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萨特绝对自由观的当代价值

2019-01-15 09:54徐潇亮
山西青年 2019年8期
关键词:集体利益萨特例子

徐潇亮

(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500)

萨特的绝对自由观点的出发点是个人,他认为自由的基础就是自我,也就是说,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他不希望人被任何事物所约束,因此,他反对“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种唯物主义的自由观,如果人的行为可以被预知,那么也就意味着人一定是受到客观条件的约束,虽然这违背了马克思关于人受到客观规律限制的思想,但萨特提出的这种绝对的自由观仍然是为实现马克思人的本质所做出的努力。

一、绝对自我与现实选择

关于人的自我行为,萨特提出了三个特征。第一种是自我选择。萨特认为自我的每一个行动都意味着个人的选择,因为人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择发展的道路,比如从事艺术、体育、文学等都是实现人生目标的方式。但这些发展途径并不会限制人的发展,人们虽然先择了一种发展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不能放弃原有的道路转而制定新的目标,因此,即使在社会中,人的选择依然是自由的。第二种特征是自我选择的绝对自由,也就是人们的选择并无先验标准。人们在做出选择的时候不会去参考以前的例子,就算这种选择在历史上出现过类似的情况,那么人们在历史上曾经做出过的选择也不应该对现代人造成影响,因为恰好是这种影响使得人们不那么自由了。第三个特征是自我选择不受客观必然性的约束。萨特曾经在他的著作《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列举过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有一位青年学生为了是上前线去为祖国战斗,还是留在孤寡的老母身旁照料她,而踌躇不决的去求教萨特,萨特对他的回答是:“你自由挑选,自由创造罢!”[1]这个例子实际上解决了很多国内青年人的心理负担,前一段时间网上流行过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你的妻子和母亲同时掉进河里,该如何选择的问题,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其实这个问题与萨特所举的例子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萨特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当人们很难做出选择的时候是非常痛苦的,而人无法避免这种选择,因此他希望用绝对自由来帮助人们免受这种困扰。

二、绝对自我中的“责任感”

萨特认为,人的选择既然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人对自己的行为就应该绝对负责。这里对这种“负责”一词的理解,我认为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对自己负责,另一种是对其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主要是出于对自身自由选择的一种负责,因为人一旦下定决心选择一件事物和目标之后,就应该坚持到底、一心一意的去完成自己的选择,而不是在受到外界干扰的时候对自己最初所选择的事物有所动摇,这对我们当代年轻人有着非常大的启示,今天我们提倡“不忘初心”实际上就是对萨特这种观点的最好的强调。应比较简单的表述就是干什么像什么,还有就是承认自己的罪责。萨特认为,选择战争就会有战争罪,但既然选择了战争就不应该逃避,因此选择了战争自己也就成为了一名战争犯。[2]另一种责任感就是对别人负责,这一点其实与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的产物的思想极为接近,因为人毕竟不是孤立存在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人无法彻底的孤立自己。当自己的利益与其他人的利益产生联系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要对其他人的利益负责,也就是说,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关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先照顾集体利益。由此可见,萨特的绝对自由并不是一种自私的观点,而是一种科学的人本主义学说。

三、绝对自由观的价值

绝对自由观作为一种人生观与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中非常具有参考价值,首先,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所面临的压力是越来越大的,很多学生尤其是大学生都在面临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考研还是就业,因为很多大学生其实都想着找一份好的且稳定的工作,但是好的工作并不多,因此很多人都选择考研来提升自己的学历,但事实上,大学生中的多数人并不爱学习,不通过努力就想找到好的工作是不可能的。研究表明,很多报考研究生的学生考前并没有认真的复习,弃考的现象也很多。如果一个平时就不爱用功读书、平时就不努力里认真的人仅仅凭借一次临时的努力就像解决一辈子的问题是不可能的,真正了解萨特绝对自由观的人会明白,真正困扰我们的不是社会压力而是我们自身,我们不应该盲目跟风、不为自己负责。因此,萨特的绝对自由观不仅仅是要告诉我们不要太在意外部社会给我们的压力,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如果做出了选择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而负责到底。

猜你喜欢
集体利益萨特例子
自因还是自为?*——萨特自因理论探究
《团圆之后》:“戏改”的“一个鲜明的例子”
《大鱼海棠》个人与集体利益的价值冲突
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
萨特的电影剧本创作与改编述评
如此乐观
为马克思的集体主义辩护
商界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