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阔 刘邦凡
摘 要:作为河北省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沧州市近几年来正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综合大港,构建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区域对外开放高地与绿色生态宜居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重要战略与雄安新区构建规划提出以来,沧州市市政府提出了将沧州市建设成“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雄安新区最便捷出海口的重大战略目标。所以,对于海洋资源的合理化利用与搞好沿海绿色产业的长足发展已然成为沧州市当前助力海洋产业全面振兴以及提升自身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
关键词:绿色产业;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沧州市
中图分类号:F127.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5-0044-02
一、沧州市沿海绿色产业发展概况
(一)取得的成绩
1.在海洋开发中拓展城市建设
现如今,沧州市政府已经成功达成64平方千米的填海造地计划,沧州市黄骅港20万吨级矿石码头与航道、邯黄铁路相继建成投产。经国务院批准,黄骅港正在扩大开放口岸。沧州市目前已经成功开通了黄骅—新疆—欧洲国际列车线路以及东南亚国际直达航线,并且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已达到了封关验收的条件,正式建立了与天津港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港口吞吐量上看,黄骅港吞吐量增长速度居中国沿海主要港口之首,成为中国最大的能源港口。
2.在海洋开发中融入生态理念
当前,沧州市海洋管理部门加强了对于海洋生态红线区控制办法的执行,强化了对海洋类项目数量的管控工作,并对一系列违法开发海洋资源的企业采取了严厉的处理措施,有力地保护了海洋环境。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大体上能够做到对辖区海洋环境的有效监控,尤其2017年以来,沧州市把监测频次提高至12个月,及时地反映每个月的海洋环境状况,便于群众的监督。
3.大力修复改善海洋环境质量
由于2011年蓬莱油田原油泄漏事故的恶劣影响,沧州市辖区海域遭到了较长时间与较大程度的污染。为了遏制污染带来严重后果、消除污染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沧州市政府积极开展六项修复工程,有效恢复了受污染海域的生态功能,保护了受污染海域的海洋资源。修复工程中放生蛤蜊、梭鱼、对虾以其他海洋生物共计十五亿只,培育了放流物种繁育群,保障了渔业资源的供给能力。
4.强化科学利用海洋的思路
在开发海洋的有关项目审查上,沧州市海洋管理部门从前期开始就对申请企业展开权属的核实工作与一系列调查工作,为日后的监管与追责理顺关系。在企业开发与利用海洋资源的进程中,管理部门严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并委派大批专家进行审核与评判,对于未能达标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这一系列办法与措施全方位的、有效地提升沧州市海洋治理和执法能力,对于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也有效地优化了海洋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海洋科技与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不足
现阶段,沧州市在海洋科技开发上较为落后,高新技术的开发没能有效满足发展需求,同时也未能将现有的科技成果进行有效的产业化。“对于沧州市而言,目前海洋传统产业依然保持着发展的粗放状态,而海洋新兴绿色产业还远不能达到理想的规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支撑海洋产业发展的装备技术与基础设施长期以来都保持着滞后的状态。并且在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的衬托下,沧州市在海洋科研开发与人才培养上的不足日益突出,这进一步阻碍了沧州市沿海绿色产业的长远发展。”[1]
2.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与执法力度不足
“海洋环境的保护治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均需要有完善的法规体系、强大的执法力度和严格的监管系统提供支持。”[2]但就目前沧州市的实际状况而言,既未能出台保障海洋生態环境的相关立法,更未形成系统合理的海洋资源环境的开发保护法律体系。并且由于立法上的不甚完善,也使得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严谨系统的法律依据,产生了许多客观存在的执法问题,导致执法工作难以有序开展。比如,执法队伍缺乏权威性、对海洋工程项目开发的监管疏忽与漏洞、对违法单位或个人的惩处力度不足。
3.海洋产业缺少足够的资金扶持
无论是对于支撑海洋产业发展的海洋环境保护投资上还是对于海洋产业本身发展的投资上,沧州市的投入都不能实现海洋产业可持续化的长足发展。并且在资金的融通方面,因为海洋产业所具备高投入、高风险、利润产生时间长的特点,同时再结合非对称性的信息影响,致使海洋产业融资困难,严重影响了海洋产业的融资水平,导致许多民间资本与大部分金融企业不敢踏足绿色海洋产业建设的领域。这样一来,也就难以获取对绿色海洋产业的发展的资金支持,限制了其高效率的发展。
