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榜样引领医德建设的对策思考

2019-01-17 08:15:28王亚娟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9年9期
关键词:医德医护榜样

王亚娟

(上海健康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318,wy20130819@126.com )

“要广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是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指示。这指明了新时代崇尚榜样精神的重要性,给人们提供了努力前进的方向。放眼医疗卫生领域,要推动当代中国医德建设,道德榜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道德榜样的精神风貌将影响到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风气。医护类道德榜样是道德榜样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先进典型人物、典型集体或典型事件。为此,要从多角度思量,发挥各方合力作用,为医护类道德榜样作用的更好发挥创造良好条件。

1 以“最美现象”为例,善于挖掘身边可亲性的医护类道德榜样

可亲性是指所选择树立的道德榜样要具有亲和力,要能够让群众感受到它的存在。可亲性是个体成为道德榜样的基础与前提,可亲性意味着要拉近道德榜样与人们之间的距离,道德榜样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更不具有神秘性。如果丧失可亲性原则,那么道德榜样将会带有冰冷、孤立的色彩,道德榜样的美德也就难以转化为人们自身的品德。道德榜样的选择也要避免“高、大、全”特点,“高、大、全”式的道德榜样让人们觉得道德榜样触不可及,抑或认为道德榜样是完美无缺的化身,此种类型的道德榜样已脱离广大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实践基础,其影响力和感染力难以企及大众。

道德源自生活,脱离日常生活的道德教育注定是徒劳无益的。无论是道德宣扬还是榜样教育,都需要回归现实生活世界,这是道德的本性使然[1]。可亲性要求道德榜样必须生活化、日常化,贴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生活是最广阔的社会实践,道德榜样的根基源于日常最为普通的生活。客观的社会条件与具体的现实环境是发现道德榜样、培育道德榜样的基本条件。要让人们感知“道德榜样就在身边”,而不是遥不可及、与己无关的对象。

改革开放以来,比较典型的例子便是“最美现象”的出现,折射到医疗卫生行业,涌现了诸如“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等一大批医护类先进模范人物。诸多最美人物凸显平民色彩,使得道德榜样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最美现象”的主体具有平凡性。他们是普通人民大众中的一员,其道德行为的产生没有附着利益的诱惑,均是自觉自愿的行动,均受良心的使然,是一种自发的道德行为。“最美现象”的事迹虽平凡却孕育着伟大。他们用爱心与善良浇灌人类道德的花朵,或在事关生死的千钧一发之际,挺身而出,将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甚至生命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以最美现象为例,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善于挖掘身边可亲性的道德榜样。特殊性是医疗卫生行业的一大特点,因为其面向的主体是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本身就带有奉献性的标签,即广大医务工作者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其实就是在为社会、为他人作奉献。因此,身边感动的人或事应成为选择医护类道德榜样的一大焦点。

2 以多样化的形式宣传医护类道德榜样

2.1 政府推动

政府组织是自上而下地选择树立道德榜样的方式,该方法的优点是集中、统一,富有规划性与程序性,便于调动一切有生力量。政府组织也是当代中国道德榜样选择树立的主要方法之一。例如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是对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嘉奖,该活动由中央文明委领导,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为主办单位。这种方式以国家为后盾,有利于维护道德榜样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为选择树立的道德榜样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当然,如今社会背景下,由政府所组织的榜样评选活动已突破以往行政命令式的调控,而是在以人为本与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综合手段。政府通过发布通知、制定条例等规范道德模范的评选,以此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政府组织的另一优点在于带动社会形成尊重道德榜样的社会风尚。由于个人力量的有限性,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榜样或因公而致自身利益损失过重的道德榜样的任务主要由政府承担,这样可以增强道德榜样因德行而获得的幸福体验,倡导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价值取向。

