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英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宁夏 银川 750200)
主观方面,因部分干部群众对改革的认同心存不足,其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受“无用论或利益不大”思想的影响而动力不足。部分地区尤其是集体资产不多的地区,不少干部群众对产权改革的目的认知模糊,或满足于承包制度小利而囿于改革的展开、或有感于经营性集体资产不多而无需展开、或因改革初期分红预期的失落而信心动摇等,片面地认为改革与否无实质区别。二是受“困难论或复杂性”思维的影响而信心不足。部分地区尤其是集体经济较发达地区,不少干部畏难情绪严重;或怕触及历史遗留问题引发改革后矛盾的激发而畏手畏脚;或忧集体经济经营达不到群众的心理预期而患得患失;或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信心不足而行动缓慢;或因攻坚克难的决心缺乏而勇气缺失等,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因畏难而钝化,不少地方的产权改革观望之风严重、被动改革倾向明显。
客观方面,因地方财税支持力度弱化所至经费短缺,为产权改革的深化留下隐患。目前产权改革处于地方自费推进为主,经费不足的现状无明显改善,对财力相对薄弱的地方而言、改革所需经费的短缺明显,无有效资金确保相当规模的工作人员深入进行产权改革的专项工作,部分地区的清产核资难免存在形式化、走过场、不务实等问题,部分地区的改革难免出现工作程序简单化、农民参与被动化等问题,对改革的完成产生不利影响。
产权改革受制于内生动力不足而钝化。从集体资产的生成来看,大部分农村存量性经营资产薄弱,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强,资源性资产的转化缺乏扎实根基和有效途径。从集体成员变迁的影响来看,经济落后地区受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的影响、集体成员权利与义务的行使将变得越来越艰难,经济发达地区受历史原因而谋求身份确认日益增多、其成员认定和资产权属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为日后的管理留存隐患。从改革所需人力资源来看,股权改革对基层干部、经营者、管理者的需求日益提升,而人力资源严重缺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有效化解,一定程度上将制约了改革的深入。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资产构成有差异,农民诉求不尽相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科学划定集体资产量化范围,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类型的村应采取不同的资产量化形式。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区域性差别,对于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把握以下几个关键:一是涵盖不同群体,成员资格界定应涵盖各个阶段的不同群体。二是防止政策“翻烧饼”,确保标准一致。成员资格界定标准应一致,而不能采取双重标准。三是权利义务对等,成员享有的权利应与其承担的义务和与其对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贡献相当。四是程序规范公开,成员资格的界定应坚持程序公开,程序合法规范,选择权交给村民。五是群众认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应依靠群众,取得群众的认可和满意,由群众民主协商决定。
一是加强对新组建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使其日常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发挥实际作用情况、章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逐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议对改革中出现的股权流转、增人扩股等具体问题深入研究,拿出符合基层实际适合绝大多数农民意愿的指导性意见,不断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四是逐步形成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建议逐步引入职业经理人从事中高级管理,向现代企业方向发展。
改革是需要农民和政府两方面配合才能够完成的工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加大改革力度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也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配合。加强改革政策的宣讲,让更多的农民去了解到改革的目的以及改革的具体措施,这样农民也能够跟紧国家的发展方向,更加贴切国家的有关政策,保障自身的利益,为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近些年来,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文化水平仍然需要提高,很多偏远地区的农民仍然没有接受到完整的教育,不能够了解到国家的有关政策,在日常生活的过程中,也没有认识到国家的发展方向。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改革政策的宣讲已经是主要途径之一。派遣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深入到农村当中做好这项工作,是国家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改革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同时也能够给人民谋求更多的福利,在有关部门和农民的相互配合下,一定要将风险降到最低,这样才能够为整个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具体的改革措施也需要国家有关部门严密的制定,有关人员大力的推行,并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配合,才能够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来更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