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保险行业开放新挑战

2019-01-15 12:39谭毅
西部论丛 2019年1期
关键词:保险市场保险业外资

谭毅

摘 要: 自中國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外资保险对中国保险业的挑战不断增强,本文回顾了外资保险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外资保险对中国保险市场带来的影响,并就如何提高中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完善现行的监管规则、监管体系和监管手段,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保险 扩大开放 政策

中国保险业与“对外开放”颇有渊源。十九世纪初,在清政府开放“海禁”的背景下,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保险公司:“谏当保安行”,由此,开启了我国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历史。

回顾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特别是1865年“义和保险公司”的诞生,“内外资”代表保险行业发展的关键词。曾几何时,外资保险公司一直垄断着我国保险市场,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打压内资保险公司,同时,利用垄断市场地位,获取巨额利润。又曾几何时,民族资本在富国自强的目标下,顶住了外资保险公司排挤和遏制,齐心协力,抱团打天下,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在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开放”始终是我国保险市场的基本格局。从表面上看,内外资保险公司是同场竞技,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内资保险公司始终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到了1949年,外资的保险市场份额已高达62%,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

1949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外资保险公司“风光不再”。随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迈入独立自强的道路。虽然建国初期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独大,但保险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对外开放”的经营本质,即通过再保险的形式,我国保险市场依然保持着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与交流,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保险之间的联系与合作。1978年,随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全面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摆上了议事日程,与此同时,“开放”的话题也被提出,并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准备期(1980年至1992年),1980年首家外贸保险公司驻华代表成立,加强了内外资的交流与沟通,外资保险公司对于我国保险市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陆续有更多外国保险公司设立驻华代表处。第二个阶段是试点期(1992年至2001年),随着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外资保险公司正式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之后,是日本、加拿大、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保险公司。投资方式也不再只是独资,出现了中外合资模式。试点的区域也从上海扩大到了广州、北京等地。第三个阶段是全面开放期(2001年2018年),这个阶段对保险行业影响最深的事件是中国加入WTO,中国保险业有三年的过渡期,比其他金融行业提前两年全面对外开放,随即西方保险公司纷至沓来,他们利用各种手段,以谋求一席之地,我国保险业进入了全面开放时期。2004年年底,已有14个国家或地区的37家保险公司在华设立70(含7家筹建)个营业性机构,同时还有124家保险机构在中国共设立187个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达97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3%。2017年中国保险业以36600亿的保费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位。中国的“偿二代”(CROSS)已成为中国保险靓丽的“国际名片”。中国的保险科技创新也令西方同行们“刮目相看”。

十几年过去了,风风雨雨,起起伏伏。中国保险业一路走来,尽管全面深化改革仍困难重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特别是经营理念、市场规范、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率。但与当初相比,今天的中国保险业,需要面对的更多是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和困难,与此同时,更多的是从容、自信与坚定,以至于在2018年4月,当国家宣布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开放程度时,中国保险业已是“波澜不惊”,因为,此时的中国保险业已在思考“走出去”的话题。

面向未来,正如中国政府郑重承诺的:将继续向全世界全面开放,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欢迎外资到中国投资发展,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保险业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是一个大方向和大趋势,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全面和深度开放的新时代。在这个全面深度开放的时代,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保险市场的开放与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有机结合,重点突出“保险姓保,全民保障”的健康理念,研究制定切合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的具体政策和具体措施。

二是抓紧制定各种法律规章,为外资保险公司依法经营、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注意保持中资公司监管法规与外资公司的一致性,处理好“国民待遇”问题。

三是鼓励外国金融保险资本参股中资保险机构。对全资子公司、合伙制法律形式和股权转让、公司并购等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在相关法规上对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做好应对准备。

四是采用国际保险监管做法,加强和改善对外资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目前,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只侧重于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缺乏对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和监控等风险防范措施,国际通行的注册地监管机构与经营地监管机构进行协同监管的制度尚未建立。要对不同组织形式的外资保险公司,实行侧重点不同的监管。

五是做好国际保险市场变化的预判,帮助国内保险公司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目前国际保险业处于重大变革时期,机遇与风险并存,这需要监管部门对国际保险市场进行充分研究,及时为国内保险公司防范风险提供预警,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 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与发展[J]. 姚飞. 中国金融. 2003(03)

[2] 全面开放中的我国保险业创新研究[D]. 陈鹭.暨南大学 2007

猜你喜欢
保险市场保险业外资
2018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8万亿元
全球再保险市场现状及特点分析
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研究与分析
人身保险理赔难分析
金融政策法规对我国银行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