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瑞
摘 要:对黑格尔国家学说的批判,使马克思意识到必须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这既需要对政治经济学的原则加以反思,又需要对产生政治经济学的现实进行批判。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的思想经历了从生产逻辑向资本逻辑的转变,实现了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
关键词:市民社会 生产逻辑 资本逻辑
在馬克思转向政治经济学批评的过程中,对市民社会的批判是其思想的重要转折点。正是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中,马克思才真正理解并超越了黑格尔。
一、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这样理解市民社会:“市民社会,这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因而也就是在形式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黑格尔认为包括三个环节:第一,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求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即需要的体系。第二,包括在上列体系中的自由这一普遍物的现实性——即通过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第三,通过警察与同业公会,来预防遗留在上列两体系中的偶然性,并把特殊利益作为共同利益予以关怀。
在黑格尔看来,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劳动之间,形成了一个教养的领域,正是这个领域才给法以定在。通过立法,所有权得到承认,以契约的方式使所有权具有证明能力和法律效力。在市民社会层面,公共利益的实现离不开警察与同业公会。在市民社会中单个人越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越需要这种普遍性的回归,使产业自由不得危害普遍福利。
黑格尔强调要将国家与市民社会区别开来,强调市民社会的私利性以及劳动分工体系带来的矛盾只能在国家理性的指导下才能解决,但他并不认为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根本矛盾。黑格尔关于法、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探讨,可以说是对自由市场万能论的批判,也是对契约论的批判,他想在不改变现代劳动分工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国家理性调整现代劳动分工体系带来的问题。他强调国家是市民社会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国家实现对资本社会的调整,在充分利用资本的优势的同时,解决自由市场及其理念本身的难题。
二、从国家到市民社会:马克思的问题转换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聚焦于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承认了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基础,并把两者的关系进行了颠倒。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具有如下问题:
第一,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是一种泛逻辑的神秘主义。黑格尔从理念出发的国家学说,即是神秘主义的,也是一种泛逻辑主义。造成这个重要原因在于:黑格尔将谓语变成主语,不是从实在的对象出发,而是从谓语出发。第二,民主制国家才是人民主权的国家。黑格尔把国家当作主体,马克思强调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了人民,而是人民创造了国家,民主制体系了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只有在民主制中,国家才是客观化的人,法律才体现为人的存在。第三,市民社会是私人利益的战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经济的现实,这合乎现代社会的本质。在市民社会里,市民是平等的,但在黑格尔意义上的等级中,处于特定等级中的个体是有特权的。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具体论述了异化劳动的四个表现,即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人与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关系的异化。这四重异化表明了以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民社会本身是一个异化的存在,这种异化的根源在于建构这一过程的劳动本身的异化。针对异化了的市民社会,马克思提出了“社会”概念,并强调了“社会”存在的基础是劳动的对象化。
三、生产逻辑与市民社会批判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开启了从生产逻辑出发理解市民社会的思路。从理论前提上来说,马克思确立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则,这改变了早期从人的类本质出发对什么社会进行伦理批判的逻辑。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的内容进行改写,明确指出对市民社会的批判要从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才能获得,这是马克思与黑格尔在市民社会具体内容问题上的重要区别。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物质生产为基础,以分工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来理解市民社会的变迁与社会历史的发展。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国家看作是市民社会普遍性的外部幻象,这一方面打破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分离,另一方面指出国家并不是市民社会的对称性存在,市民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受制于国家理性的制约,并且会以自身的扩展打破国家的限制。马克思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交往形式的扩展,推动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这一过程中必然冲破民族国家的界限。
四、资本逻辑与资产阶级社会批判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基础是物质生产,市民社会具有双重含义:一般人类历史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与特定历史阶段的市民社会;在《资本论》中,市民社会的内涵发生了变化,这时市民社会的基础也发生了变化,生产逻辑被置于资本逻辑之中,并从资本逻辑出发理解市民社会的运行过程。马克思的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产阶级社会是一个不断扩张的社会。在《资本论》中,通过资本的本性来说明这一问题,资本的本性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为了生产剩余价值,必须不但进行扩大再生产。以资本逻辑为内在本质的现代市民社会,是一个不断走向世界交往的社会,并将资本的逻辑推广到自己所及的地方。相比于从物质生产出发来说明市民社会,马克思从资本逻辑出发的分析更能展示现代市民社会的本质及存在
方式。
二是资产阶级社会是一个形式主导一切的社会。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形式同样居于支配性的地位,生产商品的根本目的不是其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具体的物资生产过程中的要素变成了剩余价值增值过程中的载体,一般劳动过程中的人与物之间的质性关系受制于资本生产过程的形式,这种看不见的形式才是资本逻辑的根本特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意识到市民社会中的这种自由与平等不过是阶级统治下的幻觉,在《资本论》中进一步指出,因为自由、平等是商品交换普遍化的条件,而且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情况下,资本获取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这一目的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译,商务印书馆,1961.
[2]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M].人民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