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生育科技发展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

2019-01-16 13:11唐运革李飞成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9年6期
关键词:科技领域生殖科技

唐运革 李飞成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男性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广州,510600)

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的不断进步。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都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经过40余年的努力和探索,依靠科技进步,我国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说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物质保障[1]。

1 我国计划生育科技发展的历史回顾

1.1 科研机构建设

计划生育科技发展的基础是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立。1964年,第一个计划生育研究室在上海仁济医院成立。随后国家和省、市、县级计划生育科研院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服务站先后成立,建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各级的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部分省市科研院所发挥自身特色,还成立了计划生育、生殖遗传专科医院,成立了人类精子库、司法鉴定等技术服务部门,将科研与临床紧密结合。经过近40年的建设和发展,国家和各省级计划生育科研院所均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科研和技术服务平台,为我国计划生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2 科技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基础,在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近40年的发展历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级科研院所均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首先,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科技专家和人才队伍建设。如1985年成立了国家计划生育科技专题委员会,1991年成立了国家计生委科技专家委员会等国家级专家咨询和指导机构;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三千人才工程”,2007年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其次,国家和各省级科研院所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联合高校建立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的高等教育体系。如国家计生科研所、上海计生科研所获批博士后工作站;广东、山西、辽宁等多个省级计生科研所成为高校研究生培养基地。经过各方面努力,计划生育科技领域人才辈出,涌现出了肖碧莲、刘以训、张永莲、李瑞麟、龚岳亭等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全国共培养了约16万计划生育科技和技术服务人员,为加强我国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3 科研平台建设

科研平台是激发创新活力、转化创新成果的重要阵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对促进科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06年7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要进一步优化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组建若干多学科交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十一五”时期,国家计生科研所牵头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人类遗传资源”项目,收集并保藏了148万份人类遗传资源,约占全国总储存量的80%[3];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在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组建成立10家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点实验室。至此,形成了以12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人类精子库为主体以及省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检测指导中心、国家孕前优生数据中心等构成的特色鲜明的科研和服务平台,极大地提高了计划生育领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1.4 科学研究与应用开发

经过数代人的共同努力,我国的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已经研制和开发出多种避孕技术和避孕药具,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避孕节育方法最多的国家,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宫内节育器具有避孕效果理想、有效期长等优势,是我国使用最广泛的长效可逆避孕方法。部分计划生育科研机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女性口服避孕药、长效复方口服避孕药、探亲避孕药、紧急避孕药等甾体激素避孕药以及皮下埋植、避孕针、阴道环等甾体激素缓释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研究。此外,国家和部分省级计生科研所还致力于绝育术,早孕人工流产、米非司酮药物流产等人工终止妊娠方法和器械的研究。随着人口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生育政策的调整,计划生育科研工作者始终坚持“生育、节育、不育”的主题和方向,在遗传病调查、遗传学诊断、产前筛查与诊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方面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

2 计划生育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挑战

2.1 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完善

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标志着我国“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重点从控制人口增长转向提供个性化、高质量、全生命周期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更加注重引导家庭和个体有计划地确定生育的时间、数量,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等,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也相应地发生了转变。

2.2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联合出台《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地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和职责整合;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整合完成后,原有完整的计划生育科技和服务网络被打破,且整合过程中因编制性质、经费保障、技术水平、绩效待遇等方面的差距,导致许多计划生育科技和服务人才流失,传统的计划生育科技和服务人才力量被削弱。

2.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面临新的挑战

2.3.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需求不断变化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需求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采用绝育术等长效避孕的人群比例不断下降,而采用避孕套等短效避孕的人群比例不断增加。男女性绝育术使用者占已婚育龄避孕妇女的比例由2010年的36.0%下降至2015的30.1%,而短效避孕措施使用比例由2010年的10.2%上升至2015年的15.2%[4],已婚育龄妇女使用避孕套避孕的比例从2010年的8.89%上升到2016年的16.10%[5]。

