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考

2019-01-14 09:10闫东磊
新西部·中旬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基层民主解决路径农村

【摘 要】 文章梳理了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历史背景,概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农村经济不发达,基层人员文化素质低等。探讨推进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路径:政府加大对农村财政和政策支持;完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农村设立自我监察机构,监督农村自治组织;拓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参与渠道。

【关键词】 农村,基层民主,解决路径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也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若不存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就没有发展,社会主义也就无法实现现代化,更没有广大农村的安稳和国家的稳定、繁荣昌盛。在新时代下,要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这对社会秩序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产生的历史背景

村民自治在我国宽广的农村大地上朝气蓬勃的发展起来,它是我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产生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它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段特殊的历史潮流形势下汇流成的。特殊历史形势所指的是破除人民公社一系列制度,推行农民群众热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时人民公社体制内,村内部事务及村的管理都是由当时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来负责支配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是隶属于人民公社管理的,因此,它也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在人民公社这样的制度下,我国的基层行政权力经过人民公社体制进而监控管理到所有村民。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原有的人民公社制度也就不起任何作用了。这样国家行政权力在农村这一范围的控制管理作用也就不存在了,造成了权力真空状态。这样,每个村及村户便成为不在国家行政权力控制管理之内的社会力量。出于这样的形势,当时社会上发出了设立村一级组织的声音。然而具体怎样设置村级组织,怎么定性性质,职责又如何规划。面对这样的问题,人们进行各种考虑和设想。其中一个设想是把村组织设置为乡镇下的基层政权,这样行政权力充斥到农村中,广阔农村处于权力真空的局面将得以扭转。而另外一个设想是村一级社会不纳入国家行政体制内,不受其支配管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所以,设置的村级组织不隶属于行政体系之内,它是有着自己特有性质的自治组织。这完全是两个不一致的思想,但这两个思想却真实体现着当时社会的两种潮流。一种是要加大行政权力支配和管理的潮流,一种是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的潮流。社会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很大,使得发展民主的潮流占据有利机会。此外,那些主张强化行政权力的人们也没能力把众多村一级干部的收入完全纳入政府财政,所以也就无法把他们纳入政府行政体系之中。

二、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们党领导和带领农民群众在政治领域中的具体探索和制度创新,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自治组织也在不断的健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形式更具有特色。农民群众身体力行参加了这一广泛具体的民主政治活动,农民群众正在农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健全。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赋予了村委会法律地位,确定了农村村委会的性质、职能和职责。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村委会组织法》,它进一步明确了村委会的职能、组织框架和性质定位等。到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做了修改,法律制度的更加完善为村民自治组织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现在,全国各个省都有村委会组织法具体实施办法,各个省也都制定了符合自己特色的村委会選举法规。其中一些省有自己的村务公开栏。在2003年5月,经中央领导批准设立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推行并加强农村村务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监督权。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在不断强化。到2017年,我国村委会数量约有69.2万个。全国大部分村委会都设置了自己的委员会,如治安安全、公共卫生、村民协调之类的组织。我国每个地方对具有农村服务性和技术性特点的社会组织大力扶持和培养,超过85%的村有属于自己特色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会议制度,超过92%的村委设置了农村财务管理组、村务工作监督组等。全国各地方都严格按法律规范进行民主选举,在秘密选票等重要环节,通过各种措施进行有力保障。有志村民竞选村委会委员形式日益激烈。全国绝大多数农村都制定了符合自己特色的村务公开目录,都设了村公务和财务公开栏,自觉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与批评。

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村经济不发达,民主职能发挥不全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党中央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经济开始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农村经济充满活力与正能量,与此同时农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由于体制、地理位置、历史原因等影响,我国农村经济与城市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特别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小农经济及其落后思想观念阻碍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其次,受到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劳动力与劳动生产率较低等因素的阻力和影响,使得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缓慢,无法持续深入推进。

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扩大,改革力度不断加深,不但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也进一步赋予农村宅基地转让、租赁等功能,同时也促使农村经营组织不断朝着规模化、制度化、机械化等方向发展,农村中非农业收入不断持续增长,农村经济结构因此发生重大变化,这些新形势与新变化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成挑战。

2、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农村民主化及组织化程度不高,政治参与渠道不顺畅,这些都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即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有显著的进步,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也仍有法律制度、法规不健全、不规范等不足之处。在我国广大的农村中,民主监督也较为薄弱,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备,从而导致农民群众民主权利和监督制约制度没有发挥本有作用。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对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推进具有实质意义和作用。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大量离村进城,农村民主选举制度几乎没有实质性的发展,个别地区民主选举还存在倒退现象,这使得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只是流于形式。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比较缓慢,不能与农村同步发展。农村经济改革在不断深入,农村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为候选村委班子成员投票,制定符合村民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村民自我管理好自己的事情,这对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来说是十分紧迫的。但是,目前这些规章制度及政策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也就很难发挥基础性政策的作用,严重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推进。

