄、兴趣爱好、性格、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还受其自身参与意识淡薄、持有性别偏见观念的影响。一方面老年女性自身参与意识淡薄,他们中有很多认为没有参与的必要性。正如帕特认为“家务历来都是女人的责任,只有当她们能够继续完成她们在家庭内的首要任务时,她们才被允许加入劳动力队伍” [3];而另一方面老年女性自身也持有性别偏见观念,她们认为女人做家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没对此发生过疑问[4]。
(四)现有适合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的活动较单一
由于受现实的阻碍,现实中适合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的活动较单一。主要是文娱类活动的社会参与,一般为广场舞等社区活动的参与。随着“扰民”、“广场舞大妈”等负面词汇的出现能够适合老年女性真正参与社会的活动少之又少。反观老年男性,他们的社会参与方式较为多样与自由,下棋、遛鸟、喝酒聊天……而且老年男性的这些社会参与活动被社会认可,也就使得老年男性社会参与相较老年女性更容易。从而老年男性的社会参与率更高。
三、老年女性社会参与改变的策略
加强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改变当前老年女性社会参与度不高的现状,主要从老年女性自身观念、退休制度、加入社会工作者的改变等方面着手。改善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的积极主动性,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老年生活,促进积极老龄化。
(一)改变老年女性的自身观念
改变老年女性自身性别平等观念,不仅要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还要培养子女的独立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断奶。同时,还要转变消极观念。鼓励老年女性意识到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如:跟老年人相关的政策、社区为老年人所提供的设施等)。引导老年人利用资源,协助他们把这些资源整合起来,结合老年人的需求,开展一些活动,使老年女性參与到这些活动中,提高老年女性的社会参与水平。
(二)实行弹性退休制度,由女性自主确定退休年龄
由女性自主确定退休年龄,增加她们的社会参与度。实行弹性退休制度,采取人性化的弹性退休制度。不设立一刀切的退休年龄线,实际操作中,以现行各类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为下限,以提高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上限,在此区间内由女性自主选择退休时间,实行弹性退休。
(三)社会工作者积极引导老年女性社会参与
社会工作者积极引导老年女性参与社会,使他们融入到社会之中。社会工作者首先应该有一颗接纳的心,肯定老年女性的价值,尊重老年女性;其次,深入了解她们的兴趣、爱好以及对社会参与的需求,然后逐步引导老年女性参与社会,提高老年女性社会参与率;最后,多给老年人一定的空间自由,让她们在亲身的实践中学习锻炼。
参考文献:
[1] 柴慧琛.城市退休老人的社会参与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D].山东大学,2013.
[2] [美]罗斯玛丽.帕特南.童:《女性主义思潮导论》父晓明译,上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杜,2002年,156页.
[3]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J].妇女研究论丛,2011(06):5-15.
[4] 王苗苗.老龄化背景下老年女性养老问题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2.
[5] 李实:《农村妇女的就业与收入——基于山西若干样本村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1(03).
作者简介:涂丽(1994-),女,汉族,籍贯:江苏扬州,单位:中华女子学院,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