4.海洋环境保护宣传不到位、公众总体环保意识不强
沧州市政府与公共媒体在宣传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上的力度目前还远远不够,当地市民与相关海洋产业各单位还没能形成海洋环保意识、没能正确认识到近海资源实现可持续性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致当地市民及外地游客游玩时在近海区域乱扔垃圾现象长期存在,近海企业违章排污行为屡禁不止。这些行为都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海洋资源持续开发造成了严重影响,进一步对沧州市沿海绿色产业发展造成了阻碍。
二、促进沧州市海洋绿色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大力推进沧州市海洋科技的发展
不断提升创新海洋科技的能力,打造海洋产业科技的联盟。逐步建立起主体依靠企业、方向依据市场、科研与产业融通的高新技术开发新模式,以实力强劲的大型企业为龙头,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有关企业结合在一起,打造长久的、契约机制的、规范化的利益关系形式,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组织起创新科技战略式联盟。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设置海洋产业科研部,致力于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科技与核心科技,不断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增强科技创新的能力。
(二)加快推进人才隊伍建设
注重对于海洋产业领域相关人才的培养,可通过以下方法实现:沧州市应当加强在海洋产业领域职业教育的建设,打造适应海洋产业需求、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高水平海洋人才培育系统;“形成种类丰富、机动性强的新型海洋技术人才的就业模式,调动科技人才的创新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3];积极引导相关科技人才参加技术资格认证考试,特别是国际的资格认证考试,以此来增强本市海洋科技人才的竞争力。
(三)完善保护海洋环境的立法,加强执法力度
要在最短时间内使海洋环保法制化,以此应对海洋环境被严重破坏的现实情况。切实有效地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做好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并且要在此基础上做好执法监督,坚决执行出台的法律法规,严惩顶风作案破坏海洋环境的企业,不断对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同时,注重对于执法队伍与机构的建设,强化其权威性与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执法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4]
(四)构建灵活多样的融资模式,落实政府科研投入政策
积极探索出一条海洋产业项目开发与创新技术方面的社会化的投资渠道,打造多样灵活的融资模式,助力实力强劲的海洋科技企业进行融资,打造以政府风险投资为保障、以社会风险投资为主体内容的社会性投资系统。加大财政中对于的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投入,以积极引导企业开发海洋产业相关项目,特别是新型绿色产业。积极鼓励海洋科研项目建设,鼓励企业踏入海洋产业相关项目的开发领域,给予它们一定程度的优惠政策。推动科技成果不断产业化,助力海洋产业发展,加大奖励优秀成果力度。
(五)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多媒体渠道,特别是网络化渠道,加强对于沧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与法律规范,加强政策宣传,使公众认识到做好海洋环保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此基础上积极鼓励公众举报不法企业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对举报有功者要给予表彰以及物质奖励。通过大力宣传争取获得市内各界对海洋环保工作的关注与帮助,打造优良的海洋环境保护氛围,从而保证海洋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卢书海,何金整,杨运启.沧州市海洋科技发展对策探讨[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4,31(7):57-59.
[2] 马英杰,赵敬如.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的历史发展与未来展望[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7(3):61-67.
[3] 姜勇,党安涛,胡建廷,王继业,曲茜,罗志全,王娴,孙高祚.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支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的战略研究[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9,36(9):38-42.
[4] 葛祈韵.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现状及改善途径探究[J].科技风,2019,(17):140.