3、国家政策在我国农村社会落实不到位

国家关于农村的政策都是从宏观层面来把控的,各个地区可在国家政策下制定因地适宜具有本地特色的细则或规划,国家也给地方下放很多权力权限,便于地方经济的活力发展。但是在国家政策规定公布后,它可能触犯到部分人或团体利益时,基层自治组织个别干部会视而不见,将中央文件束之高阁,具体实践操作时完全按照自己的主意来进行。比如,在新农村建设时期,国家对农村土地用途有着严格的要求,始终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但是部分领导干部受利益的诱惑,会以很低的价格骗取村民的土地,然后再转手卖给相关获利者。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拆建活动,农村的农耕土地面积一年比一年下降,严重损害农民的权益,造成中央三令五申的国家政策迟迟得不到最终的贯彻落实。部分农村自治组织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帜,落实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对损害其利益的政策则采取回避或者不实施态度,导致国家政策起不到应有作用。

4、我国农村社会利益阶层不同,引发冲突加剧

农村由于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形象,农村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宗族势力,其中大的宗氏家族具有威望和影响。在利益追求方面,宗氏势力也有著不同的需求,利益需求不同会造成矛盾的冲突。许多农民群众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往往会把家族团体利益考虑在内,不仅把选票投给家族成员还为其积极争夺更多的选票,若成功获选就会利用手中掌握的职权为家族谋取私利。此外,农村劳动力短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工作或定居城市,以及农村社会中阶层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农村社会阶层利益持续分化,这些现象都严重束缚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

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完善路径

1、政府加大对农村财政和政策支持

政府可持续扩大对农村各类资金支出,制定各项惠民福利政策并把其落实到实处,使得广大农民群众切身享受到改革的红利。虽然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的补贴,但这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还是有限的。政府也可以为农村招商引资,帮助农村引进来一些发展前景好,可持续发展的商业项目,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发展当地特色经济。政府可根据当地的特色及地理位置,打造旅游产业,发展农村旅游业,为村民带来惠利。此外,民间资本可运转到农村建设中,资本得到流通,政府财政负担也得以缓解,还为村民提供了就业创业致富的机遇,实现了双向双赢的局面。政府不仅要提供资金进行物质方面的支持,更要加大对精神层面的激励,尤其是对村委会成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自身对本村经济,政治民主,文化等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价值,这样他们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对待工作,对于农村经济改革工作,会由以前的被动转为积极主动,身体力行地推进农村经济高质量的发展。对于表现不错的村民给予积极分子或文明村民的称号,鼓励其带领其他村民发家致富。

2、完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

我国法律法规虽然在不断的建立完善,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还是有不足之处。应该制定特别是关乎农村自治组织发展问题的规章制度,使得农村自治组织的发展有法律依据,在合乎法律的制度下积极开展村务活动。对于那些违法或不适当的农村领导干部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这样在法律层面上可很好的预防此类现象发生,更好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

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本地的农村基层选举制度,严格按照选举制度和相关程序步骤进行民主选举。在选举中要以四个民主为基础,对村民选举资格进行确认和认定,制定合理补充选举条例,以便外来人员参与本村选举。推动村两委联合会议的制度研究和制定,定期公开村务工作,实现重大村务农民群众民主决策。在监督制度方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实现多方位的监督。在民主管理中,以村两委联合会议要求为准,对相关政策进行协商和决策制定,保证政策在实施中的风险降到最低。对村两委职责进行细致划分和分工,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两委对农村基层政治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

3、农村设立自我监察机构,监督农村自治组织

农村自治组织虽然不包括在国家行政体系内,但村务活动和关乎村民合法利益的决策,农村干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国家政策要上传下达,认真贯彻落实到每户村民。同时根据本地特点,正确进行政治活动实践,严厉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发生。不论多么完善,健全的组织都存在不足的地方,所以要在农村设立自己的监察机构。该机构应独立于村两委,不受任何一方领导支配,具有独立自主权,独立监督权,随时监控国家政策和精神是否落实。一旦发现重大问题,召开村两委联合会议严肃处理。时刻做好监督制约工作,确保基层自治组织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带领农民群众及村务工作不断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自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力度从来不会减弱,在反腐的道路上没有终点。“老虎”和“苍蝇”都要打,严厉打击基层黑恶势力,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保护伞,还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一片蓝天净土。

4、拓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参与渠道

积极拓宽农民群众政治参与渠道,畅通政治参与途径,履行其参政议政的职责。参政议政是指党外人士,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对关乎国家民族利益和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建议或者提案,以此来行使监督权力。这种方式保证了农民群众参政议政职能的发挥,同时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和改革具有深远意义。拓宽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农民群众政治参与热情。建立完善信访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对涉及农民群众合法利益进行申诉的民主权利。开通政府热线,市长热线,方便农民群众表达自己的心声,行使约束公共权力的权利,农民群众要不断提高文化素养,培养民主意识,通过不同渠道积极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

虽然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但是总的来讲,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在制度制定,程序规范,监督制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扩大,新时代下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在持续发展进步。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将更加完善,更加健康。

【参考文献】

[1] 赵俊.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问题探讨[D]. 贵州省中共水城县委党校,2017.

[2] 李景鹏.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纲要[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01 .

[3] 东秀萍.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研究[D].吉林大学,2016.

【作者简介】

闫东磊(1990.03—)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猜你喜欢
基层民主解决路径农村
《新农村》乡村文艺家联盟
数字版权管理与合理使用权利冲突的解决路径
新形势下治理基层腐败必须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化
《新农村》乡村文艺家联盟
探寻社会治理边界的成都经验
新农村 新一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