2.3.2生殖健康领域双重矛盾突出生殖健康领域突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孕不育发生率不断上升。由于受环境变化、社会生活和工作压力剧增、女性生育年龄推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孕不育发病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12.5%~15%,不孕不育患者人数超过4000万[6]。另一方面是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居高不下。我国一直以来是“人工流产大国”,2017年开展人工流产手术963万例,与2016年相比,虽然手术例数没有增长,但人工流产例数占节育手术总例数的比率增长了4.7个百分点[7]。有研究发现,约40%的人工流产对象不了解流产的危害,甚至认为人工流产无害、无痛、快速,是解决意外妊娠的好方法[4]。

2.3.3艾滋病发病人数持续上升自1986年我国大陆地区发现并确诊首例艾滋病(AIDS)患者以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人数增长速度惊人。2011年—2017年,我国艾滋病发病人数由20 450人增长到57 194人、增长率超过179%,死亡人数由9224人增长到15 251人、增长率高达65%[7]。截至2017年底,我国报告的现存活AIDS患者高达758 610例,艾滋病已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公众生殖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8]。同时,通过性行为的传播已经成为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3 新时代我国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发展的思考

3.1 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

联合国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要“确保普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将生殖健康纳入国家战略和方案”[9];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计划生育科技工作逐步向开发和推广生殖健康新技术,为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转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研发、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新技术成为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

3.2 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要方向

3.2.1加强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计划生育科技领域的应用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手段,预测疾病流行趋势,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10]。在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科技领域,信息互联共享是开展技术研究和检验技术应用成效的基础,孕前、孕期以及婴幼儿等生育健康信息需要大数据支撑。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已于2018年1月启动孕前优生与妇幼健康信息互联共享试点工作,广东省目前已基本实现孕前优生信息系统和妇幼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检查对象孕前、孕期和产后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妇幼人群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和效率。因此,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必将成为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要帮手。

3.2.2注重生殖健康领域的个性化和全周期服务生殖健康需求源自人们对美好健康生活的向往[11],随着主体意识和自主能力的不断提升,人们个性化的生殖健康需求不断增强,如何为育龄人群提供及时、便捷、安全、有效、能负担、少伤害、能自主选择、保护隐私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成为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和服务工作的重点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生殖健康服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产时、产后、儿童等各个阶段,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领域必须关注育龄人群从青春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等整个生命过程的生殖健康问题。

3.2.3关注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问题首先,要高度重视未婚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问题。随着性观念日渐开放,婚前性行为日益普遍,但青少年人群缺乏必要的性知识和技能,且获取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较差,导致他们面临着意外怀孕、人工流产、甚至感染性病艾滋病的风险。据调查,只有42%的未婚青年婚前性行为使用了避孕方法,每次性行为都能坚持使用避孕方法的比例仅为20%[11]。其次,需加强对人工流产高危人群的生殖健康服务,尤其要注重对流产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开展流产后关爱(PAC)已成为国际上降低重复流产的主要措施之一,截止2016年底,我国开展PAC项目的医院从2011年的2家扩大到600余家。在全面实施PAC服务的国家,人工流产率下降了25%~50%,PAC干预服务可将人工流产后重复流产率降低一半以上[4]。第三,要关注男性生殖健康问题。长期以来,生殖健康领域关注的人群偏重于女性,忽视了男性对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有研究显示,由于受环境变化、社会压力增大等因素的影响,男性精液质量在全球呈下降趋势[12],因此,关注男性生殖健康需求理应成为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领域的重要内容。

3.2.4加快计划生育科技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科技工作是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基础,研究开发安全、高效、可逆的避孕节育技术是计划生育科技领域永恒的努力目标。如免疫避孕方法具有避孕效果持久可逆、内分泌副反应低、价格便宜、方便使用等优点;避孕疫苗以特定的目标抗原为免疫原,通过机体的免疫应答效应达到干扰配子发生、受精、着床的目的[13],是一种具有科学性、长期性、可逆性的避孕方法;非激素类男性避孕药具有靶点专一性的特征,起效快且能减少不良反应[14]。上述类似的避孕节育新技术的研发是今后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点研究领域。

经过近40年的努力,我国计划生育科技领域的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平台构建、技术研发等方面都取得了不斐的成绩。在生育政策不断完善和调整的新时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要求,紧抓关键技术研发,才能更好地满足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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