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农业局(农办) (325000) 林晓滨
农村中介组织,具有沟通千家万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特征。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是破解发展现代农业等诸多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1)公益类服务机构 如基层农技推广站、农村服务中心、农林牧渔业的基层站所等。这类组织是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重视的体现,也是政府对农业农村经济进行指导和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引导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和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既传递了党委政府支农惠农的政策,也提高了宏观调控力度和效果。
(2)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具体分为三类:一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属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营层次,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公共产品供给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二是经营服务合作社。如各地探索的“基层社自主改造、两社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社村共建”的供销合作社。三是服务乡村金融的信用社,在农村资金融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温州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千家网点布局乡村、千人挂职乡村行动、千个村庄整村授信等活动,构建线下实体渠道和线上互联网渠道有机融合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普惠。又如瓯海农商行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激活农户自有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经济权益,唤醒农民手中“沉睡”的资产。
(3)商业性服务组织 这类机构以部门、集体及个人形式组建的三产类企业,如农资经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企业,银行、保险分支机构等。它们虽以盈利为目的,但对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拓宽农产品供销,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对减少农户灾情损失,确保及时恢复生产发挥着作用。
(4) 协会团体合作组织
主要有各类合作社、协会、研究会、产业联盟等类型。这些组织在为农民提供信息、拓展供销、打造信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瑞安在全国率先建立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其“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实践经验被写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1)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农村中介组织通过信息搜集、分析与发布,帮助农民掌握、预测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生产结构,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工业化生产,使季节性产品转为常年性产品,短线产品变为系列产品,实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等。引导产品由分散变为有组织地进入市场,由常见的农产品转变为具有标识标牌的有身份的农产品,避免了农产品集中销售的市场风险,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增产不增收”缺陷。
(2)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农村中介组织通过行业、技术、产品销售和利益连接,把分散生产的农户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多种组织形式和生产模式,如“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户”等。在衔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环节中,引导农户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在保持家庭经营独立性的同时,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户经营的规模效益。
(3)弥补了政府服务功能的缺陷 农村中介组织在生产管理领域,按照市场需求推广品牌,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流通环节,通过提供市场信息、签约、运输、贮藏、加工、信贷、保险及业务代理等多种服务,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链接,在农业投入方面,依靠集体的力量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应对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等新挑战。
(4)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中介组织以灵活的信息和畅通的渠道,搭起农产品走向市场的桥梁。同时,通过送项目、授技术、传信息、找市场等方式,使农民收入增加。
温州和其他地方一样,农村中介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组织化程度低、整体规模小、稳定性较差、运行机制不健全和对中介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扶持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需要还不适应。因此,要大力促进农村中介组织发展。
(1)加强扶持,锁定机制创新,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农村中介组织的社会地位,营造公正、公平的经营氛围。特别是要引导以盈利为目的中介组织,规范其建立在供需双方自愿基础上、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商业行为。因此,应出台引导鼓励性政策,对中介组织的经济行为、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给予明确,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二是给予政策优惠。在中介组织建立发展初期,应将其纳入市民下乡、农民返乡创业就业范畴,在一些税费方面给予优惠。金融机构在推进农村金融普惠制建设中,应将中介组织纳入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出积极的金融产品,解决好中介组织的资金融通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借力媒介及各类培训,引导中介组织在“个十百千万”“六千六万”行动和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中寻找商机,激发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农民的合作愿望,提升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水平。
(2)渠道深耕,锁住特定群体,形成规模竞争优势 所谓渠道深耕,就是指农村中介组织的服务渠道应细分到一些特定的、有清晰特征的具体农户,把自己的服务经营优势与农户的特殊需求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特定的目标市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单个农户需要通过新的组织形式来集中处理信息搜集、价格谈判、合同签订、客户联络、纠纷排解、产品运销等交易环节,维护自己的利益。中介组织可根据这些具体需求,结合目标市场变化的特点和趋势,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或特定群体,引领和创造农村市场的服务需求,实现“市场+中介组织+农户”的最佳链接,达到规模集聚、品牌效应,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3)优化市场,锁定特殊目标,形成动态经济效益 乡村振兴带动的市民下乡、人才返乡、资本兴乡等热潮,激活了农村的市场经济。农村中介组织要寻找被其他组织所忽视的市场,作为自己特色经营理念的品牌,从而成为这个领域的赢家。在组建方式上,要因地制宜进行引导培育。如,可由创业青年发展农村电商+农户、品牌+产品等模式,可由生产经营大户、职业农民、龙头企业创办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依托基层服务站所、服务中心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重点上,可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股份合作经营;可围绕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可围绕产业融合,扶持发展各种产业联盟和协会。在信息壁垒破解上,要依托互联网、智慧农业平台,将特定市场所需的农产品信息通过及时传达给特定农户,推动特定市场与农户交换的扩大,推动动态经济效益的增长。
(4)点线服务,锁定市场优势,形成差别化竞争优势 农村中介组织要借助于专业、细微的服务,实行点式扩散与线性延伸相结合的模式,形成独具特色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提升自己的服务品位和地位,抬高其他组织进入该市场的门槛。一要找准发力点,通过更深入的市场调查,梳理服务对象的需求特征,确立自身实力能够达到,对目标群体有吸引力,并能带来利润和提升竞争力的服务模式。二要定好发展线,采用点式扩散与线性延伸相结合方式,在农村发展多因素、多环节相连的产业群和服务链,扩大农户的集聚扩散效应,提升自身服务品位、专业竞争优势和独特的产品服务特色。三要扩大“接触面”,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工作,开展服务品牌、经营方式推介等活动,使中介组织获得更多农户和市场的青睐,聚力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