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钰
(山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2)
“邪教”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古代和西方文化中就有“邪教”一词的出现。邪教之所以被如此定义,是因为其与正规宗教的伦理内涵相违背,不仅毒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危害人民的财产安全,更有甚者危及统治者的政权和国家的安定和和谐社会的发展。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将邪教定义为运用手段蒙蔽、蛊惑他人的非法组织。
第一,教主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创建邪教。在外国,就有人为了改变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或者改善自己的经济情况而创建邪教,因为开创一个宗教团体,吸收大量的信徒,就能骗取信徒的捐款,从而获取利益。邪教在这方面上,不仅严重危害了人民的思想健康,而且通过非法的途径聚敛财物,给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第二,邪教宣传“世界末日论”,欺骗人们入教才能继续生存。通过鼓吹世界末日等说法,让人们恐慌,蒙骗一些人加入邪教组织,甚至在西方曾经出现邪教组织的全体人员集体自杀的悲剧。第三,制造劝人从善的假象。邪教会在表面上呈现一幅美好的样子,假意劝人从善,实质上是为了掩盖他们非法的目的,使人们失去理智,认为自己进入的是一个正面的健康邪教,从而可能损失自身的财产利益。第四,邪教通过各种手段欺骗信徒,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通过精神控制往往使进入邪教的信徒妻离子散、主动上缴个人财产。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近些年来新提出的一种政治理念,它体现了共产党对我国社会治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我国的治理系统现代化发展过程,将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与新的法制思维相融合,这是理论层面的新突破。
邪教从古至今,我国和外国都产生过,外国的研究人员一般将邪教定义宗教的衍生或新兴宗教,仍然把邪教划分在宗教的范围之内。但在我国,邪教一般被定义为政治概念。近些年邪教治理的现代化成为了我国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通过创新的方式,对国家每一层面的人民进行宣传,进而达到改善社会环境的目的。
要想治理好邪教这方面的问题就首先要完成顶层设计,这就需要通过宏观的层面设计出科学的邪教治理方案,进而能够全面地开展这项工作,系统的战略治理方针才能够从根本上去解决邪教这一问题。对于实际的工作中,不能够直到发现邪教的身影才出动邪教的治理工作,要明白治理邪教并不是此一时彼一时的工作,而是需要长期的努力,以系统性的全局目光来看待这个问题。因此,邪教的防治问题就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进行干预,深入剖析邪教诞生的原因,进一步推行精准扶贫和社会保障机制,防止一些人因为经济上的困难而加入或者创建邪教。同时,应该进一步在多方面宣传邪教的危害性,使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警醒自己不被邪教所洗脑,及时纠正和治理邪教各种苗头的发生。
为了根除邪教,清新社会风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应该联合多方面的主体对邪教的治理进行多方面的相互协作和配合,这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传统治理体系的不同之处,社会上其他方面问题的处理也应该如此。在这样的现代化治理系统之下,邪教的治理应该发挥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市场层面的全方面多方位的创新治理体系,发挥出多元主体覆盖性的治理模式,让邪教无处可藏、无处可躲,进一步根除邪教,治理邪教。
通常情况下,加入或创建邪教的一般是学历较低、经济收入情况不良的群众,但也不乏有高学历的人群加入、信奉邪教。这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工作做得还不彻底。从国家的层面来看,应该增强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进一步宣扬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让人民潜移默化的接受马克思主义信仰教主。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人民群众应该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拥有自己的精神信仰,使人民群众不至于受到邪教势力的蛊惑。从道德的层面上让人民群众主动自觉的远离邪教,并积极地加入到打击邪教的工作中来。
在打击邪教势力的同时,应该支持和宣扬正规宗教的活动和发展。正规的宗教能够给人积极的精神信仰,更重要的是正规的宗教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正规合法的宗教活动,政府部门积极与正规宗教组织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宣传邪教组织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当今的社会,众多的邪教势力已经危害到了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数万邪教徒等着我们的解救,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们应该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从现代化的视角来处理邪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