2.2 媒介宣传

大众传媒,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是宣传医护类道德榜样的助推器。

现实中一些道德榜样的先进性在初始时并不广为人知,或者说局限于一定的范围。一定场合下,媒体捕捉到该信息,并将其精华点迅速呈现给大众,由大众进行公允的合乎情理的道德评判,从而使道德榜样的典范效应延伸为社会辐射效应。例如,“中国好人榜”在评议身边好人的推荐方式上就注重发挥媒体的优势,通过手机平台或活动网站推荐好人好事线索,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彰显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

可以说,大众传媒在道德榜样发现、树立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此,也对新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所谓媒介素养是指新闻工作者所应履行的职业操守与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第一,公平正义应成为新闻工作者的价值取向或价值目标。以公平正义原则为指导,新闻工作者才有可能发现可敬、可信的道德榜样。第二,新闻工作者要能够俯下身子去搜集道德信息。当代医护类道德榜样以平民型为主,往往诞生于医疗卫生行业领域第一线,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深入实际,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感同身受道德榜样的善行义举。不仅如此,新闻工作者要通过观察、走访、调查等方式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为道德榜样的真实可靠性提供支撑材料。第三,要保证宣传的客观性,这也是大众传媒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语言是主体间交往的工具,蕴含情感之维,而道德语言又与道德陈述、道德评价、道德判断等产生关联,以传递思想、表达一定的主旨。为使道德榜样的影响力得以迅速传播,新闻工作者必然以语言为纽带进行道德叙事。与理性的说教与义理的灌输不同的是,道德叙事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既阐述事实层面的真理性问题,又涉及由该事实所生发的价值性问题。基于此,准确无误、以核心思想为中心应成为新闻工作者的语言风格与行为风范。

3 制度层面:调动各方力量,保驾护航

3.1 各有关部门要作出科学的政策导向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2],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策略时,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健康。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政策关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国家在出台政策时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政策蕴含多方面的内容,但必须肯定的是,有关部门所制定的政策必须具有伦理的向度,如此方能保证政策的科学化、人性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对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行为有着直接影响。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不仅要注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要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既要保护和支持所有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行为,又要提倡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作奉献、道德高尚的行为,防止和避免因具体政策的不当或失误给社会带来消极后果,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3]

3.2 医德应成为医生工作考核重要指标,要掷地有声

对于医德高尚者,应给予适当道德回报。道德回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前者主要指的是实物报酬,后者主要指的是评先进、评优等精神性的奖励形式。如全国道德模范人物的评选、中国好人的评选以及大众所公认的“寻找最美医生”等就是精神鼓励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对于医护类道德榜样人物,医院应创造大量有利于其发展的空间,比如在选用人才时,优先考虑德的因素,将德放在首位;或者为其创造进一步深造提高的机会等。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目的在于维护医生“医者仁心”的美好形象,激励医护类道德榜样的大量涌现。除强调创造条件,强化对医德高尚者的支持力度外,也需加强惩戒力度。对于医德败坏,破坏医患关系和谐者,要给予相应惩罚,从而培养出大量优秀的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的落实,不能仅浮于表面,一定要掷地有声。

3.3 患者的沟通反馈,要有渠道

在寻医治病的过程中,患者在一定程度上属弱势群体,一方面,身心不健康或患有不同程度疾病;另一方面,对医疗信息的掌握度、理解度有限。但这并不代表患者不需要被尊重。“医患关系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应当互相尊重。医生承载着‘救死扶伤’的社会使命,自古以来就因此而备受患者与社会尊重。而患者则因为疾病缘故对于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但依然要求医务人员给予平等的尊重。”[4]疾病在患者身上,患者也有权对医生的执行力或决策作出反馈。医德考核中,患者的反馈度、满意度也应纳入其中,成为一项重要指标。现代社会经济条件给医生提出了更高的职业要求,即不仅要会治病,而且要善于沟通、懂得尊重患者,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患关系的和谐与否直接关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程度,必须引起重视。在顶层设计上,医院、医生、患者三方的关系均需考虑,维护好每一方的根本利益。三者沟通渠道通畅,问题得到解决,矛盾自然烟消云散。而患者的沟通反馈有渠道之后,又会从另一个侧面为医护类道德榜样的涌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进而推动当代中国的医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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